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
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8篇

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8篇篇1甲方(出租方):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姓名/公司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深圳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的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一、租赁房屋概况租赁房屋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房间布局及配套设施按甲方提供的房源实际情况而定。
租赁房屋的用途仅限于居住用途。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标准: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元计算,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租金标准根据政策调整时,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的标准为逾期支付租金的____%。
四、租赁条件及规定1.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水电气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违法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
如需装修,需提前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获得批准。
3.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租赁房屋。
如需变更承租人,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修复或赔偿。
5.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归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损坏或遗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2. 若乙方违反租赁条件及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宝安区公租房配租规则

宝安区公租房配租规则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宝安区公租房配租规则是指针对宝安区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租赁配售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公租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公益性质较强、租金较低且具备一定限制条件的住房。
宝安区作为深圳市的一个重要行政区,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问题逐渐凸显,公租房的建设和配租工作成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问题的重中之重。
其次,宝安区公租房配租规则的目的在于保障低收入家庭和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能够享受到可负担的住房条件。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公租房的配租工作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租赁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公租房配租规则的制定旨在促进社会公平,缓解住房压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此外,宝安区公租房配租规则还需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如住房需求的多元化、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以及住房资源的有限性等。
因此,配租规则需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家庭结构、收入水平、居住需求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租赁资格和租金标准。
总之,宝安区公租房配租规则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规则的制定旨在保障住房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在编制配租规则的过程中,需要兼顾公正性和合理性,并结合实际情况,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的结构是指整篇文章的组织框架和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个良好的结构可以使文章更加清晰、有条理,能够更好地传达信息和观点。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1. 引言:在引言部分,首先对宝安区公租房的背景和现状进行概述,介绍公租房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性。
2. 正文:正文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公租房配租规则概述和公租房配租规则要点。
2.1 公租房配租规则概述:在这一部分,将详细介绍宝安区公租房的配租规则的整体情况。
包括宝安区公租房的配租对象范围、配租原则、配租方式、申请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收费标准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收费标准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房屋租赁费用及支付标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1.a. 房屋位置①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③ 该房屋属于甲方自有,不涉及任何权属纠纷。
④ 房屋具备的基本设施包括:水、电、气、网络等,甲方保证上述设施完好。
1.b. 租赁用途①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的。
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进行非法活动。
③ 如需变更房屋用途,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④ 若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c. 租赁期限①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② 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至少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③ 若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搬离房屋。
④ 租赁期内,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保持房屋的完好状况。
第二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2.a. 租金标准①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深圳市2013年房屋租赁指导租金-福田区

1301
5
福滨苑高层
35
4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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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6
滨河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以东至南直至深圳河(含皇岗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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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地名津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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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街
8
彩田路以东、福田路以西、深南路以南、滨河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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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利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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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10
福强路以东至南、滨河路以南、广深高速以西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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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街 道
4
上步南路以东,红岭南路以四,南园路以南,东园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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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5
华强南路以东,上步南路以西,滨河路以南,深圳河以北。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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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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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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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步南路以东,红岭南路以四,东园路以南,深圳河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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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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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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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道
11
皇冠工业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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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12
泰然宿舍、泰安轩、泰康轩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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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全文如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与廉租住房(以下简称廉租房)统一分配及运营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保〔2014 〕91 号)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范围内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应当坚持对廉租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适度保障、不降低现有保障水平的原则。
前款规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是指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核查、公示通过的家庭和单身居民。
第四条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建设筹集廉租房,本办法施行之日前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城市更新配建以及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廉租房纳入公租房房源,但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申请续租的情形除外。
符合条件的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租房的,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对全市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实行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卫生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相关工作。
行政监察等部门依法对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实施监督。
第六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辖区内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对辖区内廉租保障对象实施住房保障。
各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公租房的房源建设筹集、廉租保障对象的准入审核、配租及管理,以及签订合同、发放租金补贴等具体工作。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选房规则和说明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选房规则和说明一、网上选房规则(一)房源确定规则登录网上选房系统并实名认证后,认租家庭在所属场次规定的选房时间及可选房源范围内,自主选择规定数量的意向房源,并对意向房源进行先后排序。
为确保能够选中住房,在房源数量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认租家庭所选意向房源的数量不小于其在本场次的选房排位,比如选房排位为第1位,则至少选择1套意向房源,选房排位为第2位,则至少选择2套意向房源,以此类推。
选房结束后,系统根据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先后顺序、意向房源先后排序及房源被选择情况,即时计算确定当场次所有家庭最终选中的住房。
示例如下:现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家庭在同一个场次选房,可选意向房源数量为七个。
七位选房家庭的选房排位及意向房源如下所示。
(1)甲家庭:选房排位第1,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C、F、B、D、G、H房;(2)乙家庭:选房排位第2,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C、B、F、D、E、K房;(3)丙家庭:选房排位第3,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BF、A、E、G、D、H房;(4)丁家庭:选房排位第4,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B、C、E房,其余意向未选择;(5)戊家庭:选房排位第5,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B、C房,其余意向未选择;(6)己家庭:选房排位第6,登录选房页面后主动点击放弃选房;(7)庚家庭:选房排位第7,未登录选房页面或登录页面未选住房。
系统将根据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排序第1、第2、第3...第7的选房家庭计算并确定最终选中的住房。
当选房排位靠前的家庭和选房排位靠后的家庭同时选择同一套房源时,选房排位靠前的家庭优先获得该意向房源。
因此,上述表格中,甲家庭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一意向,即A房;乙家庭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二意向,即C房;丙家庭的第一意向B房未被其他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一意向,即B房;丁家庭的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第二意向B房已被丙家庭选中,第三意向C房已被乙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四意向,即E房;戊家庭的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第二意向B房已被丙家庭选中,第三意向C房已被乙家庭选中,其最终未选中住房;己家庭登录页面主动点击放弃选房,其最终未选中住房;庚家庭未登录选房页面或登录页面未选住房,其最终未选中住房。
深圳市公租房政策消息

深圳市公租房政策消息深圳市公租房政策消息了解了公租房的政策,就可以减少很多租金,同时也有一定的福利。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市公租房政策消息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一、关于分配的一般规定1、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以轮候分配为主,定向分配为辅。
面向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配租的,以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名义提出申请;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先进制造业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配租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2、区人民政府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作为配租单位,根据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配租计划,开展配租工作。
区人民政府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面向本区在册轮候人及用人单位配租。
房源充足的区可以面向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在册轮候人及用人单位配租。
3、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开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面向在本市未拥有自有住房且未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本单位职工配租,其中本单位职工属于在册轮候人的应当优先保障。
在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租住需求的基础上,房源仍有剩余的,应当由区主管部门进行统筹调剂,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居民。
4、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以下简称市场租金)的30%左右。
其中,面向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配租的,租金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确定。
市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定期评估市场租金。
二、轮候分配公租房条件(一)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日常轮候规则。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但申请人符合规定的特殊群体可不受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的限制;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均符合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或者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已入住用人单位人才住房及本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除外;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8、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

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是指为了满足市民基本住房需求,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权益,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住房面积标准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规定,公共住房的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相关规定。
其中,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应当按照不同的户型进行划分,以满足不同家庭的住房需求。
例如,一室一厅的公共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40平方米,二室一厅的公共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60平方米,三室一厅的公共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80平方米。
二、住房设施标准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规定,公共住房应当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和家具,包括床、衣柜、书桌、椅子、沙发、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
此外,公共住房还应当配备基本的厨房设施和卫生间设施,以满足住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住房位置标准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规定,公共住房应当建设在城市的合适位置,方便住户出行和生活。
公共住房的位置应当考虑到公共交通的便利程度、周边商业设施的完善程度、住户的工作和学习地点等因素,以满足住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四、住房租金标准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规定,公共住房的租金应当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具体来说,公共住房的租金应当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
此外,对于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公共住房的租金应当适当减免,以满足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
总之,深圳市公共住房建设标准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住房面积标准、住房设施标准、住房位置标准和住房租金标准等方面,旨在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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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区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
深圳市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标准是由深圳市政府制定的,根据房屋的面积、地段和装修程度等因素进行划分。
以下是深圳市各区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标准(数据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福田区:
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360元至2900元不等;
两室一厅:每月租金为3080元至3800元不等;
三室两厅:每月租金为4160元至4900元不等。
2.罗湖区:
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260元至2700元不等;
两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900元至3500元不等;
三室两厅:每月租金为4000元至4600元不等。
3.南山区:
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500元至3100元不等;
两室一厅:每月租金为3300元至4000元不等;
三室两厅:每月租金为4500元至5500元不等。
4.宝安区:
一室一厅:每月租金为2200元至2800元不等;
两室一厅:每月租金为3000元至3800元不等;
三室两厅:每月租金为4000元至4800元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租金标准可能会因房屋位置、装修程度、楼层高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前往当地的住房和建设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