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详解
对《预算法》的认识

对《预算法》的认识《预算法》对公共财政体制进行了全面规范,确立了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预算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架构。
其中,该法涵盖了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审计等各个环节。
首先,该法强调了预算编制的重要性。
预算编制是国家和地方财政管理的核心环节,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预算法》要求所有预算必须根据计划经济的原则和规定,制定全年预算和政府支出预算,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其次,该法规定了预算的执行制度。
在预算执行方面,《预算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预算管理,做到支出、收入的合理安排和严格执行。
同时,对于违反预算法规定的行为,《预算法》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该法强调了预算监督的重要性。
预算监督是保障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财政资金滥用和挥霍的关键环节。
《预算法》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并规定了专门负责预算监督的机构和程序。
最后,该法还规定了预算审计的相关制度。
预算审计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的重要手段,《预算法》规定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程序、权限和要求,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效益。
《预算法》的出台和实施,对推进中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它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它提供了一个系统、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有助于加强政府的财政管理能力,推动财政事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其次,它为促进财政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财政体制是中国经济转型和发展的关键环节,而《预算法》为提供了一系列关键性的法律原则和制度规定,推动了预算管理体制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再次,它加强了预算的公开和公众参与。
《预算法》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商,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参与度,促进预算的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增强预算管理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预算法全文

预算法全文在企业管理中,预算法是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用来规划和控制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财务活动。
预算法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出合理的财务预算,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制定目标、做出决策和评估表现。
预算法的定义与目的预算法是指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出一套合理的财务预算计划,以达到规划、控制和评估企业财务活动的目的。
其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企业制定长期和短期的经营目标,支持企业决策,评估绩效,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预算法的基本原则1. 简洁明了性预算法应该具备清晰简单的结构和表达,便于管理者和员工理解与执行。
2. 灵活性预算法应该能够及时响应市场变化和环境变化,灵活地调整企业财务活动。
3. 可比性预算法应具有可比性,使企业在不同时间段和不同业务范围之间能够比较和评估财务表现。
4. 实用性预算法应具备实际操作意义,能够为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预算法的制定流程1. 把握企业经营环境在制定预算法之前,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市场环境、竞争对手、政策法规等因素,为制定预算法提供依据。
2. 制定预算目标制定预算目标是预算法制定的首要任务,需要根据企业的战略和发展规划确定财务目标和指标。
3. 收集信息和数据在制定预算法时,需要收集与财务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为预算法制定提供支持。
4. 制定预算计划根据目标和信息数据,制定企业的预算计划,包括资金预算、成本预算、收入预算等内容。
5. 实施和监控预算法的实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监控和调整预算计划,确保其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预算法的实际应用1. 提升决策能力通过预算法,企业能够对未来的经营活动做出合理的规划和安排,提升管理者的决策能力。
2. 控制成本通过预算法,企业能够有效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3. 评估绩效预算法可以作为企业评估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的表现进行量化评估。
4. 资金管理预算法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运作,优化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资金压力。
预算法简介

预算法简介预算法(Budgetary Control)是一种用于管理和控制组织财务活动的方法。
它通过预先制定的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对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调控。
预算法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在实现其战略目标的同时,合理分配资源,控制成本,并最大化收益。
预算法的基本原理是根据组织的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出一份详细的财务计划,即预算。
预算不仅包括收入和支出,还包括资本投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分配。
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周期进行制定,如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或月度预算。
在预算制定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组织的目标,并将其转化为可度量的目标。
然后,根据目标制定出具体的预算方案,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本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预计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收入来源制定的。
支出预算则根据组织的运营需求和成本控制目标来制定,包括人力资源成本、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和其他费用。
资本预算则用于规划和控制资本投资,如购置设备、扩大生产能力等。
预算制定完成后,需要进行预算执行和控制。
这包括制定预算执行计划、监控实际执行情况,并进行预算偏差分析。
预算偏差分析是通过比较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与预算的差异,找出偏差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预算偏差可以分为有利偏差和不利偏差。
有利偏差是指实际收入超过预算或实际支出低于预算,而不利偏差则相反。
通过预算偏差分析,组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预算法的优点是能够提供一个清晰的财务计划和目标,帮助组织合理分配资源和控制成本。
它还可以激励员工,因为预算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明确的目标,并通过绩效考核与预算目标相关联。
此外,预算法还可以帮助组织进行长期规划和决策,例如资本投资和市场扩张。
然而,预算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预算制定需要大量的信息和数据支持,如果数据不准确或不完整,就会影响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预算法对于环境的变化和不确定性的适应能力较差,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预算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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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推荐五篇]第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解读(2015年3月9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评论称:“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动治理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新《预算法》出台的背景新《预算法》的出台,经历了漫长的酝酿和修改过程。
原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尤其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
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第二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预算法》修订的认识关于《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
现行《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大法。
此后,历经四次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决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对《预算法》的认识

对《预算法》的认识《预算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于1985年3月14日通过,并于198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管理预算活动的基本法律。
该法对政府部门进行财务管理和支出预算,保障财政收支平衡,维护财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预算法》明确了预算的基本原则。
该法规定了国家预算必须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并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同时,预算必须依法制定、实事求是、信息透明,保障公共财政支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其次,《预算法》规定了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的程序和要求。
预算编制必须经过科学论证,进行预测和估算,并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执行。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编制的预算数额和用途进行,不能擅自改变。
如果需要调整预算,必须经过有关程序和审批。
此外,《预算法》规定了各级财政预算的划分和管理。
按照我国政府层级的划分,预算可以分为国家预算、地方预算和县乡预算。
国家预算是指由国家政府编制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和监督执行的预算。
地方预算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编制并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和监督执行的预算。
县乡预算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或乡级人民政府编制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和监督执行的预算。
各级财政预算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预算的大小和要求进行管理。
继而,《预算法》还规定了预算的公开审查和监督制度。
这一制度是国家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各级财政预算的公开审查,加强预算的合法性和经济性监督,保证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合理合法。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违反预算法规定行为的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制度性、经济性和行政性处罚。
最后,《预算法》也规定了预算的年度审核和评价。
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各级预算执行进行年度审核和评价,确保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提高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益。
总之,《预算法》作为我国财经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维护财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宣讲预算法

宣讲预算法摘要:1.预算法的概念和重要性2.预算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3.预算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4.预算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5.预算法的完善和未来展望正文:宣讲预算法一、预算法的概念和重要性预算法是指关于国家预算的法律规定,它体现了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是国家财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预算法对于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预算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预算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和监督等环节。
预算法的制定需遵循法定程序,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
预算法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财政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预算法的主要内容和作用预算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和审查、预算执行和调整、预算决算和监督等。
预算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国家财政行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2.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预算管理权限和职责,提高预算管理效率;3.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事业发展;4.强化预算约束,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维护国家财政安全。
四、预算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预算法的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1.促进国家财政收支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2.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3.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4.引导和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五、预算法的完善和未来展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预算法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更好地发挥预算法的作用,需要对预算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包括:1.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预算管理权限和职责;2.优化预算编制和审查程序,提高预算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民主性;3.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4.建立健全预算法律责任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预算法的解读

预算法是一国财政管理的基本法律,用于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以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预算法通常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职权和收支范围、预算的编制和审批、预算的执行和调整、决算、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中国,现行的预算法是1994年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该法经过2018年12月29日修正。
预算法的解读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以下是一些关键点的解读:1. 预算体系:预算体系是预算法的核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
一般公共预算是最主要的预算类型,以税收为主要收入来源,用于政府的运转、民生支出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则是针对特定领域或特定对象设立的专项预算,用于特定目的或特定群体的支出。
2. 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等。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进行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收支范围:预算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范围,明确了各个主体在预算管理中的权利和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收支范围内进行收支管理,不得超范围收支。
4. 预算的编制和审批: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是预算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在编制预算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并要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在审批预算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预算的执行和调整是预算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预算法的名词解释(一)

预算法的名词解释(一)预算法的名词解释预算•定义:预算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根据企业或个人的预期收入和支出,进行的财务计划和控制活动。
•示例:企业制定年度预算,包括预计销售额、成本、利润等。
个人编制月度预算,包括预计收入、支出、储蓄等。
预算编制•定义:预算编制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制定出企业或个人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财务预算。
•示例:公司会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指标的预测和计划。
预算控制•定义:预算控制是指根据预算制定的标准,对实际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比较和调整的管理过程。
•示例:企业经营者通过与预算进行对比,对超出预算的支出进行分析和调整,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
•定义:预算执行是指根据预算计划进行具体操作和实施,达到预算制定的目标和结果。
•示例:个人根据月度预算计划,按照收入和支出的安排进行日常开支和储蓄的执行。
预算偏差•定义:预算偏差指实际的收入或支出与预算计划之间的差异。
•示例:如果公司实际成本高于预算计划,就产生了预算偏差,可能需要采取措施减少成本。
预算控制指标•定义:预算控制指标是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估的定量指标。
•示例:企业设定了销售额、利润率、成本控制比例等指标作为预算控制的依据,用于监测各项指标是否达到预期。
预算编制软件•定义:预算编制软件是一种电子工具,用于辅助企业或个人制定和管理预算。
•示例:Excel是一种常用的预算编制软件,它可以进行数据录入、计算和分析,帮助编制出详细的财务预算。
•定义:预算审批是指企业内部对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的程序。
•示例:公司负责人对编制好的年度预算计划进行审批,确保预算合理、可行。
预算目标•定义:预算目标是指在特定时间范围内,企业或个人希望实现的具体财务目标。
•示例:企业制定的年度预算目标可能包括增加销售额、提高利润率等;个人的预算目标可能包括储蓄一定比例的收入。
预算管理•定义:预算管理是指通过预算制定、控制和执行,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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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财政汲取力:
• 在理论界,一般把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界定 为地方政府在其辖区内,按照法定税率、 税基,筹措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并将其 作为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标准确定的基 本依据; • 在实践中,衡量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 一般选择诸如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或考 虑了人口因素的人均财政收入、或者更 为广义的人均应税资产价值
18:财政债务率
• :反映地区当年可支配财力与政府性债 务余额的比例。即:财政债务率=政府性 债务余额/当年可支配财力,警戒线为 100%。
19、地方债务国际警戒线:
• “国际警戒线”是“国际上对政府债务 安全性的界定,当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 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的两个临界值指 标:一个是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60% ,一个是财政赤字占GDP的3%。”这两 个指标也是国际公认的“预警线”。政 府债务低于这两个指标,通常就被认为 是安全的,超出指标则意味着风险上升 。
23、权责发生制:
•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 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反之, 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 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 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处理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 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 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24、收付实现制:
• 是国际上公共财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国长期以来实 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仅能够核算 反映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无法完整反映政府 拥有的资源、政府的各类负债、政府的运行成本和费 用,对政府财政能力和财政责任不能科学有效的会计 记录、分析评价和报告披露。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 合财务报告制度,可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的资产和负 债情况,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 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地方政 府发债评级机制,推进政府财务分为向上公开,以及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5、政府性基金收入:
•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 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 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 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 如:向社会征收的的土地出让金、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4、公共财政收入:
• 又称地方财政收入。即2011年以前的一 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就是减去上 缴中央的部分和上缴省的部分,包括国 税、地税扣除上缴中央财政和省部分的 地方留存部分再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收入 。如,增值税上缴中央75%,地方留成 25%、所得税中央60%,地方留成40% 、营业税地方全留等。地方留成的就是 一般预算收入的组成,也就是公共财政 收入。
• 积极财政政策(供大于需)经济衰退 • 紧缩财政政策(供小于需)经济过热 • 中性财政政策(供需平衡)经济稳定
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包 括税收、预算、国债、 购买性支出和财政转移 支付等手段。
3、财政总收入:
• 是最大的一个概念,财政总收入包括财 政部门组织的收入、国税组织的收入、 地税组织的收入等,是财政大收入的概 念。 • 地方财政总收入(全口径)=公共财政 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收入。
可用财力测算
• 可用财力 = 一般预算收入 + 返还性收入
+ + 一般转移支付补助 下级上解收入 上解上级支出
注意:在计算可用财力时不能加专项转移收入
9、税收返还:
• 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 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 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 入划分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 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 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 还。
•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 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 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 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 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 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 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 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 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 方式。
8、地方可用财力:
• 是指地方政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支配财政 资金之和。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地方可 用财力主要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四大部分。 按现行 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 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 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 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还要减去各项财力 返还,如税收返还等;减去没有集中额的实行 收支两条线的非税收入;减去上解支出等。
3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9、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 务报告制度
•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通常由政府财务报表、 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务状况分析等部分 构成。政府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 入费用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主要说明政府财 务包含的主体范围,表内项目的列报方法和明 细内容,未在政府财务报表中列报但对政府财 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政府财务状况分析主要以政府财务报 表为依据,结合国民经济形势,分析政府资产 负债规模和结构、运行效率,以及财政中长期 可持续性等。
28、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模式(PPP):
• 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 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 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 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 ”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 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 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 大化。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是指由本级政府设立的,从规定的范围筹集的 ,用于本级预算收支平衡的预算储备资金。根 据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目 前的筹集范围是:市本级财政当年的结余财力 ,年度预算超收资金,市本级留用的探矿权、 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的20%,国有资本经 营收益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 收回的预算经费结余和项目资金结余,市行署 批准的其他收入。
2、积极财政政策:
•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 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 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 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 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增加政 府支出来扩大社会总需求。积极财政政 策的主要局限是挤出效应,即增加财政 支出会使私人投资和个人消费减少。
转移支付类型:
• (1)一般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 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 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 • (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 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 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 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 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6、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 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现金安全和资金 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运用金融工具有效运作库款的管理活动。建 立健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有利于深化和 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地方国库现 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 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目前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试点范围为省级,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 行当地分支机构共同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10、预算收支平衡:
• 是指在一个预算年度里,预算收入和预 算支出在总量上基本相等、结构上合理 协调。保持预算收支平衡,严格控制财 政赤字是保证国民经济供求总量平衡的 内在要求,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 、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各级预算 都应当保持收支平衡。
11、财政赤字:
• 财政赤字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形 成的差额,由于会计核算中用红字处理 ,所以称为财政赤字。它反映着一国政 府的收支状况。财政赤字是财政收支未 能实现平衡的一种表现,是一种世界性 的财政现象。财政赤字即预算赤字,指 一国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开始之初,在 编制预算时在收支安排上就有的赤字。 若实际执行结果收入大于支出,为财政 盈余。
16、负债率:
• 反映地区国民经济状况与政府性债务余 额相适应的程度,表明单位地区生产总 值所承担的政府性债务情况。即:负债 率=政府性债务余额/地区生产总值,警 戒线为10%。
17、财政偿债率 :
• 反映地区当年可支配财力所需支付当年 政府性债务本息的比重。即:财政偿债 率=当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额/当年可 支配财力,警戒线为20%。
14财政自给率(%)
• 财政自给率是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收 入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的比值, 财政自给率是判断一个城市发展健康与 否的一个重要指标。
15、地方政府性债务:
•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 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 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 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 务,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 挂账。
• 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 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 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 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 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 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 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 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
• 财政预算是政府活动计划的一个反映,它体现 了政府及其财政活动的范围、政府在特定时期 所要实现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预算是对未 来一定时期内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它作为 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生活乃至国家行政管理 中被广泛采用。就财政而言,财政预算就是由 政府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政府一个财 政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
《预算法》解读
一、关于财政的几个名词解释 二、新《预算法》修订的背景 三、新《预算法》特点及影响
一、财政业务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基本职能:
• 财政的职能是指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 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根据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我国的财政负担着 四个方面的职能,即资源配置职能、收 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职能和监督管理 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