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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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永康市人民政府

二Ο一九年九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2重污染天气来源

3、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

3.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3.2专家咨询机构

4.应急准备

4.1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

4.2编制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4.3核算减排基数及应急减排比例

4.4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5、监测与预警

5.1监测与预报

5.2预警分级

5.3预警会商

5.4预警启动

5.5预警发布

5.6预警变更

5.7预警解除

6、应急响应

6.1响应原则

6.2响应启动

6.3分级响应

6.4应急响应措施

6.5响应级别调整

6.6响应终止

7、信息公开

8、区域应急联动

9、总结评估

10、应急保障

10.1人力资源保障

10.2资金保障

10.3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10.4通信与信息保障

11、预案管理

11.1宣传与培训

11.2责任落实

11.3预案管理与修订

11.4应急减排措施清单

11.5预案制订与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永康市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永康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永康市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永康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范(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金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康市行政区域范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

1.4预案体系。

永康市政府负责全市重污染天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结合本预案制订具体应急行动方案,落实本领域污染减排措施。

各镇(街道、区)参照本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行动方案,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备案。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和单位,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首要目标,提前预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属地管理,区域联动。

落实各级政府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根据长三角和浙江省、金华市区域预警提示信息,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3)科学预警,分级管控。

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

科学预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指数和污染程度。

(4)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倡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2、大气污染源调查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永康市共设有2个大气环境固定监测点:永康西城供电所站和永康市环境监测站。主要大气环境监测指标有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根据监测数据,全市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单项质量指数中,细颗粒物(PM2.5)的单项质量指数最高,是空气的主要污染物。

2.2重污染天气来源。

“十三五”期间,永康市将加快源解析技术研究,更好分析大气中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分析各源类对受体的贡献值和分担率,为“十三五”期间大气精确治污提供科学支撑。永康市主要大气污染来源如下:

(1)机动车尾气。

永康市内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汽车排放的废气中含有CO、

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含Pb化合物等有害物质。

(2)工业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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