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版高中英语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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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指导思想 (2)

二、课程目标 (2)

三、课程结构 (3)

四、课程内容 (5)

五、实施建议 (11)

六、答疑解惑 (16)

附录一 (19)

附录二 (4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将从2017年秋季起,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此轮改革将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新修订课标”)和新高考方案,但教材要使用现行教科书。为了帮助四省(市)高中教师准确理解新修订课标的理念和目标,明确新的英语课程内容结构和实施要求,做好与现行教材的对接工作,以顺利推进新课程实践,特制定本教学指导意见。

制定本意见的指导思想,一是全面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实施修订后的高中课程方案和英语课程标准,把培养学生英语学科核心素养的目标落实于英语课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多元发展需求。二是明确新修订课标的主要变化,结合现行不同版本教材的内容,便于教师了解新的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学分安排、课程内容、实施建议等方面的要求,形成适用于四省(市)的英语课程实施方案。三是根据实事求是原则,提出体现新课程理念和目标的统一实施建议,同时根据四省(市)的教学实际,留给地方和学校课程实施的空间,使本指导意见好用、管用。

二、课程目标

高中英语课程的总目标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中英语课程力求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学生英语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基于课程的总目标,高中英语课程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和发展学生在接受高中英语教育后应具备的学科核心素养。英语学科核心素养由语言能力、文化品格、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这四大要素构成,是学生在接受英语教育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提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四大要素相互渗透,融合互动,协调发展,是所有学生应具有的基础性综合素养,具有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是英语课程育人的指引,也是英语学业质量综合评价的依据。

语言能力是指在社会情境中,以听、说、读、看、写等方式理解和表达意义的能力,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语言意识和语感。语言能力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一定的语言意识和英语语感;在常见的具体语境中整合性地运用已有语言知识,

理解口头、书面语篇所表达的意义,赏析其恰当表意所采用的手段,有效地使用口语、书面语表达意义和进行人际交流。

文化品格是指对中外文化的理解和对优秀文化的认同,是学生在全球化背景下表现出的文化意识、人文修养和行为取向。文化品格的培养目标是:获得文化知识,理解文化内涵,比较文化异同,汲取文化精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自尊、自信、自强的良好品格;具备一定的跨文化沟通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能力。

思维品质是指人的思维个性特征,反映其在思维的逻辑性、批判性、创造性等方面所表现的能力和水平。思维品质的培养目标是:能辨析语言和文化中的具体现象;梳理、概括信息,建构新概念;分析、推断信息的逻辑关系;正确评判各种思想观点,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具备初步运用英语进行独立思考、创新思维的能力。

学习能力是指学生积极运用和主动调适英语学习策略、拓宽英语学习渠道、努力提升英语学习效率的意识和能力。学习能力的培养目标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英语学习观,保持对英语学习的兴趣,具有明确的目标意识,能够多渠道获取英语学习资源,有效规划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选择恰当的策略与方法,监控、评价、反思和调整自己的学习,逐步提高使用英语学习其他学科知识的意识和能力。

三、课程结构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英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三部分课程组成。必修课程为所有学生奠定未来学习和发展的共同基础,共6学分,学生修完后可达到高中毕业要求;选修I课程是高考要求,供有升学需求的学生选修,共8学分,学生修完后方可参加高考;选修Ⅱ课程分提高类、拓展类、实用类、基础类和第二外国语类,其中提高类衔接选修I课程,供学有余力且有更高专业发展需求的学生选修,选修Ⅱ课程中的其他类别的课程可供学生在高中三年中任意选修。

必修课程、选修Ⅰ课程和选修Ⅱ课程(提高类)按2学分划定课程的具体单位。其中必修课程分英语1、英语2和英语3;选修Ⅰ课程分英语4、英语5、英语6和英语7;选修Ⅱ课程(提高类)分英语8、英语9和英语10。现行教材按照2学分为一个单位或模块编写,但由于新修订课标的必修课程比原课标减少了4学分,所以现行教材的英语4(必修模块)和英语5(必修模块)应改为选修

内容,归入选修Ⅰ课程。结合现行教材,必修课程、选修Ⅰ课程和选修Ⅱ课程(提高类)所需完成的教材内容具体建议见表1。

表1 新高中英语课程结构与现行教材对应表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规定18学时为1学分(每学时按45分钟计)。据此,英语必修课程6学分需要108学时,学生可以在一个半学期(即3/4学年)的时间内完成必修课程。选修Ⅰ课程8学分需要144学时,学生可以在一学年内完成。各学校可以根据自己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选课情况,对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的完成时间做合理的安排。选修Ⅱ课程为学生自主选修课程,学校可按照1学分(18学时)的要求统筹规划和管理。

选修Ⅱ课程系列中的基础类、实用类、拓展类、第二外国语类等课程由国家、地方或学校根据学生兴趣和当地经济、文化等发展需要进行开发建设,学校应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可利用的当地资源,设置并开好满足学生发展需要、有特色的校本课程。课程名称建议及开设目的见表2。

表2 选修Ⅱ课程中其他类课程的名称建议

英语课程内容是发展学生英语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包含六个要素:主题语境、语篇类型、语言知识、文化知识、语言技能和学习策略。主题语境涵盖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大范围,涉及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内容,为学科育人提供话题和语境;语篇类型包括口语和书面语篇以及不同的文体形式,如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访谈、对话等连续性文本,以及图表、图示、网页、广告、漫画等非连续性文本,为语言学习提供文体素材;语言知识涵盖语音知识、词汇知识、语法知识、语篇知识和语用知识,是构成语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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