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管理办法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1-精品

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创出优质工程、安全和文明标化工地,决定每年开展一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表彰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公正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市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申报参加评选的优秀项目经理,其所在企业应是某某市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四条某某市建筑业协会受某某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具有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3、能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
近二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理。
4、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倡导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生产模式。
第六条某某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在推行环保节能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某某市级以上奖项或表彰2、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获得一项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奖或结构优质奖;或二项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工程质量奖或结构优质奖。
3、施工现场管理好,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获得一项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市级以上或二项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奖。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管理办法

附件1: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保证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工作有序、公正的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活动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牵头组织开展,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含计划单列市级协会)推荐。
第三条凡具有一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并符合“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条件的项目经理,均可参与推荐。
第四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表彰一次,由各部门、地方行业协会按所分配名额择优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表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推荐条件第六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勤奋敬业,勇于创新,立志献身于工程建设事业,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二、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推荐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并获得过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或协会的优秀项目经理表彰;三、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至少有一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四、近三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无四级(含四级)以上安全事故;五、已竣工工程与新开工工程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年;六、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材料的应用;七、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推广“四新”应用,重视新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八、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推荐程序第七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须填写《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连同其它推荐材料一并报企业所属部门或地方工程建设(建筑)协会。
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

附件1: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不定期地对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进行表彰。
第二条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国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包括:国有、民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承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推荐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失信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三)注重抓好劳务管理层,坚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且成效突出。
(四)具有一级建造师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从业十年以上,或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五)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加强项目成本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七)工程质量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施工组织精益求精,所承建工程近三年来通过竣工验收的,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八)注重项目文化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并获得一项省级文明工地奖。
(九)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积极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十)近三年来参加过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的新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
(十一)对于长期从事海外工程建设的项目经理,可酌情放宽第(七)至(十)条中的相关条件标准,但需满足下述要求:1.具有5年及以上海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两个以上(含两个)海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一个要求为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工程项目;2.具备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知识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和主持涉外工程管理工作;3.重合同、守信誉,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承建工程项目,未发生过涉外不良影响。
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篇: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使我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人性化,推动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特设立全国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者的最高荣誉称号“全国建筑装饰工程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以彰显建筑装饰精品工程项目的优秀代表,树立建筑装饰工程管理者的先进典范,使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不断提升。
第二条“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优秀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和“鲁班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及连续获得“省优工程奖”的项目经理中产生。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四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是近三年获得“装饰奖”或“鲁班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具体条件如下:① 本年度获“装饰奖”或“鲁班奖”,且近三年内获得过“优秀项目经理”称号;② 近三年未申报过“优秀项目经理”,但获得过2项“装饰奖”或“鲁班奖”,或1项“装饰奖”和1项“鲁班奖”;③ 近三年获得过1项“装饰奖”或“鲁班奖”,且近三年内获得2项“省优工程奖”。
2、虽未获得过“装饰奖”和“鲁班奖”的项目经理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① 近三年内获得两项以上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② 近三年内获得一项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并获得两项“省优工程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③ 近三年内连续获得三项“省优工程奖”或累计获得四项“省优工程奖”的获奖工程项目经理。
第五条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在本行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在国内注册的企业聘用任职,并且所负责的工程没有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7.07•【文号】建监字第392号•【施行日期】1995.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1995年7月7日建监字第392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
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评选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200人以内。
第三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条件:(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三)认真履行并完成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抵制不正之风,在经济分配上能正确处理国家、集团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五)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七)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四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推荐工作,按建筑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进行。
地方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优秀项目经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全国性总公司,下同)和军队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的优秀项目经理,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基建局,工程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审核推荐。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中施企协字〔2015〕10号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
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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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
中施企协字〔2015〕10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2014年,广大项目管理者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坚持科学创新,铸造精品工程,提升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为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为表彰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经关联协会推荐,“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审定,安建良等927名项目经理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
希望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者,再接再厉,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抓住机遇,继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广大项目经理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提质增效升级。
附件:2014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名单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5年3月23日
——结束——。
优秀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
优秀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一、前言作为一个专业和技术性很强的行业,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的完整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全球范围内,对于工程项目的表彰和奖励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而作为企业的领导者,确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不仅可以激励工程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中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能有效提升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以及整体效益。
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旨在激励并表彰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全力以赴参与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的背景工程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的领导者,是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财富。
优秀的工程项目经理能够有效地协调各方资源,管理项目周期,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推进企业发展和整体实力提升。
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岗位上,工程项目经理的表现直接影响了整个工程项目甚至企业的未来。
对于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成绩和表现,我们应该予以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鼓励他们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优势,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的内容1.表彰对象: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方案的主要对象是公司内部的工程项目经理,挑选出那些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人员,将他们视为表彰对象。
2.表彰时间:工程项目经理表彰时间设定为每年的年终,当全年的工程项目都已经完成,各项工作也已经进入总结阶段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最能够体现出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贡献的时候。
3.表彰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经理的工作绩效和表现,采用绩效导向的原则,对表现突出的工程项目经理进行表彰。
绩效导向的原则包括质量导向,效率导向和成本导向。
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建设质量,工程进度,成本控制等指标进行评定。
4.表彰方式:表彰方式主要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以及举行颁奖仪式等多种方式。
这些表彰方式不仅能够让工程项目经理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更能够提升他们的职业自尊心和自信心。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表彰在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建设行业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规范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三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第四条申报者所在单位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
第五条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五年应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二)仍在项目经理工作岗位,并在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三)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四)近三年所负责工程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五)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六)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合同,积极推广“五新”应用,重视管理和技术创新;(七)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申报材料要求第六条申报者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七条申报者填写《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章。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八条申报者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交由地方、行业协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名额要求进行审核后,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办公室推荐。
如地方或行业未设立协会,可由部门、省、直辖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无行业协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央直属企业,可由总公司推荐。
第九条在各地方、行业协会或中央直属企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办公室初审后,交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第十条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证书证牌,并在有关媒体公告。
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鼓励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遵守职业道德,认真钻研业务、履行职责,成为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项目管理人才,决定继续开展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业绩考核期为3年。
获得此项荣誉的人员,同时获得参评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资格。
第三条凡在辽宁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外埠入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
外埠入辽企业项目经理参评,考核其在辽宁省内的业绩。
第四条评选活动在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评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履行项目承包合同和项目经理职责;(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抵制不正之风,能正确处理企业、职工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三)开拓创新,善于学习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施工方法,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四)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未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并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两项省优质结构工程奖,或两项市级优质工程奖;(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承建工程未发生人员死亡、或一次三人以上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八)社会信誉良好,没有社会和执业不良行为记录。
第三章评选机构第六条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成立辽宁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由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行政有关单位的人员和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取的人员组成。
第七条具体评选工作事宜由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承办。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组织申报,按评选条件和所分配名额择优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中、省直企业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申报,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
项目经理奖励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奖励管理办法
1. 背景
为了激励和奖励优秀的项目经理,同时提高项目管理绩效,制
定本奖励管理办法。
2. 奖励对象
本奖励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经理。
3. 奖励标准
项目经理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卓越表现和业绩,将根据以下标准
获得奖励:
-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情况评估。
- 项目组绩效:根据项目组的协作效率和团队表现评估。
- 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对项目经理服务的评价。
奖励标准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
4. 奖励形式
项目经理根据其在奖励评估中的表现,可以获得以下奖励形式之一或多种:
- 奖金:发放与项目经理业绩和贡献相对应的奖金。
- 奖状:为优秀项目经理颁发奖状以表彰其贡献。
- 晋升机会:给予在奖励评估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晋升的机会。
- 特殊福利: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特殊福利或奖励。
5. 奖励程序
奖励程序如下:
- 奖励评估:每个项目经理的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奖励等级。
- 奖励通知:项目经理将根据评估结果收到奖励通知,并了解获得的具体奖励形式。
- 奖励发放:根据奖励通知,相关部门将发放奖金、奖状或提供其他奖励形式。
6. 奖励监督与申诉
为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公司将制定奖励监督与申诉机制,项目经理可以根据需要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调查和处理。
7. 生效日期
本奖励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项目经理奖励管理办法,如有任何调整或变动,将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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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
推荐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保证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工作有序、公正的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表彰活动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牵头组织开展,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含计划单列市级协会)推荐。
第三条凡具有一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并符合“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推荐条件的项目经理,均可参与推荐。
第四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每年表彰一次,由各部门、地方行业协会按所分配名额择优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表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推荐条件
第六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必须具备下
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勤奋敬业,勇于创新,立志献身于工程建设事业,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推荐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并获得过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或协会的优秀项目经理表彰;
三、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至少有一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四、近三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无四级(含四级)以上安全事故;
五、已竣工工程与新开工工程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年;
六、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材料的应用;
七、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推广“四新”应用,重视新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八、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推荐程序
第七条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须填写《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连同其
它推荐材料一并报企业所属部门或地方工程建设(建筑)协会。
第八条各部门(行业)、地方工程建设(建筑)协会依据推荐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以推荐函的形式,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第四章推荐工作组织和程序
第九条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将组织中央各部门、省级建设(建筑、施工)协会对推荐资料进行审定。
第五章表彰奖励、处罚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候选项目经理授予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第十一条对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项目经理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
第十二条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后,可在施工现场展示所获得的称号。
第十三条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后,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违规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在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欺骗、隐瞒事实行为,一经查实,视情况取消其推荐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