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自考资料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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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民事责任:指对不履行民事义务产生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

2、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3、暂列金额:是包括在合同内的工程量清单内,以此名义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用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以应付意外情况的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亦称特定金额或备用金。

4、建筑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5、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6、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7、违约: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8、现场勘察:去工地现场进行考察,招标单位一般在招标文件中要注明现场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在文件发出后就应安排投标者进行现场考察的准备工作。

9、项目经理:由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授权的,派驻施工场地的承包人的总负责人,他代表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

10、无效合同:是一种自始确定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国家法律就不承认其具有有效性,订立之后也不可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11、缺陷责任期:也叫维修期,指正式签发的移交证书中注明的缺陷责任期开始日期后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期内,承包商除应继续完成在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扫尾工作外,还应对于工程由于施工原因所产生的各种缺陷责任维修。

12、不平衡报价法: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13、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14、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15、标底: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或地方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经济定额所编制的工程价格。

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1)建设项目立项决策;(2)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与管理;(3)建设项目的招标与合同管理;(4)建设项目的施工与质量管理;(5)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试运行;(6)建设项目的统计和文档管理

3、简述影响投标决策的主客观因素?

答:主观因素:投标单位在技术、经济、管理、信誉等方面的实力;

客观因素: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竞争对手和竞争形势的分析;法律、法规的情况;

风险问题。

4、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答: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须知、资格预审表和资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等。

5、建设单位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招标单位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用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

6、简述建筑产品具有什么特点?

答:(1)建筑生产和交易的统一性;(2)建筑产品的单件性;(3)建筑产品的整体性和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对独立性;(4)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5)建筑产品的社会性

7、简述在市场竞争中,要求承包商应具备哪几方面的实力?

答:技术、经济、管理、信誉方面的实力

8、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概算已经批准;(2)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4)又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5)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6)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9、简述FIDIC合同条件具有的特点?

答:(1)国际性、通用性、权威性;(2)公正合理、职责分明;(3)程序严谨,易于操作;(4)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的有机结合

10、《合同法》规定了哪几种无效合同?

答:(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1、现场考察的内容有哪些?

答:(1)工程的性质以及其他工程之间关系;(2)投标人投标的那一部分工程与其他承包商或分包商之间的关系;(3)工地地貌、地质、气候、交通、电力、水源等情况,有无障碍物等;(4)工地附近有无住宿条件,料场开采条件,其他加工条件,设备维修条件等;(5)工地附近治安情况

12、简述代理人的一般职责有哪些?

答:(1)向雇主传递招标信息,协助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

(2)传递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信息往来。(3)提供当地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物资、劳力、市场行情及商业活动经验。(4)如果中标,协助承包商办理入境签证、居留证、劳工证、物资进出口许口证等多种手续,以及协助承包商租用土地、房屋、建立电话、电传、邮政信箱等。

15、发生争议后,只有出现哪些情况时,当事人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答:(1)单方违法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6、承包商为了搞好索赔,平时应该注意记录和积累保存好哪些资料?

答:施工日志;来往信件;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和工程声像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工程核算资料;工程图纸;招投标文件。

17、什么叫不平衡报价?通常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有哪些情况?

答: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不平衡报价常见情况:(1)对能早期结账回收工程款的项目的单价可报以较高价,以利于资金周转;对后期的项目单价可以适当降低。(2)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其单价可降低。(3)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以提高。而工程内容不明确的,其单价可降低。(4)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是项目,其单价宜高。这样既不影响总的投标报价,又可多获。(5)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的可能性大的项目,价格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以低价。

论述题

1、论述作价技巧。

答;(1)对于施工条件差的工程(如场地窄小或地处交通要道等),造价低的小型工程,自己施工上有专长的工程以及由于某些原因自己不想干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结构比较简单而工程量有较大的工程(如成批住宅区和大量土方工程等),短期能突击完成的工程,企业急需拿到任务以及招标竞争对手较多时,报价可低一点。

(2)海港|、码头、特殊构筑物等工程报价可高,一般房屋土建工程则报价宜底。

(3)在同一个工程中可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但以不提高总标价为前提,并避免畸高畸底,以免导致投标作废。具体是;

1对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定的高一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存款也有利息;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单价可适当降低。

2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

3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这样做有利于以后的索赔。

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因为它不在投标总价之类。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总价,以后发生时又可获利。

5计日工作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工资单价,因他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也可多获利。

6暂定金额的估计,分析它发生的可能性大,价格可定高些;估计不一定发生的,价格可定低些,等等。

2、论述投标技巧

答;1不平衡报价2零星用工(计日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表中的工资单价3多方案报价法4降低投标价格5补充投标优惠条件

3、论述标底编制的原则。

答;1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

2 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工程造价定额为依据

3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4标底价格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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