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亲亲相隐”制度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又称亲密关系避讳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规定了亲属之间的相互称呼和交往规则,旨在维护家族秩序和社会秩序,同时也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亲情、尊重和礼节的重视。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已经不再严格执行,但它的影响仍然存在,并为我们了解古代中国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一、亲亲相隐的起源和发展亲亲相隐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先秦时期,当时的中国社会非常重视家族和血缘关系,认为家族是社会秩序的基本单位,而血缘关系则是维系家族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纽带。
亲亲相隐制度的形成可以理解为对这一观念的延伸和体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亲亲相隐制度逐渐得到了完善和规范,成为了古代中国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习俗和礼仪。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亲亲相隐制度主要包括亲称、避称和称谓的规定。
亲称是指亲属之间根据血缘关系称呼对方的方式,如父子、兄弟、姐妹等;避称则是指亲属之间应避免直呼其姓名或称呼其本官职名等,而应使用间接的称谓,如长辈称呼子女为“稚儿”、“稚女”,后世则称父亲为“老爸”、“爹爹”、母亲为“娘娘”、姐姐为“姐姐”、哥哥为“哥哥”等;而称谓则是指亲属之间的尊称和称谓的规定,如称母亲为“娘家人”、“妈妈”、“老妈”等,称父亲为“老头子”、“老爸”等。
二、亲亲相隐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亲亲相隐制度维护了家族和社会秩序。
由于古代中国社会重视家族和血缘关系,因此亲亲相隐制度规定了亲属之间的称呼和交往规则,有助于维护家族秩序和社会秩序,减少了因亲属之间称呼不当而引发的纷争和矛盾,促进了家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亲亲相隐制度促进了礼仪的养成和传承。
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一项重要礼仪习俗,亲亲相隐制度不仅要求亲属之间遵守一定的称谓和称呼规则,还要求尊重长辈,遵循礼仪规范。
这有助于培养子女的孝顺和尊敬之心,促进了礼仪传统的传承和发扬。
亲亲相隐制度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等级观念和尊卑秩序。
亲亲相隐制度规定了长辈和晚辈之间的称呼和交往规则,反映了古代社会中的等级观念和尊卑秩序。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源自孔子的思想,是一种家族伦理传统,代表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该制度强调家族的隐私和尊严,禁止在公开场合谈论家族内部事务,以及泄露家族成员之间的私人关系。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进行评析,探讨其历史渊源、社会意义、影响和现实意义。
一、历史渊源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孔子的思想。
孔子强调家族的尊严和隐私,认为家族内部事务应该内部解决,不宜在外人面前讨论。
他曾说:“兄弟不和,天下地不容。
水不食则渴,地不食则饿,故水有德于渴,地有德于饿。
”这种思想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使亲亲相隐成为一种家族伦理传统。
在中国古代社会,亲亲相隐制度被各种制度和法律所确认和保护。
比如《大义》提出:“昏者之必守,不得其内乡,不得其先闺,不得亲。
」《周礼》中也有规定:“有亲不得官,祖言曰‘不得定名。
’悰制常观,亲亲无乡。
”. 这些文献都反映出古代社会对亲亲相隐制度的重视和强调。
二、社会意义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亲亲相隐制度强调了家族的尊严和隐私。
在古代中国社会,家族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族的稳定和和谐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亲亲相隐制度保护了家族的尊严和隐私,避免了家族内部事务被外人干涉和插手,有助于维护家族的稳定和和谐。
亲亲相隐制度也有助于保护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
在古代中国社会,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而这些关系通常需要在隐私的环境中维系和发展。
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帮助家族成员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了外界的干扰和影响,有助于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和谐。
亲亲相隐制度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古代中国社会,家族之间的纷争和冲突经常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可以减少家族之间的冲突和纷争,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三、影响和现实意义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是一种古老的家族规范,它体现了家族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亲亲相隐制度源自古代的封建制度,它规定了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隐讳和尊重。
这一制度不仅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家族尊严的重视,也使得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和和谐。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进行评析,探讨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和意义。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在封建社会中,家族是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为了维护家族的尊严和形象,古代中国人制定了一系列的家族规范和礼仪,其中就包括了亲亲相隐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家族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和照顾,不得公开批评、诋毁或泄露对方的隐私,尤其是家族内部的矛盾和矛盾不能外泄。
这种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家族成员的尊严和隐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和谐和稳定。
正是因为这种亲亲相隐的制度,使得中国古代的家族关系更加紧密,相互之间的信任度也更高。
亲亲相隐制度也有其局限性和缺陷。
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由于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家族内部的矛盾和矛盾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或者被掩盖起来,从而使得家族关系的和谐可能只是表面的,而并非真正的。
在家族关系中,由于亲亲相隐制度的约束,家族成员往往不敢进行自我表达和个性发展,而只能按照家族规范和传统来行事,这对个人的发展和成长是有一定的阻碍的。
亲亲相隐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家族关系的和谐和个人发展的自由。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是古代家族观念的体现,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家族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这种亲亲相隐制度已经不再适用于现代社会。
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更加强调个人的自由和自我表达,家族关系也更加注重平等和协调。
在对待家族关系和亲亲相隐制度时,我们需要充分尊重传统文化,同时也要注重现代社会的现实需求,使得家族关系更加和谐,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即兄弟不容互相揭发,父子、儿孙不得相互告状的传统规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
这一制度的存在,既有其历史渊源,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人情关系、注重家族道德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华文明的五千多年历史中,出现过许多战乱、民变、社会动荡等历史事件,这些事件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和伤痛,也同时让人们更加珍视亲情、友情和家庭的温暖与和睦。
因此,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亲亲相隐逐渐成为一种家族和社会的道德规范,把个人的私事和家庭纠纷内部解决,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导致更大的不幸和损失。
其次,亲亲相隐制度也是中华文化中儒家思想的体现。
儒家强调的“仁政”,即要注意人之情感,培养人的感性,这正是一种关注家庭和社会的亲情、友情的表现。
所以在儒家思想中,亲亲相隐成为一种重要的家庭伦理和传统道德,它体现了尊重长幼,亲密相处的人际关系,更体现了儒家关注民生的理念。
但是,亲亲相隐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现在社会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社会意识逐渐提高,对抗争意识的增强,导致很多人对这一制度的理解不够深入,认为这种“保护”不利于社会公正、个人利益、法律贴近实际、制度健全完善等方面的发展。
同时,亲亲相隐也有可能会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在家庭中,如果家人之间无法沟通、以牺牲自尊为代价来忍受,就可能导致长期的隔阂和冷漠;在社会中,如果把个人利益看作是大于一切的,无视社会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存在,隐瞒罪行和过错,甚至出现犯罪和腐败事件的发生,必然会危害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综上所述,亲亲相隐制度是中国古代家族和社会中的伦理标准,它是历史和文化的产物,反映着尊长爱幼、互相信任、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
但是,在现代社会发展的浪潮中,亲亲相隐制度也需要被重新审视和加以完善,不能仅仅因为传统习惯而忽视法制建设和社会公正。
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亲亲相隐制度才能持续发挥其积极作用。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亲属在社会交往中要遵守一定的礼节和规矩,不得随意露面或交往,以避免破坏家族和睦、干扰婚姻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这一制
度在中国古代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和广泛的适用范围,基于对家族和亲情关系的尊重以及
对婚姻关系的重视,因而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制度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中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几乎贯穿于各个阶层和地区
的生活中。
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有着对亲亲相隐制度的遵守和
尊重。
这也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整体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对亲情、家族和婚姻的重视
是中国古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亲亲相隐制度在社会生活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家族和亲情关
系的纯洁和和睦。
在古代社会中,家族关系和亲情关系被视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保护和尊重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态。
亲亲相隐制度限制了亲属关系的过度交往和干扰,避免了家族和亲情关系的混乱和破坏,对家族和睦的维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亲亲相隐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家族和亲属关系之间的壁垒,使得家族和亲情关系变得较为封闭和保守。
这样的局限性会给家族和亲属关系带来一
定的压抑和束缚,限制了个体的自由和独立发展。
亲亲相隐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对
婚姻关系的束缚,使得婚姻关系的自由度和平等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评析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在公共场合互相避让,不亲昵交流的一种行为规范。
这一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对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社会礼仪以及社会秩序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历史、文化、社会等多个角度对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进行评析。
我们来看一下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渊源。
亲亲相隐制度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中。
儒家强调人的行为应该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尊重他人,注重礼仪。
在《尚书》中就有“安乐我以成孝,安乐以处室”、“毋胜邻则邻是,毋胜畏则畏是”等关于相隐的规定。
儒家思想认为,人的言行举止应该符合社会的礼仪规范,应该尊重他人的感受,不给他人带来不便。
亲亲相隐制度正是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逐渐形成并得到了传承。
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作用。
亲亲相隐制度在古代中国社会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的表现,更是社会公共场合秩序的维护者。
在古代中国,人们普遍认为在公共场合亲昵的行为是不雅观的,不符合礼仪规范。
家庭成员之间在公共场合遵守亲亲相隐制度,是对社会礼仪的一种尊重和遵循。
亲亲相隐制度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避免因私人情感纠纷引发的冲突和矛盾,这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亲亲相隐制度在现代社会中逐渐被淡化。
在当代社会,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日益开放和变革,亲亲相隐制度在家庭、社会生活中的地位逐渐被淡化。
人们更加强调个体的情感表达和交流,亲昵的行为在公共场合已经不再被视为不雅观或不适当的行为。
亲亲相隐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已经逐渐丧失了原本的意义和地位。
尽管亲亲相隐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已经被淡化,但这一传统的价值观念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与思维。
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生活中,人们都在尊重他人的底线策略上,会更加谨慎的处理自己的言行举止。
在一些重要的社交场合,人们仍然会遵循一定的礼仪规范,对待他人更加尊重和谦逊。
这表明,亲亲相隐制度所传承的尊重他人、遵循礼仪的价值观念,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代社会。
浅谈古代“亲亲相隐”制度,为何说它是人性使然

浅谈古代“亲亲相隐”制度,为何说它是人性使然导读:“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非常重要的刑法制度及原则,其在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该理念存据这么长时间,背后一定是有着其倡导的价值。
在当今司法之中我们仍能看到它对我们的深远影响,一味否定或肯定它的价值不是正确之道,只有扬其长弃其短才能真正的让它在今天发挥其正面能量。
01【什么是“亲亲相隐”】“亲亲相隐”制度是指亲属之间如果其中有人犯罪,那么应当相互隐瞒,不可以去告发或去作证,如果你大义灭亲去告发了,甚至会被定为“不孝”,反而需要定罪。
我国古代宗法制度是“亲亲相隐”制度的政治根源,在当时是以血缘关系来分配国家权力,以此来建立世袭统治。
在宗法制度之下,一个家族被视为一个国家的基本单位,而家族的稳定和谐将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统治。
在统治者眼中,亲亲相隐在短期内可能会放纵犯罪,但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有利于家族稳固,从而达到统治的稳定。
如果说国家体制为“亲亲相隐”制度提供了基础,那么春秋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更是让这一制度有了理论根源。
儒家思想宣扬仁义礼智信,法是对礼的维护,孔子在《论语》中提到“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矣”意思是说:“儿子为父亲隐瞒,父亲为儿子隐瞒,这是正直的。
”提倡“仁”“孝”精神的儒家思想最为符合人们内心的理念,“亲亲相隐”制度也最为符合人自然的天性,是人的本能选择。
在当时看来,儿子告发父母,臣子告发君主是有悖伦理道德的,故此该制度获得国家以及民众的普遍支持。
更是让这一制度延续了数千年。
孔子儒家思想当然,亲亲相隐并非毫无限制,在古代,对于叛国等十分恶劣的犯罪同样不适用亲亲相隐制度。
02【“亲亲相隐”制度历史沿革】“亲亲相隐”制度在不同时期的表现也截然不同,在西周时期,亲亲相隐制度就已经统治者所接受。
在秦朝时期的法律中“亲亲相隐”开始有所体现,但并未正式规定。
秦简《法律答问》中规定:“贼杀伤、盗它人为'公室告’;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浅析

01
家庭观念的变化
现代中国社会中,家庭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逐
渐被核心家庭所取代,亲亲相隐制度的影响力也随之减弱。
02 03
法律与道德的平衡
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法律和道德的平衡是一个重要的议题。虽然亲亲 相隐制度在现代法律中已经不再适用,但是如何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找 到平衡点仍然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02
“亲亲相隐”制度的概念 及发展历程
“亲亲相隐”制度的概念
定义
亲亲相隐是指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是儒家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之一。
起源
亲亲相隐的理念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管仲在《管子·轻重》中提出:“父之孝子,兄 之顺弟,君之忠臣,也。父孝子忠,兄顺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
02
此外,现有的研究大多从法律、道德和社会学等角度进行分析,缺乏多学科的 综合研究。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研究领域,从历史、哲学、心理 学等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亲亲相隐”制度的本质和影响。
03
另外,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献资料的梳理和分析上,缺乏实证研究。未来 的研究可以通过田野调查、案例分析等方法,对“亲亲相隐”制度进行更加深 入的实证研究,以丰富现有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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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文化的反思
随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对传统文化的反思和批判也日益增多。 亲亲相隐制度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质疑和反 思。
05
“亲亲相隐”制度的评价 和反思
积极方面
维护家庭和睦
亲亲相隐制度强调家庭亲情, 有助于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与
团结。
强化道德观念
该制度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道德 观念,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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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亲亲相隐”制度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
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一个“行直”者躬,他的父亲
做了偷盗人家羊的行为,他便站出来指证了父亲盗窃。
这样一个人做的这样一件事,被叶公认为是“行直道”——大义灭亲,公正不阿,即使是自己的父亲犯了错误,也不为父亲加以隐瞒、径直指出。
然而孔子却认为,直躬的行为不能算作“行
直道”:反之,孔子把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看作“直”的行为。
这就是至今
仍受到争议的“亲亲相隐”价值观来源。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价值观显然
是不当的,包庇犯错者无疑会对别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在刑法上可能构成包
庇、窝藏罪;若是人们遇到和直躬相同的局面,又该如何抉择?
一、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性
首先,存在即合理,孔子认为孝悌之爱重于伸张正义,主张给亲人包庇罪过
而非大义灭亲,体现出儒家价值体系中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或同事上下级之
间互相仁爱的重视,在当时的社会和思想背景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一)宗法制度背景基础
首先,它的形成与中国当时的血缘宗法政治制度有关,并对宗族的团结与安
全加以维护、符合了宗族的利益和要求:“在社会结构上,中国古代社会体现了
‘家国同构’的基本特征。
,, 家治父权,国治君权互为表里,形成个体与整体之间
天然联系的人格特征。
因此决定了血亲宗法性特征在中国文化形成之初就存在,
也决定了‘礼’文化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礼治的基本原则有两条,即
‘亲亲’和‘尊尊’ 。
所谓‘亲亲’即主张家族利益至上,家族内部的人必须对
自己的亲属给以亲爱,包括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些理念都是为了维护整个家族
的利益。
”①
(二)帮助国家维护秩序的作用
同时,由于家国同构的特点及中国古代法律的伦理法性质,亲亲相隐一旦提出,既成了家族内的准则,又成为了国家认可的价值理念:“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十分重
视尊卑伦常的道德观念,视纲常为‘天理’ ,以不孝为重罪,家族伦理法以法律的
形式确认宗族内部的尊卑伦常关系,树立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调整族内成员
的权利义务关系。
中国古代的传统法律被称作伦理法,亲属间的容忍被视为基本
的亲情义务,法律是最低标准的道德,因此在视尊卑伦常为天理的中国
古代将亲亲相隐引入法律就不难理解了。
”②这样一来,“亲亲相隐” 也维护了
国家中的尊卑秩序,在“君为臣纲”的封建王朝中,这一点意义无疑被皇帝重视和
发扬。
(三)人性伦理上的合理性
此外,除了社会背景和制度的原因,这种“亲亲相隐”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最根
本的人性伦理方面上看,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亲亲相隐’ 制度能在中国两
千余年的封建社会中始终被统治者加以利用,被广大百姓予以接受,这与这一制
度本身的伦理特色符合中国百姓的价值观和内心的信仰是分不开的。
统治者制定
‘亲亲相隐’ 的法律固然是为了实现自己统治的长治久安,但是这一法律本身所
包含的对人性的呵护与关怀却是其长期存在与发展的内在根源。
”③
二、现代中国法治制度对“亲亲相隐”的否定
(一)“亲亲相隐”的弊端
然而,“亲亲相隐”确实有其缺陷。
首先,它带来的“代价之一是造成了两
千多年‘天无二日、人无二主’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家天下’),对我们国民
的个人人格独立和自由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摧残和压抑。
代价之二则是造成了永远
根除不了的自发的腐败倾向,从而一开始就埋下了整个社会周期性剧烈动荡的祸根。
”④亲亲相隐既是过分地维护了封建专制的精神;亦容易使人在正义和亲情
之间放弃正义、以及滋生罪行及腐败。
当代重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社会中,
“亲亲相隐”已经不再能完全符合法治国家的需要。
(二)现代中国法条对“亲亲相隐”的否定内容
我国现行刑法第 310 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场所、财
务,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刑事
诉讼法第 48 条中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这些法律
规定明显已经禁止了“亲亲相隐”的存在,将这种曾经的“美德”视作犯罪加以判决。
(三)否定“亲亲相隐”的实际结果
这样的规定自然有其维护社会安全与秩序的一定意义:毕竟“知子莫若父”,
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可能是最了解嫌疑人心理和行为的人,从而可能提供线索或为判
决作出重要证明。
如近年就发生过儿子命案在身遭父亲告发的案例。
这可能有助于缉拿和定罪犯罪者,也许能够保障更多其他人的安全;但是这种情况也终属于少数,大多数情况下的亲属检举是难以实现、或者效率低下的,甚至可能引起其他不良后果。
“相当一部分证人与犯罪嫌疑人有亲属关系,他们既不敢公然违
背国家法律,又不忍亲口揭发亲人罪行,只能假以‘不知案情’为由规避作证义务,
使得该条规定在涉及亲属作证的场合形同虚设,司法机关也因此很难获得充分有效的证据。
,, 如果强迫亲属作证,并将各种容隐行为以妨碍司法罪、伪证罪、包庇罪等
一一加以惩戒,那必将是‘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
” ⑤更何况,现代社会重视法治,但这却不代表着就可以完全忽视对人性伦理的关注:“我国现代立法抛弃‘亲亲相隐’制度,重法而不重情,表面上似乎维护了
社会正义,实际上破坏了家庭伦理和善良根性,违背了人性的根本,在一定程度
上扭曲了人性,泯灭了亲情,影响了社会稳定,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国家的长治
久安”⑥。
因此,若把“亲亲相隐”的价值观完全当做封建糟粕加以摒弃,显然不
是最好的方法,也不符合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扬弃”精神。
三、“亲亲相隐”制度的当代出路思考
在网上查找的多数资料中,作者都主张恢复“亲亲相隐”制度;但是若简单地
将古人之言加以原样使用,既难以体现出现代人的智慧,更无法满足现实的实际
要求。
不过,若将这一制度加以扬弃,取其精髓化入当代法律精神,无疑会使我国
的法治更加人道、更加符合治国现状。
事实上,在当今我国港澳台地区、西方国家
如英法等实施欧美法系的地区,都有亲属容隐制度的存在。
总体而言,大陆法系和欧美法系容隐制既有相似之处,但仍有相异之处:“ 1.
容隐亲属的范围。
大陆法系的容隐亲属范围较大,英美法系的容隐亲属范围较
小。
,, 2.容隐行为的范围。
与前者一样,大陆法系的容隐行为范围较广,亦即权利
范围较大,英美法系的容隐行为或权利范围较小。
”⑦这样一来,欧美法系下的容
隐制相对有效的范围比较小,既保留了容隐制对人性权利的尊重,也防止了容隐
制在太大程度上妨碍到执法和司法,是可以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
此外,
还有“权利而非义务”说:“相隐应是权利而非义务。
,,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亲
属相隐制度的设立旨在尊重人权和亲情,因而将亲属相隐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加
以规定更加合适。
至于犯罪人的近亲属放弃容隐权而大义灭亲、告发至亲的,应
当予以允许和尊重。
”⑧将容隐规定成为犯罪者亲属的一项可选的权利,首先
确认了容隐制尊重的对象是犯罪者的亲属而非犯罪者本人;这是对其亲属的心理、
心态和人权的关怀,但不是强行禁止亲属揭发作证。
同时,这也表明了“孝悌”
等封建礼法思想、曾经的“美德”放到当代,已经不再是人们的义务,而是权利。
古代有皇帝斩杀不孝子、包公怒铡负义陈世美的事迹,但当今,个人的不孝不悌
等行为,如果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已经不再受到惩罚。
事实上,这种对个人行为自
由的保护也是当今人权民主思想的一部分;只不过同时,我们仍要倡导美德,
并且允许亲属容隐中犯罪者亲属拥有因亲属间的互爱而拒绝作证的权利。
总而言之,亲亲相隐的制度的合理性至今对社会治理仍有一定意义,经过合适
处理,当中的精神完全可以化入当代法律思想,以至于可以期待其对建立和谐社会
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①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亲亲相隐制度研究》王燕p8 3.2.1 社会政治基础
②中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亲亲相隐”制度研究》陈仕俊p3-p4 一、中国古
代“亲亲相隐”的理论基础
③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亲亲相隐” 制度研究》杨辉 p27-p28第
三节从人性的角度:亲情伦理与法律的一致
④(出版源《学海》 2007.1 :)《再议“亲亲相隐”的腐败倾向——评郭齐勇主
编的 <儒家伦理争鸣集 >》邓晓芒二、谈对“亲亲相隐”的历史主义评价
⑤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亲亲相隐”制度之重构》李岸南 p14
2.1.3 “亲亲相隐”制度的司法效率价值
⑥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亲亲相隐”制度及其现代立法思考》韩国鹏
p23 3.1.1 对“亲亲相隐”制度否定的原因
⑦(出版源《中国社会科学》1997 :)《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范忠
信三、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容隐制
⑧(出版源《法学评论》 2006 :)《论“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刑事法律中之
重构》钱叶六四、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现行刑事法律中之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