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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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选举制度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是指中国政府通过选举方式确定国家和地方各级领导人的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政治进步,我国选举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与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一、普选权的扩大在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普选权的扩大。

普选权是指每个公民都有平等参与选举的权利。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选举制度相对封闭,只有特定的群体才能参与选举活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扩大了普选权的范围,使更多的公民有机会参与选举,实现参与民主决策的权利。

二、选举程序透明化为了保证选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还包括选举程序的透明化。

通过完善选举法律法规,制定选举工作规范,加强选举监督和公示制度,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同时,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电子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提高选举程序的透明度,杜绝舞弊行为的发生,增强选民对选举结果的信任。

三、选举候选人的程序公正化在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中,对选举候选人的程序也进行了公正化处理。

以前,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过程比较封闭,缺乏透明度。

而现在,我们鼓励多元化的候选人提名方式,例如通过党派、团体或公民的推荐来确保选举候选人的多元化和平等化。

同时,加强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的合法合规。

四、选民的政治素质提升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也需要选民的政治素质得到提升。

选民是选举中最重要的参与人群,选民的政治素质将直接影响选举进程的公正性和效果。

通过加强选民教育和培训,提高选民的政治意识和民主意识,强化选民的知识和能力,使他们更加理性、客观地参与选举活动,增加选举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五、选举制度与法治的结合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还需要与法治的结合。

选举制度是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需要通过相关法律和制度来确保其有效运行。

通过制定选举法律法规,强化选举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选举规则和程序,加强选举监督和维权机制,确保选举制度的公平和稳定。

综上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进程。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选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走向市场经济的康庄大道,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选举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经济、政治根基和前提,并且决定了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是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选举制度改革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国家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上,即: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分别对1953年选举法和1954年地方组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其后在1982年、1986年、1995年又三次对“两法”进行了重要修改。

新的“两法”的出台和修订,是我国亿万人民参加的多次换届选举的伟大民主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标志着我国选举制度向民主化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

一、扩大提名权,是保障行使选举权的基本前提。

扩大提名人大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候选人的权利,是保障选民或代表行使选举权的基本前提。

1953年选举法规定:“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不属于上述各党派、团体的选民或代表均得按选举区域或选举单位联合或单独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里已经对选民或代表联合或单独提名候选人作了原则规定,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很显然,这些新的规定,是选举制度的一大发展,也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真正按这些规定办,可以实现三个统一,即酝酿候选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统一,民主协商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的统一。

二、不断规范代表名额,是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提名权得到保障之后,就有一个推荐多少候选人、选举多少代表的问题。

规范代表名额一直是完善国家选举制度的重要内容。

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人大代表选举制度,பைடு நூலகம்题,完善
II
ABSTRACT
The electoral system as a major democratization of the country's political sign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mposition, in conjunction with a bearing on the government, the court officials at a ll levels, democracy is in practice the lifelines of the Department of its power Stability of th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recent years, China's electoral system ha s been greatly the development of C hina's unique form of the socialist electoral syst em. However, the practice of the election appears certain shortcomings, but also cause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pay great attention. Look at our current electoral system, we found that both the representative body on behalf of the election, or a specific state organs, election of public officials, from the nomination of candidates, and making a formal determination of the candidates and so on, are full of relevant laws and organizations , Color management, a deeply marked "power" brand; on the core issue of the electoral system - the right to vote and stand for election in the operation and security, a lack of off-duty, operational requirements, and to stand for election, it is not Any security provisions, it seems that the electoral system is not the right to security systems, but election-related activities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practice the election, many people simply will elect a activities even as the activities of the personnel. There are a number of local bodies elections, one-sided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law, call for the election of all walks of life when a certain percentage of elected people's deputies. As the hard and fast rules on behalf of the mix, to be designated a constituency singling out specific ethnic, gender, occupation, representatives of political parties, irrespective of this particular person, whether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constituency representative. This provides an indicator and "ensure the election" so that voters choose a small room, often a person can not form a non-election situation, so that the elections lost the meaning of democracy.

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范文

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范文

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范文随着我国政治体制不断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选举制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和挑战。

虽然在过去几十年中,我国已经实现了从无选举到有选举,从小范围选举到大范围选举的转变,但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制度性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妨碍了选举制度的健康发展,而且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在保持稳定和延续优势的前提下推动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建立选举制度的法律框架为了实现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反腐斗争的深入推进,我国应当建立一个完备的选举制度法律框架,明确选举的程序和规则。

首先,应当对选民和被选举人的资格和权利进行具体的规定和明确;其次,应当对候选人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投票和票数统计等具体环节进行规范和规定;最后,应当建立种类丰富、内容繁多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渠道,对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维护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加强选举制度的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新风正气建设,必须从严治党,坚决整治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在这方面,我们有必要加强选举制度的信息公开,让公众充分了解选举的基本情况和进程。

只有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选举全程监督,才能有效地杜绝各种的舞弊和弊端,保障选举制度的公正和公平,同时增强公众对选举制度的信任和质疑空间。

完善选举的择优机制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的人才素质和专业素养无疑成为选民关注的重点。

因此,我们应当完善选举的择优机制,通过多方面的考察、评判和分析,找出并选拔那些具备优良素质和行为规范的候选人,为选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投票选择平台,同时提高选民的政治目光和理解能力,增强选举制度在提升人才素质方面的作用。

强化选举的依法治理选举制度是基于法律规定实现的,因此,选举的规范和规矩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执行。

同时,在选举过程中,我们也应当加强选举的依法治理,依靠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对涉嫌违法的人员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为选举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这种改革和完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利、促进政治体制的民主化进程,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首先,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体现在选举权利的保障和普遍性上。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就保障了人民在国家事务中参与决策的权利。

为了确保选民的选举权利的普遍性,我国实行了全员选民登记制度,确保合法选民的身份可靠、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体现在选举程序的规范和透明上。

我国选举制度规定了从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选宣传到投票和计票的详细程序,并强调透明的选举过程。

这为选民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有序的选举环境,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再次,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体现在选举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加强上。

选举监督是保证选举公正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手段。

我国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选举监督机制,包括选举法律、选举机关、选举监察委员会等,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和合法。

同时,我国还加强了选举结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性和符合政治体制的发展要求。

此外,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还体现在选举宣传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上。

选举宣传是候选人争取选民支持的重要手段,也是选民了解候选人政治理念和政策的重要途径。

我国选举制度规定了选举宣传的时限、范围和方式,并加强了对选举宣传的监管,禁止虚假宣传、贿选和诋毁他人等不正当行为,保证选举宣传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体现在选举权利的保障和普遍性、选举程序的规范和透明、选举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加强、选举宣传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然而,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选民的政治参与度有待提高,选举宣传的质量和真实性需要加强,选举结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

简述在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简述在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

简述在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变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选举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

作为民主政治的基石,选举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在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面临着一系列的主要任务。

本文将对这些任务进行简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主要任务1. 提高选民的政治参与度任务描述:选民是选举制度的主体,提高选民的政治参与度对于选举制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选民的政治参与度相对较低,需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公民的积极参与。

建议和措施:•加强选民教育,提高选民的政治素养和意识,增加选民对选举的重视程度;•组织公民参与选举的培训和宣传活动,让选民了解选举的程序和权益;•创新选民参与方式,推动网络化投票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选举的便捷性和参与度。

2. 加强选举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任务描述:选举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保证选举结果合法、公平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选举制度在透明度和公正性方面仍有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

建议和措施:•完善选举监督体系,加强选举过程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选举的公正进行;•建立选举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选举的透明度,使选民和社会公众能够充分了解选举的情况;•加强选举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选举制度的法治化水平。

3. 推动选举制度的现代化改革任务描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选举制度需要与时俱进,进行现代化改革。

当前我国选举制度在智能化、信息化等方面仍有不足,需要加强改革。

建议和措施:•推动选举制度的数字化改革,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选举的效率和准确性;•加大选举信息系统建设的力度,实现选举数据的全面电子化管理;•加强选举制度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确保选举制度始终符合国情和人民利益。

4. 深化党内选举制度改革任务描述:党内选举制度是我国选举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党内选举制度改革对于党内民主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和措施:•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法律法规,确保党内选举的公平公正进行;•推动党内选举程序透明化,加强选举结果的公示和监督;•加强党内选举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对选举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

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1 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众所周知,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中的关键步骤,提名的过程是否民主,往往影响到整个选举的民主程度。

在选举中,有悖民主的现象屡见不鲜。

例如,有些地方的领导只重视政党、团体的提名,而忽视选民或者代表的提名;有些地方的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队伍超级庞大;有些地方的难以胜任人民代表工作的人也被列入政党、团体的推荐名单;有些地方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时,强制下达指标,片面强调某种代表性,而没有尊重多数选民的意见,等等。

为了克服这些现象,使选举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应通过制定规范选举过程的“实施细则”,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名额不超过应选代表数的一定比例,要保证选民推荐的候选人占足够的比例。

间接选举中也应有相应的限额。

应当强调,政党、团体从全局出发推荐候选人,能够很好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结构。

这种推荐,与选民或代表的推荐是平等的,都带有建议性质,而不能采用强制手段“保证”他们成为正式候选人。

应当强调,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时,必须将政党、团体以及选民依法推荐的人选一视同仁、一个不漏地列入,同时应实质性的降低对候选人年龄,学历和政治条件的限制。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定要依法“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一定要依法“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来正式确定候选人,不能出现“领导定调子,选民画圈子”的不正常现象。

2 完善竞选机制现如今的《选举法》规定了“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之后,我们考虑,候选人“发表演讲”等方式可否纳入到选委会组织的“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的活动之中,有秩序地稳步开展。

至于有些学者主张实行竞选,以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也利于候选人增强选民观念、珍惜选民赋予的权力,我们认为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可以开展竞选,在理论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竞选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各政党、各种政治力量争权夺利的斗争,是资产阶级以“主权在民”、“政治竞争”的虚假形式欺骗人民群众的工具,因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选举过程中不能采用竞选这种方式。

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及完善措施分析

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及完善措施分析

(三)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一)普遍选举权原则
额选举能够更好的将竞争和择优体现出
在选举制度中,相来,等额选举则会对选民的积极性、候选 接选举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
较为广泛,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除了被 人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等带来影响,因 增强代表与选民的责任意识,并进一步减
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及完善
这一渠道能够更好的体现人民民主,进一 步放大非理性、非民主和伪民主的声音。
措施分析
因此针对于这种新情况,需要认真思考, 确保选举制度能够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 的发展需求,正确反映人民民主,推进选
◎ 云霞
举制度对人民民主新形态的不断适应和 容纳。
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合,并以差额选举为主。这其中由于差
立秘密写票处,对于选民因自身情况无法 代表能够与法律规定和选民意志真正符 诉讼和当选效力诉讼。对于选举诉讼性质
写选票的情况,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 合。
界定时,选举诉讼可能会涉及到行政诉
写。
(二)选举制度要适应和容纳民主新 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当前我国还没
(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 形态
有完整的选举诉讼理论,因此还需要进一
平等及代表名额分配平等。地区平等即是 人,也可以由政党和团体来提名候选人, (四)健全选举诉讼制度,保证选举制
各行政区域不论其人口多少,都具有相同 针对于政党和团体的提名来讲,10 名以 度运行合法化
的基本名额数额。民族平等即保障各民族 上代表或是选民联合提名候选人在某些
选举的过程较为完整,其包括诸多个
使选举权的要经选举委员会认定不列入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 况下,在一定范围内维持间接选举还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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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本期话题:2004年8月20日至22日,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在甘肃省兰州市联合召开了“宪政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位著名学者和人大制度专家参加了会议。

经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授权,本周刊将研讨会上一些精彩讨论分三个话题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话题二——
蔡定剑(北大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
人大制度改革中,选举制度是整个民主制度的基础。

从政治制度改革的角度来看,所有国家的政治变革都是从选举开始的。

所以,我们党也一定要重视利用选举这个途径来执政。

在苏联、东欧转型过程中,就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共产党领导国家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要通过组织领导,即通过选举将优秀的人才、精英输送到国家机关。

我们应该怎么来重视选举?我要呼吁学者们,集中精力好好研究选举,特别是国外的不同选举制度。

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
我们必须认真地对待选举,为什么要认真对待?因为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也是政治文明的标志。

没有选举就谈不上有民主,也谈不上有政治文明。

目前,我国的选举制度还存在的缺陷,除竞争缺位、公开性不足和缺少监督机制外,更主要是利益断链,也就是选举和群众的利益关系联系不紧密。

现在我们国家有多种选举形式,但是老百姓最感兴趣的是农村的基层选举(村委会选举)。

为什么村委会选举会如此激烈?甚至有不少人冒着违法的风险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行贿、买票来参选,关键问题是这个选举跟他的利益关系非常紧密。

要改进我国的选举制度,做到认真对待选举,宏观上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要认真对待选举权。

现在选举以后,代表和选区、选民几乎没有联系,能否通过一个办法使代表和选区、选举单位联系起来。

给代表提出一些要求,让他们和选民有一个沟通、联系,选民有什么问题可以向他们反映,当然这个问题有一定限度,也就是他们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代表可以根据选民的要求向政府反映,要求政府给出一个说法。

如果能够使代表具备这样的职能,老百姓就会知道所选代表是能帮他们解决问题的。

其次,密切选举与选民利益的联系,一定要把选举跟选民利益挂起钩来。

第三,切实推行竞争性选举。

第四,扩大选举的公开性,完善监督机制。

蒋劲松(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
我认为,要改革我国的选举制度,首先应对三个问题有新的认识:即人大代表选举的任务是什么?人大代表选举的性质是什么?人大代表选举的作用是什么?我主要对前两点谈谈看法。

有两点可以肯定:我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宪法规定的,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由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直接决定的;其次,我国行政权的归属与人大代表选举没多大关系。

纵观世界各国议员选举,我国人大代表选举的任务是单一的,仅仅是选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的性质是一种授权、委托的关系。

西方国家认为选举的性质是一种法律合同关系。

借鉴他们的说法,我认为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是一种宪法合同的制定过程。

按理说,最理想的就是候选人应该告诉选民他有一套怎样的政见,如果你选我为人大代表,我将为你完成一些什么工作,任期内解决一些什么问题。

发达国家的议员、总统选举基本上都是这样一个套路。

很多有影响的发达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学者,都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和看待选举的性质,选举是政党及其候选人与选民的宪法合同的制定过程。

鉴于此,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可以由候选人提出政见,提出一套任职承诺和要约,选民根据各位候选人作出的任职承诺和要约,从中挑选出他们认为最满意的作为人大代表。

这样候选人与选民双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就调动起来了,他们在选举中要完成的任务也非常的清楚了。

如果我们认真考虑这一点,对今后如何改革人大代表的选举,往哪个方向改革可能会有一些参考作用。

邹平学(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有学者说,选举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为什么在我们国家却达不到这样一个目标?就是因为任何契约、任何合同,都有一个合同目的。

但是在我们的选举安排中,我们的合同并没有真正的目的。

合同双方的目的没有形成利益的交锋,一方面选民不清楚所选之人能否代表他们的利益,只是形式上的一种安排,选民选谁,对选民没有很大的意义。

另一方面,从被选举者来说,他的利益动机也很复杂,也有极少数人动机不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政建设的基本平台,是我国宪政建设真正的主体资本,动力之源。

当前不是要去做出更多的创新,而是如何落实宪法、法律所赋予人大的权利。

把法律规定的职权运作好了,人大工作的实际效果将会有很大的改观。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宪政原则,第一个路径选择就是着眼于人大代表。

其实人大制度的很多问题,如会期短、议政不充分,职权不落实都与政治主体难以在这中间有所作为有很大关系。

第二个路径选择是在坚持宏观构建和系统把握的前提下,着重从程序入手,着眼于具体细节,立足于微观环节,采取先易后难的改革思路将人大制度推向前进。

浦兴祖(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政治系教授):
西方有句话“有选举不一定有民主;没有选举一定没有民主”。

当今的民主是代议的民主,所以一定要有选举,即选民选代表,代表选代表,代表选官员。

选代表的行为是什么呢?我个人的理解,不仅是选几个人,而是选今后利益表达的代理人。

所以这种选举是代理人的选择。

光选出代理人还不够,关键还有权利委托的行为,选出谁是代理人,然后将权利委托给代理人,代表则理直气壮地直接行使权利。

在民主政治下,我一直想突出“权源”两个字,有两个含义:一是权力的根源,一是权力的来源。

显然,民主政治的权力根源是人民,人民的权力如何到了少数代表手中的,因为有合法的权力来源。

所以这个问题非常重要,选举是代理人的选择,是权利人的委托,是权源合法性的基础。

人大也好,政府也好,政府是间接获得人民委托,人大是直接从人民当中获得了权力的委托,任何其他组织没有获得普选的权力委托,就没有资格。

王力群(甘肃省人大研究室副主任、人大研究主编):
我认为,代表选举的完善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一个就是改进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介绍办法。

在提名中,扩大选民的提名权限,对团体的提名加以一定限制,平等对待选民和团体提出的候选人,使代表真正从群众中产生,反映群众意愿,这对发扬民主会有很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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