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危险废物分类回收指引-武汉大学试剂管理平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大学危险废物分类回收指南
1.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本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根据危险特性和回收处置方式进行分类
液体危险废物:
废物代码HW49,无机化学废液。
废物代码HW42,一般有机化学废液;废物代码HW41,含卤有机化学废液;危废代码HW06,盛装有机试剂后遗弃的空试剂瓶。
废物代码HW35,废碱;废物代码HW34,废酸;
废物代码HW02,医学生物废液;废物代码HW01,医学病理组织,动物尸体。
Tips:溶液存贮请注意以下情况,一旦违反不予收取。
1 互不反应与安全处理:按倒入同一容器内的废液不能发生化学反应;病原生物类废液需经消毒液浸泡或高温高压灭菌;放射性废液需标明放射性活度;
2 不超量:溶液不得超过总体积的90%;
3 盛装容器完好:容器外包装无破损,外盖严密无泄漏;
4 标识清晰:容器外张贴危险废物/放射性废液标签,注明危废种类,主要成分,产生日期等。
固体危险废物:形态为固体的废物,包括试剂空容器、废旧固体化学试剂、层析用硅胶、实验动物垫料等。
医学生物类危险废物:感染性实验耗材、病理组织和动物尸体,需灭活后放入低温冰箱存放。
放射性危险废物:液体类放射性同位素,应放置在含铅容器里保存。半衰期小于3个月的放射性废液放置10个半衰期以上并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可转移至中转站,超过3个月以上的需固化封存,由辐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2.回收设施设备
原包装纸箱与试剂瓶:废物原液可以装入原试剂瓶中,用原包装纸箱装好。
液体回收桶:分为50 L和10 L两种规格。
固体回收桶:280 L红色或黄色两轮固体桶,红色盛装固体危险废物或空试剂瓶,黄色装医疗生物危险废物。
50 L 液体回收桶 10 L 液体回收桶 280 L 固体回收桶
3. 回收时间
(1)化学院每周三、五下午3:00-4:00,其中周三专门收集废液,周五收集固体废物及空试剂瓶;
(2)其他学院周一下午
3:00-4:00;
(3)节假日及寒暑假收
集时间另行通知。
4. 回收方法
(1)填写联单
实验室应提前到学院管理人员处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废物转移登记标签,填写信息包括废液分类代码、主要成分和数量,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现场核重、签字确认。
学院管理人员将收集齐的转移联单交到中转站,现场称重,核定重量,填写危险废物转移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转移联单第一联交还实验室,第三联交中转站保存。
转移联单(三联单)危险废物登记标签(不干胶)危险废物登记表(台帐)
5.注意事项
(1)转移的废液应遵照安全转移原则,过满、破损、无标记或标记不清不予收取;
(2)剧毒类化学废物,如含重金属汞和其它剧毒物质需单独标记存放专人管理,应与中转站人员约定回收时间,单独收储,不得与其他危险废物混放。
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平陈幸发;联系电话:68772107
Email:pingsu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