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线电视业务整合及改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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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的通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的通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4•【字号】襄办文[2011]56号•【施行日期】201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的通知(襄办文[2011]56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1]62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11]55号)精神,为推动襄阳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信息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我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步伐,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襄阳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市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重组的具体事项。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杨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主任:黄德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丁曼珞市委副秘书长李德奎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宋克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智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靖志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乐一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闫敏市广播电视台台长郭发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忠运市发改委主任李德璋市经信委主任毛洪波市国资委主任、市国企办主任胡颐新市财政局局长郭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斯成市国税局局长黎国平市地税局局长汪厚安枣阳市市长郑德安老河口市市长郑士忠宜城市常务副市长黄其洲南漳县县长叶丛保康县县长艾文金谷城县县长袁德芳襄城区区长胡军樊城区区长王军襄州区区长陈万波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曾玉平襄阳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世玮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韦玉忠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本林襄樊学院副院长陈鸿寿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智祥武汉铁路局襄阳办事处主任李金林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社区服务公司经理徐全丹襄北监狱政治处主任陈涛东风汽车电视台襄阳分台台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陈乐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世玮、韦玉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8•【字号】长府办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0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按照国家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广电总局的总体规划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广电局制定的吉林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有线电视数字化的重要意义推进长春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打造“数字长春”,可以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极大地提高有线电视的服务品质,画面质量达到演播室水平,内容也更加丰富。

同时能够提供付费电视、视频点播等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有线电视数字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较低成本快速实现社会和家庭信息化,提供教育、金融、生活资讯等各种信息服务,对城市信息化建设整体升位和普及、优化投资环境、振兴长春经济将发挥积极作用。

因其实现了从节目播出、传输到接收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和管理,可以有效防范非法信号的侵入,从根本上解决安全传输问题。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妥善协调、稳健推动、取信于民、便利群众”的实施原则,使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成为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5.09•【字号】豫发改收费[2006]528号•【施行日期】200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528号)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五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随着有线电视业务的发展,陆续接到各地及群众反映有线电视收费问题,为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现就全省有线电视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关于有线电视终端用户问题。

根据省物价局等部门豫价费字[1995]第120号文件要求,有线电视终端用户应以一个输出口为计算单位,对利用两台及以上电视机收看有线电视节目的有线电视用户,不得超标准收费,应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2、关于停开机收费问题。

有线电视用户因故申请停止播放有线电视信号,或停播到期后重新申请接收有线电视信号的,如果仍使用原有有线电视终端系统的,不得向有线电视用户收取停机费或开机费。

如用户为逃避缴费而弄虚作假,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3、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问题。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属政府定价范围,在省未出台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政策之前,各地不得自行审批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有线电视管理机构也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凡违反规定的应立即纠正,违者按乱收费查处。

4、关于收费许可证的核发问题。

鉴于我省有线电视网络正在进行整合,在整合期间,各地要保持现行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的稳定,不得提高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

整合后的地区,收费许可证暂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办理。

二○○六年五月九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23•【字号】浙委办[2011]100号•【施行日期】2011.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浙委办〔2011〕100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是传输广播电视节目、开展文化和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是国家信息化的重要支撑平台。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迅速,影响与作用日益增强。

但是,面对“三网融合”的新趋势和文化传播方式的新变化,我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经营分割、资源分散、各自为政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壮大。

组建统一的省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建设统一贯通、全程全网、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网络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基础网络,对于巩固和拓展党的宣传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信息需求、提升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水平、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抓住发展机遇,扎实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工作。

二、明确和落实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工作任务以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基础,省、市、县(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共同参与,依据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18•【字号】渝办发[2005]240号•【施行日期】200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5]240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转换的意义推进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是适应科技进步、服务国家信息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通过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让数字电视成为一个多媒体、多功能的信息汇聚交互平台,成为家庭实现信息化的重要载体,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十分重要的纽带和桥梁,为推进社会信息化、城市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整体转换的原则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必须遵循“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

政府领导:市政府成立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综合协调整体转换工作;市文化局、市广电局负责整体转换的行政管理和平台监管。

广电实施: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是整体转换的责任主体;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是整体转换的实施主体。

社会参与: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项目投资大,影响面广,产业联动性强,要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要积极扩大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到这项系统工程中来。

群众认可:整体转换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并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2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2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31日辽宁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5号),全面推进我省三网融合工作,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加速推动信息消费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三网融合全面推进,网络承载能力大幅度提升,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逐步有序扩大,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融合业务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信息消费快速增长,符合省情的三网融合业态体系基本建立。

在沈阳、大连、本溪、盘锦4个城市率先开展三网融合工作,2016年底推广到全省。

到2020年,全省网络骨干网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新建住宅区光纤到户率达到100%,老旧小区改造光纤到户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全部行政村、自然村。

IPTV用户达500万户,广电宽带用户达到300万户。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做好推进方案的基础性设计。

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要认真总结沈阳、大连等试点地区三网融合实践经验和推进模式,依据各地区基础资源禀赋、城市规划布局以及发展预期,本着“试点引路、梯次推进、全面实现”的原则,完成全省三网融合推进方案的基础性设计,明确推进层级和路线图。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通知

中安徽省委办公厅(通知)厅[2007]27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通知各市、县委,各市、县人,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根据《中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精神,经省委、省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播电视是和的喉舌,是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

广电有线网络作为传送和声音的重要渠道、重要载体,担负着安全传输和安全播出的重要任务。

当前,我省广电有线网络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不畅的状况,不利于对广播电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同时也影响了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整体推进。

加快推进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是省委、省的重要决策,是巩固的宣传文化阵地、扩大宣传渠道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传输的重要手段,是更好地满足广大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有效推进“数字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大做强我省文化产业、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步骤。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加快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工作。

二、明确要求,积极推进(一)整合目标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的目标是: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省、市、县(市、区,下同)、乡镇上下贯通、安全高效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促进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宣传安徽、构建和谐会、加快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发挥积极作用。

(二)整合方式按照“行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增进理解支持,在充分兼顾各地利益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整合工作。

采取上划方式,完成合肥、蚌埠、淮南、马鞍山、芜、安庆市和潜山、怀宁、当涂、舒城县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以及省属各企业所建的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台(中心、站)的整合。

具体事宜由省广电局与各地协商确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5•【字号】鹤政办[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鹤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鹤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广电局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有线电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政府的声音进入千家万户的重要渠道,是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国家信息化基础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有线模拟电视系统整体转换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使频道更多、图像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广,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对象化的节目服务和商务信息、社会教育、生活资讯、文化娱乐、金融支付以及视频点播、互联网接入等多种业务服务;使节目播出、传输、接收全过程安全可靠,有效防范非法信号侵入,保证文化和信息安全。

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宣传舆论文化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推动社会信息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升级,推动广播电视由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转变,带动电子产品制造业、广播电视内容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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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线电视业务整合及改造的通知
集团公司广大员工及家属:
根据国家《广播影视“十五”规划》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区务必于2015年前全部完成有线电视数字信号转化,同时关停有线电视模拟信号”。

到目前为止,呼伦贝尔地区只有五九、牙星矿区仍然使用模拟信号,其它所有地区全部实现了有线电视数字信号传输,五九、牙星矿区如在2015年前不进行数字化改造,将无法继续收看有线电视节目。

根据“内政发【2009】8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统一由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一规划、管理、运营,不允许企业自行经营。

因此集团公司现有的自办有线电视业务必须在2015年之前转交给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管理,并由网络集团进行数字化线路改造。

转移及改造后变化如下:
一、有线电视数字信号具有如下好处:
1、接收频道达到130个左右,与牙克石市内同步(矿区目前只有30个左右);
2、收看信号质量好、画面清晰度高,受气候影响小;
3、可享受增值业务:通过额外缴纳一定费用,可订购高清节目、3D节目、数字广播、电子节目指南、互动电视业务、互联网电视等业务。

二、费用变化:
原公司自营有线电视业务时每户每月收取收视费12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2013年4月2日发布《关于规范我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通知》的规定,改造后基本收视费为每月26元/户,月增加14元。

(线路改造完成前,仍按原标准收费)。

特此通知
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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