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合集下载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模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模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模板尊敬的[员工姓名]:您好!首先,感谢您在过去的工作中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我们深感遗憾地通知您,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案,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您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公司有权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次劳动合同解除前,公司已对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提醒,但您未能改正。

在此,公司深感遗憾地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于[解除日期]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为您支付经济赔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 按照您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3. 工作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4. 您的月工资是指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您提供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公司及时向您支付经济赔偿。

如您在收到本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公司将视为您放弃领取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公司将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或终止手续。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2023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通用6篇

2023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通用6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篇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

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

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

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二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We cannot choose our origin, but our future is changed by ourselve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待遇,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对于强行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无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在一般情况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解除。

但在特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其他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如下: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办理。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义务。

如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总之,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规定。

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合理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劳动者如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以下是一个案例分析:案例概述张三于2010年1月1日与ABC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部门经理一职。

2019年12月31日,ABC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撤销张三所在的部门。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合同范本。

标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雇主与雇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雇员不胜任工作、雇员违反公司规定、雇员自愿离职等。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与雇员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如下:
2. 雇主支付给雇员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年终奖、带薪年假等尚未支付的劳动报酬。

3. 雇员支付给雇主的经济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未完成
任务的赔偿、公司资产的赔偿等。

4. 双方应当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明确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签字确认,以确保双方权益。

5. 若双方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上存在争议,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三、其他条款。

1.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如办理离职
手续、交接工作等。

2. 解除劳动合同后,雇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
司机密信息。

3.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得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事项对对
方进行诋毁、诽谤等行为。

以上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范本,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和帮助。

员工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标准

员工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员工待岗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如下:
如果该员工应获得补偿,则其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月的工资。

如果公司违法与其解除合同的,则按上述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具体到经济补偿金,它是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的。

这里的“工资”包括小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平均工资按照
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内容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清单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的重要文件。

以下是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清单的典型内容:
1. 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 未休年假工资:支付员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

3. 未支付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佣金等。

4.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结清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

5. 未报销费用:支付员工已经发生但尚未报销的合法工作相关费用。

6. 未到期奖金:如果员工有未到期的奖金,根据合同规定和公司政策进行支付。

7. 培训费用:如果员工在职期间接受了公司资助的培训,需要根据培训协议处理相关费用。

8. 竞业禁止补偿:如果合同中有竞业禁止条款,且员工同意遵守,则需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9. 其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0. 税务处理:明确赔偿金的税务处理方式,包括预扣税款等。

11. 解除合同证明:提供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解除了劳动关系。

12. 争议解决条款:如果双方在解除合同后有争议,应明确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13. 保密协议:如果适用,应包含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在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4. 其他约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特定的约定,如知识产权归属、客户关系转移等。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清单内容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有所不同。

在制定赔偿清单时,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保护双方的权益。

2024年企业员工离职赔偿细则合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企业员工离职赔偿细则合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离职员工定义与范围1.1:适用对象1.2:不包括对象第二条:离职原因2.1:员工主动离职2.2:企业解除劳动合同2.3:合同到期未续签第三条:赔偿项目及标准3.1:经济补偿金3.1.1:计算方式3.1.2:发放标准3.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3.2.1:转移或续交3.2.2:退款或赔偿3.3:带薪年假3.3.1:未休年假补偿3.3.2:已休年假处理第四条:赔偿金计算及发放时间4.1:赔偿金计算时间4.2:赔偿金发放时间第五条:离职手续办理5.1:离职申请5.2:离职审批5.3:离职交接5.4:离职证明第六条:保密协议6.1:保密内容6.2:保密期限6.3: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第七条:竞业限制7.1:适用范围7.2:限制期限7.3:限制地区7.4:经济补偿第八条:知识产权归属8.1:离职员工作品8.2:离职员工发明8.3:归属判定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9.1:适用法律9.2:争议解决方式第十条:其他约定10.1:培训费用10.2:违约金10.3:福利待遇第十一条:附件附件1:劳动合同解除证明附件2:保密协议附件3:竞业限制协议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时间第十三条:合同终止时间第十四条:合同修改和补充14.1:修改方式14.2:补充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离职员工定义与范围1.1适用对象1.2不包括对象(1)因违法行为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2)因退休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3)公司内部调整,涉及岗位变动,经协商一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条:离职原因2.1员工主动离职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

2.2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因业务调整、组织架构优化等原因,需解除与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离职员工。

2.3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达成续签意向的,合同自然终止。

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员工

一、引言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可能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将探讨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员工的相关问题。

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等。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三、赔偿标准1.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额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案例分析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以降低成本。

公司通知员工甲,因公司经营困难,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甲在公司工作满3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甲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公司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而是仅支付了1个月工资。

甲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向甲支付赔偿金。

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甲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五、总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者一方,是否应付二倍工资?在劳动者已收到空白劳动合同,但未签或签订后未将合同交还某某果公司的情况,某某果公司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有过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免责,与上述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建议用人单位在发放劳动合同后,应当要求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上注明不签署的原因并收回存档。

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上双方并没有在建立劳动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议予以终止劳动关系。

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都没有谈妥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使用劳动者存在风险。

二:简易劳动合同未经双方签章,能否视为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背面的简易劳动合同,未经某某某五金厂盖章及陈某签名,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作为一份合同,必须要双方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双方仅在《入职登记表》上有签字,而没有在登记表背后的简易劳动合同上签字,并不能视为双方已签订有劳动合同。

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所谓劳动局版本劳动合同,只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劳动合同无论是否简易,均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资源经理能否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

对于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不得代表用人单位与其自身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从管理角度来讲,人力资源经理也是劳动者,只不过是岗位比特殊而已。

不能因为人力资源负责代表公司与其他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推定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其失职并可免除二倍工资风险。

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以及劳动合同法所确认的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所有的劳动者都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委派其他人员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另行保管,以避免不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争议。

四: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是否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所要履行的仅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承担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并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是持续的,比如员工入职后1至2年,员工可能一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会提出两年甚至三年的二倍工资诉求。

那么其二倍工资要计算至什么时候?法律关于二倍工资能支持多少个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二倍工资从入职第2个月起至1年,即11个月。

本律师认同省高院的法律适用意见,从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补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已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方式得以体现,故不再另行支付二倍工资。

五:劳动者未提交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能否不支付二倍工资?即使劳动者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导致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可以选择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故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如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作为二倍工资的免责情形,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

本案中,在劳动者没有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

故如果劳动者未能提供离职证明,为避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被劳动者的用单位起诉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如确需使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的HR应当及时向原单位核实劳动者离职情况,然后在一个月内决定是终止劳动关系,还是继续使用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偷换页码伪造《劳动合同》,是否应支持二倍工倍差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调换页码,伪造或变造劳动合同,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本案中劳动者主张合同伪造,并提交录音证据,但录音证据中显示其本人主动要求离职,与其诉讼中主张被辞退的说法相矛盾,根据逻辑推理中的矛盾律,两者矛盾必有一假,法院得出劳动者自相矛盾的自由心证,同时视为录音证据存在瑕疵,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诉讼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清楚自己的举证责任,并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的证据。

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关于二倍工资的诉求,也应当从当事人知晓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这时就应当主张双倍工资,即时效应当从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起的一年以内,到第十二个月起的一年之内,劳动者就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而不能让权利在床上睡觉,否则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

因此,有权利应当及时行使,并应当在法定的时效之内行使。

超过时效,视为自动放弃。

八:本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应支付二倍工资?此类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双方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根据法律规定,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往往双方又签订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认为双方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故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采取欺诈手段让劳动者签订的,并以此为由主张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在此提醒大家,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是劳动者的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放弃这一权利也是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应当予以签字,签字后再反悔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在签字之前应当先想好,而不能签字后再反悔。

因此,关于是否是强迫,是否存在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法院实际上难以查清,只能推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九:劳动者能否以对《劳动合同》内容不清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因此,本案提醒大家,无论是HR,还是劳动者,只要签字,即视为认可。

在签字之前,请充分阅读,并三思。

十: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述是关于劳动合同完整条款的描述,与其签署简易劳动合同,还不如签署一份内容完备的合同。

无论是简易劳动合同还是详细版劳动合同,均要求双方签字盖章。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的,应当举证证明,否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一个案例、案例五即是这种情形。

在案例五中,劳动者没有提供离职证明,同时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1个月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在明知其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仍使用劳动者,且不与其签订劳动者,故应支付二倍工资。

即,证明劳动者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很难。

与其承担风险,不如要么辞退劳动者,要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HR经理、HR总监也是劳动者,而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法律法规并未对在用人单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不同规定。

用人单位对于已签订的所有书面劳动合同,均应履行谨慎保管的义务。

否则,用人单位以HR经理、HR总监负有监督别人签署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免责,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关于满一年以后,用人单位是否还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上述有几个案例均涉及到这个问题。

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两段,第一段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开始,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从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转移为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且自此之后法律法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诉我们,二倍工资不是劳动报酬,因此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规定。

用人单位因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应随劳动者正常的劳动报酬一起逐月发放,而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因此,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逐月起算。

超过这个时间,过期作废。

因此,劳动者如要维权,应当在仲裁时效内提出。

5、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入职手续时就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虽然有一个月的宽限期,但实践操作中还是慎用这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是一个柔和的陷阱,在员工入职时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宜。

6、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全部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对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九项条款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参照对本单位通用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合规审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