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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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基本规3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一般规定

平面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测量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一般规定10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土方路基10

石方路基12

路肩13

构筑物处理13

特殊土路基13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一般规定2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一般规定34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透层、粘层、封层43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一般规定47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原材料51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施工准备56

模板与钢筋57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混凝土铺筑59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料石面层63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施工技术66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一般规定68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检验标准69

14人行地道结构71

一般规定71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检验标准74

15挡土墙77

一般规定77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砌体挡土墙77

加筋土挡土墙77

检验标准77

16附属构筑物81

路缘石81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倒虹管及涵洞82

护坡83

隔离墩83

隔离栅83

护栏83

声屏障83

防眩板84

检验标准84

17冬雨期施工

一般规定

雨期施工

冬期施工

1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92

附录A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记录表

附录B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规

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

验收。

1.0.3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执行。

1.0.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及代号

术语

2.0.1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qualityofengineering

反映城镇道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质量、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工程验收constructionalacceptance

城镇道路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水泥混凝土面层cementconcretesurfacecourse

用水泥混凝土铺筑的道路面层。

2.0.4沥青面层bituminoussurfacecourse

用沥青作结合料铺筑道路面层的统称。

2.0.5沥青混合料面层bituminosmixedsurfacecourse

用沥青结合料与不同矿料拌制的特粗粒式、粗粒式、中粒式、细粒式、砂粒式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的总称。2.0.6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城镇道路工程中的对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抽样检验sampling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城镇道路工程检验项目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符号及代号

本规范各种符号代号以及意义相见表。

表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3.0.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资质。从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认真

学习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0.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3.0.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

工作。

3.0.4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资料,工程水

文地质资料等踏勘施工现场,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3.0.5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经过审批的有效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严禁施

工。

3.0.6施工中应对施工测量及其内业经常复核,确保准确。

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

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8遇冬、雨期等特殊气候施工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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