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的规范化管理及监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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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分娩镇痛后管理制度范文

分娩镇痛后管理制度范文分娩镇痛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娩镇痛后的管理工作,确保孕妇的安全和健康,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第二条分娩镇痛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对因分娩镇痛而需要连续观察和护理的孕妇进行科学、规范、细致的护理和管理。
第三条分娩镇痛后的管理工作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病人的意愿和权益,提供个性化的护理和合理的疼痛管理方案。
第四条分娩镇痛后的管理工作涉及多个科室和多个职业,各相关职业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协同工作机制。
第五条孕妇在分娩镇痛后需要连续观察和护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剖宫产术后、产程过程中使用阿片类镇痛药物的孕妇、使用硬膜外、鞘内镇痛的孕妇。
第六条分娩镇痛后的管理工作要求医务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
第七条监察部门应当对分娩镇痛后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疼痛评估与观察第八条孕妇在分娩镇痛后,医务人员应当根据病人的疼痛表现和自述,结合临床观察,进行疼痛评估,并为其记录疼痛程度及特点。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根据疼痛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疼痛管理方案,并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给药途径。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对孕妇进行定期观察,包括但不限于观察孕妇的意识状态、呼吸、血压、心率、体温等生命体征的变化,并按规定记录。
第十一条孕妇在分娩镇痛后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医务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按照急救流程进行抢救。
第三章药物管理第十二条分娩镇痛后,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药物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药物剂量、给药途径和给药时间进行药物管理。
第十三条所有给孕妇使用的药物必须经过医师核实,并在医疗记录中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定期检查孕妇的药物使用情况,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孕妇在分娩镇痛后如需进一步用药,应向医务人员及时告知之前所用过的药物。
第十六条孕妇在分娩镇痛后应避免自行服用药物,如需用药应咨询医务人员并按医嘱进行。
分娩镇痛后管理制度

分娩镇痛后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分娩是女性生殖器官的功能之一,是女性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生孩子是每个女性都会经历的过程,而分娩的疼痛是不可避免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育方式和生育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过去,孕妇分娩时,常常是承受疼痛,独自忍受,这样的分娩方式并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希望能有一种能够减轻分娩疼痛的手段,于是分娩镇痛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分娩镇痛后的管理措施1.观察孕妇的生命体征:分娩镇痛后,应密切观察孕妇的生命体征,包括心率、呼吸、血压等情况。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
2.观察疼痛情况:在给予孕妇镇痛措施后,要密切观察孕妇的疼痛情况,及时了解疼痛程度,并根据情况调整镇痛措施,以确保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能够舒适度过。
3.观察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在应用镇痛药物后,要密切观察孕妇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等,一旦发现,要及时处理,并减少给药量。
4.保持通畅:分娩镇痛后,要保持孕妇的呼吸道通畅,防止分泌物引起呼吸道阻塞。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辅助使用氧气,以帮助孕妇保持正常呼吸。
5.安全监护:分娩镇痛后,要保持孕妇的安全,防止孕妇摔倒或其他意外发生,也可配备监护设备,以保证孕妇的安全。
6.心理疏导:分娩过程是一个十分紧张的过程,要加强对孕妇的心理疏导工作,使孕妇在分娩过程中能够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7.恢复期护理:分娩后,要进行适当的恢复期护理,帮助孕妇尽快康复,恢复到分娩前的状态。
以上就是分娩镇痛后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孕妇在分娩镇痛后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管理,保护母婴的安全,并提高分娩的质量。
三、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镇痛药物的选择: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镇痛药物,以减轻疼痛,但要防止对母婴产生不利影响。
2.镇痛剂量的控制:在使用镇痛药物时,要控制用药剂量,以防止药物过量导致不良反应,影响母婴的安全。
分娩镇痛的规范化管理及监测(全文)

分娩镇痛的规范化管理及监测(全文)随着经济文化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整体观念在发生转变。
医学科学的发展使得医学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关注到社会、心理和疼痛等对分娩的影响。
一个半世纪以来,如何使产妇在清醒状态下接受无痛苦的分娩,一直是产科和麻醉医学追求的目标。
分娩疼痛是妇女一生中最难忘的痛苦经历,据调查数据显示90%以上产妇在分娩过程中有“紧张-焦虑-疼痛”综合征。
随着经济文化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整体观念在发生转变。
医学科学的发展使得医学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关注到社会、心理和疼痛等对分娩的影响。
一个半世纪以来,如何使产妇在清醒状态下接受无痛苦的分娩,一直是产科和麻醉医学追求的目标。
1846年10月16日,美国的Morton医生成功地将乙醚用于手术的麻醉,开创了近代麻醉的先河。
1847年,Simpson医师用氯仿成功地用于分娩镇痛;1853年,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皇用氯仿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分娩镇痛。
二十世纪初,随着椎管内麻醉技术的出现、革新和改进,逐步成为阻滞麻醉技术的主要组成。
直到1938年,美国的Graffagnino和Seyler医生首先将硬膜外麻醉应用于分娩镇痛。
在2010年的一项初步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产妇剖宫产率平均在50%左右,部分医院甚至达到80%以上,这远远超过了WHO推荐的15%水平。
针对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34家不同级别医院麻醉医师及产科医师有关分娩镇痛实施现状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在中国分娩镇痛的实施普及率约在8%~10%左右,这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满足不了中国广大产妇实现无痛分娩的愿望。
近年来产科镇痛领域已取得较大的进展,各种镇痛方式、方法在不同医院已应用于临床,但其重视程度和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产痛”被视为“正常过程”而被忽视的问题依然存在,说明观念的更新对分娩镇痛的重视程度十分重要,而新型药物出现以及新的给药模式的临床应用大大促进了分娩镇痛的水平。
分娩止痛技术管理规范》

分娩止痛技术管理规范》分娩止痛技术管理规范1.背景分娩过程中的疼痛对产妇而言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提供有效的止痛措施,分娩止痛技术被广泛使用。
然而,为了确保安全和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2.目的本管理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分娩止痛技术的有效管理,并提供高质量的止痛服务。
3.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提供分娩止痛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
4.管理要求4.1 人员要求分娩止痛技术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获得相关资格认证。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操作人员的持续教育和培训。
4.2 设备要求医疗机构应配备符合安全和质量标准的分娩止痛设备。
分娩止痛设备应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4.3 操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标准的分娩止痛操作流程,并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分娩止痛技术的实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4.4 安全措施医疗机构应制定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止交叉感染、避免药物过量使用等。
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指南,并保证产妇和自身的安全。
5.质量监控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分娩止痛技术的实施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6.文件管理医疗机构应对分娩止痛技术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以方便检索和审查。
7.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和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确保分娩止痛技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8.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分娩止痛技术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9.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纠正分娩止痛技术中的问题和不良事件。
10.附则本管理规范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
《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

《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国卫办医函〔2018〕1009号)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者妇产专科医院,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的诊疗科目。
(三)对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医疗机构设备、设施的基本要求:1.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施:具有完善消毒条件的独立操作空间,按照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对产房的要求进行院感监测与管理。
2.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备:多功能监护仪;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鼻吸氧管、吸氧面罩;吸引设备包括负压吸引器、吸引管、吸痰管;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气管插管设备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医疗区域内具有麻醉机和除颤器等。
抢救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3.具有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基本药品和处理意外或并发症的应急药品:静脉输液用液体;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急救类药品(麻黄素、阿托品、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咪达唑仑、脂肪乳剂等);消毒液。
毒麻药管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所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麻醉科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麻醉科专业,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3年以上高年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经科室评估具备独立从事分娩镇痛的能力。
3.具有毒麻类药品处方权。
(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配合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相关护理人员、产科医师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产科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经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系统培训。
(完整word版)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一、分娩镇痛原则(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
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一)设备及物品要求1.麻醉机;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分娩镇痛制度

分娩镇痛制度分娩镇痛制度是为了减轻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疼痛,提高母婴安全,降低剖宫产率等一系列目的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和管理体系。
以下是分娩镇痛制度的详细介绍:一、分娩镇痛的定义和目的分娩镇痛是通过使用各种镇痛方法和技术,降低产妇在分娩时的疼痛感受,从而减轻产妇的痛苦和焦虑,提高分娩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其目的在于帮助产妇更好地应对分娩过程中的疼痛,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保障母婴健康。
二、分娩镇痛的方法目前常用的分娩镇痛方法主要包括非药物性和药物性两大类。
非药物性镇痛方法包括产前训练、指导子宫收缩时的呼吸、音乐分娩、导乐分娩、针灸等,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分娩疼痛,但效果有限。
药物性镇痛方法则包括静脉分娩镇痛、吸入分娩镇痛和椎管内分娩镇痛等,其中椎管内分娩镇痛是目前公认的最有效、最安全的分娩镇痛方法。
三、分娩镇痛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分娩镇痛适用于所有产妇,但需要根据产妇的具体情况和意愿进行选择。
同时,存在一些禁忌症需要注意,如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者、凝血功能障碍者等。
在实施分娩镇痛前,需要对产妇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查,确保安全可行。
四、分娩镇痛的实施流程和管理规范1.实施流程:产妇在入院后需要接受全面的产前检查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进行分娩镇痛。
在确定实施分娩镇痛后,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在产程中,根据产妇的疼痛程度和产程进展情况,由专业医生进行镇痛操作和调整用药方案。
在分娩结束后,对产妇进行观察和评估,确保母婴安全。
2.管理规范: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分娩镇痛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同时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更新,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性。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意事项和风险控制1.注意事项:在实施分娩镇痛过程中需要注意观察产妇的生命体征和产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用药方案和处理异常情况。
同时需要关注新生儿的情况和母婴安全。
2.风险控制:为了降低风险和提高安全性,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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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镇痛的规范化管理及监测(全文)随着经济文化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整体观念在发生转变。
医学科学的发展使得医学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关注到社会、心理和疼痛等对分娩的影响。
一个半世纪以来,如何使产妇在清醒状态下接受无痛苦的分娩,一直是产科和麻醉医学追求的目标。
分娩疼痛是妇女一生中最难忘的痛苦经历,据调查数据显示90%以上产妇在分娩过程中有“紧张-焦虑-疼痛”综合征。
随着经济文化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整体观念在发生转变。
医学科学的发展使得医学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关注到社会、心理和疼痛等对分娩的影响。
一个半世纪以来,如何使产妇在清醒状态下接受无痛苦的分娩,一直是产科和麻醉医学追求的目标。
1846年10月16日,美国的Morton医生成功地将乙醚用于手术的麻醉,开创了近代麻醉的先河。
1847年,Simpson医师用氯仿成功地用于分娩镇痛;1853年,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皇用氯仿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分娩镇痛。
二十世纪初,随着椎管内麻醉技术的出现、革新和改进,逐步成为阻滞麻醉技术的主要组成。
直到1938年,美国的Graffagnino和Seyler医生首先将硬膜外麻醉应用于分娩镇痛。
在2010年的一项初步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产妇剖宫产率平均在50%左右部分医院甚至达到80%以上这远远超过了WHO推荐的15%水平。
针对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34家不同级别医院麻醉医师及产科医师有关分娩镇痛实施现状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在中国分娩镇痛的实施普及率约在8%〜10%左右,这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满足不了中国广大产妇实现无痛分娩的愿望。
近年来产科镇痛领域已取得较大的进展,各种镇痛方式、方法在不同医院已应用于临床,但其重视程度和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产痛”被视为“正常过程”而被忽视的问题依然存在,说明观念的更新对分娩镇痛的重视程度十分重要,而新型药物出现以及新的给药模式的临床应用大大促进了分娩镇痛的水平。
一、分娩痛的普遍性和疼痛程度一项对初产妇的分娩疼痛程度调查:痛不欲生难以忍受占50%,明显疼痛44%,轻度疼痛占6%。
在5大洲35个国家121个产科中心的2700名产妇观察记录表明产痛发生率和程度分别为:15%产妇有微痛或无痛;35%有中度疼痛;30%有严重疼痛;20%有非常剧烈疼痛。
Melzack等把早期研究的背痛、癌痛,患肢痛及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的记录与产痛比较后指出,分娩痛的疼痛指数(PRI)比上述疼痛指数高出8〜10多尔。
二、分娩疼痛对母婴的影响(一)对呼吸的影响:在分娩过程中,剧烈的产痛使产妇呼吸加深加快,过度通气易发生呼吸性碱中毒。
有研究表明,分娩痛可导致过度换气,子宫收缩痛是产妇过度换气最强烈的刺激。
Bonica研究发现,在子宫收缩间歇期每分钟平均换气量为10L/min,宫缩时平均每分钟换气量增至3.3L/min,部分产妇甚至更多。
过度换气使血液中PaCO2从正常妊娠水平即4.25Kpa(32mmHg)降至2.13Kpa〜2.67Kpa(16〜20mmHg),与此同时PH值增至7.55〜7.60。
(二)对心血管系统影响:心排出量随产程的进展而不断增加,每一次子宫收缩时心排出量比子宫收缩间歇期增加20%〜30%。
心排出量和收缩压的增高使左室负荷显著增加,对健康产妇是可以耐受的,而患有妊高征、原发高血压、心肺功能差的产妇则可能加重其病情。
(三)对胎儿影响: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达峰值时,引起间歇性绒毛隙血量减少,从而使胎盘气体交换量下降。
产妇的疼痛应激反应导致内源性儿茶酚胺分泌增加,使外周阻力增高,子宫血管收缩胎盘血流灌注减少,使胎盘气体交换量下降,造成胎儿缺血缺氧,胎儿易发生代谢性酸中毒。
在正常分娩时,这一系统间断短暂的气体交换下降,正常胎儿可以耐受。
如果上述各种因素再合并子宫收缩过强或并发其他情况(如妊高征、胎儿本身的高危状态),那么疼痛的应激反应使得产妇心率增快血压增高,更增加了产妇的氧耗,会进一步加重胎儿缺氧,增加围产儿发病率及死亡率。
(四)产妇的疼痛-紧张-烦躁情绪直接影响产妇的精神健康,剧烈的产痛对产妇心理的影响可使产妇导致严重的长期情绪障碍,而在产后最初几天里,亦影响母亲与新生儿之间的交流。
Katrchner报道由于产痛,数名产妇经过自然分娩后,其产裱期出现异常的精神反应。
这些不良情绪易造成焦虑、抑郁等精神疾病,而精神系统的不良反应也是剖宫产增高的因素之一,焦虑和疼痛引起的各种应激反应均对母婴不利。
分娩镇痛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孕妇痛苦,给产妇提供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帮助产妇树立自然分娩的信心,提高自然分娩率,减少疼痛给母婴带来的不良影响。
增加顺产率,增加胎盘血流量,改善胎儿的氧供给,缓解分娩疼痛的不良反应,减轻或消除产妇分娩时痛苦,减少产妇不必要的体能消耗,维持产妇分娩中的尊荣并享受分娩得子的喜悦。
降低因疼痛采取剖妇产的概率,没有痛苦的分娩是生殖医学的进步及优生医学发展的需要。
因此,从提高围产医学质量和母婴的健康而言,分娩镇痛势在必行。
(一)人员设置及管理:分娩镇痛是需要麻醉医师、产科医师、助产师协作共同完成缺一不可的医疗服务项目,这个工作的难处就在于是否能通力合作。
1 .麻醉医师:具有3〜5年的临床工作经验,熟练的椎管内穿刺操作技术,能独立处理相关并发症及麻醉意外。
麻醉医师在分娩镇痛岗位时,不能兼顾其他麻醉工作,必须确保母婴的安全性。
做好镇痛前评估工作,告知患者及家属相关风险,签署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
在生命体征监测下实施分娩镇痛操作。
2 .产科医师:具有相关的产程管理经验及处理产科异常情况的能力,评估产妇的生产情况,是否能自然顺产,有无相关并发症及异常情况,检查宫口、宫缩、胎心等情况。
3 .助产师:配合产科医师做好胎心、宫缩监测及产程的管理,在产妇有无痛分娩要求时,通知麻醉医师,协助完成分娩镇痛操作工作。
整个产程中做好生命体征、胎心、宫缩等监测,遵产科医师医嘱调整好宫缩,做好二产程接生工作的准备。
4 .麻醉护士:有麻醉护士的医院需配备一名麻醉护士,做好操作前产妇的生命体征监测,准备好穿刺包、药品、镇痛泵、抢救设备及药品。
协助麻醉医师摆好产妇体位,观察产妇有无异常情况,配合麻醉医师完成分娩镇痛操作工作。
巡视产妇镇痛情况,有异常情况或镇痛效果不佳报告麻醉医师及时处理。
整理操作房间、毒麻药品的管理、登记、收费、补充耗材、检查和维护麻醉机和监测设备等。
(二)镇痛前评估:可在麻醉门诊或术前访视完成,评估内容:包括病史阅读、相关体检和实验室检查:1 .病史:了解产妇基本情况、既往疾病史、麻醉手术、药物过敏、合并其他疾病等情况。
2 .检查:基本生命体征(BP、P、R、SpO2),全身情况评估、椎管内阻滞的可行性评估,穿刺部位、脊柱椎间隙等有无异常、有无产科异常情况及禁忌证等情况。
常规血象(包括血小板、凝血功能)和肝功等检查。
3 .分娩镇痛禁忌证:椎管内阻滞禁忌证,如穿刺部位感染、败血症、菌血症、凝血机制病、颅内压增高等。
产科异常情况,如脐带脱垂、持续性宫缩乏力或宫缩异常、前置胎盘、头盆不称及骨盆异常等。
(三)物品及房间的准备:专用消毒房间,准备消毒穿刺物品,多功能检测仪及麻醉机等设备,备好氧气、吸引器、急救物品、药品等。
(四)严格执行药品查对制度,开放静脉输液通道。
(五)分娩镇痛流程:1 .产妇入产房后自愿申请,取得产妇及家人的同意及主动配合。
产科医师评估产妇无异常情况,助产师通知麻醉医师,麻醉医师再次评估确认无异常情况,告知产妇或家人操作风险及镇痛期间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签订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
2 .选择分娩镇痛时机:传统认为宫口开3cm时,子宫开始规律收缩,疼痛也逐渐剧烈,此时开始分娩镇痛,对宫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然而,近年来国内外诸多研究为潜伏期分娩镇痛的应用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即在空口开大1〜3cm并不延长产程,也不增加剖宫产率。
此外,最新的美国妇产科麻醉指南摒弃了原有第二产程>2小时为第二产程延长的概念,而将其更新为>3小时;同时要求只要分娩疼痛开始并要求镇痛的前提下即可给予分娩镇痛。
3 .镇痛方法:1992年美国妇产学院(ACOG)分娩镇痛委员会指出理想的分娩镇痛必须具备下列特征:(1)对母婴影响小;(2)易于给药,起效快,作用可靠,满足整个产程镇痛的需求;(3)避免运动阻滞,不影响宫缩和产妇活动;(4)产妇清醒,可参与分娩过程;(5)必要时可满足剖宫产手术的需要。
椎管内阻滞镇痛是目前分娩镇痛最安全且效果确切的方法。
1979年Revil在首届欧洲产科会议上提出,椎管内阻滞镇痛技术不会增加剖宫产率,国内外文献均支持此观点。
4 .操作过程管理:产妇应在专用消毒房间里操作,麻醉护士(或助产师)协助摆好体位,在生命体征监测下配合麻醉医师完成椎管内操作。
穿刺成功后,(如果是硬膜外首先注入2%利多卡因3mL观察5分钟,无异常情况全脊麻、局麻药毒性反应等)注入配好的镇痛药液,控制阻滞平面在T10以下。
产妇回到待产室的体位以侧卧位为佳,继续监测观察生命体征(BP、HR、SpO2、ECG)的变化,助产师或产科医师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宫缩强度及胎心变化。
5 .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时处理低血压、心率减慢、局麻药毒性反应、胎儿心率减速等并发症。
可根据产妇的心率选择升压药物,如果产妇低血压同时心率缓慢应选择麻黄素。
如果出现宫缩乏力,使用催产素(由产科医师或助产师处理)应积极的进行产程管理。
麻醉医师调整好局麻药的剂量及浓度。
对胎儿心率减速,可立即吸氧,调整产妇体位密切观察。
6 .填写分娩镇痛记录单:包括产妇的一般情况、镇痛方式、镇痛药的浓度剂量、穿刺的间隙、记录生命体征(BP、HR、SpO2、ECG)、阻滞平面、疼痛评分、运动神经阻滞评分、镇痛的时间。
胎心及宫缩情况,分娩方式、催产素应用情况、胎儿评分(Apgar)、产程的时间等。
7 .分娩结束:观察2小时无异常情况拔出硬外导管返回病房。
8 .随访:麻醉医师或麻醉护士随访产妇有无不良反应及分娩镇痛的满意度。
总之,分娩镇痛工作的开展要制定规范及制度,如知情同意制度、会诊报告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以及紧急情况抢救制度等。
从事这项工作的医师和护士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常规,减少或控制好医疗风险的发生,保证母婴的安全。
就分娩镇痛技术本身而言相对较为简单,但管理、监测及产科配合却十分重要。
镇痛的完善、产程的进展、生产是否顺利、胎儿评分好坏均取决于麻醉医师、产科医师以及助产师的密切配合,所以只有这样,才可以安全做好产妇的无痛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