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日光温室大棚租赁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草莓日光温室大棚租赁合同

甲方:姓名:省份证:

联系方式:住址:

乙方:姓名:省份证:

联系方式:住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甲方将位于长安区灵沼乡官道村东草莓园区内的栋草莓日光温室大棚租赁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同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租金的给付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每栋每年)租金元,栋共计元(大写),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持对大棚的所有权,乙方有使用大棚进行农业生产的权利。

2.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栋大棚交给乙方,同时保证大棚能正常投入使用,包括:大棚的钢架结构稳固与正常使用,大棚内土地进行草莓种植不倒茬的技术处理,滴灌带的正常使用等。同时应保障水、电的配套到位,提供住宿活动房,并提供一定的帮助与指导。

3.乙方对大棚有管理的权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大棚毁损,应承担损失。如遇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大棚毁损,

双方互不承担损失。如因大棚钢拱质量有问题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及时修复以保障大棚的正常使用予以赔偿。

4.乙方于合同期满之日将大棚交予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违约责任: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或者干涉乙方正常农业生产,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予以赔偿。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付给甲方租金,迟延每日按总计租金的千分之一进行赔偿。

五、本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除明确赔偿标准之外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之日解除。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