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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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样本中采用了三种字体:

•黑色字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71号要求披露的主要信息。财务决

算专项说明单位应按其实际情况予以修改与增删。如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没有

相关情形,除有明确要求披露“不存在”的情况以外,一般应删除该容。

•蓝色字为使用者指引(一般在”(括号)”标注),其目的是提供给使用者进一步信息,出具审计情况说明书时必须删除。

•红色字为样本披露格式,特别提请使用者注意,一般情况下应按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修改,出具审计情况说明书时,必须改为黑色字。

•字号选择:若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有关表格的数字过长(金额过大),请自行缩小字号。

•排版说明:(1)首行缩进2字符,即每段首行空格2字符,但标题行不缩进,序号、标题行(包括次级)居左对齐。(2) 增加页眉与正文容的间距,正式

稿应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页眉与正文容间空1行,即正文容从第2行起。(3)

为段落间醒目,增加段间距、缩短行间距(一般为段前0行、段后0.9行的

间距,单倍的行距。)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工作

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项发

表审计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一)本公司上年期末权益与本年期初权益金额比较

项目上年期末权益本年期初权益差异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确认投资损失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少数股东权益

其他

合计

(二)上年期末权益与本年期初权益差异情况分析

项目金额其中:对期初未分配

利润的调整金额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的

原因

合并围变化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

清产核资调整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

其他(需说明)

合计

说明:(分原因、分事项说明对不同权益科目的影响)

1、本公司因xxx增加合并围单位xxx,xxx为本公司下属x级公司,因增加合并单位,本公司本年期初资本公积比上年期末增加xxx元,未分配利润比上年期末增加xxx元,……

2、未分配利润本年期初较上年期末减少xxx元,系本年转让xxx公司xxx%股权,合并围发生变化所致。

……

(对于2007年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将已经国资委确认的首次执行日期初调整金额作为“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项目合并说明。2007年末,对首次执行日的期初数进行调整的应将调整金额进行逐项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非经常性损益的容、金额以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1、分项列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及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报表项目金额对利润总额的影响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占用

5.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

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投资收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

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

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

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

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1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

外收支净额

15.其他

合计---

(注:上表中的“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及“13.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由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填写)

2、本年度损益中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账情况:

单位名称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和挂账金额报表项目

(如应逐户分明细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企财04表)中“消化以前年度潜

亏和挂账而减少”项目进行专项披露和说明)

(如应逐户分明细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企财05表)中的“当年损益中

处理以前年度损失挂账”项目进行专项披露和说明)

本公司2007年非经常性损益共计,影响2007年度利润总额xxx元。

三、政府补助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接受政府补助的具体容、金额以及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披露容参考如下:)

本公司取得的政府无偿划拨或调入的长期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取得的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先作为负债,然后视下列情况

进行处理:

1、构成或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将相关负债金额转入资本公积;

2、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后,将相关负债金额与相关费用或损

失相抵冲;

3、结余的补助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例如,需要上交的,在交回有关补助时,

冲减相关负债。

本公司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本公司费用的政府补助,以及先征后返还的除增

值税以外的其他税款,应作为冲减相关税费处理;

2、本公司取得的定额补助、其他财政扶持性补助,以及先征后返的增值税,

应作为补贴收入处理。

本公司贴息贷款取得的政府贴息,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将贴息贷款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应冲减财务费用;

2、贴息贷款的利息计入长期资产成本的,应计入资本公积。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披露容参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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