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面临的反补贴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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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外频繁的双反措施我国如何应对1

面对国外频繁的双反措施我国如何应对1

面对国外频繁的双反措施我国如何应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但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我国出口的商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对外贸易,损害了中国制造的信誉和形象。

对这一问题,我们进行深刻分析,提出应对措施,最终找到一条可持续的对外贸易之路。

[关键词] 反倾销反补贴积极应对可持续发展一、“双反”措施介绍“双反”措施即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指一国对其进口的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同一种产品同时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以救助国内受损产业的贸易救济手段。

它可能是同时对某一种产品分别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立案而合并调查,并同时做出终裁或征收关税;也可能是有先后地对反倾销、反补贴分别地进行立案调查,但其调查期间和实施期间具有重合性。

“双反”措施是将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同时使用于同一种产品,但却不等同于将二者简单地相加,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同时进行,应诉工作量加大、协调工作复杂、胜诉难度加大。

“双反”措施虽然在立案时,是将反倾销、反补贴分别进行的,但在调查时却合并起来进行,或者是在同一时段进行,并且终裁结果通常是同时做出。

这使得企业要在同样的时间内同时应诉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应诉工作量成倍增加,协调难度加大,胜诉的可能性更小。

二是终裁结果是对同一种产品征收两个税率,对出口国企业打击更加严重。

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只征收一个税率不同,“双反”措施终裁裁定的结果通常要对企业征收两个税率,即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

以镁碳砖案件为例,2010 年8月26 日美国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损害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28.10—236.00% ,补贴率为24.24—253.78%,其最后在原进口关税上加征的关税幅度为152.34—489.78%。

这样一来,企业将遭受两个税率的打击,损失更加惨重。

三是“双反”措施的合法性地位受到质疑。

针对我国的“双反”措施最早出现于2004 年,出现时间比较短,WTO 对此没有明确加以约束,各实施国国内法律对此更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成为法律上的盲区。

中国农业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的问题、挑战与完善

中国农业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的问题、挑战与完善
家 也 将 被 迫 关 上 农 产 品 市 场 的 大 门 。 同 时 , 业 反 补 贴 措 施 也 可 能 会 被 农 产 品 农
进 口国 滥 用 , 为 一 种 非 关 税 贸 易 壁 垒 。 凶此 , 须 将 农 业 补 贴 与 反 补 贴 纳 入 法 成 必
律规制 。


中 国 农 业 补 贴 反 补 贴 立 法 的 现 状 与 问题
益 。 如 果 缺 乏 有 效 的 国 际规 则 和 纪 律 , 么 各 国 政 府 的 趋 利 性 很 可 能 会 使 其 对 那 农 业 的 补 贴 大 大 超 出 农 业 支 持 和 保 护 的 必 要 范 同 , 而 获 取 国 际 农 产 品 贸 易 中 从
的竞 争 优 势 。 由于 农 业 发 达 国 家 具 有 强 大 的 经 济 实 力 补 贴 农 业 , 业 欠 发 达 国 农
( ) 国农 业 补 贴 反 补 贴 的 立 法 现 状 一 中 1 中 国农 业 补 贴 的 立 法 现 状 .
中 国在 1 9 9 3年 7月 2 日通 过 了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农 业 法 》(以下 简 称 《 业 农
法 》), 为 中 国 农 业 的 基 本 法 , 其 他 农 业 立 法 的 基 础 , 有 指 导 、 束 功 能 。 作 是 具 约 20 0 2年 l 2月 8 日 ,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 业 法 》 订 法 案 。 中 国 的 农 业 补 贴 立 法 人 农 修 主 要 是 围 绕 该 法 构 建 起 来 的 , 包 括 了 其 他 支 农 护 农 法 律 政 策 。 《 业 法 》中 支 也 农 持 与 保 护农 业 的 内 容 , 要 有 : 家 建 立 和 完 善 农 业 支 持 体 系 , 取 财 政 投 入 、 主 国 采 税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反补贴法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反补贴法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反补贴法一、国际反补贴的态势反补贴法律制度是调整一国在限制和抵制外国不正当补贴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W T O 提倡公平贸易,主张各国开展公平竞争。

作为对违反公平贸易行为的一种惩罚,反补贴为各国提供了在不公平贸易条件下获取公平的一种合法性的补救手段。

W T 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确定了补贴和反补贴的主要规则,要求各成员国在其框架下设计国内的补贴与反补贴立法。

对于给其他成员造成负面影响的补贴措施可以采取两种救济方式:一是通过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多边救济,二是启动征收反补贴税的单边救济,按照国内法在经过规定的调查程序后征收反补贴税。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反补贴国内法,其原则和做法都与《协议》的规定基本一致。

所不同的是有些成员国,主要是发达成员,立法相当完善。

欧盟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法长期以来包含在一个条例中,1994 年制定了单独的反补贴法,即3284/94 号条例。

美国对反补贴税在1897 年颁布的关税法中就有规定,后于1930 年关税法中对反补贴立法进行了细化,之后又历经了多次演进和修改,1994 年,其又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反补贴相关立法。

相反,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反补贴立法则相对原则化,并缺乏配套实施机制。

虽然全球反补贴案件的数量仍然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但反补贴措施仍是目前各国实施多边贸易救济的重要手段,尤其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为了打击竞争对手,推行经济霸权,一方面加大对国内产业的补贴,尤其是农业补贴的幅度,另一方面又以贸易保护为目的实施反补贴措施。

从反补贴案件发起的国别来看,发达国家明显占据主动和优势地位,在国际反补贴案件中,发展中国家明显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二、我国的反补贴立法1. 我国反补贴立法的发展我国反补贴法的有关规定最早出现在1994 年7 月1 日实施的对外贸易法中。

该法第31 条规定:进口的产品直接或间接地接受给予国的任何形式的补贴, 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 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 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中国易遭反补贴调查的原因与对策

中国易遭反补贴调查的原因与对策
提高产业集 中度及优化 出口产 品与市场结构 以降低反补贴调 查对 中国造成 的危害 。 关键 词 :反补贴 ;贸易摩擦 ;贸易保 护
近 年 来 , 中 国 在 世 界 经 济 舞 台 上 的 表 现 非 常 出 众 , 使 行 业 来 看 , 自从 2 0 0 6年 以 来 ,美 欧 等 国 多次 指 责 中 国 钢 铁 业
措 施 仍 保 留 一 些 补 贴 项 目 , 主 要 可 以 归 类 为 : 税 收 优 惠 、 土 国 出 口产 品正 常 价值 ( 或 公平价 值 )的 可 比价 格 ,从这 个方
地 使 用 费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优 惠 、 地 区 优 惠 和 技 术 改 造 费 用 面 来 看 , 我 国 希 望 更 多 国 家 将 我 国 产 品 视 为 市 场 经 济 国 家 来 优 惠 和 中 小 型 企 业 优 惠 等 其 他 形 式 的 优 惠 。 这 些 具 有 体 制 性 源产 品 的愿 望非 常强 烈 ,因此 ,这种 期国 经济 的 良好表 现 和 向世 界其 他 国家 或 受 到 巨 额 补 贴 的 问题 ,尤 其 是 美 国 钢 铁 产 业 分 别 于 2 0 0 6年 、 地区 “ 补贴 ”或 “ 倾 销 ”商 品联 系起 来 。 因此 ,以美 国为 首 2 0 0 7年 和 2 0 0 8年 公 布 了 3篇 报 告 , 通 过 评 估 中 国 钢 铁 产 业
或 政 策性 特征 补贴 的 出 台与 实施 ,为对 华反 补 贴提 供 了现 实 补 贴 措 施 提 供 了一 定 基 础 。 因 为 即 使 美 国 不 通 过 ( ( 贸 易 权 利
在 W TO 框 架 下 ,反 补 贴 措 施 是 否 适 用 于 非 市 场 经 济 国

补贴与反补贴概述

补贴与反补贴概述

第一节补贴与反补贴概述一、补贴的定义及其基本特点补贴的定义补贴:成员国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的支持措施。

补贴的条件⏹一、是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提供的⏹二、提供了财政资助或者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三、使企业或者产业得到了利益补贴的基本特点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2.补贴是一种财政措施3.补贴的对象是国内生产者和销售者4.受补贴方可以从补贴行为中得到某种“利益”5.补贴的目的是增强国内竞争者在市场上的有利地位二、补贴的分类(一)根据补贴的范围不同:一般补贴和出口补贴一般补贴:政府为某一产品的生产而给予国内生产者的补偿;出口补贴:政府为了刺激出口而给予出口生产者的产品补贴。

(二)根据补贴的方式不同: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直接补贴:政府为鼓励国内某种产品的生产而给予本国生产者的现金补贴;间接补贴:政府通过给予国内生产者在贷款、技术、税收等各种优惠条件和特权措施而资助国内生产者。

(三)根据补贴对国际贸易的扭曲程度: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述补贴1.禁止性补贴:不允许成员方政府实施的补贴,一旦实施,任何受其影响的成员方可以直接采取反补贴措施。

⏹特点:⏹很明确的专门用于影响贸易的补贴⏹对其他成员方最可能受到损害⏹直接对国际贸易产生扭曲⏹直接采取反补贴措施⏹属于红色补贴。

2.可申述补贴:成员方政府根据自己的政治、经济等发展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可对国内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补贴,若这种补贴对其他成员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和防碍,其他成员方可以进行申述并诉诸多边争端解决。

⏹特点:⏹其存在具有合理性,WTO允许其存在。

⏹如果运用不当,将造成损害⏹受害方进行申诉并诉诸多边贸易争端解决⏹属于黄色补贴3.不可申述补贴:其他成员方不应采取反补贴措施并不可诉诸多边争端解决的补贴。

⏹特点:⏹为WTO所允许和接受⏹对其他成员方无损害⏹非专向性,普遍适用⏹属于绿色补贴三、反补贴及国际反补贴现状反补贴:成员方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或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而对受补贴的产品进口所采取的限制措施。

论我国反补贴法律制度

论我国反补贴法律制度

论我国反补贴法律制度作者:孔庆宇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06期摘要我国面对反补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我国反补贴方面立法层次较低,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实际操作性,内容不够完善。

我国应调整补贴政策,完善补贴立法;提高反补贴的立法层次,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法》,修改具体补贴专向性规定;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国外经验。

关键词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作者简介:孔庆宇,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034-02补贴与反补贴是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我国面对反补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

研究补贴与反补贴对于我国更好的融入经济全球化,完善我国的反补贴法律制度,应对反补贴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补贴与反补贴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一)补贴的含义从法律角度来看,各国对补贴有着不同的定义标准。

直到乌拉圭回合才给出了补贴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义。

补贴的英文是“subsidy”,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特定的企业(一个或多个)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对加工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出口某种该产品或减少进口某种产品,或者对其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补贴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补贴的性质,可以将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诉性补贴、不可诉补贴。

其中,禁止性补贴又被称为“红灯”补贴或“红色补贴”,是指WTO成员不应该维持或授予的补贴,禁止性补贴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根据《SCM协议》规定的可起诉补贴,又被称“黄灯补贴”,是指那些不是被一律禁止的,但却不能自动免于质疑的补贴。

另外还有不可诉补贴又称绿灯补贴,是指不会引起补贴申诉的补贴。

一类是具有专向性的,像研究补贴、环境方面的补贴都是专向性补贴;另一类是不具有专向性的,不是针对特定的行业、领域的补贴。

2.按照实施补贴的国家是否为WTO成员国,可将补贴分为成员国实施的补贴和非成员国实施的补贴。

我国反补贴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反补贴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反补贴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作者:秦建元来源:《学理论·中》2013年第10期摘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贸易摩擦案件增多,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被发起反补贴案件最多的国家,给企业出口造成了消极影响,严重阻碍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解决措施有:修改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清理和整合现有的补贴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不可诉贴的范围;完善反补贴预警机制与联动机制;积极应诉;主动发起反补贴调查;发挥驻外商会的作用;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培养优秀反补贴律师队伍。

关键词:反补贴;对策;《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129-02一、反补贴定义根据世贸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规定,补贴是指一成员国政府或者任一公共机构向一个企业、产业或者一组产业或企业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从其领土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根据WTO规则,当某种受补贴的产品对进口方产生损害时,进口方的国家机关可提出申请,依法对该受补贴产品进行调查,为抵消补贴带来的影响可对产生的损害的补贴行为采取征收反补贴税等措施。

这也就是说,反补贴的目的是抵消受补贴产品所带来的不对等利益,是针对国际贸易中的利益不平衡采取的应对措施。

因此,反补贴措施,是一种国际贸易救济措施,旨在消除一国政府采取的阻碍国际贸易中公平竞争的措施。

二、我国的反补贴现状及原因根据《2012年中国贸易发展报告》,中国遭遇的反补贴数量已跃居世界第一,2007-2011年均是反补贴最大目标国。

这严重影响我国企业的进出口,某些企业甚至丧失了整个海外市场。

现阶段反补贴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双反”并用通常情况下,反倾销是美、欧排挤中国产品的利器,但自从2006年铜版纸案开始,美国在反补贴基础上,对同一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开始,反补贴与反倾销同时使用于同一案件,已经成为美国、欧洲的新的贸易保护手段。

欧盟对中国反补贴措施以及中国的应对对策

欧盟对中国反补贴措施以及中国的应对对策

欧盟对中国反补贴措施以及中国的应对对策摘要:近年来,发达国家深受金融危机的困扰,欧元区各国深陷欧债危机泥潭,与此同时,中国在世界格局中扮演的角色却越来越不可忽视,成为世界经济格局中非常重要的一极,反观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势头一度锐不可当,于是欧盟各国将目光对准了对中国。

以对中国实行反补贴作为自己走出困境的一个解决办法,利用对中国实行反补贴的贸易措施来让欧盟各国减轻经济压力,以图转嫁危机,保护本国贸易,最终使得欧盟经济回归正轨。

从外部看,原因为加拿大和美国的做法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从内部看,一是因为欧盟各国的主权债务危机,二是为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做前期准备,三是其贸易政策趋于强势。

因此,欧盟对华屡屡发起反补贴反倾销案,本文从欧盟对华反补贴的现状和原因、反补贴的由来以及什么是反补贴、并以欧盟对华发起的铜版纸案为案例分析论证反补贴给我国的有关行业和社会经济方面带来的影响,最后,依据这些影响提出我们的应对之策。

主要是从内外两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一方面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从多个环节加强我国的应对能力,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各方的贸易法规规章,更好的服务于我国的对外贸易。

此为本文研究的大背景,在此背景下论证欧盟对中国反补贴措施以及中国的应对对策。

关键词:欧盟;中国;反补贴;策略一、引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与世界联系日益密切,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中国逐渐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推动着世界经济发展和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和成熟,中国这个东方大国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中举足轻重的一极,发挥着自己作为世界政治经济新格局中重要一极所应有的作用。

中国也逐渐成为世界一体化进程上有着举足重若轻地位的国家,随着时间的发展,中国也在不断的重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的发展势头不可忽视,中国的巨大潜力不容忽视。

来自东方的声音不可忽视。

随后,随着经济危机对西方发达国家近乎毁灭的沉重打击,很多产业近乎消失,市场疲软,面临着来自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压力,在此危机重重的的大背景下,西方国家纷纷寻求救市的良方,以图能够尽量减轻对本国经济的影响,从而能早日从经济危机的阴影中走出,使本国的经济回归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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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面临的反补贴新形势
2007年3月20日中国与美国和墨西哥在世贸组织总部就所谓“中国贸易补贴问题”举行了联合磋商。

磋商源于2月2日美国就中国的出口补贴条款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墨西哥后来加入美国对中国的诉讼,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则作为第三方。

这表明,中国在补贴问题上面临强大的国际压力,中国企业遭受反补贴的威胁迫在眉睫。

一、当前我国面临的反补贴威胁
(一)中国企业受到的反补贴调查逐年增多
中国2003年以前并没有受到国外反补贴调查,从2004年4月13日起,加拿大在不到半年时间内连续对我国出口烧烤架、碳钢及不锈钢紧固件和复合地板发起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这三起案件开启了国外对我出口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并被征收反补贴税的历史,具有标志性意义,表明今后我出口产品除了面对国外反倾销调查外,还必须面对国外反补贴调查这一新的贸易保护手段。

2006年6月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铜制管件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

案件涉及我国25家企业,其中浙江12家。

2006年10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作出初裁,对涉案企业临时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9%和17%。

在实地核查后, 2007年1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终于作出最终裁定。

没有参加应诉的出口商反倾销税为37%,反补贴税为每公斤产品加征17.73元。

乐清天力管件有限公司、诸暨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零税率。

2006年11月20日美国商务部立案对来自中国的平张涂布纸(又名铜版纸)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浙江涉案产品近1000万元。

2006年1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来自中国的平张涂布纸对美国纸业造成实质损害;2007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出口的铜版纸产品反补贴初裁结果,决定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并开始对中国出口的铜板纸征收反补贴税。

(二)美欧通过多边和双边渠道对我反补贴压力逐渐增大
2007年2月2日,美国正式向WTO提出了申诉,指责中国政府向中国企业提供不公平的税收优惠及其他补贴措施,使中国企业的外国竞争对手受到了歧视。

申诉所涉及的中国企业,是到目前为止范围最广泛的一次,包括钢铁、木材、纸业、信息技术产品、服装等行业。

华盛顿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员拉迪认为,一旦该申诉成功,中国55%的出口都将受到影响,有些专家预计更是高达60%。

这是美国第三次向世贸组织就与中国的贸易问题提出申诉。

2004年3月,美国向世贸组织就半导体退税问题第一次对中国提出申诉,双方谈判后得到和解。

2006年3月,美国又联合欧盟向世贸组织申诉中国汽车零部件关税问题,同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首次为中美贸易摩擦正式立案调查。

通过世贸组织机制解决争端是两个贸易伙伴间正常关系的一部分。

中国和美国能够坦诚地就这一争端问题进行磋商,共同努力,说明中美贸易关系的成熟度很高。

中美贸易争端有可能通过对话和磋商的方式解决。

(三)当前国际反补贴案件的特点
1、使用反补贴手段相对反倾销而言较少
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2004年全球发起2646起反倾销案件,而同期仅有176起反补贴调查。

主要是因为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在调查过程中要触及其他国家国内法和涉及大量政府间交涉,同时要考虑自身国家利益的整体平衡;另外反补贴的技术要求较高,证据要求必须确凿,程序要复杂得多。

2、少数国家使用频率较高
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2004年全球发起176起反补贴调查。

发达国家一共发起了143起反补贴调查,占同一时期的81.25%,其中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三方发起调查128起,占73%;发展中国家发起33起,占18.75%。

而在应诉国中,发达国家被调查的案例是78起,仅占44.32%,发展中国家被调查98起,占55.68%。

在WTO受理的64起反补贴案中,美国提起的有18件,欧盟15件,加拿大10件。

3、补贴案件上诉到WTO的比例较高
1995-2005年WTO争端解决机构一共受理335起国际贸易纠纷,其中64件与补贴和反补贴有关,占19.1%。

同期WTO受理的案件中通过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的有95件,其中30件与补贴和反补贴措施有关。

二、正确认识我国遭受反补贴问题
(一)中国出口的快速增长是反补贴案件上升的宏观背景
中国贸易摩擦增多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中国外贸总量的扩大和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世界平均增速。

可以预计,未来中国贸易摩擦不但不会减少而且会不断增加。

这是一个贸易大国崛起的历史中必经的一个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顺差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1989年的十年,除个别年份外,中国外贸长期逆差;第二阶段为1990-
1999年的十年,除个别年份外,以顺差为主,但规模较小;第三阶段是2000年以来,中国外贸高歌猛进,进出口总量连上台阶,外贸顺差连年大幅增长。

2006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已达到17607亿美元,其中出口9691亿美元,进口7916亿美元。

截至200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0663亿美元,一举突破万亿美元大关。

当一个国家出口量或进口量在世界进出口总量中所占份额较大时,它往往对国际市场就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这就是所谓的“大国效应”。

一个大国持续快速增长必然会改变原有贸易格局,对既得利益者带来很大的冲击。

(二)我国特殊经济体制和入世承诺是法理根源
WTO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发展而来,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中国对自身经济体制的定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世界各国在认同上是有较大差距的。

一般认为,中国是转型经济国家,也就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

中国入世议定书对这一问题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进行定义,但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实际上体现了这一认知。

与其他成员相比,《中国入世议定书》可能是迄今为止文字最长、内容最多的有很多超WTO条款(plus-WTO),也就是对中国专门适用的另类规定。

这就是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法理来源。

比如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规定,
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而是使用替代国价格进行比较。

这是使我国产品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重要原因。

此外还有第16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规定,第18条“过渡期内政策评审机制”的规定等等。

具体到补贴问题,《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0条《补贴》第一款规定了中国政府对实行的补贴的通知义务,第二款明确指出对国有企业的补贴是专向性补贴,第三款明确中国不享有发展中国家在禁止性补贴上的例外待遇。

(三)欧美国内政治是直接诱因
由于我国是正在崛起的贸易大国,外贸顺差又主要集中于美国、欧盟。

欧美对华贸易逆差扩大在产业界以及政府和国会引起巨大反弹,这种信息和“中国威胁论”相结合后,被解读为“中国是欧美制造业工人失业的罪魁祸首”。

欧美国家就要利用一切貌似合法和可能的办法限制中国产品的出口。

一方面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服务及农产品市场,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继续施压,坚持要求人民币升值;一方面利用“两反一保”和技术壁垒等措施限制我国产品进入其市场。

2006年中美双边贸易总额达到262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2%。

其中我对美出口2191.4亿美元,增长24.9%,占当年我国出口总额的22.6%,美国继续保持我国第一大出口市场的地位;我自美进口592.1亿美元,增长
21.8%,占当年我国进口总额的7.5%;对美实现贸易顺差1599.3亿美元,相当于全部对外贸易顺差的90.1%。

而据美方统计,2006年中美贸易逆差在2300亿美元以上。

统计差距在700亿美元以上。

2006年美国中期选举,民主党控制国会参众两院。

更加倾向中小企业和劳工权益的美国民主党,比共和党更加注重劳工权益和公平贸易,这为今后中美之间埋下了贸易摩擦增多的伏笔。

仅今年前两月,美国国会议员就提交了十三项针对中美经贸关系的议案。

2006年全年,诸如此类的议案才有十二项。

在美国国会和制造商的双重压力下,美国终于对中国提出“一揽子”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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