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pdf注解版)

问题求解
一、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的话,可以请求哪些补偿 或赔偿?
二、劳动关系解除以后,“三期”待遇还可以享受哪些?
三、“生活费”的问题。
专家释疑
我们对于上述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因为您在怀孕期内,只 要您的单位尚未注销或宣布破产,而您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
编者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废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效)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
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 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 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 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
第六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 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 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 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
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本文介绍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求赔偿,处于“三期”时期的女工的赔偿金 以及生活费怎样计算。怀孕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五、六、七条的规定, 享有工资待遇不变、特殊的劳动保护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待遇。
“三期”女工遭遇解除合同
我公司(位于江苏省内)于 2009 年 7 月已停止生产,但至今未注销或者宣布破产,停 产后已对雇员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合同。但为了处理后续的工作,留了几个办公室 人员进行处理,我也在其中。现在我已怀孕 4 个月了,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最近一 次的合同是 2008.7 至 2011.6 我知道劳动法规定不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 是如果说我同意解除的话,公司就应给我补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如何补偿?
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精)

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基本案情]小张,女,是广州某企业的职工,入职不到1年;2010年12月,小张体检发现自己怀孕了。
2011年春节后,广州某企业告知小张,由于公司内部机构重组,小张的部门已经取消,小张所在部门的5位同事分别调到不同的岗位,小张被分配到行政部任行政助理,工资调整为2000元(小张原工资为6000元);小张经向同事了解,其实公司压根就没有所谓的重组,只不过是由于自己怀孕了,变相调整自己的岗位。
遂小张拒绝公司的安排,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3天后,小张收到了公司人事部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于小张不服从公司安排,未到新岗位报到,已连续旷工3天,予以辞退处理。
小张不服,遂提起劳动仲裁。
问:小张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请求?[风险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三期内女职工劳动合同的,除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以外,还应补发产期、哺乳期的工资。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及87条规定,本案中小张可以提出要求双倍赔偿金的请求,即6000*1个月*2=12000元。
二、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后果。
1、补发产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产假90天(3个月),产假工资=6000*3个月=18000元;2、补发哺乳期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5%计发,哺乳期至小孩一周岁止(12个月),即哺乳期工资=本人工资*12*75%=6000*12*75%=54000元。
以上合计为84000元。
[法律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
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
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第十三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
三期女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乙方为甲方公司的一名三期女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1. 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 乙方作为三期女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特殊保护,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离职。
三、经济补偿1. 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贡献,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3. 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经济补偿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作交接1. 乙方应在离职前完成手头的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
2. 乙方应将所有工作资料、设备等交还给甲方,确保甲方业务不受影响。
五、保密条款1. 乙方在离职后,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 乙方工资支付证明。
备注: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妇女有三期保护哪三期

一、妇女有三期保护哪三期“三期”女职工,就是指处于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
根据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有三期保护哪三期二、妇女三期被辞退怎么计算补偿金看辞退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原因,就将原来工资补齐然后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的,显然你这不满十二月,工作几个月就按几个月的平均每月工资补偿,叫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如果不合法,公司辞退你的行为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不光是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的问题,而是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两个月的工资。
加上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公司总共应补偿三个月的工资。
三、女工三期合同到期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想续签的,可以终止,但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到期都能终止的,对于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法律给予其特殊保护,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称“法定顺延”。
实践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在“三期”期间与女员工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承担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违法责任,这一争议往往是劳动仲裁的高发区。
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何界定用人单位顺延行为的性质显得尤为重要。
劳动合同期满,女员工处于“三期”期间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其哺乳期结束,是依据其特殊时期特殊情况,法律给予其的特殊保护。
该延续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法定变更),不同于合同到期后双方基于自由意志达成的约定延续(续签),该法定延续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可不为的义务,无需劳资双方另行续签劳动合同加以确认。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024版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 赔偿金计算方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为:赔偿金 = 月工资× 工作年限。
- 月工资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2. 赔偿金支付条件:
-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
3. 赔偿金上限:
- 赔偿金的支付上限为劳动者月工资的3倍。
4. 赔偿金支付时间:
- 赔偿金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5. 赔偿金支付方式:
- 赔偿金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劳动者指定的账户。
6. 赔偿金的法律效力:
- 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7. 赔偿金的争议解决: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支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 赔偿金的税务处理:
- 赔偿金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 赔偿金的证据保留:
- 用人单位应保存赔偿金支付的相关证据,以备税务和法律审查。
10. 赔偿金的法律解释:
- 本条款的解释权归国家劳动法律部门所有,如有变动,以最新法律解释为准。
请注意,本条款仅作为参考,具体赔偿金的计算和支付应遵循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
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劳动合同制度逐渐完善,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三期劳动合同的概念三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需要继续雇用劳动者的,应当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二、三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 违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期妇女解除合同赔偿的法律规定

三期妇女解除合同赔偿的法律规定热门城市:明水县律师饶阳县律师驻马店律师绥棱县律师故城县律师孝感律师安达市律师阜城县律师咸宁律师一、三期妇女解除合同赔偿方法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三期的福利待遇。
二、三期妇女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孕妇是一个敏感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法律、道德和
人性。
在我国劳动法中,对于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公司在进行此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
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确有解除劳动合
同的情况,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在怀孕
期间被辞退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女职
工在怀孕期间被辞退,且未享受产假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女职工怀孕、生育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
果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金
标准为,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
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且未享受产假的,公司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具体
的赔偿金标准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被解除劳动
合同的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女职工未享受产假的,用
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总之,公司辞退孕妇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合理的补偿。
否则,公司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希望各位雇主能够
尊重女职工的生育权益,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营造和谐的劳动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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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本文介绍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求赔偿,处于“三期”时期的女工的赔偿金以及生活费怎样计算。
.怀孕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五、六、七条的规定,享有工资待遇不变、特殊的劳动保护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待遇。
“三期”女工遭遇解除合同
我公司于2009年7月已停止生产,但至今未注销或者宣布破产,停产后已对雇员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合同。
但为了处理后续的工作,留了几个办公室人员进行处理,我也在其中。
现在我已怀孕4个月了,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最近一次的合同是2008.7至2011.6我知道劳动法规定不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说我同意解除的话,公司就应给我补偿,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话如何补偿?
我的理解是公司已经违反的劳动合同法,是不是应该支付我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是不是还应支付我“三期”的生活费、产假工资和剩余费用?还有“三期”的生活费应如何计算?
问题求解
一、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够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的
话,可以请求哪些补偿或赔偿?
二、劳动关系解除以后,“三期”待遇还可以享受哪些?
三、“生活费”的问题
专家释疑
我们对于上述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因为您在怀孕期内,只要您的单位尚未注销或宣布破产,而您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单位就不得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
如果单位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则属于违法解雇,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请求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但是,如果单位依法进行了注销或宣布破产,则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向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
第二,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女职工在“三期”内享有的待遇包括:
1.怀孕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五、六、七条的规定,享有工资待遇不变、特殊的劳动保护及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待遇。
2.生育期间,如果您不属于晚婚晚育的情形,则享有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享受:生育医疗费2000元(顺产);产假工资(依据您产前的工资标准);生育营养费300元。
3.从您生产之日起,有一年期的哺乳期。
在哺乳期内,每天享有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如果单位不能提供哺乳时间,则可以按照加班的标准请求加班工资。
但是,如果您的单位注销或破产之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了,单位也就不再承担其注销或破产后您“三期”中的相关待遇。
不过,我们建议您可以尝试以预期利益损失为由主张“三期”中的相关待遇。
第三,您这里所指的“生活费”应该是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中所规定的: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