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危险废物鉴别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特性,或者具有其他危险性质,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在处理危险废物时,正确的鉴别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危废鉴别的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外观特征是危废鉴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危险废物可能呈现出不同于一般废物的外观特征,比如颜色、形状、质地等。
有些危险废物可能具有刺激性气味,有些可能呈现出特殊的颜色或发光。
因此,通过观察危险废物的外观特征,可以初步判断其可能的危险性质。
其次,化学性质是危废鉴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化学分析和测试,可以确定危险废物的具体化学成分和性质。
比如,危险废物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机物、酸碱等化学成分,这些成分可能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危险废物进行化学性质的分析和鉴别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危险废物的来源和历史也是鉴别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了解危险废物的来源和历史,可以初步判断其可能的危险性质。
比如,某些工业废物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化学成分,而医疗废物可能含有感染性物质。
因此,了解危险废物的来源和历史对于正确鉴别其危险性质非常重要。
最后,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也可以帮助鉴别其危险性质。
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处置方法,比如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热处理等。
通过了解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可以进一步确认其危险性质。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而正确的鉴别需要综合考虑外观特征、化学性质、来源和历史以及处理和处置方法等多个方面。
希望大家在处理危险废物时,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鉴别和处置,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最小的危害。
2019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

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20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威胁也越发显著。
为了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我国对危险废物名录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9 年发布了修订版。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
其次,新增了部分危险废物种类。
这是基于对新出现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以及废物产生情况的综合考量。
新增的危险废物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反映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和风险。
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
对于一些特定行业,如化工、制药、电子等,根据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特性,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类和细化。
这使得相关企业在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方面能够有更加明确的依据,从而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同时,修订版名录还对危险废物的豁免管理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对于某些危险废物,如果在特定条件下能够确保其环境风险可控,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可以实行豁免管理。
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鼓励企业采取更加先进、环保的技术和工艺,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此外,2019 年修订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也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更加科学合理的鉴别标准有助于准确判断某种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为环境监管和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这一修订版名录的出台,对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它为环境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执法依据,有助于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明确的危险废物名录使得企业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物的性质和管理要求,从而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降低环境风险,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新国标危废标识

新国标危废标识新国标危废标识是指我国于2019年发布的《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分类与标志》(GB 5085.7-2019)标准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标识。
该标准为危险废物管理提供了技术规范,是我国危险废物管理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新国标危废标识的具体内容。
1. 标识形式新国标危废标识由黑色图案和白色背景组成,黑色图案包括四个图形,分别表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四种性质。
这些图形固定在一起,没有空隙,整个标志形状呈正方形。
2. 标识尺寸新国标危废标识的尺寸应依据包装物的大小进行相应调整。
一般来说,小于等于165 mm边长的包装物应使用5 cm的标识,大于165 mm边长的包装物应使用10 cm的标识。
如果包装物表面的标注区域太小,无法贴上规定尺寸的标识,则可以适当减小标识尺寸。
3. 标识规定用语新国标危废标识上的用语,应使用简洁准确的语言进行表达,只列出必要信息,以免混淆和误解。
标志上标注的用语包括:废物名称、特性、分解危险物质、存放方法、禁止内容、注意事项等。
4. 标识摆放位置新国标危废标识必须清晰、醒目地贴在危险废物的包装上,且不能用易撕、易污损的材料制作。
标识应当贴在包装容器的正面、侧面和顶面,以便于识别。
一般来说,包装物的不同面上应有相应的标识,以方便管理和运输。
5. 标识分类新国标危废标识按照性质分类,分为4种标识,具体如下:①易燃标识,表示该废物易于燃烧、可燃性强。
②易爆标识,表示该废物易于爆炸、燃烧。
③有毒标识,表示该废物有毒、对人体或环境有危害。
④腐蚀标识,表示该废物具有强腐蚀性、可能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严重损害。
以上就是新国标危废标识的具体内容。
这些详细规定,有助于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并为有关行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使其更好地贯彻环保理念,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
如何判定危废和一般固废 工业固废危废鉴别内容与流程

如何判定危废和一般固废工业固废危废鉴别内容与流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罗工134-164-36449鉴别内容: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6-2007、GB 5085.7-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本次危险特性鉴别项目的总体流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具体如图1-4所示:(1)分析、判别实际生产原料及工艺的运行情况,明确鉴别对象及其相关产生来源、工艺流程、原辅材料以及产生情况等相关信息。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判断被鉴别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不纳入鉴别范围。
(3)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首先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不纳入危险特性鉴别范围;若待鉴别固体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其是否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依据GB 5085.1~7,以及HJ 298 进行鉴别。
危险特性逐项筛查制定样品采样方案及检测方案形成鉴别方案样品采集与检测检测结果鉴别分析形成鉴别结论鉴别对象明确及其产生源特性分析危废名录判定固废属性判定(4)根据相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结合被鉴别物的产生源特性分析,对被鉴别废物危险特性及其相关危害因子进行逐项筛查,确定下一步需进行检测的相关危险因子。
(5)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6-2007、GB 5085.7-2019)要求,结合被鉴别物的相关实际情况,制定被鉴别废物的样品采集方案和检测方案,对检测时样品采集的方法、份样数、份样量、采样质量控制及相应的检测方法等提出规范要求。
(6)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6-2007),确定检测结果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产生于工业生产、社会生活等活动过程中,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危害特性的废物。
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准确鉴别出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外观鉴别。
首先,通过对危险废物的外观进行鉴别,可以初步判断其性质。
比如,有些危险废物具有明显的腐蚀性,可能会导致容器腐蚀或产生气体,有些具有毒性的危险废物可能会有刺鼻的气味等。
因此,通过观察危险废物的外观特征,可以初步判断其可能的危害性质。
二、化学成分鉴别。
其次,通过化学成分的分析,可以准确鉴别出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
比如,通过对危险废物样品进行化学试剂的检测,可以得知其是否含有有毒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
根据化学成分的鉴别结果,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三、危害特性鉴别。
最后,需要对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进行鉴别。
比如,有些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可能会传播疾病;有些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畸性,可能会对人体的遗传基因产生影响。
因此,需要通过专业的检测手段,对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进行鉴别,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通过外观鉴别、化学成分鉴别和危害特性鉴别等手段,准确判断其种类和性质。
只有对危险废物进行准确鉴别,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测和管理,以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危废鉴别标准

危废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等危害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危废的鉴别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正确鉴别了危废,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下面将介绍危废的鉴别标准。
一、外观特征。
危险废物的外观特征是鉴别的第一步,通常包括颜色、形状、状态等方面的特征。
例如,废油漆桶通常为铁质圆桶,表面带有油漆残留,颜色多为混合色;而废电池外观通常为方形或长方形,表面有腐蚀痕迹。
二、化学性质。
化学性质是鉴别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化学性质的鉴别,可以了解危险废物的成分和特性。
例如,废酸碱的PH值通常在1-3或12-14之间,废油的闪点通常在60摄氏度以下。
三、毒性鉴别。
毒性鉴别是判断危险废物是否具有毒性的重要手段。
可以通过毒性实验或毒性鉴别仪器来判断危险废物的毒性。
例如,废化学药剂通常具有较高的毒性,而废塑料通常不具有明显毒性。
四、放射性鉴别。
对于可能具有放射性的危险废物,需要进行放射性鉴别。
只有通过专业的放射性测量仪器和技术手段,才能准确判断危险废物是否具有放射性。
五、其他特征。
除了上述几点外,危险废物的鉴别还可以包括其他特征,如燃点、挥发性、溶解性、磁性等。
这些特征可以作为鉴别危险废物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的鉴别需要综合考虑外观特征、化学性质、毒性、放射性和其他特征,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来进行鉴别。
只有准确鉴别了危险废物,才能采取正确的处理和处置方式,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希望大家能够重视危险废物的鉴别工作,共同为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技术规范发布 刘秦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技术规范发布刘秦豫摘要:《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以下简称《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于2019年11月发布实施。
《通则》进一步明确了鉴别程序,并细化了危险废物混合和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技术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关键词: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技术规范一、本次《通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针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通则》增加了工艺分析步骤,根据工艺分析不可能具有相关危险特性的,即不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危险特性鉴别取消急性毒性初筛,美国及欧洲将急性毒性初筛作为危险废物名录的制定依据,都未将其作为鉴别依据;删除“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增加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的混合后判定规则,第一类污染物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限值的,应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1.完善了鉴别程序,第4.3条修改为“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不排除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的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GB5085.2、GB5085.3、GB5085.4、GB5085.5和GB5085.6,以及HJ298进行鉴别。
2.修改了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将混合后的结果,即“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作为判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前提条件。
3.修改了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即“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二、本次《通则》修订增加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在使用该判定规则时应注意哪些?本次将原《通则》中“处理后判定规则”修改为“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即分为利用过程和处置后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学习

7
份样数的确定
样品采集
1 危险废物鉴别需根据待鉴别固体废物的质量确定采样份样数(第 4.2.4 条所列情形除外),表 1为 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表 1 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质量(以 q 表示)(吨) q≤5
5<q≤25 25<q≤50 50<q≤90 90<q≤150 150<q≤500 500<q≤1000 q>1000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包括环境事件 涉及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
鉴别。
3
术语和定义
• 1 份样
the sample
• 指用采样器一次操作,从一批固体废物的一 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定质量所采取的固体废物。
• 2 份样量
weight of a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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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对象的确定
样品采集
7 固体废物为生产和服务设施更换或拆除的固定式容器、反应容器和管道,粉状、半固态、液体 产品使用后 产生的包装物或容器,以及产品维修或产品类废物拆解过程产生的粉状、半固态、液体物料的盛装容器,采 样对象应为容器中的内容物,每类内容物作为一类固体废物,分别采样。 8 水体环境、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产生的,需要按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的水体沉积物及污染土壤等环境 介质,应尽可能在未发生二次扰动的情况下,根据水体、污染地块污染物的扩散特征和环境调查结果,对不 同污染程度的环境介质进行分类采样。 9 需要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建筑废物,应尽可能在拆除、清理之前或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组成和污染特性进 行分类,分别采样。
9
样品采集
份样数的确定
4 以下情形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可以不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确定采样份样数: a)鉴别样品为本标准第 4.1.3 条 a)例所规定的物质,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份样数不少于 2 个。固体废物为 4.1.7 条所规定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时,内容物的采样参照本条执行。 b)固体废物为废水处理污泥,如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的来源、类别、排放量、污染物含量稳定,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份样数不少 于 5 个。 c)固体废物来源于连续生产工艺,且设施长期运行稳定、原辅材料类别和来源固定,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份样数不少于 5 个。 d)贮存于贮存池、不可移动大型容器、槽罐车内的液态废物,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敞口贮存池和不可移动大型容器内液态废物采 样份样数不少于 5 个;封闭式贮存池、不可移动 大型容器和槽罐车,如不具备在卸除废物过程中采样,采样份样数不少于 2 个。 e)贮存于可移动的小型容器(容积≤1000L)中的固体废物,当容器数量少于根据表 1 所确定的最小份样数时,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 数,每个容器采集 1 个固体废物样品。 f)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环境事件涉及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因环境事件处理或应急处置要求,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每类固体废物的采样份样数不少于 5 个。 g)水体环境、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产生的,需要按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的水体沉积物及污染土壤等环境介质,以及突发环境 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如鉴别过程已经根据污染特征进行分类,可适当减少采样份样数,每类固体废物的采样份样数不 少于 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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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豁免环节: 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 包括:收集、运输、转移、利用、 处置(协同处置)等。 豁免条件: 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 件。 豁免内容: 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16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17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18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3
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4
二、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 )
危险特性:
腐蚀性(Corrosivity,C)
毒性(Toxicity,T) 易燃性(Ignitability,I) 反应性(Reactivity,R) 感染性(Infectivity,In)
5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与鉴别标准的配合与衔接:取消33种废物“*”标注, 合理采用“不包括XXX”以及类似的表述方式(17种) 与“危险废物排除清单”的配合
1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3、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
仅豁免了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未豁免其危废属性。 豁免流程: 是否列入清单--是否属于豁免环节--是否具备豁免条件 豁免内容包括: 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利用过程不 按危废管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 按危废管理;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转移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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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排除管理清单(草案)
《名录》管理:
优先控制环境风险 大的危险废物。 豁免管理清单: 针对产生量小、分 散、风险小的危险 废物。 排除管理清单: 针对明确环境风险 是可接受的废物。
24
三、危险废物鉴别 content
危险废物鉴别程序
25
三、危险废物鉴别 content
13
1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2、取消了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实现“鉴别名录”向 “管理名录”的转变 2008年版《名录》中对33种废物(来源复杂,其危险特 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标注以“*”,如所列此类危险废 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 特性的,该类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原做法造成不同地区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
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合并了原HW06 、HW41、HW42
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新增
9
废物种类调整:新增117种
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原HW41、42合并至HW06; 原HW43、HW44删除。
12
废物种类调整:废物描述修改
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的物质
满足排放标准或入管网的废水、污水;经处理满足排放标准的 废污水;酸碱中和后可达标排放的废水
31
三、危险废物鉴别
各地危废鉴别程序
32
四、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33
四、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34
四、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35
谢谢!
36
6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1、调整了废物种类。 2008年版:49大类,400余小类。 2016年版:46大类,479余小类。
(362种保留,新增117种)
“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HW42废有机溶剂” 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删除: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 废物。 增加: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
废物(工业废物、副产物、污染控制残渣等)。
鉴别:产生源鉴别、过程鉴别、排除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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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content
固体废物鉴别 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 丧失原使用价值的物质(如:不合格品、残次品、
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通行
的产品标准,或不能按原用途使用的物质)
生产过程产生的副产物(如:下脚料、边角料、各
如鉴别后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害成分为砷,其危险废物类别代
码应为“900-000-24”。
2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5、名录中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
《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 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此类废物
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
种残余物质) 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产生的物质(如:集尘灰、
脱硫石膏、废脱硝催化剂、煤焦油、污泥、浓缩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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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废物鉴别 content
固体废物鉴别 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
固体废物按照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利用或处置时,仍
然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包括:以土壤改良、地块改造
/修复等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或堆肥;焚烧
19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2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4、明确了通过鉴别确定的废物的归类问题。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 (××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26
三、危险废物鉴别 content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27
三、危险废物鉴别 content
固体废物及其鉴别 固体废物: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 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
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
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 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分类:生活源废物(生活垃圾、废家电、 报废机动车、生活污泥、医疗废物等);工业固体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要求
2019年3月26日
1
主要内容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和危害途径 (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三)危险废物鉴别 (四)危险废物鉴别案例
2
一、什么是危险废物 content
危险废物的定义、特性、途径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 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 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特性: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 危害途径:直接暴露(接触、摄入、吸收等)或不恰 当处置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性影响。 物理形态:固态、液态、半固态(污泥)、置于容器中 的气态;
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 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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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主要修订内容 6.明确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 》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职责分工》:废弃的危险化学品由环保部监督管 理 参照《巴塞尔公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采用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年版,2828种危险化学品),远多于2008版 名录中的498种
处置、填埋处置、倾倒堆置……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
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符合产品质量标准;b.符合相
关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规范,包括该产物有害物质的
含量限值;c.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
30
三、危险废物鉴别 content
固体废物鉴别 排除: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 不经贮存或堆积,现场直接返回原生产过程的物质。 修复后作为土壤用途使用的污染土壤。 供实验分析、科研用的固废样品。 采矿过程直接留在/返回采空区的符合GB 18599要求的废石、 尾矿和煤矸石。 工程施工过程按要求就地处置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