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包工包料)班组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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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班组劳务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甲方把本工程区域木工工种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和要求。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学府世家住宅小区二期(18#、19#、20#、21#楼及地下车库轴交轴

2、工程地点:东乡县一中旁物流大道龙山小学旁

3、工程承包围:本工程的18#、19#、20#、21#楼及地下车库轴交轴的模板制作、安装、卸货、搬运、井架基础支模、止水螺杆加工制作、小型构件模具预埋件埋设完成后模板拔除钉子,规定地点堆放材料等事项。

4、工程承包性质:包工包料。

5、工程容:

5.1乙方自备机械设备(锯板机、平刨机、电焊机等)场运输工具及各种手工工具(电钻、手电锯)。木工工作的材料供应如模板、方木、步步紧、止水螺杆、螺杆、螺帽、山形卡、塑料管、后浇带网片提供、网片制作和安装、脱模油、人货电梯平台的方木和模板及人工、零星洞口的模板(钢管、扣件除外)。工作包括混凝土浇捣时看模工作、模板制作、安装、卸货、搬运、塔吊、人货电梯基础支模平台铺设、地下室垫层及保护层的支模、后浇带钢丝网片和橡胶止水带的放置、后浇带背包的支模、地下室两侧作为临时支撑的构造柱的制模、小型构件模具预埋,二次构件,泥工的各种模具制作、由于模板工程导致的石匠凿工工作,按规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创标化需要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清理。

5.2地下室外垟部分墙体施工时必须采用止水螺杆加固,地下室墙板镙杆由乙方包干,拆除由乙方包干,如在拆除过程中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指

派专人拆除。

5.3由于工程质量需要,甲方要求厕所、阳台翻边待楼面砼浇捣后强度到一定程度后,再进行支模以及砼浇捣。

5.4后浇段网片由乙方提供材料并负责绑扎。

5.5人货梯平台材料由乙方包干,铺设工作由乙方派人制作。

5.6根据现有柱子混凝土强度回弹取值分析,柱模拆除时间过早导致保养不充分以及碳化过大,故拆除柱模必须在上层楼板铺设完成后,并且征得施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乙方须准备三套模板。

5.7确保施工质量,避免不必要炸模,有炸模情况的待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立即凿除,不可待中间结构验收前集中处理。

5.8垟角漏浆的,乙方负责凿除。

5.9工程模板制作梁底方木需采用压刨后统一尺寸再进行梁底制作。

5.10在支撑梁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安装塔机,乙方无条件自行克服。

5.11其他工程容:

第二条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日历天数为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定的周进度计划施工,并根据业主要求随时准备临时抢工,确保各节点按计划完成。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标准或规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2011年版)

相关条文进行施工和验收。乙方必须负责其所承担的工作完成之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2、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合同或主合同约定的条件,甲方或监理单位或项目业主方可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返工费用;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项目部的各种处罚。

3、乙方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进场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底及教育工作,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若工程竣工验收时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合同约定合格标准的,须无条件返工并赔偿该项目中因返工发生的全部费用。

4、楼层卫生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现没有及时清理,甲方有权对每堆每次 500 元的处罚。

5、遇进度紧,乙方工人人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从外面高价调动班组抢工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施工,如由乙方原因引起的拖延工程进度情况,甲方对乙方按延期天数进行 10000 元/天的处罚,严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7、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返工,返工材料和人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接受项目部工期拖延处罚。

8、因乙方偷工原因引起的梁、柱、板、垟的炸模漏浆,浪费的材料费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同时将处 2000 元/次的罚款。

9、因乙方支模尺寸标高与施工员交底不符而返工,所产生的材料、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同时处 2000 元/次的罚款。

10、模板在拆卸后第二天乙方必须清理并堆放整齐,不得用任何理由拖延清理现场,否则每拖延一天处 2000 元的罚款。

11、砼浇捣时,乙方看模人员不到位者,将处 5000 元/次的罚款。

12、每月发现三次及以上质量问题或拆模后经实体检查发现质量缺陷的,将在本月工程量结算时在工程单价中扣除 5 元/m2。

13、根据工程实际质量要求,本工程主体以上构建(支柱模或梁板模)采用20厚的黑色模板加工,施工前提取样品由甲方确认,模板在多次使用后发生脱皮、扭曲、开裂情况后必须更新模板,保证支模质量。如在甲方多次要求更新

后仍旧不服从的,甲方有权在工程单价中扣除 10 元/㎡。

14、其他要求:

上述关于本工程的要求或特殊要求、施工要求,高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或规,按要求执行,低于的,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或规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或规间有差异的,以就高为适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价、价格形式、计量与支付

1、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已包含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含人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津贴)、社保等费用支出)、材料费、机械费(含燃油费)、管理费、合理利润、可预见风险、技术措施费、税金等费用,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1 本身工作围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工完场清、垃圾运至场指定地点、材料二次搬运费等。

1.2 赶工措施费,农忙、夜间和一年中所有节假日的人员加班费等。

1.3 停水、停电、设计图纸和变更连续影响的人员、机械窝工费用。

1.4 不在施工图中但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必须施工的工作容产生的费用.

1.5 成品保护的费用及未采取成品保护措施而产生的维修费用。

1.6 自身施工的各类防护棚、工具棚、操作台的搭拆。

1.7 乙方施工区域文明施工、安全防护;

1.8 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时发生的窝工费用。

1.9 乙方有义务做好与其他专业分包商的配合,并不计取任何费用。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报(或双方共同确定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其他合同价款须自行承担风险,如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2.1.工程量清单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本分包工程必须有的常规工作容或施工规要求的工作容,均应包括在报价;

2.2在工程施工中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预计的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乙方已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状况进行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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