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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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基础知识

财险基础知识

财险基础知识
财险是一种保险,旨在保护个人或企业的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财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家庭财产保险:覆盖家庭中各类财产的风险,如房屋、家具、电器等。

2. 企业财产保险:覆盖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财产风险,包括固定资产、存货、机器设备等。

3. 机动车辆保险:主要针对机动车辆的风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4. 建筑工程保险:覆盖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5. 安装工程保险:针对设备安装工程的风险,包括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6. 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针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

此外,财险还包括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类型,这些都是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在购买财险时,投保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类型,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确保明确了解保险的范围、赔偿方式和条件等内容。

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

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

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财产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为依据,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如下:1.保险对象广泛:财产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个人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也可以是企业的财产,如厂房、设备等。

同时,财产保险也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进行保险。

2.以保险合同为基础:财产保险是以保险合同为法律依据的,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被保险人在支付保费的同时,享受保险人对财产的保护。

3.风险分担:财产保险是一种合作风险分担方式,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按照约定赔偿或进行补偿,减轻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

被保险人通过支付保费,转嫁一部分风险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财产遭受损失的责任。

4.赔偿方式多样:财产保险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可以以实物补偿、现金赔偿或修复、替代等方式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方式一般由保险合同中进行约定。

5.风险广泛:财产保险覆盖了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如火灾、爆炸、盗窃、水灾、地震等。

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性购买不同的财产保险。

同时,保险人也可根据被保险人财产的特点和所处环境的特殊情况,对风险进行具体评估和处理。

6.保费因素:财产保险的保费一般是按照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风险程度、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和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的。

保费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被保险人购买财产保险的意愿和能力。

7.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不仅在发生损失时提供赔偿,同时还提供了风险管理的服务,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等。

保险人会根据被保险人财产的特点和环境,提供有关的风险管理意见,帮助被保险人减少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总之,财产保险是以保险合同为法律依据,保护被保险人财产的一种保险形式。

其特征包括广泛的保险对象、合作风险分担、多样的赔偿方式、覆盖广泛的风险、保费因素的影响以及风险管理等。

财产保险的发展不仅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财产安全保障,也可以为保险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和经营发展的机会。

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保险行业中的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

保险行业中的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

保险行业中的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保险作为一种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一种风险转移和经济保障的手段。

财产保险与责任保险是保险行业中两种常见的保险类型。

本文将对这两种保险进行介绍和比较,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一、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指对个人和企业的财产进行保险覆盖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主要以损失补偿为目的,为被保险人在财产受到自然灾害、事故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损失时提供经济赔偿。

财产保险范围广泛,包括住宅、办公楼、车辆等不同类型的财产,以及财产所遭受的火灾、盗窃、水漫、地震等风险。

财产保险通常通过投保、核保和赔付三个环节来实现保险的目标。

被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根据财产价值和风险等级来确定保险金额和保费。

在核保环节,保险公司将对投保人的信息进行审查和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投保并计算保费。

一旦财产受损,被保险人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付,以帮助被保险人恢复财产损失。

财产保险的优势在于可以对财产损失进行有效的经济补偿,帮助个人和企业降低风险和损失。

同时,财产保险也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保障,使其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好地应对和处理。

二、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对个人和企业因其行为、产品或服务等而对他人造成损失负有法律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它主要以保险赔偿为目的,为被保险人在因为自身行为导致他人受伤、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时提供经济补偿。

责任保险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责任、雇主责任、专业责任、公共责任等不同形式的责任。

责任保险的基本原理是赔付法律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费用的资金支持。

被保险人需要在保险合同中清楚地说明其行为、产品或服务的责任范围和保险金额,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缴纳保费。

在发生责任事件后,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对赔偿请求进行调查和评估,最终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产险产品介绍》

《产险产品介绍》

《产险产品介绍》产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为生产和经营企业而设计的保险产品,旨在为企业提供财产保障及风险管理服务。

产险产品通常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多种险种,以满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财产损失、责任风险等方面的保险需求。

一、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最常见的产险产品之一,主要用于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意外风险的侵害。

财产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财产综合保险:该保险是一种综合性的财产保险产品,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财产保障,包括财产损失、盗窃、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风险。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障内容,定制适合自己的保险计划。

2.财产保险种类繁多,还包括火灾保险、盗窃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器和设备损坏保险等。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的财产保险产品,以确保企业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付和补偿。

二、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向企业提供的财产责任保障,主要用于承担企业因意外事件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第三者责任保险:该保险是为企业提供的一种公共责任保险产品,用于保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意外损失或伤害。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情况选择合适的责任保险产品,避免因意外事件带来的法律风险。

2.产品责任保险:该保险是专门为生产企业设计的责任保险产品,用于保障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第三方损失或伤害的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的风险,并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三、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是为建筑施工和工程项目提供保障的一种特殊产险产品,主要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工程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工程一切险:该保险是为建筑施工和工程项目提供的全方位保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以及试验阶段的一切风险。

企业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工程一切险产品,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工程财产保险:该保险是为施工现场的财产提供保障的一种特殊产险产品,用于保护工程材料、设备和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损失的情况。

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

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

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引言财产保险是指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障个人或机构的财产免受损失。

财产保险是保险行业中最常见的一种保险,广泛应用于个人和商业领域。

本文将介绍财产保险的基本含义,包括其定义、分类、保险合同要素、理赔流程以及常见的财产保险类型等。

定义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保险人提供财产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在遭受保险事故或意外事件导致财产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分类根据保险对象不同,财产保险可以分为个人财产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两大类。

个人财产保险个人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个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主要包括: - 住宅保险:保障个人住宅及其内部财产的安全,通常包括火灾、盗窃、水灾等风险。

- 车辆保险:保障个人拥有的车辆,在发生车辆损坏、盗窃或责任事故等风险时提供赔偿。

- 旅行保险:保障个人在出行期间遭受的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例如行李丢失、旅行延误等。

商业财产保险商业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事业单位及商业机构提供的保险服务,主要包括: - 商业财产综合保险:保障企业的固定资产、库存、机器设备等财产免遭意外损失。

通常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风险。

- 企业利益保险:保障企业运营利益受损或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例如经济损失、商业中断等。

- 船舶保险:保障船舶及其货物,在航海过程中受到的损失或责任风险。

- 责任保险:保障企业因为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而面临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要素财产保险的合同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 保险标的:即受保财产的具体描述,包括地址、车辆型号等。

2. 保险金额:即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上限。

3. 保险费:即保险人为获取保险保障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4. 保险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5. 免赔额: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损失金额。

6. 责任免除条款:即保险公司对某些特定风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

财产保险介绍PPT

财产保险介绍PPT

法院判决
▪ 法院认为,王某以参加村集体投保的形式向 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公司收取了保 险费,应认定保险合同成立。王某未向保险 公司申明投保的财产中有部分物品存放于祠 堂内,保险公司亦未审核保险标的及坐落地 点即按协保员填具的财产分户清单作出承保 表示,双方对本案纠纷产生均有过错。最后 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结案, 由保险公司赔偿给王某人民币4000元。
三、我国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
▪ (一)企业财产保险 ▪ (二)家庭财产保险 ▪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 (灾害损失险、盗抢险) ▪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 (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 ▪ 3、专项家庭财产保险 ▪ (三)机器设备损害保险
案例1:家庭财产在租用地出险,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 1994年5月30日王某向保险公司投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金额为16000元,其中楼房二间,保险费为12元; 房屋以外财产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费为20元, 保险期限自1994年5月30日零时至1995年5月30日24 时止。由本村协保员张某填写家庭财产保险集体投保 分户清单,该清单上王某投保财产的详细地址未填。 协保员张某收取了王某交纳的保险费32元并出具保险 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据。王某于1994年2月租用本 村祠堂用来堆放家具、杉木、三轮残疾人用车以及用 来杀猪卖肉。1994年10月23日因祠堂内电线老化漏电 引起火灾,致使王某堆放在祠堂内的家具、杉木、农 副产品和三轮残疾人用车、新鲜猪肉等不保财产均被 烧毁,共计损失19800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 员到现场对起火原因、施救经过、损失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遭到拒绝,遂诉至法
▪ 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根据国际上习惯作法,在重 复保险的情况下一般采用下列三种保险方式:比例 责任分摊方式;赔偿金额责任分摊方式;出单顺序 负责分摊方式。我国《保险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 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 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 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1

财产保险1

第一章概述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指双方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3.足额保险:即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实际损失确定保险金。

4.定值保险:指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价值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

5.不定值保险:指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保险。

简答1.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

与财产保险相同的是,政府救灾也对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补偿,两者的区别:(1)业务性质的区别。

财产保险业务是商业性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在双方自愿成交的条件下开展业务,直接目的是为其投资者赢取利润,是一种纯粹的企业行为,而政府救灾是政府根据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开展的灾害补偿工作,目的是帮助受害者度过生存危机,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和一种政府行为。

(2)经办主体的区别。

财产保险业务的经办主体纯粹是与工商企业性质一致的保险企业,政府救灾的经办主体是政府救灾部门或政府授权的机构。

(3)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区别。

财产保险中,保险公司与保险客户之间是平等的、双向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政府救灾中,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单向性,政府承担向受害者提供救济的法定义务,受害者则享受接受救济的法定权利而无须承担缴费义务。

(4)保障内容的区别。

财产保险除自然人的身体与生命属于人身保险而不保外,可以保障投保人的各种物质损失和利益损失风险,而政府救灾虽然也对受灾社会成员的医疗问题给予有限的救助,但不保受灾成员的有关利益。

(5)保障对象的区别。

财产保险的保障对象包括任何法人团体和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而政府救灾的保障对象只限于城乡居民家庭。

(6)保障水平的区别。

财产保险按照大数法则和损失概率确定保险价格,通过向众多的保险客户筹集保险基金,能为保险客户提供高水平的风险保障,而政府救灾单纯靠财政拨款,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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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1]一、财产保险概述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定义: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狭义财产保险则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在保险实务中,后者一般称为财产损失保险。

二、财产保险业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

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

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三、财产保险原则分类1、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或“可保权益原则”。

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

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可表述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订立地约定与承诺。

否则,受到损害的一方,按民事立法规定可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受到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3、近因原则,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按照该原则,承担保险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保险损失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最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

由于导致保险损失的原因可能会有多个,而对每一原因都投保于投保人经济上不利益且无此必要,因此,近因原则作为认定保险事故与保险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重要原则,对认定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二个原则:代位求偿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1)代位求偿原则,是从补偿原则中派生出来的,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造成并负有赔偿责任,则被保险人既可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支付赔款。

如果被保险人首先要求保险人给予赔偿,则保险人在支付赔款以后,保险人有权在保险赔偿的范围内向第三者追偿,而被保险人应把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反之,如果被保险人首先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并获得损失赔偿,被保险人就不能再向保险人索赔。

(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而与财产保险业务中发生的重复保险密切相关。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合同的保险。

重复投保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在事实上是存在的。

其原因通常是由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者源于投保人求得心理上更大安全感的欲望。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向多个保险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

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对于保险标的所受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

如果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这是补偿原则在重复保险中的运用,以防止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四、财产保险保费1、财产保险费的构成同其他险种保险费构成一样,是由一定的保险金额,一定的保险费率,一定的保险期限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商业财产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保险费的数额与保险金额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例。

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越多。

商业财产保险费计算方法:(1)单一折算法。

即将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即得应收年保险费,其计算公式为:商业财产应收年保险费=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期限(2)复式计算法。

即在单一计算法基础上考虑其他因素综合计算应收保险费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应收保险费={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第三责任保险固定保险费}家庭财产保险一、家庭财产保险概念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保障社会稳定。

我国于2011年开办的家庭财产保险主要有普通家庭财产险和家庭财产两全险。

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财产险又分为灾害损失险和盗窃险两种。

(一)灾害损失险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通常包括:1、日用品、床上用品;2、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3、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4、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副产品等。

有些家庭财产的财产保险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这些财产必须由专业鉴定人员进行价值鉴定,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后,才作为保险标的。

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保险人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2、核子辐射和污染;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而定。

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获利。

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普通家庭财产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24时为止。

(二)盗窃险盗窃险的保险责任指在正常安全状态下,留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行为,致使保险财产产生损失。

除自行车、助动车以外,盗窃险规定的保险标的的范围与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完全一样。

对于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如房门未锁、门窗未关等非正常安全状态下的失窃损失,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期限的规定,均与灾害损失险相同。

(三)家庭财产两全险家庭财产两全险是一种具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性质的险种。

它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不同之处仅在于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上。

家庭财产两全险采用按份数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城镇居民每份1000元,农村居民每份2000元,至少投保1份,具体份数多少根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而定。

投保人根据保险金额一次性交纳保险储金,保险人将保险储金的利息作为保费。

保险期满后,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人都将如数退还全部保险储金。

保险储金计算的依据是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对应的费率和承保时的银行利率。

其公式为:保险储金=保险金额×储金率储金率=保险费率÷银行利率银行利率=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1-代扣利息税率)二、家庭财产保险基本保障1、房屋:房屋由于火灾、暴雨、台风、泥石流等原因造成损失,可申请理赔。

房屋指房屋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保额自主填写,建议您所填写的保额为市场价重置该房屋的费用。

(备注:房屋为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房屋。

)2、房屋装修:房屋装修由于台风、暴雨、火灾、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

房屋装修指地板、水暖、气暖、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房屋装修附属设备。

3、室内财产:室内财产由于泥石流、台风、暴雨、火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申请理赔。

室内财产指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

财产保险附加保障4、室内财产盗抢险: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等室内财产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经报案由公安部门确认后,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提供最高10万元保额。

5、水暖管爆裂及水渍险:房屋、房屋装修、室内财产因水暖管爆裂,由此遭受水浸、腐蚀的物质损失,可申请理赔,此附加险会提供最高10万元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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