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新税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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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个人所得税改革(完整版)(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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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 连续扣除
(四)资料备查: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或录取通知(一)享受条件: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二)标准扣除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二者只能选其一。
(三)起始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4年)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 可以扣除的年度。(每年只能扣一次)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A 子女教育支出
B 继续教育支出
C 住房租金
D 住房贷款利息
E 大病医疗支出
F 赡养老人
一、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标准
(一)享受条件:(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3岁之前不可以扣除)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也包括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
变化一:调整征税项目

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

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是指在2018年内,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依法纳税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标准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方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和45%。

其中,对于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3%的税率;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

也就是说,纳税人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500元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者,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减除费用。

2018年,我国规定了一些减除费用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最后,我们需要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月计算的,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确定纳税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总的来说,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纳税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减除费用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做好个人财务规划。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8年个人所得税标准,合理合法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为广大纳税人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2018个人所得税新规分享

2018个人所得税新规分享

3、提标准,扩级距,减税明显
劳务报酬所得单项对比
小王2019年10月为某公司举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服务,收培训费8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
原税法:
• 应纳税额=8000*(1-20%)*20%=1280(元)
新税法: • 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6400(元)

应纳税额=(6400-5000)*3%=42(元)
Part Two
个人所得税 新法改革细则
1、完善有关纳税人判定的标准
居民个人认定条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 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55
1005 2755
12000-25000
25000-35000 35000-55000
1410
2660 4410
6
7
35%
45%
55000-80000
超过80000
5505
13505
55000-80000
超过80000
7160
15160
4、增加多项专项附加扣除
收入额减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 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5000元/月,60000元/年; 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3、提标准,扩级距,减税明显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 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18年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8年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8年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一篇:2018年所得税优惠政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二、财政内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执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二、优惠政策内容(一)基本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执行口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三、优惠享受方式(一)基本规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可以在季(月)度预缴时申报享受。

(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1.购进设备、器具的发票、记账凭证(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2.核算有关资产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台账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一、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二、优惠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优惠政策适用范围适用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须符合的条件及认定管理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文件2018.09

2018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文件2018.09

2018年国家最新财税法规1、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15号 (1)2、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16号 (1)3、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21号 (5)4、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税公告2018年第23号 (7)5、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28号 (9)6、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38号 (12)7、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46号 (13)8、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14)9、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15)10、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16)11、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16)12、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1713、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17)14、关于贯彻落实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18]175号 (19)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16、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 (27)1、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税2018年第15号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

2018年新增税收政策概览

2018年新增税收政策概览

2018年新增税收政策概览2018年新增税收政策概览一、金融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2、从2018年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微企业或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政策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个人所得税2018

个人所得税2018

个人所得税2018新税法的重大变化2018年,中国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调整,这是自1980年实施个税法以来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新个税法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提高了起征点,并增设了专项附加扣除,这些变化都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提高起征点的影响新个税法将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这意味着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调整直接影响了约2.5亿的纳税人,使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

专项附加扣除的意义新个税法还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这些扣除项目的引入,进一步考虑了纳税人的实际负担,使得税制更加人性化,也更加公平。

税率结构的调整在新个税法下,税率结构得到了优化调整。

对于综合所得,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从45%降至40%,减轻了高收入人群的税负。

同时,对于经营所得等其他四类所得,则采用比例税率,保持了税制的简洁性和高效性。

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在新税法下,纳税人需要通过单位或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如果单位代扣代缴,那么纳税人只需关注工资条上的扣税情况即可。

如果是自行申报,可以通过税务局的电子税务系统或前往税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确保信息准确:无论是单位代扣还是自行申报,都需要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扣除项目真实准确。

- 留意政策更新:税法可能会有变动,要及时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公告。

- 合理规划税务: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财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结语。

最全2018年财税政策要点汇总

最全2018年财税政策要点汇总

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 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
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 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 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 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 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
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 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 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 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 收。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
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 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 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 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 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8〕153号
(一)自查自纠 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
知本地区的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 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业及影视行 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对2016年以来的申 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在2018年 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 的影视企业及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 不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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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8年8月31日签署
1.1、综合所得:月均起征点为5000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额扣除“五险一金”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税率为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扩大了纳税的级差。

1.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1.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4、涉及前述各项的具体实施及优惠政策,需待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逐步明确。

1.5、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江苏常州市地税局追征常州市**玻璃有限公司欠缴2007年至2017年期间的社保共201万元是摆在眼前的案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即明确财税〔2018〕54号《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在税务与财务方面不一样的处理,明文消除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等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也不影响账面业绩的担忧。

概要: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摘要: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例: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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