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镇人民政府文件
乡镇党委会议纪要范文

乡镇党委会议纪要范文【篇一:基层乡镇会议纪要样式】巴城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巴纪(2009)第4号☆时间:2009年4月11日地点:政府五楼会议室出席人:张伟刚沈一平严建荣陆梅林吴恽钱翌王建芳金妹督时凤鸣屠祖荣熊伟黄惠芳金水根马星殷学敏丁成明夏秧根宋征江邹三林庄学元张学明郁志华主持人:张伟刚议题:通报近期工作,传达全市经济分析会、市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工作会议听取了今年以来全镇招商引资、拆迁安置、休闲旅游、农业农村、软件园工作、重点实事工程6个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阶段打算。
会议传达了全市经济分析会、市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镇面对严峻形势,紧紧围绕“三保三促”中心任务,对照全年目标任务,狠抓主要指标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下阶段工作中,面对更大压力、更大挑战,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抓落实、挖潜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具体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加强各园区日常管理各园区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加大违章搭建查处力度,增设长效管理监督机构,由专人负责区内环境管理工作,配合协调美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管理水平,使政府投入真正发挥效应。
工业区方面,请吴恽副书记牵头,针对各工业区的盲点,尤其是绿化、雨污水管配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让入驻企业享受到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成果;度假区方面,请钱翌副书记、宋征江主任负责,加强对绿化背后等盲点检查力度,扎实抓好蟹旺季前路边拉客、沿线设摊整治工作;软件园方面,加强“三化”管理,做好主要道路两侧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软件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二、加快各项工作推进要进一步明确全年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变压力为动力,狠抓工作落实,集中精力运作好资金,对各项工作早准备、早谋划,做到有的放矢,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巴城医院项目,要加快工程进展,确保10月前启用,实实在在发挥惠民作用;二是文体中心项目,确保4月中旬动工建设;三是镇敬老院项目,抓紧方案设计;四是巴城小学改建,要加快工程进度,力争年内完工;五是临湖大桥、崇宁塔建设,争取9月前完工;六是巴城湖道路及景观工程,要在10月前完成部分景观工程,展现新形象;七是正仪办事处办公楼建设,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八是空港基地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在10月之前出形象;九是污水厂项目,前期1.25万吨建设方案抓紧启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做好正仪污水厂提标工作;十是全镇绿化工作,要做好市政工程绿化建设协调配合工作,涉及对上争取方面由时凤鸣副镇长牵头;十一是通澄幼儿园建设,要争取在年内完工;十二是消防中队建设,力争10月之前启用;十三是1万平方米农业观光大棚,要在10月之前完工;十四是3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要加快进度,陆续动工建设;十五是拆迁工作,要鼓足干劲,集中精力化解难题,决不能影响既定工程推进,此项工作请陆梅林副书记抓好落实。
苏州市政府关于公布禁止生产和设计使用粘土砖范围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苏府[2009]77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政府关于公布禁止生产和设计使用粘土砖范围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于 2009 年 5 月 1 日施行。
现按照条例第 17 条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将我市禁止生产和设计使用粘土砖范围公布如下: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于 2009 年 5 月 1 日施行。
现按照条例第 17 条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将我市禁止生产和设计使用粘土砖范围公布如下:一、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的范围全市范围,经批准同意生产仿古砖瓦的除外。
二、禁止生产粘土空心(多孔)砖范围(一)市区范围: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以及吴中区的长桥镇、横泾镇、越溪镇、木渎镇和相城区的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元和街道;(二)各市范围:1 、张家港:市区(二环路范围内)、大新镇、锦丰镇、南丰镇、乐余镇和现代化农业示范区;2 、常熟市:虞山镇(不含谢桥管理区)、新港镇、梅李镇、支塘镇、古里镇、沿江开发区、东南开发区;3 、太仓市:港区、新区、陆渡镇、璜泾镇;4 、昆山市:昆山开发区、玉山镇、周市镇、巴城镇;5 、吴江市:松陵镇、盛泽镇、吴江经济开发区、同里镇。
三、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实心砖范围全市范围内。
四、禁止设计使用粘土空心砖范围:为以下区域的框架(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结构建筑;(一)市区范围:古城区,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合作开发区、苏州高新区规划建成区,吴中区城区(区政府所在地)、相城区城区(区政府所在地)和元和街道;(二)各市范围:1 、张家港市:市区(二环路范围内);2 、常熟市:老城区;3 、太仓市:中心城区(西至 204 国道、北至郑和路、东到东仓路、南至浏河塘);4 、昆山市:中心城区(东至柏庐路、南至震川路、西至中山路、北至环北路);5 、吴江市:老城区(东至 227 省道、南至笠泽路、西至仲英大道、北至江兴路)。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0•【字号】苏政复[2009]92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92号)昆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实施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昆政呈〔2009〕9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二、昆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昆山市域。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坚持“统筹发展、资源节约、交通引导”的规划理念,围绕“大城市、现代化、可持续”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中心城市功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努力把昆山建设成为率先发展的先导城市、科学发展的创新城市、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坚持统筹城乡,切实做好规划、产业发展、资源配置、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
充分发挥规划对空间布局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强中心城区建设,优化镇村居民点布局,重视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统筹安排各类区域设施。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15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9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242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城市规划人口规模27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控制在309平方公里以内。
五、切实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断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节能减排进程,逐步淘汰资源能源消耗过大的落后产业。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及河流、湖泊、生态空间,有效保障城市供水和生态安全,以生态资源约束推进宜居环境建设。
六、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现代化目标促进铁路、公路、水运的协调发展,按照集约建设要求实现城乡土地利用与交通的良性互动。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咸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参照《县(市、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关于组织开展巴城镇第十七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五届科技活动周实施意见

巴政发(2005)第36号关于组织开展巴城镇第十七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五届科技活动周实施意见各街道、村、企事业单位: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昆政办发(2005)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好我镇第十七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五届科技活动周活动,经研究,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主题:科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巴城二、时间:5月14日—20日三、指导思想科普宣传周将围绕“科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巴城”的主题,把科普工作落实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上来,以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巴城为内容,以提高人的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任务,集各方力量,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做到科普与科技进步相配合、科普与群众需求相结合、科普与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相同步,努力实现科普宣传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使科普宣传周活动真正成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四、主要宣传内容(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展示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举办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健康文明城市等相关内容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以提高镇民科学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程”。
多形式开展科普讲座、科技咨询等科普活动,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公众获取科学知识、信息以及参与健康文明生活的能力,增强公众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解、掌握和运用的能力,促进公众把科学思想、科学理念、科学方法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能力。
(三)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思想。
结合我镇实施“三有工程”,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技素质培训、科技咨询等方面的活动,扎扎实实为农村办实事,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
(四)把青少年科普工作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比赛等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断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5•【字号】•【施行日期】201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请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5日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巴城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提高全社会参与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的积极性,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巴城,是指巴州城区和兴文城区。
本办法所称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有奖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实名举报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行为,经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交通执法机构)查证属实后给予的现金奖励。
第三条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行为的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举报奖励资金按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政府审定、财政部门拨付的程序办理。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处理举报线索、制定奖励标准、确定奖励金额和奖金兑付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奖励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工作。
第四条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一)电话(短信)举报:巴中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为0827-12328;(二)来信来访举报:巴中市打击巴城非法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状元桥街346号2号楼105室,邮政编码:636000;(三)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为“巴中交通”。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48号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48号巴州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巴城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规范巴城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巴城城市形象,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机制,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巴城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依法查处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公开曝光一批从事非法营运人员、集中销毁一批报废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巴城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人员。
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五是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
巴政发[2008]38号
![巴政发[2008]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41d1490090c69ec3d5bb7577.png)
巴政发[2008]38号关于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的通知各村、各单位: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新政,更好地适应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巴城,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营造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氛围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是新形势下,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有序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实行精细管理,强化土地管理秩序的良好契机;更是提高全镇上下对土地管理法制意识的有力举措,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从保证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创建活动中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把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二是要把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与招商引资全力推进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三是要把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与各村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第一负责人的责任结合起来;四是要把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与各村年终考评结合起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为切实加强对“土地执法模范镇创建活动的领导,镇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村第一责任人。
各村要按镇政府统一布署,在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中,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创建任务分解到人,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土地管理职能。
镇国土分局要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强化土地执法工作的抓手,不断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强化检查、督促落实,扎实推进,使创建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巴城镇人民政府文件
巴政发[2010]33号
☆
关于组织开展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十届科技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各园区、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按照昆山市科普宣传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将于今年五月举办,本届科普宣传周的主题是: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十届科技活动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巴城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
第十届科技周实施意见
按照昆山市科普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今年五月我镇将举办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十届科技周,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主题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二、时间
5月15日-5月21日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保增速、促转型、上水平、抓特色、强队伍”总体要求,以争创新一轮全国科普示范市为契机,加快《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步伐,圆满完成“十一五”目标,为提升我镇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四、主要宣传内容
(一)突出科技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新提升。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中心,以支撑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汇集全社会的创新智慧,凝聚全社会的创新力量,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动员领军型创新创业科技人才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高科技人才集聚巴城,打造创新创业团队,为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
开发、技术攻关、品牌创建、知识产权等自主创新活动,积极投身于当前“保增速、促转型、上水平”工作中来。
大力宣传自主创新是核心竞争力的观点,深入开展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着力培育新型产业,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科学发展轨道,为实现创新发展上新水平贡献自已的科学才智。
(二)突出科技世博宣传,推进民生科普新进步。
2010年5月,一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全球盛会――世博会将在上海举办。
昆山是上海的后花园,世博会就在我们身边。
要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这一主题,整合全社会科普资源,发挥各级科协组织人才智力优势,积极创作科普作品,大力宣传世博。
特别是强调科技世博理念,引导广大市民关心世博,走进世博,用亲身体验去感受世博,激发更多的人热爱科技,崇尚文明,从而更加热爱我们美丽的城市。
同时从“保民生、促和谐”的工作要求,围绕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需求,结合群众关注度高的公共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重点宣传公众在公共突发事件中应该具备的科普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健康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开展科普惠民专项行动,推进民生科技成果更多更快转化运用、惠及民生,运用科技成果和手段促进全民健康、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群众生活科技水平。
(三)突出低碳生活理念,促进科学节能减排新发展。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突出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生活、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充分发挥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等组织网络优势,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走进低碳生活为重点,面向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宣传科技知识、实践经验、
先进典型和节约型消费模式,介绍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和节约小窍门,提高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举办科技讲座、发放科普知识读本、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生活点点滴滴做起”的环保意识,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和科普文明家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而共同努力。
(四)突出青少年科技实践综合能力,增强科技教育新合力。
以科技节、科普讲座、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科技征文、科技活动竞赛、科普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组织中小学生校内外科技、科普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科技传播活动,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发挥创新思维,动手动脑,投身科技实践活动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增强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培养他们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为科技创新培养后继人才。
五、组织工作和要求
1.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为了加强对全市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领导,由镇政府建立市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
各园区、办事处、村、社区居委、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镇科普宣传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策划组织,围绕全市科普宣传周主题,开展各类科普宣传活动。
2.制订计划,措施到位。
各园区、办事处、村、社区居委等单位要把科普宣传周活动列入本区域工作的议事日程中,根据各自的实际,认真制订科普宣传周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各单位及科协各基层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扩大科普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3.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
精心策划,突出重点,打造品牌,集成优势,组织好全镇性大型科普活动。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要增强科普宣传周活动形式的互动性,提高市民的参与热情,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各项科普活动。
让公众在亲身参与中体验科学,体验科普宣传周和科普活动的时代特点;要加强科普资源的整合与集中,创新活动模式;要突出科普与文艺、文化结合,充分体现科技与人文的交融。
4.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科普宣传周活动结束后,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及时对本届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活动形式、活动内容上有所突破和创新的项目,或在活动影响力、群众参与度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暨全国第十届科技活动周,在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科协,由镇科协具体负责科普宣传周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联络等工作。
各园区、办事处、村、社区居委等单位科普宣传周活动计划于4月15日之前报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办公室。
科普宣传周活动结束后,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于5月3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报送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办公室。
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巴城镇人民政府五楼,联系人:姚秀珍,徐洁电话/传真:57659991/57659960,E-mail:*****************。
附:1.巴城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宣传口号
3.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登记表
附件1:
巴城镇科普宣传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钱翌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姚秀珍科协秘书长
居永良宣传办主任
成员:朱闻麟组织办主任
盛咏梅环保办主任
顾才宝节能减排办主任
龚惠明文卫办主任
沈凤娥计生办主任
刘伯林工会书记、副主席
任焱洁妇联主席
林燕团委书记
沈开弟文体站站长
杜三荣巴城医院院长
廖国庆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胡祖光费俊龙中学校长
顾根火巴城小学校长
周育民石牌中学校长
胡雪源石牌小学校长
陆小冬正仪中学校长
莫仲良正仪小学校长
范文清镇党校、成校专职副校长
附件2:
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宣口号
1、热烈祝贺昆山市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幕
2、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
3、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
5、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6、科技创福人类,创新引领未来
7、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8、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
科学精神
9、节约能源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0、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生活点点滴滴做起
11、倡导低碳生活,建设生态文明
12、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
13、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4、科学发展,保护环境,共创和谐
15、走进世博、共享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附件3:
巴城镇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登记表填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填写后请于4月15日前报至巴城镇科协。
8
(巴城镇人民政府五楼,邮编:215311,电话/传真:57659991/57659960,电子信箱:*****************)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