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德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2007第1期苏州环卫国外环卫德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2006年第6期1概论几十年来,德国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立法、管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技术研究与应用方面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近年间,德国致力于推进避免废物产生,实施垃圾分类,减少各类有用废物进入垃圾收集过程,大力实现废物资源化。
在完善的废物处理与再生利用法规的保障下,德国在深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废旧资源循环再利用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据2004年统计,德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占25%,堆肥和再利用占47%,填埋占28%。
其中焚烧处于稳步提高的态势,堆肥(主要是庭院垃圾堆肥)和再利用增速明显,填埋则处于逐步下降的趋势。
本文对德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回收、再生利用及堆肥、焚烧等现状进行系统分析,以期为了解德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提供信息服务。
2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2.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德国从1904年就开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来随着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认识的逐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普及与完善。
目前在德国的城市,每户居民都有统一的垃圾箱3~4个,体积分大小两种,颜色有黑、黄、灰三种,上部带盖,底部有滑轮。
这种设计合理、美观、轻便的垃圾桶,一般放置在庭院一角,三面用木栅栏围着,有的栅栏还安装有门。
木栅栏上大多长有紫藤或牵牛花之类的缠绕茎类植物。
人们将日常的废物,如过期的旧报刊杂志、玻璃制品(啤酒等饮料瓶、罐)、金属制品(罐头盒等)、有机垃圾(茎叶、果皮等)分别装入不同的垃圾桶,按当地环卫部门颁发的《垃圾收集日程表》的规定,准时将垃圾桶拖到指定地点,垃圾收集车按时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倒入车内(自动装卸),随后在垃圾预处理设施或综合处理厂进行分拣,实现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
为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德国很注意宣传措施,例如人们在街头常常看到这样的字句:“请您用布口袋,而不用纸袋或塑料袋购物!”、“请您直接买面包房里不带包装袋的面包!”,虽然这些说法在德国不可能完全兑现,但这种环保意识是值得学习的。
德国垃圾处理调研报告

德国垃圾处理调研报告德国垃圾处理调研报告在德国,垃圾处理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境问题。
德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垃圾处理国家之一,其经验和成就也是其他国家可以借鉴的。
首先,德国在垃圾分类和回收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
根据德国法律,每个家庭都必须将垃圾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一般垃圾。
德国政府鼓励居民通过设立不同的垃圾箱来进行分类。
并且,垃圾收集车会定期收集这些分类好的垃圾,确保其得到正确的处理。
此外,德国有一流的回收设施,能够高效地对各种可回收物进行处理。
他们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垃圾得到充分回收和再利用。
其次,德国在能源回收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德国有许多垃圾焚烧厂,这些厂房能够将废弃物燃烧,产生热量和电力。
这种能源回收的方式不仅能够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还能够有效地处理废弃物。
德国政府还要求焚烧厂减少废气排放,并采取措施确保废气的净化处理。
这些垃圾焚烧厂使德国成为能源和环境方面的领导者之一。
第三,德国重视垃圾减少和再利用。
德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例如推广可持续包装、鼓励商品生产商使用环保材料等。
此外,德国也非常重视废弃物的再利用。
许多德国企业通过废弃物再生生产新产品,比如将废塑料再利用制造衣服、家具等。
这种循环经济的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的产生和资源的浪费。
然而,德国的垃圾处理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垃圾处理的成本相对较高。
由于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的复杂性,以及高效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德国的垃圾处理费用较高。
其次,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需要德国居民的积极参与。
一些居民可能对分类和回收工作缺乏兴趣或意识,导致工作难以进行。
最后,垃圾处理政策和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需要统一和完善。
总结起来,德国在垃圾处理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垃圾分类、回收和能源回收系统被认为是世界领先的。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挑战需要克服。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发展出适合自身国情的垃圾处理系统,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
德国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

德国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一、德国的垃圾分类概况德国是欧洲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
20世纪70年代末,“垃圾经济”的概念在德国兴起。
20世纪90年代,德国分别颁布并实施了《包装条例》《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要求生产厂家和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全面负责,即包括负责回收废弃包装、再利用或再循环其有效部分,这有力地推动了德国垃圾分类的进程。
从开始推行垃圾分类至今,德国已经颁布相关法律约800项、行政条例近5000项,如《废物分类包装条例》《废弃物处理法》等,可以说从垃圾源头分类到末端处置皆有法可依。
德国垃圾分类成功的重要经验就是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为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保驾护航。
有统计数据显示,德国现在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会创造410亿欧元产值,生产部门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
垃圾回收已经成为德国人的环保“标签”之一。
随着垃圾分类概念深入人心,严谨细致的德国人早已对垃圾分类习以为常,相关规定得到了很好的遵守和执行。
在德国,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家庭垃圾、生物垃圾、可回收垃圾、玻璃、废旧纸张等。
这样的分类可以保证不同种类垃圾得到恰当的处理。
比如生物垃圾,只包括食物残渣(包括已烹饪和未烹饪)、过期食品(去除包装)、水果、蔬菜、鸡蛋壳、鲜花、其他植物等,将被直接用作生成沼气;再比如废旧玻璃,还细分为有色玻璃和无色玻璃,也是为了方便回收再利用,制成新的玻璃制品。
总体上看,德国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垃圾分类,有效提高垃圾回收再利用效率,减少燃烧、填埋等垃圾处理方式的工作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
在德国,一般家庭住宅楼都设有专门的室内或室外垃圾房用于放置各色垃圾箱。
其中,有黑色(黑色盖子,不可回收生活垃圾)、棕色(棕色盖子,厨余和生物垃圾)、蓝色(废旧纸张)、绿色(废旧玻璃)、橙色(可回收垃圾)等。
在很多垃圾房中,都张贴有比较形象的垃圾分类说明,用以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垃圾。
目前,德国垃圾分类主要靠居民自觉,原则上并没有对垃圾分类执行不力的处罚措施。
德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总结

德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总结
德国一直以来都是垃圾分类管理的典范,其高效的垃圾分类系统为其他国家树
立了榜样。
在德国,垃圾分类是一项严格执行的法律要求,每个家庭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否则将面临罚款。
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得德国的垃圾处理工作非常出色,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德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德国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非常细致和全面。
德国将垃圾分为生活垃圾、
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四大类,每一类垃圾都有专门的回收和处理方式。
这种细致的分类方式使得德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的数量,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
其次,德国的垃圾处理设施非常先进。
德国拥有大量的垃圾处理厂和回收站,
这些设施都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能够高效地处理各类垃圾,并将可回收物品进行再利用。
这些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投入,但德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十分重视垃圾处理工作,愿意为此付出巨大的努力和资金。
此外,德国政府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大力支持。
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的
手段,鼓励和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资金支持和监管。
政府的支持使得德国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总的来说,德国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成功的经验值得其
他国家学习和借鉴。
德国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一项环保工作,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文明素养的体现。
希望其他国家也能够向德国学习,共同为地球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生活垃圾处理的德国经验

生活垃圾处理的德国经验
德国是世界上生活垃圾处理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经验值得借鉴。
以下是一
些德国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经验:
1. 分类回收:德国非常重视垃圾分类回收,他们将垃圾分为不同的类别,如纸张、塑料、玻璃、有害垃圾等,并建立了相应的回收系统。
居民需要将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或者回收容器中。
这种分类回收的做法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数量,并将可回收的材料重新利用。
2. 垃圾焚烧:德国有许多现代化的垃圾焚烧厂,这些厂可以将垃圾进行高温焚烧,产生能源和热能。
垃圾焚烧是一种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可以将垃圾减少到最小,并将其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
3. 城市清洁:德国城市非常注重城市清洁,他们定期清扫街道、公园和其他公
共区域,并提供充足的垃圾桶供市民使用。
这种城市清洁的做法可以减少乱扔垃圾的现象,保持城市环境的整洁。
4. 垃圾收费:德国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居民需要根据垃圾的数量和种类支付
相应的垃圾处理费用。
这种垃圾收费制度可以激励居民减少垃圾的产生,同时也为垃圾处理提供了经济支持。
5. 教育宣传:德国非常注重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的教育宣传工作,他们通过各
种途径向公众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这种教育宣传可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预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工作。
总的来说,德国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经验主要包括垃圾分类回收、垃圾焚烧、城市清洁、垃圾收费和教育宣传。
这些经验的应用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保护环境的整洁和可持续发展。
德国的废物管理政策与循环经济

德国的废物管理政策与循环经济德国的循环经济系统正越来越成熟,而德国废物管理政策的目标就是实现一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其政策重心首先是资源保护,其次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废物。
德国的做法使废物经济管理贯穿于整个经济循环当中。
德国循环经济的规模已经十分可观。
2000年,德国50%的生活垃圾得到了再利用,包装纸和废旧玻璃的回收率达到80%,废纸回收率达到60%,建筑废物回收率为90%。
冶金行业产生的95%的矿渣、70%以上的粉尘和矿泥已得到重新利用。
德国废旧汽车再利用率也不断提高,到2006年废旧汽车的再利用率将达到85%。
由于德国经济绝对规模较大,德国循环经济的绝对规模也相应较大。
四个层次的法律法规德国有关废物管理和循环经济的专项法律为《循环经济与废物法》,出台于1994年,生效于1996年。
但这并不是说,德国从1996年才开始搞循环经济。
德国循环经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
那时,西德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包括1972年的《垃圾处理法》,1974年的《控制大气排放法》,1976的《控制水污染防治法》,1983年的《控制燃烧污染法》。
1986年,西德还建立了联邦及各州的环保局,全面负责制定和推行全国环保法规政策。
德国与循环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四个层次,即宪法、普通专项法律、条例和指南。
1996年《循环经济与废物法》生效,成为该国建设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的总纲性专项法律。
1998年《农业和自然保护法》颁行。
德国还有一些涉及循环经济的相关条例和指南。
相关的条例有:有毒废物以及残余废物的分类条例,废物和残余物控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包装以及包装废物管理条例,污水污泥管理条例。
相关的指南有:废物管理技术指南,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技术指南。
此外,德国各州也制定法规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如1999年,柏林州颁行了《柏林循环经济与废物法》。
核心原则和优先考虑在废物管理上,《循环经济与废物法》确立了循环经济原则:避免产生一循环使用一最终处置。
国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现状wxh

国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现状wxh国外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概述1.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现今,日本、丹麦、法国和新加坡等国采用焚烧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比例接近或已经超过了填埋法,国外已经很少使用堆肥法处理生活垃圾。
发达国家对于生活垃圾中可利用物的回收再利用率较高,平均在20%-30%之间。
1.1.日本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焚烧处理是日本最主要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处理量占垃圾总产生量的75%以上;直接填埋的生活垃圾所占比例不足垃圾总产生量的3%,而且还在逐年下降,今后发展的垃圾填埋场基本上都将作为最终处理厂使用。
日本垃圾的处理过程大致如下:居民将已经分类好的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由专门的垃圾清运工人收集并运往垃圾收集站,分类好的垃圾经过人工分选、压缩后再送往大型转运站。
在大型转运站通过机械与人工分选之后,减少了垃圾的数量。
然后,再将分选后的垃圾运送到大型综合处理厂,这是进行垃圾处理的最后阶段,直接焚烧剩余垃圾用来发电,或者制成RDF(垃圾燃烧棒)再焚烧发电,焚烧后的残渣则会被送去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1.2 美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垃圾分类回收、焚烧和填埋是美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
其中填埋仍然是美国销纳城市生活垃圾的主渠道,占60-70%,但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随着日益重视废物的资源化再利用,回收利用占20-30%;垃圾堆肥技术作为废物资源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也得到了应用,尤其是餐厨和庭院垃圾堆肥等应用最为广泛;其余的为焚烧处理,约占10%。
美国的垃圾处理已成为一盒产业化系统,依靠商业模式来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回收、处理、加工与销售。
堆肥技术。
长久以来,美国都重视堆肥技术,近年来美国注重开展厨余垃圾堆肥和庭院垃圾堆肥。
号召居民将厨余垃圾和庭院垃圾分拣出来,由公共卫生部门统一收集运送到堆肥厂进行堆肥,将堆肥的产品制成有机肥料。
1.3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德国目前采取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除了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垃圾(包括堆肥)外,主要采取热处理(焚烧)、机械和生物处理、填埋等几种方式。
德国垃圾分类政策

德国垃圾分类政策介绍德国一直以来都以环境保护意识的高度重视而闻名。
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垃圾分类对于德国来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
德国的垃圾分类政策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并促进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德国的垃圾分类政策,并分析其成功之处。
为什么垃圾分类如此重要?垃圾分类是一种环保行为,它有助于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并能推动可持续的资源利用。
通过垃圾分类,可以将可回收的废物回收再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还可以减少填埋和焚烧废物导致的空气和土壤污染。
德国垃圾分类政策的发展历程早期的垃圾处理方式过去,德国的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依赖于填埋。
然而,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填埋垃圾的不可持续性逐渐显现出来。
引入垃圾分类政策为了应对填埋垃圾的问题,德国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了垃圾分类政策。
这项政策要求居民将垃圾分为不同的类别,比如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普通垃圾。
垃圾分类的实施和监管德国的垃圾分类政策得到政府的全力支持和积极推动。
政府在各个层面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和教育,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同时制定了严格的垃圾分类标准和法规。
德国的垃圾分类方法对于德国的居民来说,垃圾分类是家常便饭。
以下是德国垃圾分类的一般方法:可回收垃圾德国居民需要将可回收垃圾分别收集放入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些垃圾桶通常是绿色或黄色的,并放置在居民区内的指定收集点。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张和纸板•塑料瓶和容器•金属罐和罐头•玻璃瓶和容器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指那些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废物。
德国居民需要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并放置在指定的收集点。
有害垃圾包括:•电池•化学品和涂料•药品和药品包装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通常被称为普通垃圾。
居民可以将它们放入灰色的垃圾桶中。
然而,德国着重强调了厨余垃圾的处理。
在一些地区,居民需要将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并进行生物降解处理。
德国垃圾分类政策的成效德国的垃圾分类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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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产生量,1000t
60000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1 城市生活垃圾 1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11 家庭垃圾 11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12 其它城市生活垃圾 1201 不含危险废物时的量
Abfälle zur Verwertung 18 Abfallnachweisverordnung 19 Transportgenehmigungsverordnung 20 Abfallwirtschaftskonzept- und -bilanzverordnung 21 Entsorgungsfachbetriebeverordnung 22 Entsorgergemeinschaften-Richtlinie 23 Klärschlammverordnung 24 Bioabfallverordnung 25 Gewerbeabfallverordnung 26 Altholzverordnung 27 Bergversatzverordnung 28 Altölverordnung 29 Batterieverordnung 30 Altfahrzeugverordnung 31 Erneuerbare-Energien-Gesetz 32 Biomasseverordnung
图 1. 德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在家庭垃圾中,普通家庭垃圾和公共垃圾的产生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图 2)。可堆肥垃圾的产 生量逐年增加,到 2002 年达到最高值,之后趋于稳定。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的产生量逐年增加,到 2002 年达到最高值,然后出现了下降趋势。
3
垃圾产生量,1000t
111 家庭垃圾,及其它公共垃圾 114 可生物降解的公园或花园垃圾 1152 废纸、纸板、PPK 1155 其它(合金、金属等)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 35.70 万平方千米,人口 8220 万。德国是世界上最重要 的工业和贸易大国之一,其经济总能力居世界第三位,进出口贸易占世界第二位,人均国民生产总 值 29700 美元,位于世界前列。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进行,德国在欧洲经济乃至世界经济中发挥 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德国非常重视资源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其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处理设 施水平都位居世界前列。
垃圾许可证条例 垃圾运输条例 垃圾管理概念及资产条例 专业垃圾处理厂管理条例 专业垃圾处理厂共同管理条例 污泥管理条例 生物质垃圾管理条例 企事业单位普通垃圾管理条例 废木材垃圾管理条例 矿山填埋管理条例 废油管理条例 废电池管理条例 废汽车管理管理条例 可再生能源优先法 生物质能源法
发布时间 1972-06 1986-08 1991-06 1998-08 1990-04 2001-02 2001-02 1990-11 2001-02 1999-04 2000-12 2002-07 1975-07
德国人的环保意识经历了从被动环保转变为个人自觉的过程。垃圾分类最能体现德国人的环保 意识。虽然垃圾分类带给居民许多麻烦,但多数德国人不但自己认真执行垃圾分类的规定,还自觉 监督别人。德国有上千个环保组织,人员达 200 万左右,90%以上的成员都是义务兼职人员,他们 却无偿为环保事业做着大量工作。
德国也是世界上垃圾收费制度实施得最有效的国家之一。2004 年,德国一个 4 口之家的生活垃 圾收费水平为 150-230 欧元/年,相当于每人每月 3-5 欧元,占平均年收入的 2-5‰(德国居民平均年 税后收入 22500 欧元)。1997 年以来,生活垃圾收费指数变化略高于每年的物价指数变化。
121 其它混合城市生活垃圾 122 其它公园和花园垃圾 123 街道清扫垃圾 124 市场垃圾
图 3. 德国其它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德国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41-609kg/a,即 1.5-1.67kg/d。2004 年,人均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 587 kg/a,其中家庭垃圾为 520 kg/a,其它城市生活垃圾为 64 kg/a。从 2002 年开始,人均生活垃圾 的产生量也呈现出下降趋势(图 4)。
2.2 德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
德国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整个社会的垃圾收集体系密切相关(图5)。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完 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可回收物质约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20-50%,主要包括轻质包装材料、 塑料、废纸、橡胶、纸板、织物、玻璃、铝、铁、其它金属、复合材料等,在分类收集后,直接送 入相关的工厂循环利用。可生物降解物质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20-60%,主要包括食品垃圾、庭院 垃圾、花园修剪垃圾等生物质垃圾,通过生物降解方式进行堆肥或处理。残余物质是除上述垃圾种 类之外的生活垃圾,也被称为剩余垃圾或混合垃圾,主要包括其它的垃圾混合物、砂土、尘土、灰 渣等,通过热处理(焚烧)或机械生物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最后进行填埋。
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它城市生活垃圾两大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 圾、公共垃圾、大件垃圾、可堆肥的有机垃圾(亦称生物质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公园和花园垃圾、 可以回收利用的垃圾(玻璃、废纸、纸板、PPK、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圾等。
中文名称 垃圾处理法 垃圾法 包装条例 包装条例修订版 特殊垃圾处理技术条例 普通垃圾处理技术条例 垃圾填埋条例 联邦第 17 条例—污染控制条例 联邦第 30 条例—污染控制条例 欧盟垃圾填埋条例 欧盟垃圾焚烧条例 垃圾填埋条例 欧盟垃圾框架条例
循环经济与垃圾法 联邦污染控制法 垃圾分类目录条例 垃圾处理及循环利用监管条例
2004
2005
图 2. 德国家庭垃圾产生量的变化趋势
其它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在 2001 年前呈现了增加趋势,从 2002 年开始逐渐下降,其中街 道清扫垃圾的变化不大(图 3)。
垃圾产生量,1000t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1. 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和公众背景
上世纪 70 年代初,德国发生了一系列环境污染的灾难,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大幅增加,水域中的 生物急剧减少,垃圾堆放场周围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自然环境受到破坏,民众深受其害。日 益恶化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灾难使政府和民众都认识到,如果不彻底地解决环境问题,当代民众的生 存环境及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将受到严重威胁,环境保护是当前德国最紧迫的问题之一。
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邵靖邦
摘要 德国是世界上生活垃圾处理的先进国家,以循环经济作为垃圾管理的政策,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 拥有先进的垃圾管理系统和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在减少垃圾产生量、加强垃圾回收利用的原则指 导下,生活垃圾总产生量呈现出下降趋势,可回收利用物质和能源回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5 年 6 月开始未经机械生物处理的垃圾禁止进入填埋场,加强了生活垃圾机械生物处理技术的发展。 同时,生活垃圾的热处理、堆肥和填埋技术都居世界领先地位。由于政府重视、法规健全、民众参 与、效果明显,在全球未来的生活垃圾处理领域,德国将仍然保持领先地位,并对世界其它国家的 垃圾处理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关键词:德国 生活垃圾处理 现状 趋势
(75/442/EWG) 14 Kreislaufwirtschafts- und Abfallgesetz (KrW-/AbfG) 15 Bundes-Immissionsschutzgesetz (BimSchG) 16 Abfallverzeichnisverordnung 17 Bestimmungsverordnung überwachungsbedürftige
1
表 1. 德国实施的主要垃圾处理法律和条例
序号
法律及条例名称
1 Abfallbeseitigungsgesetz 2 Abfallgesetz 3 Verpackungsverordnung 4 Novelle der Verpackungserordnung 5 Technische Anleitung Abfall (TASo) 6 Technische Anleitung Siedlungsabfall (TASi) 7 Ablagerungsverordnung 8 17. Bundes-Immissionsschutzverordnung (BimSchV) 9 30. Bundes-Immissionsschutzverordnung (BimSchV) 10 EU-Deponierichtlinie 11 EU-Abfallverbrennungsrichtlinie 12 Deponie-Verordnung 13 Abfallrahmenrichtlinie der Europäischen Gemeinschaft
从上世纪 70 年代开始,当时的西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垃圾处理 法》(AbfG)是德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法。随后,各种相关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相继出台。到目前为止, 全德国联邦和各州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共有 8000 多部。除了实施本国的法律法规之外,德国还要 实施欧盟的有关法规 400 多个。从 1972 年通过的第一部环保法至今,德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完备、最 详细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其中主要的法律和条例如表 1 所示。
德国有关垃圾处理的核心法律是 1994 年颁布、1996 年生效的循环经济与垃圾法(KrW-/AbfG)。 这部法律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垃圾处理经济的原则。1992 年德国政府颁布的垃圾处理技术标准(TA —Siedlungsabfall)规定,从 2005 年 6 月 1 日起,德国禁止填埋未经焚烧或机械生物预处理的生活 垃圾。
1994-09 1990-05 2001-12 2001-12
2002-06 1996-09 1996-09 1996-09 1996-09 1992-04 1998-09 2002-07 2002-08 2002-06 2002-04 2001-07 2002-06 2000-03 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