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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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本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我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对公司党员的积分进行管理。

一、积分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据规定计算积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维护公司党员的形象,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做好思想政治见面和审核工作,使党员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风格。

3.优先考虑在业务才能、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4.对违反规定者,严格按照公司党纪处分规定给予处理。

二、积分计算方法公司党员积分总分为100分,根据以下三个方面计算党员积分:1.党性考核得分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性考核,通过考核可获得最高20分的积分,考核不合格者会被扣除相应分数。

2.履行党员职责得分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开展志愿服务、学习培训等相关活动,可获得不同的积分。

具体得分标准如下:1)参加党组织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和党员活动日等活动,每次可得1分。

2)参加志愿服务、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每次可得1分。

3)党员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学习、研讨、考试、比赛等活动,每小时可得0.5分,每天最高得分为2分。

3.表彰奖励得分本公司将对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工作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得分为最高10分。

不同表彰奖励的分值如下:1)公司先进工作者,1-2分2)公司工作者标兵、创新能手,2-4分3)公司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4分4)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4分5)其他表彰奖励,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三、积分审核及奖惩措施1.积分审核本公司设立党员积分管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秘书一人,委员若干人,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安排。

本委员会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审核和计算,计算过程中要深入了解党员参加各项工作及活动情况,确保积分计算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党员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积分内容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奖分、扣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

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一、党支部积分制度1. 积分方式(1)活动积分: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党务、公益、文体等活动,按活动的性质、难度、参与人数等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分。

(2)奖惩积分:党员表现突出或存在违规行为,党支部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惩罚,并给予相应的积分。

2. 积分管理党支部设立积分管理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励(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可享受党支部提供的相关福利,如接受师资培训、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等。

4. 积分惩罚(1)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支部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2)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党支部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党员积分制度1. 积分内容(1)思想政治思想积分:党员应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政治意识。

(2)组织积分: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大会,出席实习党课和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积极参与各种党内民主活动。

(3)工作积分:党员应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义务劳动等活动。

(4)业务积分:党员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所在单位的需要,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积分管理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设立积分管理小组,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惩(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有机会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交流、实践活动。

(3)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4)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组织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7、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4
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
8、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8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0000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

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一)基础分(60分)1.讲政治,有信念(20分)(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

(5分)(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抄写党章不认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

(5分)(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5分)(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分)2.讲规矩,有纪律(25分)(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

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5分)(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5分)(3)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

(5分)(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分)(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分)3.讲道德,有品行(15)(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5分)(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

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分)(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

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某单位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某单位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某单位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对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计算,分为基础分、加分扣分、奖励分3项。

基础分项为100分;加分扣分项根据工作任务和集体活动参与、完成情况加减分1-5分;奖励分项根据党员受到表彰、奖励和完成支部交办的任务情况奖励2-10分。

二、积分方式。

根据党员具体参与、完成工作任务和受到表彰、奖励等情况,由支部委员会按次进行加分扣分,并实行月通报。

(一)党支部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以活动持续时间为基准,每半个工作日加1分,不足半个工作日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工作日之外活动,双倍积分。

(二)党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实际占用时间、工作强度和任务完成质量,加分1-5分,最高加5分。

(三)受支部表彰1次加2分,受单位表彰1次加3分,受某市级表彰1次加5分,受某地级级以上表彰1次加5-10
分。

(四)缺席1次支部党员会议扣1分。

(五)不参加1次集体活动扣2分。

(六)无故不接受支部安排的工作任务,1次扣5分。

三、积分运用。

党员积分作为年度党员考核、推优评优的主要依据。

20xx年11月13日。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目录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1)附件1:中共XXX党员季度积分申请表 (6)附件2:中共XXX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7)附件3: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8)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中共XXX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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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
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

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

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

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党员对
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

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四、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

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

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

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

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此文只供参考,写作请独立思考,不要人云亦云,本文并不针对某个人(单位),祝您工作愉快!一是主要精力要放在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上,二是业余时间坚持写作总结,这是一个
长期的积累过程,剩下的,不用过于浮躁,交给时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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