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控制和价格管控协议书范本
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协议

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协议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双方”)订立:甲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乙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鉴于甲方拥有特定产品的销售渠道,并希望与乙方合作管理渠道和价格,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 渠道管理1.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该产品的独家渠道经营者,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分销。
1.2 乙方应积极推广和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并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销售策略和计划。
1.3 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评估乙方的销售情况和渠道管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1.4 乙方应确保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和服务,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和售后事宜。
2. 价格管理2.1 甲方有权制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政策。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和政策进行销售,不得私自调整价格或违反相关规定。
2.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发现乙方存在价格违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惩罚。
2.4 双方应保护产品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或损害产品的声誉。
3. 保密条款3.1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对彼此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机密资料予以保密。
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机密。
3.3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 协议有效期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指定期限)。
4.2 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需终止合作,应提前(指定通知期限)向对方书面通知。
4.3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未完成的业务和结算事宜。
以上为双方就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达成的协议内容,双方应遵守并履行协议约定。
如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日期:乙方(签名):日期:。
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协议

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协议
1. 协议背景
该协议旨在规范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事宜,确保双方在合作中
达到互惠互利的目标。
2. 渠道管理
双方应共同努力管理和发展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定义渠道销售目标和销售计划;
- 确定销售渠道的结构和分工;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促进销售渠道的有效运作;
- 定期进行销售渠道绩效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3. 价格管理
协议中应包含以下价格管理条款:
- 共同确定产品的定价策略和定价范围;
- 确定价格调整的机制和原则;
- 确保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 禁止价格歧视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4.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在合作中出现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
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等方式解决。
5. 保密条款
双方应保守协议内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 生效与终止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一方提前
通知终止。
7. 其他条款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合作细则和条款。
以上为《渠道管理和价格管理协议》的简要内容,供参考。
具
体内容还需根据双方的具体合作情况进行详细讨论和修改。
渠道控制和价格管控协议(1)知识分享

甲方:深圳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乙方:一、目的:为了稳定发展市场,保障公司和经销商双方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龙丹牌奶粉系列产品窜货和低价销售的事件进行有效控制,特签定此协议。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为甲方经销商。
三、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商经销的具体单品和规定的价格:(见附表)四、乙方保证金的缴纳:(一)保证金的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及价格管控。
(二)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三)保证金缴纳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深圳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与货款分别管理。
如无违约情况协议终止一个月内予以返还。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内五、具体协议内容如下:(一)对低价销售的管理:①低价销售的界定和类别:凡是以低于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最低价格出货的均属低价销售。
其中,由经销商直接批发给下级批发商或零售商属直接低价销售;由经销商所属区域的批发商批发给其他批发商或零售商属间接低价销售;如出货价不低于公司出厂价,属于一般低价销售;如出货价低于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最低价,属于恶意低价销售。
②低价销售的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与公司直接签订协议的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发生低价销售均承担责任;在属于经销商管理的区域内发生低价销售,经销商负有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的连带责任人;在营业所经理和业务人员的区域内发生低价销售,营业所经理和业务员负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的连带责任人。
③低价销售处罚标准。
一般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1000元的罚款;恶意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停货1个月,进行全国通报。
(二)、对窜货的管理:①窜货指在利益驱动下,经销商(包括个别公司销售人员)为减少投入,获得暂时利益或完成企业的销售任务,而不开发或不深入开发本市场,将产品主动或间接销往成形的或需求较多的市场,形成跨区域销售的事实。
窜货分为直接窜货、间接窜货、恶意窜货和一般窜货。
②根据经销商窜货的数量和价格,把窜货行为分为两种类型。
恶意窜货:一个月内窜货数量超过5件,且窜货的价格低于公司的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最低限价,同时给被窜货市场造成恶劣影响的窜货行为。
整装渠道管控协议书范本

整装渠道管控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乙方为一家具有相应市场渠道资源的公司,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渠道管控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1.1 甲方旨在通过乙方的渠道资源,扩大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1.2 乙方同意利用其渠道资源,协助甲方进行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第二条合作范围2.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或渠道内销售甲方的产品或提供服务。
2.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渠道管控政策,不得超出授权范围进行销售或推广。
第三条价格与结算3.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统一定价,并保证乙方享有合理的利润空间。
3.2 双方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和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第四条渠道管控4.1 甲方有权制定并调整渠道管控政策,乙方应无条件遵守。
4.2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市场支持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推广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
5.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活动,共同维护甲方品牌形象。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8.1 双方可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8.2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控市场价格的协议书模板

甲方: [甲方全称]乙方: [乙方全称]鉴于甲方生产的[产品名称]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甲方及乙方的利益,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目的1.1 维护[产品名称]的市场价格稳定,防止因价格波动对甲方和乙方造成不利影响。
1.2 保障消费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正品[产品名称],维护消费者权益。
1.3 提升甲方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价格策略2.1 甲方应制定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确保产品成本透明、可控。
2.2 甲方应依据市场调研、竞争对手定价、产品定位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零售价格。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零售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第三条价格监控3.1 甲方负责对市场价格进行定期监控,收集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零售价、促销活动信息等。
3.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市场价格监控,提供相关销售数据和市场信息。
3.3 若发现市场价格波动异常,双方应立即召开会议,共同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激励与处罚4.1 甲方对遵守价格策略、市场表现良好的乙方给予一定的销售返点、折扣等激励措施。
4.2 对于违反价格策略、擅自调整价格的乙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4.2.1 警告;4.2.2 限制或取消返点、折扣等激励措施;4.2.3 通报至甲方其他渠道合作伙伴;4.2.4 在必要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5.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持续有效。
第六条协议期限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年。
6.2 协议期满前[具体时间],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具体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渠道监管和价格管控协议

渠道监管和价格管控协议
1. 引言
本协议旨在规定渠道监管和价格管控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公司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和稳定的定价策略。
以下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
2. 渠道监管
2.1 公司将制定渠道监管政策,确保经销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品牌形象和统一定价。
2.2 经销商须遵守公司的渠道监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的选择、销售对象的限制和市场推广的规范等。
3. 价格管控
3.1 公司保留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定价的权利,并会提前通知经销商做出调整。
3.2 经销商同意按公司制定的定价策略销售产品,不得擅自调整价格或进行捆绑销售等行为。
4. 信息共享
4.1 双方同意在渠道监管和价格管控过程中进行信息共享,包括市场反馈、竞争对手动态、产品销售数据等。
5.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协议到期前需双方共同讨论是否继续履行或进行修改和更新。
6. 争议解决
6.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渠道监管和价格管控协议的主要内容,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控制渠道的合同

控制渠道合作协议书
甲方(渠道控制方):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合作方):
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将特定渠道提供给乙方使用,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渠道信息
1. 渠道名称:__________
2. 地址:__________
3. 使用用途: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使用费用
1. 使用费用:人民币____元/月
2. 支付方式:每月__日前支付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渠道
2. 乙方按时支付使用费用
3. 乙方合理使用渠道,不得转租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每日支付滞纳金__%
2. 甲方未按时提供渠道,需退还已付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2. 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
第七条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八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渠道管控和价格调控协议

渠道管控和价格调控协议
本协议旨在确保渠道的合法运作,并通过价格调控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渠道管控
1.1 渠道选定:双方将共同商定合适的渠道,以确保产品的合理分销和市场覆盖。
1.2 经销商合作:经销商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提供有效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支持。
1.3 销售限制:双方同意在一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并禁止跨区域销售,以保护各渠道商的利益。
1.4 渠道管理:双方将建立有效的渠道管理制度,包括培训、市场支持和终端陈列。
2. 价格调控
2.1 价格制定:双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共同商定产品的价格,并及时调整。
2.2 价格保护:供应商将采取措施保护渠道商的利益,防止价格倒挂和恶意竞争。
2.3 促销活动:供应商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促销活动,以提升产品销量和市场份额。
3. 争议解决
3.1 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或纠纷。
如无法达成一致,将提交至相关仲裁机构解决。
3.2 争议解决仲裁将按照中国法律进行,仲裁裁决将具有最终和约束力。
4. 生效和终止
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以书面形式解除或终止。
4.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未完结的业务,
并履行相关后续责任。
以上为《渠道管控和价格调控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应认真
履行协议,并通过合作促进业务的共同发展。
注意:本文档仅为参考,具体合作内容还需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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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甲方: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一、目的:为了稳定发展市场,保障公司和经销商双方的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龙丹牌奶粉系列产品窜货和低价销售的事件进行有效控制,特签定此协议。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为甲方经销商。
三、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商经销的具体单品和规定的价格:(见附表)
四、乙方保证金的缴纳:
(一)保证金的作用:维护市场秩序及价格管控。
(二)保证金缴纳金额(大写):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将保证金交纳至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与货款分别管理。
如无违约情况协议终止一个月予以返还。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本协议签定的10日
五、具体协议容如下:
(一)对低价销售的管理:
①低价销售的界定和类别:凡是以低于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最低价格出货的均属低价销售。
其中,
由经销商直接批发给下级批发商或零售商属直接低价销售;由经销商所属区域的批发商批发给其他
批发商或零售商属间接低价销售;如出货价不低于公司出厂价,属于一般低价销售;如出货价低于
公司出厂价或发布的最低价,属于恶意低价销售。
②低价销售的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与公司直接签订协议的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发生低价销售均承担责
任;在属于经销商管理的区域发生低价销售,经销商负有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的连带责任人;
在营业所经理和业务人员的区域发生低价销售,营业所经理和业务员负管理责任,属于低价销售的
连带责任人。
③低价销售处罚标准。
一般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1000元的罚款;恶意低价销售:经销商处以3000元的罚款并停货1个月,进行全国通报。
(二)、对窜货的管理:
①窜货指在利益驱动下,经销商(包括个别公司销售人员)为减少投入,获得暂时利益或完成企业的
销售任务,而不开发或不深入开发本市场,将产品主动或间接销往成形的或需求较多的市场,形成
跨区域销售的事实。
窜货分为直接窜货、间接窜货、恶意窜货和一般窜货。
②根据经销商窜货的数量和价格,把窜货行为分为两种类型。
恶意窜货:一个月窜货数量超过5件,且窜货的价格低于公司的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最低限价,同时给被窜货市场造成恶劣影响的窜货行为。
一般窜货:一个月窜货数量大于5件,窜货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出厂价或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未对被窜货市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③明确窜货的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与公司签订协议的经销商,直接或间接发生窜货,均承担窜货责
任,属于窜货责任人。
④明确违规处罚标准。
一般窜货:窜货5--30件,经销商按市场价格支付收购金额,负担货物回收运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窜货达到30件以上,除按以上标准处罚外,进行全国通报、警告。
如数量达到100件以上,将取消经销商的经销资格。
恶意窜货:
A、窜货5--30件,经销商按市场价格每件加10元支付收购金额,负担货物回收运费,并
处以3000—5000元罚款。
B 、窜货30—100件,除按上述罚款外,经销商停止发货1个月。
C、窜货100件以上,解除经销商经销协议。
D、在一年发生三次窜货通报的经销商解除经销协议,被罚的款项由销售部负责划拨到被窜
货的市场,用于市场促进费用。
⑤确定违规处理程序
A被窜货区域经销商和公司业务员在48小时共同填写《窜货投诉书》直接传给销售部负责
渠道管理的专员。
B接到《窜货投诉书》7日由当地业务员和公司渠道管理专员协同被窜货经销商对窜货证据
共同认定,在投诉书上签字认可。
C由市场专员,根据窜货处罚规定48小时填写《窜货裁决通知书》下发给各大区、区域和
当事经销商经理。
经销商不服裁决,可在发出《窜货裁决通知书》7日,去窜货地点确认
(差旅费自负),提供新证据,提出复议申请; 如在公司下达通知后48小时不作出答复,
即为认同.
D销售部把处罚窜货通告下达给各个经销商,以正行规。
如不能确定经销商窜货,直接对营业所经理、省区经理进行处罚。
如经销商故意制造窜货假象,一经发现,停止所有政策支持,如再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必须向市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奶粉销售部、营业所、经销商各一份。
八、合同有效期:自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本规定解释权、裁定权由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
甲方: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渠道秩序和价格管控投诉书
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
现发现龙丹产品窜入市场,
数量为件,价格元/袋(听),
批号为,请予尽快解决。
投诉单位:
投诉人:
投诉日期:
认定人附言:
认定人签字/日期
渠道秩序和价格管控违约通知书
致:
经认定,贵公司销售的
1、龙丹窜入市场,数量为件以上,价格为元/袋(听)
2、龙丹窜入市场,数量为件以上,价格为元/袋(听)
扰乱了市场秩序,按照渠道秩序和价格管控规定,对贵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特此通知
市龙丹食品有限公司年月日
一个处处像别人表明自己优秀的,恰恰证明了他(她)并不优秀,或者说缺什么,便炫耀什么。
真正的优秀,并不是指一个人完美无缺,偶像般的光芒四射。
而是要真实地活着,真实地爱着。
对生活饱有热情,满足与一些小确幸,也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心始终如孩童般的纯真。
要知道,你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都是为了不辜负所有的好年华。
一个真实的人,一定也是个有担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