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合计数为什么与全国的GDP不一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合计数为什么与全国的GDP不一致

曾五一卢二坡

一、案例简介

从理论上讲,各地区的生产总值是全国GDP的组成部分,各省生产总值的合计数应当等于全国的GDP。可是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合计数与全国的GDP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对此,国内外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

本案例要求学生利用所学到的知识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希望通过本案例的讨论,加深对GDP计算方法的理解,培养联系中国国情,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研究的兴趣。

二、具体分析步骤和需要讨论的问题

1.收集近年来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生产总值与全国GDP的数据,观察其差异情况。

2.对两者不一致的原因从统计方法制度上和体制上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三、案例讨论

(一)近年来我国各地区生产总值合计数与全国GDP数据的差异。

根据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整理得到1999~2004年我国全国GDP数据和地区生产总值合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各年整理。表中数据未包括港澳台的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与全国GDP数据相比,1999~2004年我国各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每年都偏高,并且其与全国数据的差别在逐年扩大。从支出法GDP数据看,1999年地区合计数据比全国数据高5.6%,2004年则高14%。从生产法GDP数据看,两种数据的差别更大,1999年各地区合计数据比全国数据高6.8%,2004年竟高达19.3%。

(二)两种数据不一致的原因分析。

从理论上讲,各地区的生产总值是全国GDP的组成部分,各省生产总值的合计数应当等于全国的GDP。而我国目前GDP的地区合计数据与全国核算数据的差异显然已经超过了统计误差允许的范围。产生这一现象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核算方法和统计制度方面的

原因。对此专家们有不同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以下分析仅为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首先,我们来分析现行体制方面的原因。在现行体制下,GDP是考核各级地方政府业绩的重要依据。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与GDP密切相关,从而使得各级政府官员在上报数字时往往要左顾右盼,相互攀比,甚至不惜弄虚作假。另一方面,从统计体制来看,在“双重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现行管理模式下,各地的统计机构在行政上主要接受地方政府领导,经费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地方政府拨款。这就使得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本应具备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不能不受到很大的干扰。从统计机构自身来看,我国统计机构基础建设也很薄弱,主要表现为,县区级政府统计机构不健全,不少地方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没有落实,有的基层统计干部缺乏必要的统计业务知识等。企业统计工作也薄弱,少数规模以上企业没有配备统计人员,没有建立统计台账,不能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正常填报统计报表,规模以下企业这种情况更严重,从而使得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较差。可以认为,地方政府官员高报GDP的偏好与基层统计不健全是造成我国全国GDP核算数据与地区核算数据存在显著差异的体制方面的原因。

其次,我国现行的GDP核算方法和统计制度尚不够完善。这也是造成两种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表2对2004年生产法GDP及其构成的全国数据和地区合计数据作了比较,表2显示,2004年生产法GDP地区合计数比全国数据高19.3%,其中,第一产业二者基本相等,第二产业前者比后者高12.8%,第三产业前者比后者高达37%。

资料来源:根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生产法GDP全国数据和地区汇总数据误差较大,在核算方法上和统计制度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存在重复统计。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跨地区的人员、物资、资金流动规模越来越大,在地区核算中难以区分,这是重复统计的根本原因。这种情况在工业增加值的核算中表现尤其突出。工业增加值核算按法人属地的原则进行统计,但目前法人企业下属机构甚多,尤其是一些跨地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迅速发展,总公司(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在各地区统计中存在着重复统计的现象。

2.核算资料来源不同。比如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很多地区还沿用全面报表数据进行核算,而国家统计局对规模以下的工业则主要是通过直属企调队抽样调查资料进行计算的。

3.统计制度不健全。我国关于第三产业的统计制度尚不够健全,还不能完全覆盖第三产业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一些新兴服务业,如律师服务、会计师服务、广告咨询、证券交易等,缺乏健全的资料来源,不少地方还无法获得准确的数据。目前,对这些行业的统计大部分只能依靠估算。这一方面使得国家一级GDP核算中,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可能被低估,另

一方面,也给地区核算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往往出现“总量不够三产凑”的现象。

表3对2004年支出法GDP及其构成的全国数据和地区合计数据作了比较。表3显示,2004年支出法GDP地区合计数比全国数据高14.7%。其中,居民消费二者基本一致,政府消费地区合计数据比全国数据高48.1%,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地区合计数据比全国核算数据高13.75%,而存货增加地区合计数据竟为全国核算数据的13.8倍,货物和服务净流出地区合计数据仅为全国核算数据的60.4%。

表3 2004年支出法GDP地区合计数据和全国数据比较

资料来源:根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支出法GDP全国数据和地区合计数据不一致,在核算方法上和统计制度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消费的核算方法不够统一、规范。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政府消费包括:财政预算内有关事业费支出中属于经常性业务支出部分、财政预算外支出中属于经常性业务支出部分、行政单位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城镇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经常性业务支出扣除营业收入后的差额。如果国家和各地区都严格按照此方法计算,地方合计数与全国的数据不应有过大的差别。现在,两者相差达40%以上,表明目前对政府消费的核算肯定存在问题。其原因可能是对经常性支出的理解不同,以及预算外支出以及城镇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的收支资料不够健全。

2.地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计算。主要是对于跨地区的大企业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区有重复计算的可能。

3.国家和地方存货增加的数据来源可能有较大差别。所谓存货增加,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从表3可以看出,存货增加项目是地区合计数字和全国估算数字差别最大的项目,2004年地方数字竟为全国数字的13.8倍,从比重上看,存货增加合计数(7227.48亿元)占了地区生产总值合计数(163364.6亿元)的4.4%,而以往各年这一比重更高,这明显与实际情况是不相符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一部分的地方统计数字是偏高的(参见蔡志洲: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全国与地区数据衔接,《经济科学》2003年第4期)。

4.计算货物和服务净流出的方式不同。从国家角度看,进出口的对象是国外,通过海关等方面的统计资料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通常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一个经济和其它经济之间的种种联系,因此,这项数据比较准确。而在对各地区的生产总值进行核算时,货物和服务的净流出不仅包括对外国的净出口,还要考虑从本地区流入或流出到国内其他区的产品,在实践中要对其进行核算是很困难的。从公布的地方数据看,大多数省、市自治区是先以生产法计算出国内生产总值,再从中扣除消费支出和资本形成,倒算区域间的进出口。因此,这一数据就有可能存在比较大的误差。此外,有一些省如吉林、黑龙江等省未采用上述倒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