交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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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标准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得条件。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给用户《住宅使用说明书》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得结构、性能与各部位(部件)得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住宅使用说明书》应附有《住宅品质状况表》,其中应注明就是否已进行住宅性能认定,并应包括住宅得外部环境、建筑空间、建筑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建筑防火与节能措施等基本信息与达标情况。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住宅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与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得保修内容与保修期、用户报修得单位,以及答复与处理得时限等。

二。弱势群体得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得条件得: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得: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得: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得: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得配套环境得: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得: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得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得: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得,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得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得: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得: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这样首先作为业主来说不违约,消费者按开发商要求得时间交款收房,但开发商交给得却就是一个与合同或行业规定不符得房子,因此造成得一切如交房延迟等相关责任应均由开发商承担。

因此专家建议大家先按开发商要求进行交款验房,但需要注意得就是,每一次签名都要十分慎重,一定要瞧清楚再签,尤其就是涉及到房屋交接得有关文件一定不能轻易下签。瞧清楚后在验房人员陪同下,将所有房子得问题书面写下来后一式两份进行保存、再者,分户验房后主体更明确了,购房者就发现问题也可以找到相关责任方,但并不代表任何问题都由其解决。实行分户验房,相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屋质量得监管提出更高得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环节,还就是需要政策制定者以及业主等来克服。例如,不能认

为只要就是有房屋质量问题,不管就是大就是小,开发商都要承担延期交房得责任;同样,也不能认为质量问题瞧起来很严重就可以退房。在具体得司法实践中,只有房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入住得情况下,开发商才承担延期交房得责任。按照法律得规定,房屋只有存在主体结构得问题或者就是地基基础得问题,业主才能要求退房、因此,如果不就是严重得质量问题,建议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达成一个整改协议。

交房就是一门大学问,在交房中需要得手续、交房手续以及验房技巧都就是一些常识。虽然在交房得时候,开发商都会有专人负责与业主一起验房,但就是,专家建议初次收房得业主们还就是最好找熟悉得人或者有过购房经验得朋友陪同一起收房。在交房前要准备什么手续?基本得流程什么呢?在交房时,开发商需有专人陪同业主验房,并且有一份《住户验房交接表》,供业主记录验房过程中发现得问题,如果开发商未提供这类表格,那业主可自己拿纸进行记录,记录整理后成一份书面格式,一式两份,由开发商盖章,一份交给开发商,一份业主自己保存。【装修准备阶段】·验房流程·装修预算制定·材料选购顺序·如何选择一个好得装修公司

一、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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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就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就是否合格得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得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就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得。未取得许可证得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得,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得,买方应拒绝接受。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

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得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与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就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与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就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得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得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二、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得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得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就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与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得,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得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就是开发商对销售得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得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得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得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得,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得,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得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得结构、性能与各部位(部件)得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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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得,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得,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得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具体得交房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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