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考评实施方案
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实施方案

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方案“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优秀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活动,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部务会关于在部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部机关将在2007年评比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先进处室和优秀组织工作者。
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一、考核评比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接、学习、贯彻十七大”为主线,以“六个组工”理念为标准,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组工干部为重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鼓励优秀,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全面完成2007年各项组织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评比推荐的名额和范围拟在2007年共评选表彰优秀支部2个,先进处室4个,优秀组织工作者7名(7个支部可推荐评优建议人选14名)。
部机关1-7支部、各处室、在编机关工作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方案中提到的处室包括中心。
三、评比条件优秀支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支部党员形象好。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待人诚恳,讲党性、讲原则、讲学习、讲正气,不以权谋私,在支部党员中形成了积极向上、和谐互助、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
2、支部活动效果好。
支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注重活动实效。
全年开展活动至少4次以上,有主题、有记录,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支部内部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交换意见、沟通感情,形成团结、和谐、文明、进取的良好氛围,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3、支部工作完成好。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部务会的指示,能够结合支部党员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令行禁止。
党员自觉按时缴纳党费,积极参加部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见附件一)。
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

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一、背景。
党员之星评定是对党员在工作、学习、思想政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一种肯定和激励。
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评定程序,激励党员积极向上,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评定对象。
本评定实施方案适用于全体党员,包括在职党员、预备党员等。
三、评定标准。
1.政治表现,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章程,维护党的形象,坚决执行党的决定,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严守党的纪律。
2.工作业绩,党员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工作学习,提高专业技能,为单位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学习情况,党员应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增强综合素质。
4.社会责任,党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群众疾苦,热心公益事业,展现出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评定程序。
1.提名推荐,党员之星评定由党支部提名推荐候选人,推荐的党员应符合评定标准,并提供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党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提名推荐的党员进行评审,评定出候选人名单。
3.公示投票,将评定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投票评选,选出党员之星。
4.表彰奖励,对评定出的党员之星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评定周期。
党员之星评定周期为一年一次,每年度评定一次。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党支部应当建立健全评定工作制度,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对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党支部所有。
党员之星评定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利于激励党员积极向上,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全体党员能够自觉遵守评定标准,积极参与评定活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

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一、背景。
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单位。
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
为了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了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
二、考评目标。
1. 确保党支部工作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2. 提高党支部组织建设水平,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 推动党支部工作创新,促进党支部工作的持续发展;4. 强化党支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5. 加强对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考评内容。
1. 党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支部组织架构、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等情况;2. 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党支部会议制度、党员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开展等情况;3. 党支部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包括党员学习教育、党员思想动态、党员政治表现等情况;4. 党支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包括党员服务意识、党员责任意识、党员义务履行等情况;5. 党支部创新发展情况,包括党支部工作创新、党员活动创新、党建工作创新等情况。
四、考评方法。
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党支部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党支部的工作情况;2. 随机抽查,不定期对党支部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3. 个别谈话,针对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谈话,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 全员评议,邀请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五、考评结果运用。
1. 优秀党支部,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党支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通报;2. 合格党支部,对工作表现合格的党支部给予肯定,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 不合格党支部,对工作表现不合格的党支部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总结。
党支部考评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动党支部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城市社区党员考评实施方案

城市社区党员考评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深化,党员队伍的建设也变得越发重要。
党员作为先锋模范,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考评制度,对于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的城市社区党员考评制度,通过考核激励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
三、实施内容。
1.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党员的职责和任务,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服务社区能力等方面的指标,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2.明确考核程序。
明确党员考核的程序,包括考核对象的确定、考核标准的制定、考核方式的选择等,确保考核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避免出现主观片面的情况。
3.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惩处,激励党员积极向上,同时也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约束和教育,鼓励其改进。
4.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将考核结果纳入党员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党员的晋升、培训、调整提供参考依据,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稳定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考核制度的宣传和解释,使党员充分了解考核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考核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程序,确保考核的公正和客观,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和作假情况。
3.加强培训引导。
为党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社区工作的需要,提高考核的通过率。
五、总结。
建立健全的城市社区党员考评实施方案,对于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党员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社区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党支部年终考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2013年党建工作意见》精神,促进我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评原则根据中共县委《2013年党建工作意见》,实行分块考核。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便于操作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科学准确考评,全面推动和促进我镇党的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二、农村党支部内容和分值考评对象:各村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40分)1、加强和规范村干部管理,村“两委”班子运行正常,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工作能力突出,上级布置的工作能按时保质完成。
党建工作机构健全,党建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配备了村级后备干部。
严控村干部职数,杜绝了临时聘用村干部2、加强农村党小组长和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村组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建立激励保障措施,按每月50元标准兑现发放村民小组长工作补贴。
各类台账规范完整。
(5分)3、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和村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等全面落实。
制定了任期目标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村干部目标管理考评。
有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
4、抓好“一村一档”工作。
配备档案盒柜,分7大类建立村级党建工作档案。
5、农村社区党建推行了“123”工作机制,党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和3个群众服务站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作用发挥好。
城镇社区建立“和谐社区126”等党建工作机制,有机构、有人员。
(2分)6、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达到有办公桌椅、有标准旗杆、有电教设备、有上的电脑、有图书阅览室、有“三送”工作室等“六有”要求。
党员队伍建设方面(40分)1、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按照计划发展党员,实行了“公推选优”、“票决制”和“公示制”,做到了程序要求、操作流程、资料档案“三规范”。
建立了优秀青年、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新发展党员五本台账。
按照3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双带能力强的要求,每村至少重点培养了1名“一村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集中培训,落实了跟踪培养措施。
群众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群众评议党员实施方案群众评议党员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员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党员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方式。
为了更好地推进群众评议党员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评议机制。
1.建立健全评议党员的程序,明确评议的对象、范围和方式。
2.加强对评议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自我要求,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3.建立健全评议结果的反馈机制,及时向党员反映评议结果,鼓励党员对评议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和整改。
二、加强组织保障。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2.加强对评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评议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议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三、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宣传和解释,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议,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
2.加强对评议结果的解读和引导,及时向群众解释评议结果的意义和影响,增强群众对评议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3.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评议工作的成果和效果,树立评议工作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对评议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和群众对评议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政策解读,明确评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工作。
3.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案例宣传,充分展示评议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动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整改落实。
1.对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2.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3.加强对整改成果的宣传和展示,充分肯定整改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激励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工作。
以上就是群众评议党员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共同推进群众评议党员工作,为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党支部考评方案

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党支部评估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郑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党总支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
组织建设、党内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发展、支部作用、党员作用。
二、考评要求、方式
1、考评要求
(1)2013年起实施,以评促建,发挥党员先锋作用,提高支部党建水平。
(2)党支部的评估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2、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党支部组成考评组,负责自评。
党总支审核。
(2)考评工作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评估相结合。
3、各单位党支部(总支)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总成绩进行全面分析。
党支部管理评估评分表。
优秀党员评比实施方案范文(精选4篇)

优秀党员评比实施方案范文(精选4篇)篇一:优秀党员评比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树立优秀党员标杆,增强党员干事创业意识,提高党员的政治能力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良好党风党纪建设。
二、评比主体全党参与评比,同时设立专门的评比组织机构,由专业人员和知名专家组成。
三、具体评比指标(一)政治立场: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理论和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积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不搞团团伙伙,不搞个人腐败。
(三)工作作风:改正宗旨观念,服务群众,积极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滥用权力,不弄权色交易。
(四)廉洁从政:坚决抵制腐败,自觉遵守廉政纪律,不搞权钱交易,不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四、评比流程(一)推荐阶段:各级党组织推荐党员参与评比,推荐无数,防止推荐无意。
(二)初评阶段:由专门的评比组织机构对推荐的党员进行初步评估,剔除不符合评比条件的人员。
(三)面试阶段:对初评阶段合格的党员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念、工作经验、党风廉政等方面的考察。
(四)公示阶段:公示面试合格的党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并接受公众投票。
(五)评审阶段:由专业人员和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公示阶段得票数最高的党员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党员。
(六)表彰阶段:对评审阶段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五、宣传推广通过媒体渠道、党刊、党报等,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事迹和模范行动,宣传评比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广大党员的参与积极性。
六、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评比过程进行监督,防止人为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经费保障为评比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评比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评比工作,认真组织推荐党员参与评比,确保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为党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通过优秀党员评比,可以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提高党内作风,推动全党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党纪建设的开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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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考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党员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宜评为优秀等次。
二、考评内容。
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根据党员履职要求,细化标准、量化考核,实行倒扣分为主、倡导行为适量加分。
三、考评方式。
采取日常积分管理和年度民主评议相结合,党员年度综合得分为积分管理占70%、民主评议占30%。
积分管理确定100分基础分,扣分不保底,倡导行为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民主评议每年6月份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两项折算为百分制即当年度综合得分。
四、考评步骤。
考评按积分管理、民主评议、组织评定三个步骤进行。
(一)积分管理1、积分登记。
每个基层党组织应逐月对照考评项目(见附件1、2),通过支部记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工作表现、个人申报、党员群众反映和征求部门意见等途径,逐项对照加、扣分,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当月审定积分登记情况,签字确认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2、积分公示。
各支部应根据积分情况,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党员积分明细表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向党员群众反馈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调整积分的决定。
3、积分周期。
以当年6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按4个季度积分汇总,形成年度积分。
(二)民主评议1、征求意见。
民主评议前应征求纪检、问责、政法、民政、信访、卫计、禁拆治违和安监、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有附件1中“一票否决”情形的党员,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支部讲评。
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党员“一票否决”、年度积分情况,根据党支部初评意见,对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民主测评。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评定党支部根据党员年度综合得分情况,结合平时表现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1、年度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
优秀等次名额一般按年度综合得分由高至低取,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0%。
2、年度综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或年度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评为合格等次。
3、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70分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
4、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等次。
五、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指定专人及时提醒谈话,帮助教育其限时改正。
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各党支部提出审批意见,报局党总支部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置。
预备党员年度综合得分在“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后,年度综合得分仍在“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考评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党(工)委(组)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党支部(总支)书记是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兼管理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附件:1、党员考评“一票否决”情形2、党员考评项目3、党员积分登记册4、党员积分月统计表5、党员积分公示栏6、年度积分汇总表7、民主测评表8、年度综合得分汇总表9、党员考评登记表附件1党员考评“一票否决”情形1、政治立场动摇,在各类网络、媒体上散布、转发不当言论,妄议党的方针政策,诋毁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2、组织、参与邪教等非法活动,参与或出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
3、当年度违法生育的。
4、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外出6个月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不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
5、道德行为不端,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
6、当年度受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
8、其他符合“一票否决”的情况。
附件2党员考评项目一、遵守党章1、无故缺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学习培训和会议等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年度请假超过3次的每多1次扣1分。
2、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扣5分。
3、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或不完成分配工作的每次扣5分。
4、不能完成网络在线学习任务的扣5分。
5、有其他明显不履行党员八项义务的行为每项视情扣3-8分。
二、维护团结6、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致使工作滞后或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10分。
7、不维护单位团结,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在考核中反响较差的扣8分。
8、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造成工作延误的每起扣8分。
9、恶意举报、造谣、诽谤、中伤他人的每次扣10分。
三、廉洁奉公10、严格执行《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违规请客受礼的每起扣10分;参加他人违规请客送礼的每次扣5分。
11、侵占公有财产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或个人资金拒不归还的每次扣10分。
12、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起扣8分。
13、违规领办企业、入股经营或兼职领取报酬的每起扣10分。
14、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作风建设规定的每次扣10分。
四、诚信守法15、学法考试不及格的扣5分。
16、人事档案、党员档案造假的每次扣10分。
17、个人征信发生恶意不良记录的每条扣5分。
18、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每次扣8分;配偶、子女违法违纪的每起扣3分。
19、利用职务之便坑蒙拐骗的每起扣10分。
20、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视情扣5-10分。
五、爱岗敬业21、上下班和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无故缺勤或缺席每次扣3分;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等每发现1次扣2分。
22、不按要求落实住机关规定的每少1次扣2分。
23、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8分。
24、本职工作被单位、区或市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8分。
25、本单位或上级交办督办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视情扣3-5分。
26、负责承办的民生实事未按要求办理到位的视情扣3-5分。
27、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或失职的每次扣5分。
28、倡导行为加分:①合理化建议意见被单位或上级采纳的每条加2分。
②被评为岗位能手或业务标兵的加3分。
③分管或负责工作被评为区、市、省和国家级先进的分别加2分、4分、6分、10分。
六、项目建设29、在职责范围内,因政策研究不透、信息捕捉不准,导致立项争资不力的扣5分。
30、在项目审批上久拖不办、效率低下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31、在项目服务上索拿卡要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起扣5分。
32、没有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视情扣5-7分。
33、在项目建设中幕后操纵、暗箱操作,为亲友、乡邻充当保护伞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起扣10分。
34、倡导行为加分:①在项目引进中有突出贡献的视情加6-10分。
②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建设,被区、市通报表扬的视情加6-10分。
③在项目建设中积极做亲友工作,成效明显的加5分。
七、文明新风35、违反《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生基或单墓、合墓超过规定面积的扣5分;修建豪华墓、“活人”墓的扣10分;在“三沿六区”(“三沿”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乱埋乱葬的扣8分。
36、宴席中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桌布餐具等塑料制品,或丧事、清明祭祀中使用金箔、塑料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祭祀用品的每起扣5分。
37、婚丧操办过程中,在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搭建喜(灵)棚、彩(龙)门的每起扣8分;使用高音喇叭或出殡沿途抛洒纸(冥)钱的每起扣5分;“送喜匾”、“敲路祭”、点歌、收(送)被子的每起扣5分;婚丧车队规模超过8辆或治丧时间超过3晚的每起扣5分。
38、违反禁炮限鞭规定(规定范围内婚丧操办全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范围外禁炮限鞭,逐步实现少放不放鞭)的每起扣8分。
39、搞求神拜佛、打卦占卜、做道场、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的每起扣8分。
40、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子女的每起扣10分。
41、其他违反我区《关于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禁止事项或《政府通告》禁炮有关规定的每起扣5分。
42、倡导行为加分:①《政府通告》禁炮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域,在婚丧喜庆中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加8分。
②婚事新办,不搞“领席、过门、过彩礼”等行为,组织不收礼金的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爱心婚礼等现代文明婚礼仪式的加5分。
③丧事简办,倡导放哀乐、鞠躬、默哀、戴黑纱或白花等文明治丧礼仪,不占道不扰民的加5分;主动采取火葬、江葬、骨灰深埋等生态环保安葬方式和自觉在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的加5分。
④文明祭祀,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清扫墓碑等方式,不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钱(冥钱)的加5分。
⑤孝老爱亲,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或参加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示范效应好,得到社会和单位公认的加5分。
八、服务群众43、接待群众态度恶劣、方式粗暴或不理不睬,群众反响不好的每次扣5分。
4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力、解决不好,造成越级上访的每起扣5分,造成群体事件的每起扣10分。
45、在服务群众中索拿卡要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46、没有完成精准扶贫年度工作任务的扣8分。
47、不参加统一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48、在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不服从统一调配或袖手旁观、临阵脱逃的每次扣8分,失职失责的每次扣10分。
49、倡导行为加分:①主动帮困助学或照顾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加5分。
②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3分。
③长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得到相关社团和群众公认的视情加5-10分。
④服务群众效果明显,收到群众来信表扬、锦旗感谢的视情加3-5分。
⑤见义勇为的每次视情加5-10分。
附件3支部党员积分登记册(20 年月—20 年月)管理员签名:附件4支部党员积分月统计表(20 年月)支部委员签名:附件5支部党员积分公示栏公示时间:20 年月日附件6支部党员年度积分汇总表(20 年月—20 年月)支部委员签名:附件7支部民主测评表(20 年月—20 年月)备注:折合分数=(优秀票数+合格票数×0.8+基本合格票数×0.6)÷测评票数×100附件8支部党员年度综合得分汇总表(20 年月—20 年月)附件9支部党员考评登记表(20 年月—20 年月)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委、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