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11页)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保险市场在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以下是我认为的其中几个问题以及可能的对策:1. 市场竞争不充分: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依然存在较高的垄断现象,少数大型保险公司垄断了市场份额,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
为了促进市场竞争,政府可以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监管,确保公平竞争。
2. 产品创新不足:当前我国的保险产品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寿险和财产险领域,产品创新不足。
政府可以加大对保险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具有个性化特点和针对特定需求的保险产品。
同时,加强对新产品的监管,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3. 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通常拥有更多的信息,而消费者则对保险产品和公司了解有限,导致信息不对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以推动建立一个统一的保险信息平台,提供全面的保险产品信息和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等信息,方便消费者做出更好的选择。
4.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目前我国对于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力度相对较弱,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容易受到误导和欺诈。
政府可以推动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高对于违规销售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增加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宣传,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和辨识能力。
总之,我国保险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也为我们提供了发展和改进的机会。
政府和保险公司应该共同努力,通过各种措施和对策,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升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和透明度,实现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保险市场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行业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继续探讨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其中一个问题是市场竞争不充分。
尽管保险市场在我国已有相当大的规模,但由于寡头垄断现象的存在,市场竞争程度较低。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及实证分析(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从目前看,保险国际化方式主要有三种:1.投资国外保险市场。
即通过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这种方式是目前保险国际化的主流。
但是,由于世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开放方式各异,因此,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
2.投资国外资本市场。
即将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到国外资本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寻求资本收益。
这种方式一般受本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
3.开放本国保险市场。
通过完善保险法规,逐步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参与本国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国际化和本国风险管理的国际化。
(二)实际分析从目前情况看,欧洲经济及保险一体化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实例。
为了推动欧洲共同体保险市场一体化进程,1994年7月1日,欧洲第三代保险决议生效。
决议的主要内容是:(1)统一欧洲共同体保险业执照、确立本国控制的监管原则和取消对保险业的高度监管;(2)统一执照将允许共同体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本国注册,在欧洲共同体的任何地方从事保险业务;(3)由保险公司注册国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
偿付能力的执照由保险公司的注册国来颁发,但所有共同体成员国都必须认可这次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自由决定费率和条件,监管局的监管目标只限于保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通过这次改革,过去在许多欧洲大陆国家中实施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需获得保险监管部门事先批准的要求已不再存在。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次管理制度的改革几乎是一场革命,为了达到预期目的,立法者必须处理好以下主要问题:1.必须克服各国过去不同的保险监管方式所形成的障碍。
长期以来,不少成员国一直规定保险合同的条文必须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认为这样具体的监管可以增加市场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之间的不同之处,并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
对于保险准备金,虽然所有的成员国都分析保险准备金是否充足,但各国对如何平衡指令性的调控和精算师的职责有很大的分歧,这一分歧在人寿保险中最为明显。
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

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一、引言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向投保人提供经济赔偿来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
然而,尽管保险市场越来越庞大且充满机会,但保险公司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保险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保险市场竞争加剧问题随着市场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这导致了保费率下降、利润减少以及产品同质化等问题。
与此同时,不良资产和未决索赔也给公司带来了巨大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保险公司需要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通过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来吸引更多客户。
其次,建立强大的风控体系,确保业务执行人员对风险有正确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最后,在市场营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拓展新的渠道和市场,以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三、信息技术应用不足问题尽管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保险行业带来了很多机遇,但许多保险公司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仍然存在不足。
一方面,公司可能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分析能力,无法准确评估各种风险。
另一方面,安全和隐私问题也对信息技术应用提出了严峻挑战。
为解决这些问题,保险公司首先应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推动创新。
其次,在建设信息系统时,注重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并合规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此外,培养专业人才也是关键,公司需要招聘和培训具备信息技术背景的员工。
四、保险产品销售模式落后问题传统的销售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和购买习惯的变化。
而很多保险公司仍然依赖传统渠道进行销售,导致市场份额下降以及客户流失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保险公司应该积极推动线上销售模式的发展,建设全面覆盖的电子商务平台。
通过将产品信息和服务直接呈现给消费者,提高产品可见性和销售效率。
其次,在线下渠道方面,与市场合作伙伴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新型销售模式。
此外,加强优质客户关系管理,提供个性化服务也是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
我国保险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保险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作为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也在逐步壮大。
作为保险业的监管机构,我国保险监管总局目前正在出台一系列,从而更好地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然而,在保险业的监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一些对策来进一步完善保险业的监管机制,让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一、保险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公司治理结构需完善保险业的公司制度现状很难满足监管的要求。
部分中小保险企业的治理结构比较混乱,缺少专业化的董事会结构与高效的决策机制,很难全面把握业务运营的风险控制,未来的发展难以有保障。
2.监管体系需要健全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与成熟市场化的国家相比,有很多的不足之处。
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监管模式、监管手段、监管资源配置、监管责任认定等方面还需要健全和完善。
现行机构设置不足以满足社会、市场和业务的发展需要。
3.监管数据方面存在短板保险监管部门在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
现有的统计方法、统计内容和统计手段都面临一些明显的不足,很难全面、准确地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趋势。
4.业务创新缺乏保险业发展的空间和潜力都相当大,但是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业务创新的力度有些薄弱。
部分保险公司只是走集束化的路线,缺少开放性和自主性的探索,难以推动保险业的创新和升级。
5.市场竞争环境有待优化保险市场的竞争环境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例如重资本、重规模的市场格局相对单一,新兴渠道尤其是互联网渠道进入缺乏足够的竞争力,未来的市场活力尚未被充分挖掘。
二、对策与建议1.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完善在治理结构上,保险公司要加强聘用外部独立董事、监事委员等制度,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从而保证保险公司的良性发展。
2.监管体系需要健全从监管体系方面,可以考虑从监管机构与监管方法两个方向进行改革。
监管机构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保险监管机构;监管方法可以多样化,采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等方式来保障监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保险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问题分析1. 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不信任感保险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公众的质疑和不信任,主要原因之一是保险合同复杂、条款繁琐,难以理解和诠释。
此外,在事故理赔方面,一些保险公司往往会采取种种手段拒绝或推迟赔付,进一步削弱了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感。
2. 信息不透明和产品差异化不明显目前,保险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但是由于信息不透明的缘故,普通消费者难以准确判断各个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和价值。
此外,许多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吸引客户购买,并未充分披露产品的风险特点和限制条件。
3. 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当前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监管层面上存在着监管力度不足、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这使得某些企业可以违规操作或通过其他方式规避监管,损害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二、解决方案1. 提高信任度为了提高公众对于保险行业的信任感,首先应加强透明度。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优化合同条款,简化表述,减少隐晦语言的使用,使得客户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其次,在赔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并及时履行义务。
此外,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和监督,增加整个行业的透明度。
2. 加强消费者教育面对复杂多变的保险产品市场,普通消费者需要更好地了解产品特点和购买原则。
因此,政府和监管部门可以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消费者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传达给消费者。
同时,一些专业机构也应推出可靠的保险指南和比较评估工具供消费者参考。
3. 健全监管体系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是改进行业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所在。
监管部门应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强化处罚力度,对于违规行为严肃处置。
同时,建立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例如增加中央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合作机制,提高监管信息共享的效率和可靠性。
4. 推动科技创新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也应积极跟进科技进步。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高理赔效率和准确性,降低操作风险。
同时,大数据的应用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和风险偏好,并推出个性化服务和产品。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和生存为保险标的,以发生意外伤害、疾病、残疾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人身保险发展的现状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寿险保费收入达到3.84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其中,个人寿险保费同比增长15.6%,成为人身保险市场增长的主要引擎。
同时,我国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升级,例如长期护理保险、重疾保险、医疗保险等。
这些新型保险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
人身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然而,在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与保障水平不匹配。
人身保险市场需求巨大,但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和服务水平与市场需求的变化不够及时,导致保障水平滞后。
二是产品信息透明度不高。
人身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产品条款和保障范围,从而影响了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和信心。
三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率较低。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率不高,导致资金收益低下,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回报和保障。
对策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完善人身保险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
二是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保险公司可以增加新型保险产品的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三是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增加保险回报率。
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多样化、高效化的资金运用方式,提高资金收益,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回报。
综上所述,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
只有在政府、保险公司、消费者共同发力的情况下,才能够构建更加完善的人身保险市场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
我国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问题对策

我国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内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产寿险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转向寿险为主的格局,比照欧美市场的发展经验,我国保险市场在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中,整个行业大体上要经历从单纯追求保费收入规模、到追求实际利润、再到实现个性化服务的三个阶段。
从当前保险市场运行的基本特征来看,我国保险市场在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以后,目前整体上正处于过渡转型关键时期:一、我国保险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有效供给不足。
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
由于垄断程度高、缺乏竞争,带来险种少,服务质量受限制。
一方面有些保险商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商品过剩。
(二)有效需求不足。
有效需求不足主要源于国民保险意识较淡薄、收入水平较低和保险费率偏高。
(三)寿险业面临较严重的利差损、财产保险业务增速减缓。
自去年以来先后对资金运用方面允许同业拆借、购买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买卖中央企业债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虽然在一定程度增加了投资收益,但由于过去的预定利率较高,同时资金运用方式仍然有限,实际利率较低,从而导致了较大的利差损,增加了寿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
(四)保险业的地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带来了保险业发展也不平衡:上海、深圳、广东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市场供给主体多、需求量大,竞争也激烈;而中西部地区,保险需求量小、保险意识淡薄,其保险业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
因而政府一方面加快东部发展,另一方面扶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开发保源。
(五)保险法规尚需完善。
虽然我国颁布了《保险法》,其后公布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保险纪纪人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但仍然未形成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没有保险法实施细则;管理规定不完备;原有的《保险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内容陈旧,从而使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不利于规范保险行为。
(六)保险监管有待加强。
我国保险市场宏观环境分析(doc 11页)

学生宿舍财产保险营销策划方案第一部分目录一、保险市场宏观环境分析中国保险业概况与中国保险市场特征分析近期发展状况和趋势预测:外资发展情况:二、消费者定位分析政策改变带来的消费群目标市场细分、锁定:消费市场的特征以及市场潜量三、竞争对手分析大量涌入的外资企业其他数目众多的保险企业四、产品特性定位分析产品特点把握竞争对手以及可替代产品分析五、营销组合策略以及执行产品组合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广告策略展业推广促销公共关系策略2.1保险市场宏观环境分析2.1.1 中国保险业概况与中国保险市场特征分析(1)、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4%,保险公司累计赔偿和给付6016亿元;2003年,全国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同比增长27.1%;保险业总资产9122.8亿元,同比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8739亿元。
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保险从业人员150多万人。
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7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投资设立了62个保险营业机构,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128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92个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2)、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保险法》。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框架下,中国保监会制定了28个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3)、自1998年成立中国保监会以来,保险监管力量不断加强。
目前,保监会已在全国设立了31个派出机构。
根据新的编制方案,保监会将在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新设立4个派出机构。
(4)、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保监会认真履行承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周年之际,中国保监会按照承诺,宣布允许外资财产险公司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以外的全部非寿险业务,增加福州、厦门、宁波、沈阳和武汉等5个城市为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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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 11页)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及实证分析(一)保险国际化的方式从目前看,保险国际化方式主要有三种:1.投资国外保险市场。
即通过在国外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方式,向外国保险市场渗透,这种方式是目前保险国际化的主流。
但是,由于世界各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开放方式各异,因此,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难易程度也不相同。
2.投资国外资本市场。
即将本公司的资金运用到国外资本市场,分散投资风险,寻求资本收益。
这种方式一般受本国保险法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规定的限制。
3.开放本国保险市场。
通过完善保险法规,逐步开放本国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参与本国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经营主体的国际化和本国风险管理的国际化。
(二)实际分析监督人的方式,对保险准备金的具体细节加以规定。
在这些国家里,批准保险费的同时一般也要批准技术性指标(预定利率,死亡率)。
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这些技术性指标都被用来计算保险准备金。
在投资方面,许多国家规定了投资范围,并且规定在一定类别内最大的投资限额。
由于各个成员国对监管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各个成员国一般都不愿支持彻底提供服务的自由。
2.事后控制。
有些国家的监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每个保险产品和费率的事先批准。
有些国家规定,每个保单用语都必须事先和监督机关达成协议。
新保单形式的提议需由一些主要保险公司成员组成保险管理理事会传阅。
提议被批准后,任何希望销售这种产品的保险公司都可以使用。
但是,欧洲委员会指出,事先批准的程序不适合开放的竞争市场的要求,因为事先批准措施是为了减少竞争,并很可能给地方保险公司带来优势。
因此,成员国必须废除事先批准的规定。
3.共同认可。
为了开创一个充满活力和竞争性的市场,保险产品和保险费率的事先批准,甚至备案性通知的要求都被禁止。
从现在开始,着重于统一执行的标准及对保险准备金、资产的充足性与最低偿付能力差额的监管。
保险公司即将有选择在哪个国家设立总公司,在哪种监督制度下开展业务的自由。
二、国际保险监管总目标的调整与监管发展趋势保险国际化的发展使全球保险市场逐步融为一体,本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独立性相对减弱。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保险业的发展不仅要受本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要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影响的程度将越来越大。
由于一国保险市场同时受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影响,所以,可以预见,21世纪,各国保险业波动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加大。
为了熨平保险波动周期,促进本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相应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
总的来看,宏观保险监管目标主要有四个:一是保持社会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在适当程度上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犯罪。
在实现上述宏观监管目标时,各国法律一般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做到:(1)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2)依法监管,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主权;(3)平衡消费者和保险行业间的利益,以及加予保险机构的负担和限制;(4)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5)在保险国际化形势下,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6)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
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律要求的指导下,各国保险监管发展趋势表现为:1.混业监管体制将全面取代分业监管体制。
20世纪末,金融业发展的新动向就是混业经营。
在保险方面,这种混业经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寿险业采用子公司的形式相互渗透,并存在一种产、寿险公司交叉经营的第三保险业务领域;二是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之间相互渗透。
在混业经营的情况下,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之间的互动效应将越来越大。
为了适应混业经营的趋势,解决混业经营所产生的问题和新的需要,不少国家都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进行了修订,对保险监管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目的在于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波动对保险业造成的风险。
2.产品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明显。
产品的市场化突出表现为保险合同自由和保险费率市场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市场经济体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认为商定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产品价格(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的事情,应由双方自行解决,政府不应过多干预。
同时认为,政府应该通过让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来实现自由竞争和保险产品创新。
从目前看,大部分国家已不再审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在实行产品市场化的同时,各国仍保留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否决权,即如果保险监管部门认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标准,或有不公平行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予以纠正。
在放松保险产品监管的同时,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加强了对保险投诉的监管,注重研究网络经济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加大了对网上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
3.偿付能力监管日益成为监管工作核心。
近年来,保险监管重点越来越偏重于偿付能力监管。
而且,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偿付能力监管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监管方式也日新月异。
尽管各国的监管方式不同,但毫无疑问,全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正在由传统的静态监管向现代的动态监管转变,正在由业务和财务分离监管向业务和财务一体化监管的方向转变。
4.保险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日臻成熟。
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的信息越多,越能帮助投保人正确选择保险公司以转嫁风险,越能减少信息不对称形成的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同时,大部分国家的保险监管部门认为,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的信息,可以通过社会的力量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自律。
基于此,各国保险监管部门普遍建立了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信息,以便于社会各单位和个人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5.依法监管走强。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监管也注定应依法监管。
目前,各国都有保险监管法规,通过法规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
这些法规同时也要求为保险监管部门错误的监管行为给被监管对象造成经济损失后,必须依法进行赔偿。
在具体监管实践中,普遍增强了监管法规的透明度,大幅度地减少了“暗箱”操作行为。
三、我国保险监管政策建议(一)现行保险体制评估从体制方面看,我国保险业发展与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有一些较为明显的区别:一是世界保险业正在走集团化、综合化发展道路,购并活动频繁;我国则在实施分业发展战略,这种分业不仅表现在银行、证券、保险间的绝对分业,同时也表现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间的绝对分业。
二是世界上正在实施混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创新,而我国则在落实分业监管方案。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的大踏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
但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度的加深,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必然会被纳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之中。
在未来开放条件下,现行的保险体制对21世纪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应从现在开始研究,适时提出完善方案,这样才能有备无患。
(二)实施开放性监管战略开放性监管战略条件下保险监管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在国内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二是在国际上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采用市场手段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公平。
为达到监管目的,建议:第一,中国保监会应与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和他国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国际保险监管支持体系,通过该体系监管国内保险市场上的外资保险公司和国际保险市场上的本国保险公司,以及接受本国分保业务的国外再保险公司。
第二,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信息通道,以监管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互动性。
第三,加速本国保险业市场化的建设,适当增设中资保险公司,培育全国性保险市场,适当发展现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培育地区性保险市场;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淘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通过发挥准入与退出机制的作用,建立适度竞争的完善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
第四,建立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的新的监管体制,加强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的过程控制,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
(三)实施优质发展战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与市场潜力的主要指标。
1998年我国保险深度只有1.4%,保险密度只有约100元。
而同期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已超过10%,保险密度已超过5000美元;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等国,保险深度也已达到5%,保险密度也达到100美元的水平。
在现有GDP水平下,如果用发展中国家保险深度平均水平衡量我国保险业,1998年我国保费总收入应该达到3997亿元,而实际上我国保费收入只有1247亿元。
另外,虽然我国保险业已发展了50年,但新险种开发、老险种升级换代等工作做得还很不够,保险产品尚未形成优质品牌效应。
如在世界上已流行多年的寿险投资连结产品和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则刚开始尝试。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从保险业务规模,还是从保险产品结构来看,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因此,目前应通过加强保险监管实施保险发展战略。
首先,应抓住我国“入世”机遇,认真研究国际保险惯例和WTO有关保险业的规则,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引进先进的保险产品和经营方式,实现“跳跃式”发展。
其次,要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苦练内功,大力挖潜,合理开发和使用保险市场资源。
第三,要以“保障经济、稳定社会、促进改革、造福人民”为总服务方向,大力调整保险产品结构,积极理顺费率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四)提高保险信息化水平我们所处的时代已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化和信息资源的利用不仅成为保险公司生存的基础,而且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竞争中克“敌”致胜的法宝。
对我国这样一个保险业发展落后的国家来说,保险信息化程度将是决定我国保险业在未来开放性中国保险市场上生存的基本条件。
因为在未来开放性的保险市场中,“本国”与“外国”不再是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参照条件,只依靠投保人的爱国热情是不能维护保险公司生存的。
在未来保险竞争中,可以依靠的只能是投保人对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选择。
要创造品牌效应和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就必须加速保险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程度。
当前,建议中国保监会牵头制定行业信息标准,提出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和目标,通过建设保险行业公共信息网和各单位专用信息网,并适当联结保险行业公共信息网和各单位专用信息网的方式,建成中国保险业信息网。
(五)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使越来越多的保险从业人员认识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