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资料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操作规范及风险防范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规范自身交易结算行为,不得操纵价格或制造虚假价格,或通 过其他行为误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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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交易角色相关的规定(主体资 格与行为要求)
做市商: 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市有关事宜的公告:做市商应当对1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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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测:监测职责
• 日常监测与报告 • 交易中心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债券交易进行日常监测与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 违规交易调查 • 市场参与者对同业拆借中心、中央结算公司和上海清算所的日常
监测与管理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债券交易流
通期间,发行人不得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债券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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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性规定(续)
风险限额类规定举例: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进行
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 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 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自 营债券总量的200%。
➢同 业 拆 借 管 理 部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 券借贷业务暂行规定
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
人民银行 办法
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有关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 关事宜的通知
➢2011年人民银 事宜的公告
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
➢2011 年 人 民 银 行 6 号 公
行3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保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 告(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
银行间债券市场综述

特点
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交易规模大、参与者众多、 交易品种丰富、交易机制灵活等特点。
市场参与者
发行人
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是债 券的供应方。
承销商
为发行人提供债券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 如证券公司等。
投资者
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 构,是债券的需求方。
评级机构
为债券提供评级服务的机构,帮助投资者 了解债券的风险情况。
风险评估与管理
风险识别
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 险进行预测和识别, 为后续的风险评估和
管理提供基础。
风险度量
运用各种量化工具和 模型,对已识别的风 险进行量化和评估。
风险控制
采取一系列措施,如 设置止损点、分散投 资等,以降低或消除
风险。
风险监控
持续跟踪已识别的风 险,及时发现和处理
新的风险。
市场监管政策与措施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经济的影
04
响
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渠道,央行通过调 整市场利率水平,影响银行间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进而 传导至实体经济。
利率市场化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使得市 场利率水平更加反映资金供求关系,提高了货币政策的灵 活性和有效性。
债券回购市场扩容
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将进一步扩容,回购利率将更加市场化,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套利机会 。
国际化进程加速
跨境债券发行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跨境债券发行将逐渐成为常态,为国 内银行提供更多投资机会。
境外投资者参与度提高
未来将有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为市场注入更 多资金。
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交易业务风险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入要求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目的是: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体系、风险控制机制及风险监测平台,及时发现、评估、规避、处理债券投资管理业务运作中的各类风险,确保债券投资管理业务合规开展,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第三条风险管理原则全面管理原则:投资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覆盖与之相关各级部门和人员,渗透到该项业务的决策、执行、控制、监督、评估、反馈等各个环节。
责权落实原则:投资交易业务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应部门,各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分别负责各类风险的监控、控制和报告。
相互制衡原则:科学设计投资交易业务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管理流程,部门和岗位设置权责分明,前、中、后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
第二章风险管理基本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四条公司从全面、统一管理风险的角度出发,对投资交易业务制定统一的风险控制指标。
投资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应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
公司各相关总部应依据职责,做好相应的风险控制工作。
第五条公司开展投资交易业务,应制订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内部操作流程,建立全面量化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采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和动态风险监控系统,对投资交易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和预警与控制。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交易业务,实行两级风险控制。
**部门对投资交易业务风险实施一级监控,**部门对相关业务风控指标实施独立再监控。
第二节风险分类第七条根据风险的来源和性质,公司投资交易业务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四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
第八条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经济政策变化、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国际经济因素的变化给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可能带来的意外损失。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

2023-11-05CATALOGUE目录•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概述•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类型•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流程•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风险及控制措施•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发展趋势与挑战•案例分析01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概述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是指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协议进行的一类债券交易,旨在满足金融机构的投融资需求和流动性管理。
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债券交易。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定义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特点交易对手方以金融机构为主,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
交易方式灵活,可采用询价、竞价、协议等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品种丰富,包括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各类债券品种。
市场规模巨大,是全球最大的债券市场之一。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重要性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是金融机构进行投融资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金融机构可以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满足监管要求和经营目标。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规模和活跃度直接影响着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金融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
02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类型定义现券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和时间交付债券的交易方式。
特点现券交易具有成交速度快、交易量大的特点,同时也能提供较好的流动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大规模的债券买卖,同时也适用于企业进行小规模的债券交易。
010302特点回购交易可以提供较好的流动性,同时也可以作为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融资的手段。
适用范围适用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大规模的债券买卖,同时也适用于企业进行小规模的债券交易。
定义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卖出债券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买回同一债券的交易方式。
定义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达成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标准化债券的协议。
特点期货交易具有高杠杆效应、交易成本低、流动性强的特点。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报告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报告引言1.1研究背景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国内市场最大最活跃、影响力最广的债券市场之一,其市场规模和交易量不断扩大,并得到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其中,做市业务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市场参与者和监管机构的重视和关注,成为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支撑。
因此,研究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的情况和发展趋势,对于了解市场的运作机制,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保障投资者和做市商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中央银行提供综合性结算服务,全国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在此交易、结算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区别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其惯常进行的债券交易称为大宗交易。
目前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已达到60万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债券市场的比重在不断增加。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长为中国最重要也是最活跃的债券市场之一。
其对于推进金融市场中“价格发现”、“市场化定价”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此外,银行间债券市场对于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建立金融市场多层次体系、促进国际化、防范系统性风险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形势下,银行间债券市场面临的挑战也不容忽视。
其中,银行间市场存在市场准入门槛高、投资者交易成本高、市场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市场的发展。
此外,市场内部风险和监管风险也不容忽视。
针对这些问题,当前正在积极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包括降低投资者门槛、推出更多市场创新试点等措施,以推进市场成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公众。
1.2问题阐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中,做市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是,目前该领域对于做市商的定义、职责、义务和权利认识不够统一,且发展方式和策略也存在一定分歧。
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 意见建议

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意见建议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意见建议一、引言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债券交易场所之一,其柜台业务在债券市场的运作中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就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便进一步促进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扩展,提高交易效率和市场参与者的体验。
二、全面评估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1. 深度柜台业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具有深度的意义。
借助柜台业务,投资者可以直接与中央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享受更高的流动性和更低的交易成本。
柜台业务还提供了定制化的交易服务,满足了投资者个性化的需求。
然而,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柜台业务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柜台业务的操作流程繁琐,需要多次确认和授权,阻碍了交易的高效进行。
其次是柜台业务的报价机制和撮合机制存在一定的不透明性,限制了市场参与者的信息获取和交易决策。
2. 广度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柜台业务的广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柜台业务涉及的债券种类和交易对象应该更加多样化,以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
不同类型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都应该可以参与到柜台业务中,使市场更具包容性和广泛性。
3. 价值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应该创造价值,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高效、便捷和安全的交易环境。
通过柜台业务,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资源,并获得更好的交易体验。
柜台业务还应该注重风险管理,确保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三、建议1. 简化操作流程为提高柜台业务的效率和便捷性,可以简化操作流程,减少冗余环节。
可以引入电子化操作和授权机制,提高交易的速度和稳定性。
可以优化柜台业务的报价和撮合机制,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信息对称性。
2. 扩大债券种类和交易对象为丰富柜台业务的广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以扩大可交易的债券种类和交易对象。
应该引入更多品种的债券,如企业债、可转债等,提供更多的交易选择。
应该开放柜台业务给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促进市场的多样化。
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

Financial Market金融市场作者简介:吴月才,男,中国人民银行九台支行。
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吴月才(中国人民银行九台支行,吉林九台 130500)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债券市场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以金融机构为交易主体的银行间市场秉持市场化的思路,已经发展成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融资平台。
截止2018年7月末,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量合计为72万亿,其中:中债托管量为53.8万亿,上清所托管量为18.2万亿。
现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风险等方面加以分析。
关键词:金融机构;债券投资;分析建议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3109(2018)11-0028-03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点(一)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货币基金、保险公司、理财产品SPV、银行代理的丙类户(企业)等均是市场的参与主体按照投资者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须通过甲类户账户进行债券代理结算,该类机构多为注册门槛较低的投资公司,主要利用人脉渠道和灵活性优势,广泛参与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代持、过券、远期买断式回购和现券等交易。
(二)市场参与主体可以通过一级市场承销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获利,从机构的投资风格来看可分为投资配置型和利差交易型两大类其中,投资配置性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通过自营投资账户买入债券持有到期获得长线稳定票息,投资目的是资产配置,商业银行的交易账户债券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主要是辅助履行做市商职责并参与市场交易获取利差,此外商业银行代客理财部门的投资往往具有投资配置和交易账户双重性质。
市场利差交易机构主要是基金、券商和保险等机构,主要通过低买高卖交易赚取利差,是活跃市场增强流动性的重要力量。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异常的基本情况和政策建议

在意的。这就容易造成息差交易价格的随意性,如果价格偏离市价,容易干
扰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
2. 资金融出方为防范市场波动情况下面临的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往往
要求首期的现券交易价格低于当时的市价,实现类似于回购交易中的质押折
扣作用,并且一旦滚动续做还可能进一步拉大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距。
3.尽管代投、分销在上市日交易,价格不存在随意定价可能,但由于发
对倒又可细分为当期对倒和远期对倒:当期对倒的两笔交易其 交割日应相同,如果交割日不同,比如一笔交割日为T+0、一笔交 割日为T+1,则是息差交易;远期对倒意味着当期只发生了一笔价 格异常的交易,而冲回交易则由双方约定在未来反向实现,具有一 定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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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进行债券帐户调整
机构的债券帐户可分为自营帐户和理财帐户,自营帐户又分交 易类帐户、可供出售类帐户、持有到期类帐户和应收帐款类帐户, 理财帐户下则可下挂不同的理财产品子帐户。按照新会计准则,不 同帐户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样,并且明确规定债券归属账户分类在 初始确认时确定,一旦确定则不得随意变更。
出于调整投资策略或者调节利润等目的,机构可能将持有的债 券在不同帐户之间进行转移,但由于受到不可直接调整分类的限制, 只能通过其他机构以一买一卖的现券交易形式实现内部帐户的调整。 在此过程中,交易价格更多体现的是其历史成本,如果债券价格在 其持有期间发生了较大变化,则会导致交易价格偏离市场水平,也 会导致交易量的虚增。
行日与上市日存在时间间隔,债券市场价格易产生较大波动,并且由于成交
价格为中标价格减去承销手续费,也会低于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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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虚增交易量而对倒交易
交易量排名公布、做市商准入和考核、国债承销团考核以及未 来的主承销商做市考核等机制都使市场机构重视现券买卖的交易量 排名,通过对倒虚增交易量方便快捷。由于对倒是一只债券的一买 一卖、且价格相等,因此价格高低具有随意性而不影响债券成本, 也就容易造成异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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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风险分析及建议
《深圳金融》2013年第期
摘要:近期,银行间债券市场违规交易案件频发,涉及不同类机构多名金融从业人员,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广受市场关注。
本文就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模式、异常交易成因和风险状况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监管建议。
今年4月开始发酵的债市系列调查源于2010年底财政部国债司相关官员在国债招标中的舞弊案,当事人及其家人控制丙类户套利,此后2011年爆出富滇银行固定投资部窝案,债券市场丙类户异常交易成为重点关注领域。
由于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合规性界定和政策措施上尚未形成统一标准。
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特点
(一)市场参与主体。
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货币基金、保险公司、理财产品SPV、银行代理的丙类户(企业)是市场的参与主体。
按照投资者账户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一般为信用社、基金、保险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允许直接参与债券交易,须通过甲类户账户进行债券
代理结算,该类机构多为注册门槛较低的投资公司,主要利用人脉渠道和灵活性优势,广泛参与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代持、过券、远期买断式回购和现券等交易。
(二)主要交易模式。
债券市场参与主体可以通过一级市场承销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获利。
从机构的投资风格来看可分为投资配置型和利差交易型两大类。
其中,投资配置性机构主要为商业银行,通过自营投资账户买入债券持有到期获得长线稳定票息,投资目的是资产配置,商业银行的交易账户债券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主要是辅助履行做市场商职责并参与市场交易获取利差,此外商业银行代客理财部门的投资往往具有投资配置和交易账户双重性质。
市场利差交易机构主要是基金、券商和保险等机构,主要通过低买高卖交易赚取利差,是活跃市场增强流动性的重要力量。
在市场上,有关参与主体为获得更高收益,一般会通过债券回购和债券代持两种方法采取杠杆倍数放大资金规模。
(三)债券异常交易。
异常交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存在已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虚增交易规模对倒、调节利润、逃避监管、输送利益等,其外在表象主要是以偏离公允价值的价格来成交。
目前有关监管部门对异常交易的界定是,成交价格大幅偏离市场公允价值、单笔报价或交易量远高于实际需求、交易双方或多方以虚增交易量为目的的对倒交易等行为,央行将债券价格与其中债估值偏离200BPs以上界定为
异常交易,证监会将基金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偏离超过中债收益率曲线上下30BPs视为异常交易,要。
商业银行目前也是在这一政策范围内加强定价管理。
按照市场行为的不同债券异常交易可分为“代持养券、便捷开放式回购、债券对倒、过券”四种情况。
“代持养券”指投资机构卖出现券后,跟交易对手私下协议,在将来某时点以接近当初成本价重新买回。
期限较短的为代持,续作期限长达数月数年的称为养券。
“便携开放式回购”指签定协议或口头承诺,通过“卖出买回”两次真实的债券交易实现融资,从而达到免去申请交易权限、保证金、保证券等诸多限制。
“债券对倒”则指两家投资机构短期内进行多次买卖虚增交易量应对业绩考核。
“过券”则为规避交易对手或交易能力限制,通过中间机构过桥而与其他机构发生债券买卖的行为。
在各类银行中,交易灵活和市场激励较强的银行异常交易动机相对更强。
从深圳看,截止2012底深圳地区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等6家中资银行投资债券余额超过7000亿元,债券投资主要是基于银行资产配置长期投资和资金场内回购交易,从银行投资交易动机和内控合规管理上均较为稳健。
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风险
(一)市场风险。
债券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是债券市场
的主要风险。
交易机构通过债券回购和债券代持养券的方法放大杠杆倍数,在搏取高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市场风险。
加上代持养券等交易约定在法律上缺乏依据,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机构的代持养券可能无法完成交易,造成券商、基金投资等机构市场风险转移向代持银行机构,造成投资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
杠杆倍数与资金安排期限错配造成流动性风险。
投资杠杆实现了运营资金规模放大,但同时资金的流动性安排失去主动性,加之期限错配,流动性管理难度更大。
特别是在面临债券市场利率波动、资金面趋紧的市场环境下,流动性风险成为中小交易性机构的隐患。
券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也可能引发作为交易对手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交易对手准入管理防范此类风险传递。
(三)道德风险。
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可能造成利益输送和职务侵占,可能涉及交易策略、交易模式、交易品种、交易价格等不同方面。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的“询价制为主,做市商制度为辅”的交易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容易诱发债券市场异常交易和道德风险,在此模式下交易能够以精准的价格和交易对手完成,使得异常交易成为可能,交易商通过寻找潜在的买卖双方赚取搭桥的差价收入即获零风险收益。
市场的交易逐利是合理的,但是异常交易的信息不透明
和隐蔽性为道德风险提供可能。
商业银行在实践上主要是在投资决策、债券交易定价、专职风控等重点环节监管,通过前中后台分离防范风险。
三、相关建议
银行间债券市场异常交易风险监管涉及诸多监管部门。
目前市场已在开展债市自查,从市场整体看应该从债券市场机制完善、信息披露、衍生产品创新、丙类户管理、投资机构内控管理专业化等方面开展工作。
以下仅从银行业监管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银行机构金融市场类业务内控管理。
银行金融市场类业务独立性和专业性较强,与存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有较大差异,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公允性的评估标准具有不确定性。
建议在严格银行市场交易室、交易员内控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提升银行风险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风控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
(二)加强对管理层等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的监控。
从债券市场风险案件的特点来看,具有投资决策和交易定价权的投资管理层是违规交易和案件防范的重点。
而由于交易的频繁性和复杂性,交易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往往对可能的违规交易较难识别。
建议加强对管理层、中台风险控制等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和稽核,加强对相关人员收入申报和异常监测,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
(三)推动产品创新及强化信息披露。
市场异常交易一定程度上与债券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产品不能满足交易主体需求、信息不透明等众多因素相关。
建议通过机制完善、产品创新和信息披露将隐性交易显性化,降低异常交易生存空间。
(四)加强对丙类户的监管和财务审计。
从各交易主体的风险管理水平来看,丙类户往往成为风险管控的盲区。
甲类和乙类账户均是金融机构,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债券异常交易的利益较难流出市场,而丙类户打破了市场缺口,通过丙类户交易可以实现投资收益的流出。
建议提高对丙类户市场准入的监管要求,并加强对其财务审计信息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