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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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

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上级监督不到位。

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

(二)同级监督弱化。

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

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

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

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

(三)下级不敢监督。

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

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

(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

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浅谈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难点及对策2005/1/31/10:7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是党的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也是新时期消防部队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按照中央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1996年经党中央批准,重申了加强党内和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五项制度”,初步形成了一整套党内监督体系。

如党员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各级代表大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的监督等等。

这些监督对巩固执政党的地位,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也应看到,近几年来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大要案频发,尤其党政一把手的案件所占比重相当高。

反映出在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方面,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的效率不高的问题。

1996年浙江省受党纪政纪处分的14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中,“一把手”有46人,占总数的31.9%,其中县(区、市)委书记、县(市)长有11人。

有关资料报道,四川省1996年1月至1997折7月,在一年半的时间里,科、处级以上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有283人,其中一把手有181人,占总数的64%。

去年查处非法敛财各1000万元的海南东方市原书记戚火贵,广西玉林市原书记李乘龙也都是一把手!从我们消防部队来看,1996年查处的舟山消防支队原支队长马跃飞贪污经济大案,涉案干部13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一把手”。

可以说,当今具有影响的索贿大案,大部分发生在一把手或“准”一把手身上,令人触目惊心。

因此,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和纠正公有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是保证我们党不变色、不变质的关键。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当前在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方面依然困难很多,有时阻力仍很大。

尤其是当以权谋私被某种表面的“合理性”所掩盖时,表现就更为突出。

一是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借口,我行我素,独断专行。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个别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片面强调一把手的权力,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那么一句话就能决定一个干部的前途命运,大笔一挥可以开支国家巨额资金。

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和对策(4篇)

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和对策(4篇)
修身不严的问题。有的政治上不够坚强,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在党不言党、在党不爱党、在党不为党,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有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敏感,缺乏政治洞察力,对非法宗教活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有的对地委安排的维稳措施认为是小题大做,不以为然、不当回事,直接表现就是蜻蜓点水、不抓落实;有的对社会上散布的负面言论不批驳、不制止、不纠正,甚至还随声附和、随波逐流;有的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失,不信马列信鬼神,对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在职不信退休信;有的精神迷失、不求上进,不重修身、只求养生,甚至贪图享乐、玩物丧志;有的不琢磨事、光琢磨人,对提拔的干部不看他工作怎么样,总是研究谁和谁的关系好。
2、用权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本位主义,法治淡化。有的办事无原则,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看人下菜碟”,优亲重友、公事私办,张三来了这样办,李四来了那样办,逼着群众到处找门路、托关系;有的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什么事都敢办;有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项目、工程,搞权钱交易,为配偶、子女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认为自己的权力是为小团体服务的,凡事先考虑部门和小团体利益,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自己单位有利可图、能带来好处的事就争着干,没有好处的就往外推;有的对上级政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用权办事超越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边线,开“天窗”、留“暗门”、打“擦边球”;有的执法不公,以情代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等。用权不严,核心要解决正确对待权力的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人民掌权、为事业用权,人民就满意,组织就认可;德不当位、为己弄权,党纪不答应,国法必严惩。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仅关系干部自身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干部的声名荣辱。

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的难点与对策

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的难点与对策

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的难点与对策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促进领导干部成长进步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江西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认真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

但同时应看到,目前系统内在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上还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监督“难”。

一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难”。

一方面表现为一把手权力大,可以对监督者形成利益上的制衡,能影响监督者的前程,让监督者不敢监督;另一方面少数一把手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严守议事规则,使运用制度的监督难以到位,从而少数单位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使得对一把手的监督难以开展。

二是“班子内部互相监督难”。

主要是因班子成员间相互碍于情面,不想得罪人,也有少数成员为了相互遮掩问题或某种私利不愿去监督他人,以免引火烧身、拔出萝卜带出泥。

从而造成了同级相互监督难。

三是“上级组织监督难”。

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上级党组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由于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使下级组织有可能脱离上级组织的监督,缺少面对面监督的及时性和全方位性。

(二)监督“软”。

在监督中不敢较真、不愿碰硬,使得监督软弱无力。

主要存在三种表现:一是不敢坚持原则。

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好人主义”;二是对存在问题的人和事不敢较真,轻描淡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对监督成果的运用不够。

不能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班子和干部的考核之中,作为对干部的政绩和使用的一个参考因素,使监督成了软指标。

(三)监督“弱”。

一是监督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我们党从始至今,从上至下,十分注重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警钟常鸣等一系列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但与党的事业的发展需要相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仍很薄弱,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拿出新措施,找出新办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监督管理意识不强一是不敢监督管理。

下级对上级怕“意见好提日子难过”;上级对下级怕得罪人,或因为自身不过硬,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同级之间,则怕伤和气,影响关系。

二是对监督管理内容理解狭窄。

把廉洁不廉洁当成监督管理的唯一内容,忽略了对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是不懂监督管理。

认为监督管理是执纪执法部门的事,明哲保身,洁身自好。

(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和完善补充,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任期审计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均有较强的针对性。

但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不到位,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虎头蛇尾,有的时紧时松,造成许多“漏洞”。

(三)能否严格贯彻党纪条规的严肃性问题党纪条规在实际操作当中,遇到权力、人情关系等干扰时常会大打折扣,本应严肃处理的却被轻描淡写的批评教育取代,本应彻底清查的却以就事论事为借口,浅查则止,以致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导致的不良后果(一)形成多项监督上的“真空”区一是上级鞭长莫及的监督“盲区”。

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组织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下级干部的真实思想、生活、工作情况。

二是同级有名无实的监督“暗区”。

单位内部制定的监督制度比较原则,具体实施细则少;领导班子内部相互间怕影响团结,彼此不愿、不想监督。

三是下级无能为力的监督“特区”。

有些单位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下级不知内情,无法监督。

(二)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不佳、作风不实少数领导干部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名利思想较为严重,在工作中只是琢磨如何快出“政绩”,漠视群众疾苦、置实际于不顾,玩数字游戏、做虚假文章。

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党内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党内监督是推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强化了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党内监督依然存在不足之处,迫切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性。

标签:党内监督;不足;措施在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党内监督机制建设是其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强党内监督是扩大党内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强化了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党内监督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党内监督的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一、党内监督存在的不足之处1.党内监督意识淡薄,党员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一,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开展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感,许多党员只把自己看着监督的对象,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监督的主体,把党内监督看成是上级和领导的事,作为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是无关紧要的。

第二,党员对党组织和领导存在严重的依附心理,认为上级和领导决定着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对上级和领导进行监督是极其不利的。

由此衍生了领导干部在党内监督中的潜规则:对下级不愿监督,怕丢了选票;对同级不想监督,怕影响了同事关系;对上级不敢监督,怕打击报复。

在潜规则的作用下,许多党员对党组织和领导存在严重的依附心理。

第三,党内部分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

部分党内领导干部唯我独尊,不愿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认为党内监督是普通党员在“找茬”,跟自己过不去,于是堵塞了党内监督的渠道。

正因为党内监督意识淡薄,广大党员没有开展党内正常监督的习惯,党组织内部缺少监督的宽松氛围。

党内监督趋于形式化,缺乏监督的实效性。

2.党内监督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监督运行的制度化水平不高。

一是虽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些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比较宏观,且比较零散,不成体系,缺乏系统性,没有及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中存在问题与对策摘要:监督意识,是实施党内监督的思想基础。

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内监督意识是开展好党内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

要提高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教育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性措施,是增强全党监督意识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必须在理顺监督体系上狠下功夫,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优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健全机制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

在新的形势下,油田企业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当前党员干部党内监督存在问题一是党内监督意识淡薄。

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党内监督认识不深不透,进行监督的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浓、不强,在监督问题上搞“两张皮”,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制约了党内监督活动的充分开展,削弱了党内监督的应有成效。

二是监督的主体存在不愿不敢监督。

下级对上级怕打击报复,怕领导给自己穿小鞋,影响自己的前途,不敢监督;上级对下级怕得罪人,丢选票,不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内部怕伤了和气而影响团结,不想监督。

三是监督的客体拒绝监督。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不自觉,习惯于监督别人,而不愿意接受别人监督,怕丢面子、失威信,甚至在思想上对监督有反感和厌恶情绪,有的甚至寻机报复监督者,严重影响了他们行使民主权力的积极性。

从目前情况看,笔者认为要解决企业党内监督存在的这些问题,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二、抓好党内监督工作的对策1、抓好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清楚地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关于当前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及对策措施的分析

关于当前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及对策措施的分析

关于当前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状及对策措施的分析作者:门岩红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3年第02期一、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第一,有利于干部的成长。

经常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能防止或减少干部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第二,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坚持用作风好的人和用好作风选人,防止用人上的偏差和用人过程中各种不正之风的产生,确保干部管理工作走向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三,有利于规范权力的运行。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能防止家长制作风和”一言堂”现象的发生,做到决策科学、民主,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被滥用。

第四,有利于提高党内监督的整体效应。

对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干部,通过监督可以及时予以告诫、函询,必要时可以调整他们职务和工作,达到提高党内监督整体效应的目的。

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政治思想观念的淡薄。

近年来由于干部本人缺乏道德修养,不注重加强学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是他们走向违法违纪的总根源。

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力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章、党规、党纪视而不见,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淡忘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第二,干部权力的相对集中。

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涉案人员都是部门的“一把手”。

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下级与其接触较多也比较了解,但往往因“一把手”赋权过重而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达到一定程度便形成了官僚主义,从而破坏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形成班子成员和下属不敢对“一把手”监督的不正常现象。

第三,干部监督制度的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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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中共中央加大了干部制度改革力度,先后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但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在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缺乏有效性。

当前,从一些官员腐败案件揭露的情况看,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是其大肆敛财的体制原因。

一些财权、物权、人事权较集中的机关和部门,已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主要官员“前腐后继”。

外部监督不力,相互制衡不够,内部监督虚位,是当前我国一些党政部门的普遍现象。

一些职能交叉的部门,又相互扯皮,对自己有利的抢着干,无利的互相推诿,损害的是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谋取的是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

二、对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一把手"的实施有效监督不够。

一是缺乏同级和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

某些监督环节的空档和误区,使一些本该受到严格监督的领导干部往往得不到有效监督。

一些地方主要领导身居要职,个人逃避监督,组织上的监督很不到位,有关制度也形同虚设。

二是集体领导流于形式。

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
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

三是维护党内制度的严肃性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目前尚无可操作的规定及检查的标准。

三、权力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和保障。

目前,随着《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遏制,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审批程序、办事程序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譬如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多数属于内部规章,对执行者缺乏强有力的约束。

一些地区为上项目,先由计划部门批准立项,有了政府批文后,再去找资金、办理其他手续的事比较普遍。

更有甚者干脆跳出程序之外,由领导出面打招呼、定项目,即所谓的首长项目、领导工程。

四、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存在盲区。

从近几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垂直单位领导干部在监管方面存在“地方管不了,上级管不好”的问题。

一些地方实行“条条管理”的行业,已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

五、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实施监督不够,监督方式不规范,力度不大。

一些地方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时有所闻。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涉及各个方面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构建和完善有赖于党的建设加强,有赖于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有赖于国家法制化的进程,需要我们统筹规划。

因此,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对领导干部监
督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新闻监督和专门机关的监督,特别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一,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

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核心是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参会人员应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法,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意见,积极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生活会的主题。

主题要重点突出,不要面面俱到。

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充分做好准备。

民主生活会上,应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应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

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担负起督促检查的责任。

第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庭和个人的监督。

目前,这两项制度普遍存在报告和申报主体范围过窄、申报事项不够严密和监督不力等问题,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应该扩大报告和申报主体的范围,不但“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应该纳入报告和申报范围,县级法院、
检察院、公安、金融、证券、税务、工商、海关等单位中的关键岗位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科级干部也应该纳入报告和申报的范围。

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范围还应扩大,收入申报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工资表,对一些投资股票、证券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新形式的收入也应该列入申报范围。

此外,应该对领导干部报告的重大事项和申报的收入进行监督检查,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报而不查”的问题。

逐步实现由收入申报向财产申报过渡。

第三,建立和完善巡视、“三谈两述”和纪委参与干部任用监督等制度,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

巡视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还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坚持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改进谈话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各方面的监督。

不断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干部任用监督的方式方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不仅绝不能提拔重用,而且要从严查处。

对干部使用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四,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广大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各级党组织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各地实际情况,除依纪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将党组织
的决策和决议、干部任免情况等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开,以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当然,党务公开不是全部公开,也不是一下子公开,而是根据党内法规的规定和各地实际逐步公开。

各级党组织既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

推进党务公开应和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第五,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强化对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要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控制和用人的监督,全面推进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司法体制、金融体制六项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有偿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四项制度;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四个中心建设;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用事务公开工作。

实行阳光操作,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大制约效果,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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