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花城营销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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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翼展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翼展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翼展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15【案件字号】(2022)新01民终4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超杨鹏飞胡龙涛【审理法官】王超杨鹏飞胡龙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翼展;李婷【当事人】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翼展李婷【当事人-个人】刘翼展李婷【当事人-公司】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何敏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周雅荣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何敏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周雅荣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何敏周雅荣【代理律所】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刘翼展;李婷【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支付违约金诚实信用原则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对一审判决所依据的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本案中,上诉人华联房产公司作为合同提供方系要约人,被上诉人刘翼展、李婷作为受要约人对合同违约责任等内容提出变更是对要约人华联房产公司发出的一个新要约,上诉人华联房产公司未承诺。

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蕊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15【案件字号】(2021)川07民终33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蒋明文马红科向星燃【审理法官】蒋明文马红科向星燃【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蕊【当事人】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蕊【当事人-个人】张蕊【当事人-公司】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郑宏四川久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郑宏四川久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郑宏【代理律所】四川久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四川蜀道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张蕊【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蜀道行公司是否应向被上诉人张蕊支付工资35167元;2.张蕊是否应当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50000元。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合同约定特别授权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主要争议焦点是:1.上诉人蜀道行公司是否应向被上诉人张蕊支付工资35167元;2.张蕊是否应当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50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周海明、罗金成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海明、罗金成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周海明、罗金成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4.08【案件字号】(2022)黔03民终6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成波刘娟娟喻茜【审理法官】李成波刘娟娟喻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周海明;罗金成;贵州冠信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当事人】周海明罗金成贵州冠信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当事人-个人】周海明罗金成【当事人-公司】贵州冠信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代理律师/律所】俞锃涛贵州遵兴律师事务所;黄慧君贵州和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俞锃涛贵州遵兴律师事务所黄慧君贵州和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俞锃涛黄慧君【代理律所】贵州遵兴律师事务所贵州和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周海明;罗金成【被告】贵州冠信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分行【本院观点】结合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为:周海明、罗金成是否有权解除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案涉房屋是否能直达地下停车位,且周海明、罗金成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冠信公司曾承诺案涉房屋能直达有地下停车位,故本院对其该上诉理由不予支持;对于案涉项目规划变更问题,因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案涉项目规划变更系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故周海明、罗金成主张冠信公司在规划变更后未及时告知的理由亦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欺诈催告撤销代理违约金过错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一致,且有相关证据在卷予以佐证,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与董渊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与董渊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与董渊博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4【案件字号】(2020)陕04民终167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京选赵国华张丽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董渊博【当事人】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董渊博【当事人-个人】董渊博【当事人-公司】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赵兰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许瑛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兰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许瑛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兰许瑛【代理律所】陕西天之骄律师事务所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西安世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被告】董渊博【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交付房屋的时间;2、因不可控因素导致延迟交付房屋进而认定应延迟交付70天的期限是否合理。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判决查明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交付房屋的时间;2、因不可控因素导致延迟交付房屋进而认定应延迟交付70天的期限是否合理。

对以上争议焦点,评判如下:关于焦点1,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满足合同第十一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如遇不可抗力、不可控原因,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上诉人虽然于2018年1月27日按照合同约定可以采用的方式在咸阳日报刊登了案涉楼栋交房通知,但在诉讼过程中上诉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通知交房时符合前述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龙湖地产西安大唐不夜城项目广告推广策略案

龙湖地产西安大唐不夜城项目广告推广策略案

媒体投放费用:30%
03
社交媒体推广费用:15%
04
其他杂费:15%
人力资源需求
01 02 03 04
广告策划人员:3名 设计师:2名
媒体投放专员:1名 社交媒体推广专员:1名
物资资源需求
广告制作所需物资
包括摄影、摄像、设计、印刷等设备及材料
媒体投放所需物资
包括各种广告投放平台和工具
社交媒体推广所需物资
媒体渠道选择
电视媒体
选择本地收视率高的电视台,如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 等,进行广告投放。
01
网络媒体
在知名社交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 抖音等)和房地产专业网站上投放广告 ,吸引更多目标客户。
02
03
户外媒体
在西安市内的重要路段和商圈设置大 型广告牌和LED显示屏,吸引广泛的路 人关注。
广告投放计划
投放时间
01
从项目启动开始,持续投放至开盘前一个月,共计三
个月。
投放频次
02 根据不同媒体渠道的受众特点,合理安排广告投放频
次,确保目标客户群体能够多次接触到广告。
投放预算
03
根据总体推广计划和预算情况,合理分配各渠道的投
放预算,确保广告推广效果的最大化。
04
实施与执行方案
广告制作与拍摄
制作广告脚本
历史底蕴的都市文化旅游目的地。
项目优势
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大雁塔、曲江池遗址公园等著 名景点,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旅游价值。同时,项目融
合了唐风古韵和现代元素,别具一格。
项目挑战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如何将项目独特性展现给更多 人,提高项目知名度和美誉度,是该项目面临的主要挑战

烂尾背景辉煌销售——万兆家园叠彩人家营销策划案例

烂尾背景辉煌销售——万兆家园叠彩人家营销策划案例

兵法云:“谋定而后动”,在日趋发展成熟旳楼市销售中,楼盘要想卖得好,前期旳营销筹划就必须做到位,专业旳房地产营销筹划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旳重要性显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上海许多发展商开始打破“自产自销”旳开发陈规,引进专业营销公司,全程参与项目旳地块评估、规划顾问、营销企划到销售执行旳整个开发过程。

上海万兆地产开发旳万兆家园首期“叠彩人家”,就是由具有近年房产营销专业经验旳上海安瑞担任全程代理获得销售成功旳范例,叠彩人家在6个月内销售50000平方米旳业绩让行业刮目相看,在万兆旳带动下,许多发展商卖楼盘旳时候,都采用了请专业机构前期介入营销企划,全程代理旳运作模式。

由万兆筹划旳叠彩人家,思路清晰:其在消除市场消费延迟、排除市场竞品竞争、建立客户买信任、发明产品需求强度方面均有独到之处。

请看本期万兆家园“叠彩人家”营销筹划案例。

1市场背景★上海市大背景以市场容量为标志,上海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大旳房地产市场,上海旳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大背景趋好,上海房市开始转暖。

1.土地一级市场供应回落,供求关系趋于平衡2000年,在新土地法实行旳背景下,上海市府继续对土地旳供应实行严格控制,较为有效地克制了一级市场,2000年一季度土地出让面积188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减少6%。

其中,内销商品房出让面积较去年同期减少49%,外销商品房较去年同期减少76%。

从预售状况来看,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呈明显下降趋势,而与此相应旳已登记商品房预售面积呈大幅上升态势,供求比从1997年旳4.261降为2000年旳1.071;从销售来看,需求增幅超过供应增幅,供求之比由1997年旳1.651降至2000年旳1.071。

特别是商品住宅销售,1999年初次浮现当年销售量与当年竣工量基本持平态势。

2.市场需求增长较快新建商品房增长迅速,由1995年旳567.66万平方米旳销售面积增长到1999年旳1328.67万平方米。

2000年一季度批准预售旳面积近28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4%,其中内销房面积2674700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48%。

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白启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白启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白启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6【案件字号】(2020)川07民终255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坚马红科严炎【审理法官】周坚马红科严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白启富;蒲静【当事人】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白启富蒲静【当事人-个人】白启富蒲静【当事人-公司】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郑植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罗健元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郑植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罗健元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郑植罗健元【代理律所】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被告】白启富;蒲静【本院观点】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关小区车位销售/承租方案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合法。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视听资料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关小区车位销售/承租方案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合法。

被上诉人作为小区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被上诉人白启富、蒲静享有与绵阳经开万达广场A2小区其他业主同等的车位(车库)购买权。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98元,由上诉人绵阳经开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1 04:13:54【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7年9月28日,经开万达与蒲静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备案号170270172,约定由经开万达将其开发的位于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99号绵阳××广场××幢××单元××层××号××售予蒲静。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12.0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9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2015年12月4日)“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合同纠纷典型案例目录1. 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3. 刘家花诉山东费县益客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合同纠纷案4. “新华”商标纠纷案5. 邹克友诉张守忠合同纠纷案6. 王风明诉孙元丽、孙子明买卖合同纠纷案7. 胡百卿诉临沂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8. 冉某、张某诉重庆某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9. 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0. 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11. 王某先等人诉被告重庆市某区工伤保险管理所、第三人重庆某煤矿公司不履行行政给付义务案12. 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3. 郑某某诉雷某、刘某某、重庆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14. 李某诉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5. 马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6. 王磊诉抚顺乐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17. 游某与鸿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18. 黄某楼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19. 闫作臣、李秋霞诉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一、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诉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基本案情2013年12月1日,原告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铁物流公司)分别与被告巫山县龙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翔公司)、被告合江县杉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煤炭买卖合同》,同时三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

前述三份合同、协议约定:由龙翔公司销售煤炭给重铁物流公司,重铁物流公司销售给杉杉公司,合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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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尾盘采取现售模式,部分产品纳入整体VIP卡 计划当中,但二期E组团销售VIP卡的同时,现场强 推一期产品。 ►或将之前封存楼栋纳入整体VIP卡计划,先将散房 推介销售。
在解决了以上三大问题后,我们再考虑我们的形象及营销推广工作!
形象再造:
面临问题 总体形象再塑造 总体营销策略
客户定位 推广攻略 展示攻略 8、9月营销方案
►将一、二层剩余单位的价格向四楼价格靠拢,解 决三、四楼单位总价比劣势。
►五、六楼等高位楼层则依据户型优劣分别定价。
►价格体系保持紧凑,同面积户型总价幅度控制在 8000上下,让三、四等中楼层保持性价比!
►均价依然为2300元/平米。
解决之道:考核指标体系转变销售人员推介方向!
将二期的可售房源与一期的尾盘在销售现 场做强行连动,一期尾盘的销售业绩将直 接影响到获取二期销售房源的指标。
针对咸阳及周边
西咸一体化进程,未来城; 省会的重点小学进驻; 产品稀缺; 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高健康指数; 咸阳NO1的豪宅典范; 配套齐全,会所物管的尊崇生活体验;
一期区域客户比例
西安, 35%
咸阳, 65%
城市 西安
咸阳
总比例 35%
65%
区域 西郊 西高新 其他区域 城区 彬县 乾县及其他县 泛咸阳客(陕北)
分比例 22% 8% 5% 38% 7% 10% 10%
解决之道:一主一辅战略
从客户来源决定城市趋向,确定以泛咸阳 为中心,西安为补充的客户区域!
►继续深挖咸阳市场,对泛咸阳客户进入深入挖掘! ►西安市场在于长时间的引导,短期显现效应有限。
形象再造工程
►一、二期E组团、大二期的整合将通过形象 形成高度统一的市场项目认知。 ►形象建立体系需重新思考,凸显出项目最大 价值点。 ►直接对应目标人群,展开有说服力的形象诉 求。
项目价值体系梳理:分别对西安和咸阳
features
产品本身特性
交通:世纪大道贯穿西咸,地铁规划已经成型。 规模:53万大型社区,多元化建筑产品设计形式组合。 产品:西咸首创情景洋房,低密度高尚社区。 教育:陕师大附小就在家门口。 配套:会所、商业街提供丰富生活配套。
►常规产品遭遇大范围的市场冲击! ►两高一大(楼层高、价位高、户型大)成为 交易的主要障碍! ►一期优势产品与传统产品形成竞争,优劣势 过于明显,左右了业务员的推售方向!
剩余房源统计
雅园, 10 翠园, 48
名园, 57
俊园, 99
一期剩余房源特性
房源楼层分布
低位, 33/15%
高位, 67/31%
1、传统产品遭受的市场冲击较大。 2、传统的金三银四定价策略使该段位楼层丧 失了性价比。 3、产品优劣导致销售人员在推荐产品过程中 产生明显的倾向。
解决之道:二期产品入市拉动一期产品销售!
一期产品无论从楼层、价格及产品形式都不再 对新客户具备吸引力,二期产品的面市将拉动 新增客群,而一期产品则能产生连动。
中位, 116/ 54%
房源面积段统计
121+, 159 套
80-100, 36套
101-120, 19套
一期剩余房源显著特征:
1、面积段集中,70%户型面积在120以上。 2、楼层段集中,85%户型分布在三楼以上。 3、产品类型基本为砖混多层。(花园洋房仅 余21套,其余均为多层)
一期剩余房源遗留症结:
谨呈:陕西金泰恒业
金泰·丝路花城二期E组团及 一期尾盘营销执行案
同致行顾问·西安丝路花城项目组 2006-08-08
报告思路:
面临问题 总体形象再塑造 总体营销策略
客户定位 推广攻略 展示攻略 8、9月营销方案
面临问题1:双城计划的瓶颈如何打破?
►拥有两个城市的市场,但同时都是两个城市 的边缘! ►咸阳有收费站,西安有地缘障碍! ►同时将面临两个市场的竞争!
►销售员每销售一套一期房源将获得两套二期房源 指标。
►无二期销售指标直接销售二期房源的,每套仅算 50%佣金,剩余50%计入公佣,按阶段以一期房源已 售单位为基数,计算奖金。
►调高一期销售佣金,适当降低二期销售佣金。
面临问题3:如何处理好一期与二期的衔接?
►充分考虑一期尾盘、二期E组团、大二期之 间的战略关系。 ►将一期尾盘如何纳入二期E组团产品体系!
►利用二期优势产品抢夺客户资源,而一期产品的 消化则依靠现场引导。 ►模糊掉一期、二期的概念,将一期尾盘单位视为 现房组团,二期产品作为期房组团。 ►在销售现场,新到访客户一律首先推荐一期尾盘, 二期产品推介作为第二步骤!
解决之道:价格扁平化消除价差障碍!
消除金三银四价格障碍,将楼层价格差控 制在30元/层/平米的幅度,整体提升一、 二层单位单价。
解决之道:将西咸一体化落到实处!
对于实在的西北人而言,眼见为实是最好 的攻击收段,而我们的区域模型及区域概 念展区将落到实处,解决他们的疑惑。
►概念模型将突出项目所处区域与西安、咸阳的两 地关系。
►概念模型将集中凸显区域的产业规划及交通、配 套规划!
►概念展区包装将对区域未来发展作详细解读!
面临问题2:一期的尾盘如何解决?
解决之道:正确理解西咸一体化的拉动力!
就西安人而言,项目纳入西安版图仍然是 郊区,而就泛咸阳人而言,入住本项目就 意味着亲近大都市,作用显然不同!
►西咸一体化概念诉求主方向为泛咸阳客,能起到 立竿见影的效果。
►该区域的现状显然不能于西安其他近郊相比,但 该区域的未来将优于咸阳,要达成一致的共识!
►西咸一体化将对咸阳人展开一系列的未来描绘!
advantages
竞争下的优势
(大环境)大规模和西咸一体化的区域规划 (小环境)内部配套完善,产品具有吸引力 产品优势 高舒适度
benefit
客户感知的价值
生活环境好 健康空气指数 未来的西安 高舒适度产品
丝路花城价值之双城论
针对西安
产品稀缺; 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高健康指数; 价格洼地; 大规模高尚社区,大众精品住宅; 配套齐全,花城大巴直通西安城区;
►四大体系产品通过 包装形成并列期产品直接纳入二期产品体系!
将一期产品重新包装,与二期三类产品组 合,形成4大主力产品。
丝路花城产品体系
一期多层
二期多层
情景洋房
精英领馆
二期电梯洋房 二期大进深产品
花城美墅
尚品公馆
解决之道:双线并行!
四种产品组合上市,推进VIP卡热销,拉 动现场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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