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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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路基工程的施工。

1.2 路基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优质、高效、环保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3 路基工程施工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环保等情况,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文件,并提交相关审批部门审查。

2.3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和技术规范。

2.4 施工前应做好临时设施规划,包括施工营地、材料堆放场、加工厂、临时道路、排水系统等,确保施工期间生活、生产需要。

三、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3.1 土方工程3.1.1 土方开挖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开挖边坡稳定,避免土方坍塌。

3.1.2 土方回填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填料,分层压实,确保填筑质量。

3.1.3 路基排水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确保路基排水畅通,避免水患。

3.2 排水工程3.2.1 排水设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降低水位,改善路基湿度。

3.2.2 排水设施施工应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确保排水设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桥梁工程3.3.1 桥梁基础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桥梁基础稳固。

3.3.2 桥梁上部结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桥梁结构安全、美观。

3.4 隧道工程3.4.1 隧道开挖应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确保隧道稳定,避免坍塌。

3.4.2 隧道衬砌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隧道结构安全。

3.5 路面工程3.5.1 路面结构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路面平整、耐磨、抗滑。

3.5.2 路面施工应采用合格的材料,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四、施工安全及环保4.1 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规范

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规范

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是指城市中的街道、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城市周边的一些村镇道路等路基工程。

路基工程施工是整个道路建设的重要环节,其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道路使用的安全和舒适度。

因此,为了保障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城镇道路:指城市中的街道、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城市周边的一些村镇道路等。

2.路基工程:指道路的基础工程,包括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肩、边沟等。

3.施工单位:指承担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4.监理单位:指对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单位。

5.建设单位:指城镇道路路基工程的业主单位或者建设管理单位。

三、施工前准备1.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在进行城镇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前,应将施工图纸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2.施工队伍组建: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要求,组建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并保证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

3.施工设备准备:施工单位应根据城镇道路路基工程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施工设备和机械。

四、施工工艺1.地面清理:在进行路基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地面清理,清除残留的杂物和垃圾。

2.路基开挖: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标高和横断面要求进行路基开挖,同时应保证开挖边坡的稳定,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3.路基填筑:施工单位应用合适的材料对路基进行填筑,填筑高度和路基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路基夯实:施工单位应对填筑的路基进行夯实,保证路基的密实度和承载能力。

5.路基平整:在路基夯实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路基的平整,使其符合设计要求的平整度。

五、施工质量控制1.施工材料: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道路施工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2.施工技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工艺。

3.验收标准: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道路)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道路)

损坏后修复困难
利于夜间行车
1、基本知识 水泥混凝土路面大都属于现浇施工,所以
施工和易性应做要求。在设计时,以抗弯拉强 度(或称抗折强度)作为主要强度控制指标, 抗压强度作为参考指标。 2、配合比设计 表示方法:水泥:砂:石子:水=1:X:Y:Z 注意施工现场砂石含水,所以施工配合比要进行 换算。见例5-3
第三章 道路附属构筑物施工
基本要求: 熟悉道路附属工程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掌握常见通病及防治方法 具体内容: 1、侧平石施工和质量要求 2、人行道施工和质量要求 3、雨水井施工和质量要求 4、挡土墙基本构造、类型 5、质量通病防治
压路机:不大于0.5m
动力打夯机:不大于0.5m
人工打夯:不大于0.5m
(2)竖向填筑 在原地面纵坡较大,
运土困难的断面采用该 法施工,沿纵坡分层, 逐层填筑
(3)混合填筑
下层用竖向填 筑而上层用水平填 筑
4、碾压 是路基工程的关键工序,压实要点 压实过程中严格控制填土的含水量 不论何种路堤,碾压都必须确保均匀密实 检查填土的压实度时,每个测点的压实度必须
一、道路基层(垫层)施工
1、碾压
碾压时,后轮应重叠1/2轮宽,一般需碾压 6-8遍。
2、道路稳定土的方法:沥青稳定土法、水泥稳 定土法、石灰稳定土法、掺加粒料法、工业废 渣法
3、石灰稳定土施工
(1)在备土时,应将土块打碎过筛,筛除15mm 以上的土块。
(2)碾压时,应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
(3)石灰土的养生期一般为一周左右
4、沥青路面的低温及雨季施工 (1)低温施工措施 ①适当提高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出厂温度 ②运输混合料用的车辆应有严密的覆盖设备保温 ③接触混合料的机械、工具要经常加热 ④卸料后应用布等及时覆盖 ⑤摊铺时间宜在上午9时至下午4时进行,做到快卸料、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是指在路基路面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得以实现,所应遵循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规定。

以下是一篇关于路基路面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概述,字数不少于500字。

一、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机场跑道、桥梁、隧道等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

1.2 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应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1.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得以实现。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了解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

2.2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2.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材料、设备、人员等资源充足,满足施工需求。

三、路基施工3.1 路基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确保路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耐久性。

3.2 路基施工前,应进行土地整理、排水设施建设和地面处理等工作。

3.3 路基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来源应可靠,质量应稳定。

3.4 路基填筑应分层进行,每层填筑厚度、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5 路基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路基压实度的检测,确保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3.6 路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路基的纵、横坡度,确保路面排水畅通。

四、路面施工4.1 路面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确保路面平整、耐磨、抗滑、舒适和安全。

4.2 路面施工前,应进行路基验收,确保路基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3 路面基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基层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水稳定性。

4.4 沥青路面施工应按照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进行,确保沥青混合料的质量。

道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标准

道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标准

道路工程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的顺畅、安全和美观。

为确保道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和进度,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标准。

以下为道路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标准的主要内容:一、施工资质要求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资质,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

2. 从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2.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3.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等踏勘施工现场,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三、施工过程要求1. 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测量及其内业经常复核,确保准确。

2. 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

3.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4. 遇冬、雨期等特殊气候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

5. 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四、路基施工要求1. 施工前,应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 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3. 施工前,应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

4.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等,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流程规范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流程规范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流程规范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流程和规范。

本文将就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准备工作。

在这个阶段,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1.项目规划在进行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前,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包括道路的长度、宽度、线型等。

规划需参考现行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确保道路与城市整体发展相协调。

2.设计阶段在项目规划确定后,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要求,包括道路结构、交通标志、路灯等设施的布置等。

3.招投标招投标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招标方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时间等,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评标等环节。

二、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是在前期准备阶段后,具体施工前的环节。

在这个阶段,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规范进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1.材料采购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需要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确定所需材料,并按照规范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要注意材料的质量和合理性,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的编制是在前期设计的基础上,具体制定每个施工环节的方案。

施工方案要包括施工方法、工序、工期等,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编制。

3.施工现场布置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包括施工设备和工人的安排等。

施工现场布置要符合相关规范,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

三、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核心阶段,涉及到具体施工过程的实施。

在这个阶段,需要按照规范进行各项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1.土方开挖与回填在道路建设工程中,土方开挖与回填是一个常见的施工环节。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道路使用寿命,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道路的路基工程施工。

1.3 路基工程施工应遵循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二、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2.1 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和技术标准。

2.2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和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布置、施工用水电接入等。

2.3 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测量规范进行,确保测量精度符合要求。

三、路基施工排水3.1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排水方案。

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防止水患对工程造成影响。

四、路基的防护与加固4.1 路基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护与加固措施。

4.2 防护与加固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五、土质路基施工5.1 土质路基施工应遵循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5.2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控制土质路基的压实度、平整度和排水性能。

5.3 土质路基施工前,应进行土壤试验,确定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质,以便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

六、石质路基施工6.1 石质路基施工应遵循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6.2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控制石质路基的压实度、平整度和稳定性。

6.3 石质路基施工前,应进行石材试验,确定石材的物理力学性质,以便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

七、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7.1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7.2 工程验收时,应按照验收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八、施工安全与环保8.1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8.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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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主编单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4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主编的《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4—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二节施工测量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坡面防护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四节支挡工程第五章土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路基挖土第三节路基填土第四节土质路基压实第五节路基整修第六章石质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石质路基开挖第三节石质路基填筑第四节石质路基爆破第七章特殊土路基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杂填土第三节盐渍土第四节膨胀土第五节湿陷性黄土第八章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期施工第一节湿软土基的处理第二节雨季施工第三节冬期施工第九章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质路基第三节石质路基第四节路床第五节边坡和边沟第六节附属结构物附录一土的统一分类法与原路基土分类法对应关系附录二路基土按施工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三土的含水量及烧失量测定附录四土的击实试验附录五路基土压实度试验附录六岩石按开挖难易程度分类附录七盐渍土的分类附录八盐渍土路基高出长期地下水位最小高度附录九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全国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保证道路路基工程的质量,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含郊区道路)和广场、停车场路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厂矿、机场、码头等专用道路可参照使用。

第1.0.3条城市道路路基工程与铁路、公路、地铁、管线、人防等工程共同或交叉施工时,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参照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

路基施工的安全措施,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路基施工在确保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和工业废料,同时,应防止有害物质的污染。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各种管线工程及附属结构物,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必须重视管线沟槽回填土的质量,使其达到与路基相同的设计强度。

第二章施工准备与施工测量第一节施工准备第2.1.1条施工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

对设计中不明了的问题与修改意见,可在设计交底时提请设计部门解决。

第2.1.2条施工人员必须查勘施工现场,确定施工部署,进行恢复定线测量工作。

第2.1.3条施工有关人员应听取设计人员的设计交底。

第2.1.4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复核地下隐蔽设施的位置和标高,并在图纸上注明,以备施工交底。

二、对外露的检查井、消防栓、人防通气孔等应在图纸上标明,以备核对,避免埋没或堵塞。

三、文物古迹、测量标志必须加以保护;园林绿地和公用设施等应避免污染损坏。

四、应加强交通管理,如需封闭交通时宜缩短断行时间,早日恢复交通。

五、注意施工时的环境保护。

第2.1.5条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要求、地下隐蔽工程的位置与标高均应交底至直接操作人员。

各种施工交底均应记录备查。

第二节施工测量第2.2.1条施工负责人应会同设计或勘测部门现场交接中线控制桩和设计水准点,并设置护桩。

在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引测辅助基线,设平面控制桩,以备施工过程中及时补桩。

定出路边线及上下边坡线桩,核对占地和拆迁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范围内尚存的障碍应作明显标志。

第2.2.3条临时设置的水准点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平原不得大于200m,山区或丘陵宜为100m。

临时设置的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

对跨年度工程或怀疑被移动的水准点应复测校核后方可使用。

在中心桩两侧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设桩,定出路中心(或路肩边缘)标高。

第2.2.4条工地测量人员应按中心桩位置复测原横断面,加桩处应补测横断面,并计算土石方量。

第2.2.5条工地测量人员应复核原有桥涵和地下管线的位置和标高以及其他要求的有关测量。

第2.2.6条施工过程中工地测量人员对平面和水准测量应准确及时,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并进行现场交桩。

测量标志应坚固稳定,施工人员对测量标志应认真保护。

第2.2.7条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后,工地测量人员必须进行全线的竣工测量。

竣工测量包括:中心线的位置、标高、横断面图式、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和标高。

测量成果应在竣工图中标明。

第三章路基施工排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路基施工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有效地排除施工期间由于降水或附近地带流入路基的地面水及施工用水。

二、疏导、堵截、隔离对路基有害的地下水。

第3.1.2条路基施工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

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或沟渠中。

郊区道路应结合当地地形,采取排、截、堵等措施,把水排至河沟或低洼地带。

所有施工排水出路,应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节排除地面水第3.2.1条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

第3.2.2条应先修筑路基范围内的排水结构物,无条件时可与路基同步施工,利用其进行排水,并使其随施工进程逐步成型。

第3.2.3条路基施工中,地面水排除困难而又无永久性管渠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

临时排水设施可采取移动式或固定式管道、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等。

当排水流量较大时,应进行水力计算,选择合适的泄水断面和纵坡。

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开挖应由下游挖向上游;要求沟底平顺,边坡修理整齐,夯拍坚实。

第3.2.4条挡土墙基坑、道路凹点、借土区及运输通道等,当无法采用自流式排水时,应将水引至集水井中,用水泵抽排。

第3.2.5条敷设各种地下管线时,严禁将管坑积水抽排至路基范围内。

第3.2.6条施工期长或跨越雨季的路基工程,如排水设施位于透水性土层上或有裂缝的岩层上,以及流速较大,水量集中的地段,均应采取防止渗漏、冲刷的加固措施。

第三节排除地下水第3.3.1条路基施工中,若地下水严重影响路基稳定时,应立即要求设计部门提供地下排水设计。

如地下水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第3.3.2条盲沟沟槽不宜采用大放坡,宜挖直立沟加支撑支承。

支撑形式可根据土质、地下水情况、槽深、开挖方法及地面荷载等因素而定。

一、水平式支撑即横式支撑——适用于土质较好、地下水量较小的沟槽。

二、垂直式支撑即竖板支撑——适用于挖沟较深,土质较差,地下水量较多的沟槽。

三、板桩式支撑——适用于地下水位很高,且有流沙的深沟槽。

拆除支撑可从底部开始,边安装盲沟边拆除支撑,也可待安装回填后拔除。

沟壁所留空隙应用砂砾填充捣实。

第3.3.3条盲沟沟槽排水可分为:明沟集水井排水和深水泵排水。

盲沟沟槽开挖应由下游向上游施工,并应随挖随支撑,随抽水。

盲沟基础应平整,并应分段开挖,分段安装、回填。

第3.3.4条新建道路处于地下水位高的路段,水面距土基碾压面小于0.6m时,施工前可沿路基两侧先开挖边沟,以降低地下水位。

边沟的开挖应深入到含水层下0.3m。

第四章路基的防护与加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路基的防护与加固工程可分为:边坡坡面防护,沿河、滨海路堤防护与加固,路基支挡工程三类。

第4.1.2条路基防护是以原边坡坡面和有关防护结构体的稳定为前提,施工前必须检查验收,严禁对失稳的土体进行防护。

路基加固或支挡工程除要求自身坚固稳定外,施工前必须查明和核实前期工程的条件和质量。

第4.1.3条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砌筑砌体的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二、回填土宜选用砂性土,严格控制含水量,分层填筑,充分压(夯)实。

三、泄水孔、伸缩缝的位置要准确,孔正缝直,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坡面防护第4.2.1条坡面防护应根据路基土质选用,可分为植物防护和坡面处治两类,亦可混合使用。

第4.2.2条植物防护属简易防护措施。

对于植物易生长的边坡,可采用种草、铺草皮及灌木丛防护。

第4.2.3条种草防护适用于边坡低,坡面冲刷较轻微有利于草类生长的土质边坡。

经常浸水或长期浸水的路堤边坡,不宜采用。

第4.2.4条铺草皮可用于边坡较陡,冲刷较严重,坡面仅有季节性浸水的土质边坡。

铺砌方法有平铺、平铺叠置、方格式等。

草皮应由下向上错缝铺砌,并用竹、木尖桩固定。

第4.2.5条采用植树防护边坡时,应按防护目的与采用树种确定树的平面布置形式。

树成活前应防止流速大于3m/s的流水浸害,必要时可增设防护障加以保护。

第4.2.6条坡面处治可用于陡边坡和风化严重的岩石边坡。

处治方法有:抹面、喷浆、勾缝、灌浆、石砌边坡或护面墙等。

坡面处治要求原边坡稳定,无地下水外露。

处治前应清理危石,剥去风化表层,嵌补坑槽,清洗污物杂质。

第4.2.7条抹面可用水泥砂浆,水泥石灰砂浆或石灰煤渣混合砂浆等材料,要求均匀紧贴坡面;抹灰面积大时,应预留伸缩缝。

第4.2.8条喷浆可用于易风化而较完整的石质,其厚度为1~2cm。

岩石节理裂隙窄而浅的石质边坡可以勾缝,节理裂隙宽而深的予以灌浆。

材料可用水泥砂浆或水泥石灰砂浆,宽深较大缝隙可用细粒混凝土灌注。

第4.2.9条护坡和护面墙可用片(块)石、混凝土等材料铺砌。

局部铺砌时应使砌筑体深入软岩层或凹陷处,砌体表面应与坡面平顺相接。

砌筑砌体选料与施工要求,按本章第四节规定执行。

第三节堤岸防护与加固第4.3.1条沿河、滨海路堤的防护与加固,可采用抛石、干砌或浆砌片(块)石、石笼和设置导流结构物等方法。

第4.3.2条抛石可用于防护路基或河岸水下部分的边坡和坡脚。

抛石大致成梯形石垛,石料尺寸宜为30~50cm,总厚度约为石块尺寸的3~4倍,且不得小于2倍。

抛石宜在低水位时进行。

第4.3.3条干砌片(块)石护坡,可用于水流方向较平顺的河岸或一般路堤边坡。

护坡可分单层或双层铺砌,厚度不宜小于20cm,边坡不宜陡于1∶2。

选用的石料应符合质量标准。

砌筑应垫层平整、嵌挤紧密、大面平顺、上下错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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