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气瓶颜色标志GB7144
最新气瓶颜色标志GB7144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colour ring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colour chip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表1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4.3 选用漆膜以外方法涂敷的气瓶,其涂膜颜色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colour ring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colour chip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表1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4.3 选用漆膜以外方法涂敷的气瓶,其涂膜颜色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各种气瓶的颜色标志及使用规则

各种⽓瓶的颜⾊标志及使⽤规则GB 7144—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2—17批准2000—10—01实施前⾔本标准是GB 7144—1986《⽓瓶颜⾊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体类”的⽓瓶⾊标;增列17种⽓体的⽓瓶⾊标;⼆氧化氮⽓瓶和硫化氢⽓瓶互换瓶⾊;更改⼯业⽤液化⽯油⽓瓶的⾊标。
此外,从1989年版《⽓瓶安全监察规程》引⼊⽓瓶检验⾊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起代替GB 7144—1986。
本标准由全国⽓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次发布,1999年12⽉⾸次修订。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体识别标志的⽓瓶外表⾯涂⾊和字样。
本标准适⽤于公称⼯作压⼒不⼤于30MPa、公称容积不⼤于1 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的⽓瓶。
1.本标准不适⽤于灭⽕⽤的⽓瓶、车辆燃料⽓瓶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
2.进⼝⽓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标志。
3.4. 2 引⽤标准5.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通过在本标准中引⽤⽽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本标准出版时,所⽰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本标准的各⽅应探讨使⽤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6.GB/T 3181—1995 漆膜颜⾊标准7.GSB G51001—1995 漆膜颜⾊标准样卡8.9. 3 定义10.本标准采⽤下列定义。
11.3.1⽓瓶颜⾊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12.⽓瓶外表⾯涂敷的字样内容、⾊环数⽬和涂膜颜⾊按充装⽓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体的标志。
13.3.2 ⾊环colour ring14.公称⼯作压⼒不同的⽓瓶充装同⼀种⽓体⽽具有不同充装压⼒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15.3.3 ⾊卡colour chip16.表⽰⼀定颜⾊的标准样品卡(GB/T 3181—1995中3.10)。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3 职责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
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自2000-10-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 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 colour ring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 colour chip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TGBC19-2024 检验检测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TGBC19-2024检验检测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人员要求、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废弃化学品的处置、应急要求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7144 气瓶颜色标志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6163 瓶装气体分类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7519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27476.1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1部分:总则GB/T 27476.5 检测实验室安全 第5部分:化学因素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31190 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TSGR 0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 18218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人员要求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实验室安全规定、应急和岗位技术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目的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范。
2.范围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4.管理要求气瓶检查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GB/T775-1999的要求;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气瓶标识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气瓶钢印标志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图中标记含义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 2—气瓶代号;3—水压实验压力,MPa; 4—公称工作压力,MPa;5—实际重量,Kg;6—实际容积,L;7—瓶体设计壁厚;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 9—检验监督标记;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
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气瓶储存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目的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范。
2。
范围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4.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
1 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GB/T775—1999的要求;4。
1。
2 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4。
1。
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3.1 气瓶标识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气瓶钢印标志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图中标记含义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2-气瓶代号;3—水压实验压力,MPa;4—公称工作压力,MPa;5—实际重量,Kg;6—实际容积,L;7—瓶体设计壁厚;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9—检验监督标记;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4。
1。
3。
2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
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4。
1.3.3 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4.1。
3。
4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4.1。
3.5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4.1。
3。
6 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4。
1。
3。
7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4。
2 气瓶储存4。
2.1 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
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colour ring
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colour chip
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
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表1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
4.3 选用漆膜以外方法涂敷的气瓶,其涂膜颜色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颜色和色卡应按GB/T3181的要求鉴别。
5 气瓶的字样和色环
气瓶的字样、色环彼此间应避免叠合,不占防震圈的位置。
5.1 字样
5.1.1 字样是指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也可含气瓶所属单位名称和其他内容,如溶解乙炔气瓶的“不可近火”等)。
5.1.2 充装气体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
凡属液化气体,气体名称应冠以“液”或“液化”字样,凡属医用或呼吸用气体,在气体名称前应分别加注“医用”或“呼吸用”字样。
对于小容积气瓶,充装气体名称不可用化学式表示。
5.1.3 汉字字样采用仿宋体。
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字体高度为80~100mm;其他规格的气瓶,字体大小宜适当调整。
5.2 字样排列
5.2.1 立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应按瓶的环向横列于瓶高3/4处;单位名称应按瓶的轴向竖列于气体名称居中的下方或转向180°的瓶面。
5.2.2 卧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名称应以瓶的轴向从瓶阀端向右(瓶阀在视者左方)分行横列于瓶中部;单位名称应位于气体名称之下,行间距为筒体周长的1/4或1/2。
5.3 色环
5.3.1 在符合3.2的条件下,公称工作压力比规定起始级高一级的气瓶涂一道色环(简称单环,下同),高二级的涂两道色环(简称双环,下同)。
5.3.2 充装同一种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分级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本标准引用于表2。
5.4 色环宽度和间距
5.4.1 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单环宽度为40mm,双环的各环宽度为30mm。
其他规格的气瓶,色环宽度宜适当调整。
5.4.2 双环的环间距等于环宽度。
5.5 色环排列
5.5.1 色环应于气瓶环向涂成连续一圈、边缘整齐且等宽的色带,不应呈现螺旋状、锯齿状或波状,双环应平行。
5.5.2 立式气瓶的色环应位于瓶高约2/3处,且介于气体名称和单位名称之间。
5.5.3 卧式气瓶的色环应位于距瓶阀端约筒体长度的1/4处。
6 气瓶颜色标志
6.1 充装常用气体的气瓶颜色标志见表2。
表2 气瓶颜色标志一览表
续表2
续表2
6.2 充装表2以外的气体,其气瓶的涂膜配色见表3,再赋予相应的字样和色环即成某气体的气瓶颜色标志。
表3 气瓶涂膜配色类型
6.3 瓶帽、护罩、瓶耳、底座等的涂膜颜色应与瓶色一致。
7 气瓶检验色标
7.1 在气瓶检验钢印标志上应按检验年份涂检验色标。
检验色标的式样见表4,10年一循环。
表4 气瓶检验色标的涂膜颜色和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