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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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盛药业有限公司文件

(三)责任:质管部、仓储部、财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经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其报损、销毁由质管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经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由仓储部在计算机系统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单》,经质管部、业务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或企业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不合格药品的销毁: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由公司统一安排,仓储部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在指定的地方,在质管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应包括不合格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不合格原因、销毁方式、销毁人、监督人等。

4、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必须清点数量、登记,清单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有销毁人、监督人签字。

5、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记录应妥善保存,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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