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法之WTO法律制度WTO法律制度与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在全球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而WTO(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引导和规范国际贸易的机构,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WTO法律制度是维护贸易自由化、促进公平竞争和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深入探讨WTO法律制度的内涵、原则,以及其在国际贸易法中的作用。
一、WTO法律制度的内涵与原则WTO是一个以成员国为核心的、基于协议和规则的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动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全球化。
WTO法律制度植根于国际贸易法领域,旨在规范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确保贸易的公平和可预测性。
WTO法律制度以《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为基础,包括多项相关协议和规则。
其中,最新的《关于规则和程序的协定》(DSU)于1995年生效,主要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和原则。
WTO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如下:1. 最惠国待遇原则:WTO成员应平等对待其他成员,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2. 国民待遇原则:WTO成员应将外国贸易商与本国贸易商一视同仁,给予相同的待遇;3. 负面清单原则:WTO成员应把所有贸易限制措施列入负面清单,除清单内的限制外,其他货物和服务都应自由流通;4. 优惠制度原则:WTO成员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和优惠待遇,以促进其经济发展和融入全球贸易体系。
二、WTO法律制度在国际贸易法中的作用1. 促进贸易自由化:WTO法律制度鼓励成员国消除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和限制,实现贸易的自由与顺畅。
通过关税削减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WTO为全球贸易创造了更开放、更公平的环境。
2. 规范贸易行为:WTO法律制度规范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包括贸易政策制定、关税协商、非关税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这样可以确保贸易活动的公平性和可预测性,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3. 解决贸易争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法律制度中最具特色的部分。
该机制旨在通过独立的争端解决机构对贸易争端进行裁决,确保成员国遵守WTO的协议和规则。
第14讲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 2000年6月21日,在世界贸易组织一百三十 年 月 日 五个成员中, 五个成员中,有三十七个成员要求与中国 进行双边谈判, 进行双边谈判,已有包括美国和欧盟在内 的三十二个成员与中国结束谈判, 的三十二个成员与中国结束谈判,并签署 了双边协议。尚未达成协议的仅剩墨西哥、 了双边协议。尚未达成协议的仅剩墨西哥、 瑞士、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 瑞士、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
• 中国入世还由 步走: 中国入世还由3步走 步走: • 第一步,与最后五个要求和中国进行双边谈判的 第一步, WTO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成员完成谈判并签署协议 • 第二步,等待 第二步,等待WTO总理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加 总理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国加 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入WTO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的议定书和中国工作组报告 • 第三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中国入世议定书后, 第三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中国入世议定书后, 由中国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WTO总干事。 总干事。 由中国政府代表将批准书交存 总干事
• 2005 年3 月1 日《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对部分概念模糊和用语不规范的条款进行 了修改或调整,提高了与 提高了与WTO 等多边规则的 了修改或调整 提高了与 一致性,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一致性 加大了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力度。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 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第二,在有 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 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 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 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等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 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 国内费用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国民待遇的例外情况: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国民待遇义 务并不禁止单独给予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但这种补贴应符合《补 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及《农产品协议》的相关规定。国民待遇原则并不 禁止有关外国电影片放映数量限制,成员方可要求本国电影院只能放映特 定数量的外国电影。
(九)贸易救济措施条款
WTO允许成员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或数量大量增加给国内产业造成 损害时采取贸易救济性措施,即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 保护国内产业发展。
(十)争端解决条款
“GATT94”争端解决条款,对成员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如何进行磋商、 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审理、裁决的执行及监督等基本程序作了规定。
课前信息 一、2003年上半年国际对华反倾销情况 1.中国是全球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
尽管2003年上半年其他成员对中国反倾销比2002年同期减少了9起,但仍有12 起反倾销调查案件针对中国产品。中国仍然是全球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韩国 和印度位居第二,分别为8起和6起。中国台北、日本和美国均遭受了5起反倾 销调查。 2.中国仍为全球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国 2003年上半年,有16起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是针对中国产品,尽管比 2002年同期减少了2起,但中国仍为全球遭受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最大受害国。 位居次席的是韩国和俄罗斯,分别为7起。第三位是中国台北、南非和泰国, 分别为6起。 3.土耳其成为中国最大的反倾销对象国,发展中成员值得关注 2003年上半年,在针对中国产品的新立案件中,印度、墨西哥、美国分别为2 起;土耳其、埃及、欧盟、秘鲁、南非、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分别为1起。这些 数据表明,发展中成员更频繁地运用了反倾销手段来保护本国的产业,而中国 已成为各发展中成员发起反倾销的主要对象。
第4章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

经 济 调 控
微观经济主体
经济杠杆体系
宏观经 济
外贸经济调控手段内涵及作用
指国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汇率、税收、信 贷和价格等)来影响外贸领域的微观经济行 为,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一切政 策措施的总和。
调节功能 控制功能 核算功能 监督功能
一、汇率调节
汇率也称汇价,是指两国货币之间的交换比率或 比价,也就是用一国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另一国货 币单位的价格。
6实行公平贸易原则
7对外贸易促进原则
《外贸法》的适用范围
1、地域适用范围 除香港、澳门、台湾
2、对人的适用范围
3、时间适用范围
2004年7月1日起
其他立法体系
第一、货物管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3 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对象 (一)对外贸易经营管理 是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和经营活动范围进行 规范而实施的管理。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 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本身的管理,也就是国家有 关部门对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管理。 (三)货物进出口环节管理 是指对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配套环节的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进出口 主要环 节管理
维护 贸易 秩序
◎ 维护贸易秩序的立法
中国是近年来国际反倾销案件最大的受害者,出口产品 受到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反倾销指控高居全球之首。据 统计,从1979年以来国外针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 查已有500余起,平均每年约20起,且近两年呈增长趋势,每年 都在30起以上。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每年平均损 失800多亿元人民币,并且导致大量相关企业员工下岗。在 这些反倾销调查案中,中国企业能争取到较好裁决结果的仅 占三成,绝大部分被课以高额反倾销税,损失惨重。
WTO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WTO贸易组织法律制度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是一个负责监督和管理国际贸易的国际组织。
WTO的法律制度是建立在其成立文件《世界贸易组织协定》(The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及其他相关协定和规则的基础上的。
WTO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WTO协定、相关官员任命与选择以及争端解决机制。
首先,WTO的核心法律文书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该协定规定了WTO的目标、功能和工作机制,并包含了几个重要的原则,例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
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产品和服务给予同等待遇,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对本国产品和服务的处理上,给予与外国产品和服务相同的待遇。
市场准入原则要求成员国减少和消除对进口产品和服务的各种贸易壁垒。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成员国通过禁止或限制不合理的补贴、反倾销措施和竞争政策限制等手段,保护自由、公平和竞争的贸易环境。
其次,WTO的法律制度还包括有关官员任命与选择的规定。
WTO设有总干事和干事会,总干事负责组织和管理WTO的日常工作,干事会是WTO 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干事由成员国共同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次。
同时,WTO还设有其他专门机构和委员会,如市场准入委员会、技术障碍与标准化措施委员会等,这些机构和委员会的成员也是由成员国共同选举产生。
最后,WTO设有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
争端解决机制由争端解决设施和争端解决机构组成,争端解决设施的任务是协助争端解决机构履行职责。
争端解决机构是WTO的专门机构之一,由多位合格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成员国之间针对WTO协定的争端。
争端解决机构的程序规则以及争端解决机构的成员资格和任期都在相关的争端解决机制规则中进行了详细规定。
总之,WTO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综合性且有效的体系,旨在监督和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与公平竞争。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1. 概述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是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为维护贸易各方权益和促进贸易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律规章的总称。
此制度旨在为国际贸易提供统一的规则和标准,解决贸易争议,确保贸易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2. 国际贸易管理法律的基本原则2.1 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石。
它强调贸易各方之间应自由地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交换,避免贸易壁垒和歧视性对待。
2.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贸易各方应平等对待来自其他贸易伙伴的商品和服务。
即一国对于任何一个贸易伙伴给予的最优惠待遇应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贸易伙伴。
2.3 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一个国家对于自己国民的商品和服务不得给予不利于其他国家的待遇。
即对于国内商品和服务,应给予同等的待遇,避免歧视性对待。
3.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3.1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之一。
其职责包括处理贸易争端、监督全球贸易政策和推动自由贸易的发展等。
3.2 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中用于解决贸易壁垒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一种手段。
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等。
4. 贸易合同法律制度4.1 合同的要素和成立贸易合同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中处理贸易交易的重要法律文书。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意、合约能力、合法对象和合法形式等。
合同成立必须满足这些要素,并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
4.2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违约行为。
通常情况下,合同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5. 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5.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和艺术等领域创造的无形财产权益。
知识产权可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5.2 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中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1. 简介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贸易国之一,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于中国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贸易政策、贸易法规、进出口流程和相关机构等方面。
2. 贸易政策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主要以促进贸易平衡、鼓励出口和拓展进口为目标。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降低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扩大跨境电商等,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3. 贸易法规中国的对外贸易法规主要包括进出口管理法、关税法和海关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报关、验收等程序,以及关税的征收、退税和监管等事项。
同时,中国还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遵守WTO规则,参与全球贸易体系。
4. 进出口流程中国的进出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出口流程- 出口合同签订- 货物生产制造- 报关出口- 货物装运- 报关出口手续办理- 境外货物运输4.2 进口流程- 进口合同签订- 缴纳进口关税- 资金支付- 装运货物- 报关进口- 清关和货物交付5. 相关机构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涉及到多个相关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5.1 商务部商务部是中国对外贸易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贸易政策和法规,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维护贸易秩序和利益。
5.2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和管理,执行关税征收和贸易统计等职能。
5.3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外汇管理机构,负责外汇管制、外汇市场监管以及资本项目的管理。
5.4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为了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中国设立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该试验区实施特殊的贸易政策和管理制度,促进跨境电商的创新和发展。
6. 结论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包括贸易政策、贸易法规、进出口流程和相关机构等方面。
该制度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提供了规范和保障,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
国际贸易管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WTO)--司法考试辅导《国际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B.该法只适用于货物进出口
C.该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地区
D.该法规定了对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制裁措施
[答疑编号2768040102]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外贸易法》的规定。
选项A表述错误。错误一,已改为备案制。错误二,还可以是个人。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2)对货物、技术进出口的限制和禁止(16条)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选项C正确)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2005-1-87)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04
(3)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的配额、许可证管理
第19条: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选项B表述错误。“均应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中的“均应”说法错误,应当是“部分”;选项C表述错误。依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办理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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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3)WTO每一成员应同样给予WTO官员和各成员代表独立履行
与WTO有关职能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 (4)WTO成员给予WTO、WTO官员及其成员的代表的特权和豁免
应与1947年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批准的《专门机构特权及 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和豁免相似。 (5)WTO可订立一部总协定。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WTO的职能: (1)管理多边贸易协议 (2)作为进行贸易谈判的场所 (3)解决贸易争端 (4)监督成员国的贸易政策 (5)在必要情况下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性援助和培训 (6)同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WTO的法律地位: (1)WTO具有法律人格,WTO每一成员均应给予WTO履行其职能
三、WTO的宗旨、职能、法律地位和成员
WTO的宗旨:建议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更具活 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并且将GATT达成的 所有协定(包括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 成果)纳入其法律框架。为实现上述宗旨,WTO各 成员应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大幅度削减关税 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歧视性待遇,扩大市场准 入程度及提高贸易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同时对 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
律约束力以及必要的检查监督措施 “祖父条款”削弱了GATT的权威性(“在不违背国内现行立法
的最大限度内临时适用关贸总协定的第二部分(即关于国 民待遇、取消数量限制等规定)) 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缺陷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与WTO的关系
组织结构和管理职能上的承上启下关系 性质上的变更 法律规范上的继承关系
第七章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 对外贸易管理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WTO及其 基本法律制度,理解在WTO之下的世界多边 贸易体制的基本含义。理解我国对于对外 贸易进行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学习重点:WTO与GATT,WTO基本法律文件 学习难点:WTO基本法律文件
到1994年12月31日,关贸总协定已经有125个缔约方。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国际贸易组织和一个多边贸易谈判的场 所,共主持过8个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前5个回合的谈判 主要在互惠基础上谈判降低关税的问题,第6个回合开始, 开始涉及到非关税壁垒及其他方面。
1986年到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1994年4月15日,各缔 约方签署了包括《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内 的一揽子最后法律文件。马拉喀什协定在1995年1月1日生 效后,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宣告成立。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WTO对GATT的继承与发展
WTO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WTO的宗旨更科学、更有时代性 WTO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和统一 WTO调整的领域更加广泛 WTO争端解决程序更完善、更权威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二、WTO的法律文件
WTO的法律文件由60多个协定和决定组成(既包括实体法性 质的法律文件, 也包括程序法性质的法律文件)
WTO的四个附件:
1、附件1:
附件1A:关于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
附件1B:《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各附件
附件1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பைடு நூலகம்
2、附件2:《关于争议解决规则和程序谅解》(DSU)
3、附件3:《贸易政策评审机制》(TPRM)
4、附件4:诸边贸易协定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一、WTO的历史发展
关贸总协定(GATT) GATT对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功绩 GATT的局限性 从GATT到WTO GATT与WTO的关系 WTO对GATT的继承与发展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
参与哈瓦那会议的23国代表同意将《哈瓦那宪章》中有关关税与贸易 的条款摘出,连同各国的关税减让协议,构成一个单独的文件,即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第一节 WTO概述 第二节 WTO的基本法律原则 第三节 WTO的主要协定 第四节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第一节 WTO概述
一、WTO的历史发展 二、WTO的法律文件 三、WTO的宗旨、职能、法律地位和成员 四、WTO的机构设置及其决策制度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对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功绩
通过谈判降低了发达国家的关税水平 扩展了多边贸易制度的适用范围 对非关税措施进行规范 形成了一套指导缔约方贸易行为的国际贸易准则 提供了最基本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GATT的局限性
GATT没有法律地位,只是临时性的协议 许多规则不够完善,执行起来有很大空隙,缺乏足够的法
具体而言,WTO的法律文件主要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以及四个附件构成。(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任何 一方在自己成为成员时或在另一方成为成员时,不同意在 彼此之间适用《WTO协定》及附件一和附件二所列多边贸 易协定,那么,这些协定在该两成员之间将不适用。)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协定》
《政府采购
(另《国际奶制品协定》 、《国际牛肉协定》已于1997 年终止)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根据《WTO协定》,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的各项协定及法律文件,要求成员一揽子 接受,对所有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成 员方必须遵守,不可保留;各成员方对附 件4各协定可分别接受。
WTO法律制度及我国的对外贸易管理
《关贸总协定》以签署《临时适用议定书》的方式,避开各国国内的 批准程序,于1948年1月1日生效,一直临时适用至1994年12月31日。
1947年10月30日,23个国家在瑞士日内瓦共同签署了《关贸总协定》, 当天,23个签署方中的8个国家于签署关贸总协定的当天,签署了 《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宣布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