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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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

【导语】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进入备考阶段,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有效的备考,那么,为您精心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供大家参考。如想获取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模拟题及备考资料,请关注的更新。

【篇一】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当事人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赔偿损失优于法定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篇二】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一般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但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或纯获利益合同例外。善意相对人在合

同被追认前有撤销的权利。无权代理是指没有、终止或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一般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但被代理人可追认。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后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才有效。

【篇三】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的变更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权利允许转让,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合同权利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未经受让人同意是不能撤销的。债务人对让与人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合同义务转让应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可以一并转让,但得取得对方的同意。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撤销权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合同撤销后就不具有效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终止是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包括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其他。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有:承包人明确表明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承包人将承包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可请求解除施工合同的情况有: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篇四】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梳理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定金的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违约可以免除责任。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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