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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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

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

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有限公司12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甲方:××××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乙方:××××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乙方作为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

对甲方选用梅特勒-托利多(常州)公司的贰台12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事宜,经甲乙双方技术交流,友好协商,就上述设备的供货、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货范围:120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贰台套规格:SCS/ZCS-120DN-3421 安装方式:无(浅)基坑一、主要设备技术参数二、单台供货范围:三.甲乙双方工作范围及职责:1、甲方工作职责:1)甲方在技术协议中向乙方提出所购电子汽车衡的明确要求和供货范围。

2) 现场安装调试时,甲方协助配合并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安装所需大型吊车和其它工具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当地计量部门收取的检定、砝码租赁、调试等各项费用。

3) 甲方负责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进行基础施工,施工完成后按图纸内容要求进行自检验收,确保乙方所供设备在货到甲方现场后15天内安装。

乙方有权对施工的基础进行监督及验收以保证衡器使用精度。

2、乙方工作职责:1)合同生效后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供汽车衡基础图;按用户要求基础预埋件先期发货。

2)乙方对甲方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SCS-120DN-3421电子汽车衡的实际操作、调校、故障处理等现场培训。

3) 设备交付时,向甲方提供SCS-120DN-3421电子汽车衡操作手册各1份,随机附带出厂合格证、接线图。

4)产品保质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和人为造成的损坏外),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损坏配件。

7)乙方派遣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安装,调校。

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

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

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买方: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卖方:山西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一一年七月2011年7月5日,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晋城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就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设备制造、试验、检验、性能保证、售后服务等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为进一步明确买方、卖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制定本技术协议,作为卖方、制造、检验和验收及买方验收产品的依据。

本技术协议为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技术协议各代表签字后生效,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总则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设备。

它包括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试验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对本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协议内所有设备必须满足设计院提供的数据表。

二、技术条件1.项目名称及设备要求项目名称热电分公司设备名称: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2.设备台数:1台三、3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技术部分1.系统概述:无人值守称重系统是指利用车号自动识别等技术,自动读取车号、自动读取并保存重量、自动控制称重流程,实现在无人操作和监管的情况下的自动称量。

电子汽车衡维修协议

电子汽车衡维修协议

电子汽车衡维修协议1. 背景和目的电子汽车的普及,使得电动汽车在市场上的占比越来越高,而电池作为电动汽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性能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确保电动汽车电池的长期可靠工作,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本协议旨在规范电子汽车电池维修服务,并保障用户和维修机构的权益。

2. 定义•用户:使用电动汽车且需要维修电池的个人或法人。

•维修机构:具备电子汽车维修资质和设备的企业或个人。

3. 维修服务内容维修机构应提供以下服务:3.1 电池故障诊断和修复维修机构应使用专业设备和技术,对用户的电池进行全面的故障检测和诊断,并提供可行的修复方案。

3.2 电池模块更换在故障电池模块无法修复的情况下,维修机构应提供电池模块更换服务,保证更换后的电池模块与原有电池系统的兼容性。

3.3 电池性能优化维修机构应根据电池的实际情况,通过充电、放电等方式,优化电池的性能,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存储能力。

3.4 电池维护保养维修机构应为用户提供电池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包括清洁、防护、容量测试、电芯均衡等。

4. 维修责任和义务4.1 维修机构的责任•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规定及各项标准。

•维修机构应严格遵守用户的隐私保护要求,对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维修机构在维修过程中应尽最大努力确保用户的电池安全和信息安全。

4.2 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用户有权了解维修机构的资质和服务内容,并做出选择。

•用户需按照维修机构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和电池信息。

•用户有权要求维修机构在维修结束后提供正式维修报告和保修单。

5. 维修费用和支付方式5.1 维修费用维修费用包括维修服务费、电池更换费用和其他附加费用。

维修机构应事先明示维修费用,并在用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5.2 支付方式用户可以选择以下支付方式之一:•现金支付•银行卡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6. 服务质量保证维修机构应提供以下保障措施:6.1 保修期限维修机构应在维修完毕后,对维修的电池模块给予一定的保修期限,具体期限需与用户商定。

汽车衡系统技术协议书 汽车衡系统技术协议书

汽车衡系统技术协议书  汽车衡系统技术协议书

汽车衡系统技术协议书相关各方就买方需用的电子汽车衡设备(系统设备清单见表一)的技术要求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另:基础预埋件等相关材料以及防雷接地等由土建施工方提供,图纸由卖方提供。

表一:电子汽车衡设备供货清单1、设备工作条件:安装场所:汽车装卸区(室外);控制室距离地磅约150米。

环境条件:●平均大气压:夏季91.39KPa;冬季92.7KPa●极端最高气温: 39.6℃;●极端最低气温: -22.3℃;●年平均相对湿度: 53%~60%2、设计原始依据2台3.4*18m-80t电子汽车衡,对进厂原料(液化石油气、甲醇汽车槽车运输)、出厂产品(高辛烷值汽油、剩余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运输)的称量。

要求整体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BT4流程简述:装有原料(液化石油气、甲醇汽油)的汽车槽车或空车从厂区西南侧大门进入,经汽车衡称量后,将车号、毛重或皮重等信息传入销售中心内汽车衡计量间计算机内,再进入汽车装卸栈桥进行装卸车作业。

装有产品(高辛烷值汽油、剩余液化石油气)的汽车槽车或空车,从汽车装卸栈桥,再经汽车衡称量后,将车号、毛重或皮重等信息传入销售中心内汽车衡计量间计算机内。

汽车衡计量间的计算机汇总上述信息功能,并打印磅码单。

完善后的系统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系统方案应按完善功能设计,部分外部设备暂时不订货,但功能应预留,保证日后增补设备即可实现完全无人值守自动过磅功能):另:要求提供全自动功能软件以及编程。

现场设备需要具备防爆功能。

传感器具备防雷击功能。

1、称量及数据管理2、磅单打印、历史称量数据查询、报表统计3、可记忆车号、皮重、货号、称量记录、断电时存储数据不丢失4、可配接多种型号的打印机自动记录过磅数据5、可选配上位计算机,可配接大屏幕显示器6、计算机上实时显示一幅画面,重量对外实时显示7、具有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车辆上秤情况监视、车辆所载货物情况监视8、具有射频刷卡系统9、系统中的硬件配置具有稳定性、可靠性10、软件的设计要具有安全性和灵活性11、对于上传数据要留有两个接口(销售大厅、管理系统),Modbus RS485接口12、仪表计量与称重的比对功能,汽车装车计量与汽车衡要做比对,汽车衡需考虑该功能,汽车衡供货商需配合装车控制系统配套商完成相应的通讯功能。

电子汽车衡维修保养合同7篇

电子汽车衡维修保养合同7篇

电子汽车衡维修保养合同7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电子汽车衡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乙方具备相关技术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维修保养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电子汽车衡维修保养服务方面的合作关系,确保电子汽车衡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称重数据的准确性。

二、服务范围1.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汽车衡的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巡检、故障诊断、软件升级、清洁保养、易损件更换等。

2. 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应确保甲方电子汽车衡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称重数据的准确性。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电子汽车衡维修保养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2. 甲方应在服务期满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支付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

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五、服务保障及质量保证1.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保证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信息、数据等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达,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4. 乙方提供的配件及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保证甲方的设备正常运行。

六、维修与保养义务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维修条件,如场地、电源等。

2. 甲方应在使用电子汽车衡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

3. 乙方应定期对甲方的电子汽车衡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任务,确保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1.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设备损坏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电子汽车衡技术规范书

电子汽车衡技术规范书

xxx汽车衡(含安装)招标技术协议工程规模:15.00Mt/a二○一八年一月目录一、总则 (1)二、技术条件 (2)2.1罐子沟煤炭集运站概况 (2)2.2气象和地理条件 (3)2.3电源条件 (3)三、应用标准与规 (3)四、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4)4.1基本要求 (4)4.2使用环境要求 (5)4.3主要技术参数 (5)4.4结构要求 (7)五、供货围 (8)5.1供货围 (8)5.2外购产品供货厂商要求 (9)5.3供货清单 (9)六、技术资料、备品备件 (11)七、验收及质量保证 (12)八、技术服务 (13)九、包装、运输和储存 (13)十、试车及性能考核 (14)十一安全、节能、环保专用设备要求 (14)序号 (14)设备(部件)名称 (14)型号(图号) (14)数量 (14)性能参数 (14)应用领域 (14)能效标准 (14)备注 (14)十二、其他说明 (15)十三、招标罚则 (15)十四、附件 (16)一、总则1.1本技术协议仅用于xxxxxx所有电子汽车衡。

本协议从设备的功能、性能、结构、参数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没有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没有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和有关的国际、国标准的优质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可另提出优化设计方案,并提供图纸资料,供业主单位选择。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对本协议中的条文提出书面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否则,由此引起的异议由投标人负责。

1.4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标准、规、规程、现场条件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6 技术协议中涉及的设备及主要零部件型号可供参考,若配置相异型号产品,必须确保其性能参数等同或优于指定型号产品。

数字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合同

数字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合同

30万t/a焦油加工工程数字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甲方: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乙方: 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2008年1月21日目录一、总则二、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三、供货范围四、设备安装及调试检定五、售后服务六、设备质保期七、提供文件1 总则1.1甲方: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乙方: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1.2本协议是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30万吨焦油加工工程数字式电子汽车衡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并取得当地质监部门的验收)、服务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卖方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及试验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中的有关规定。

对于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凡对于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系统的某些必备要求,而未列入本规定者,也属于本技术协议的范围。

1.3 应根据相关规范及其本协议进行合适的设计、选材、制造、提供一整套能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并对设备性能、质量负责。

1.4 卖方提交文件的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1.5河北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编号为HBJZ-07120107的招标文件、梅特勒-托利多(常州)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2008/1/10的投标文件、2008/1/16 的投标澄清均作为本合同的技术附件。

如果有矛盾之处,其准确地描述依照HBJZ-07120107的招标文件及2008/1/10的投标文件、2008/1/16 的投标澄清依次作为依据。

2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A.设备型号:SCS -150DN数字式电子汽车衡一台,台面尺寸为3.4×21(m)四节全钢台面结构,10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纵向限位增加拉式限位装置。

基础形式:无基坑,传感器底面基础提高100mm。

B.配称重仪表:T800数字显示仪表、配标准RS-232接口,提供与计算机接口的技术支持。

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专业技术协议

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专业技术协议

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买方: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卖方:山西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一一年七月2011年7月5日,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晋城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就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设备制造、试验、检验、性能保证、售后服务等技术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达成共识。

为进一步明确买方、卖方的权利和责任,特制定本技术协议,作为卖方、制造、检验和验收及买方验收产品的依据。

本技术协议为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技术协议各代表签字后生效,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总则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陕西北元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设备。

它包括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试验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对本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本协议内所有设备必须满足设计院提供的数据表。

二、技术条件1.项目名称及设备要求项目名称热电分公司设备名称: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2.设备台数:1台三、33.4*21m SCS-120T无人值守式电子汽车衡技术部分1.系统概述:无人值守称重系统是指利用车号自动识别等技术,自动读取车号、自动读取并保存重量、自动控制称重流程,实现在无人操作和监管的情况下的自动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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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12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技术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乙方作为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

对甲方选用梅特勒-托利多(常州)公司的贰台120t数字式电子汽车衡事宜,经甲乙双方技术交流,友好协商,就上述设备的供货、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货范围:
120吨数字式电子汽车衡贰台套
规格:SCS/ZCS-120DN-3421 安装方式:无(浅)基坑
一、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0.017%FS
0.017%FS
0.017%FS
0.010%FS
-40C~+55C
最多可接16只350的模拟式传感器(两台秤),或 10只Power Cell数字传感器(若使用外接电源可接24只Power Cell传感器)
-10C40C,相对湿度为10%85%,不冷凝。

-20C60C,相对湿度为10%85%,不冷凝。

1.0KV(L-N); 1.5KV(L-G,N-G)
-10 C ~45C
30W
40030090(mm)
5C~35C
220V10%,49.5~60.5Hz
70W
二、单台供货范围:
三.甲乙双方工作范围及职责:
1、甲方工作职责:
1)甲方在技术协议中向乙方提出所购电子汽车衡的明确要求和供货范围。

2) 现场安装调试时,甲方协助配合并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安装所需大型吊车和其它工具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当地计量部门收取的检定、砝码租赁、调试等各项费用。

3) 甲方负责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纸进行基础施工,施工完成后按图纸内容要求进行自检验收,确保乙方所供设备在货到甲方现场后15天内安装。

乙方有权对施工的基础进行监督及验收以保证衡器使用精度。

2、乙方工作职责:
1)合同生效后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所供汽车衡基础图;按用户要求基础预埋件先期发货。

2)乙方对甲方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SCS-120DN-3421电子汽车衡的实际操作、调校、故障处理等现场培训。

3) 设备交付时,向甲方提供SCS-120DN-3421电子汽车衡操作手册
各1份,随机附带出厂合格证、接线图。

4)产品保质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和人为造成的损坏外),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损坏配件。

7)乙方派遣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安装,调校。

四、质保期:
现场安装完毕之日起13个月
五、包装及运输:
秤体裸装,其它纸箱包装;汽车运输。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有限公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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