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一、改革目标我们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医疗服务公平可及,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二、改革措施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过去,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导致医院收入来源单一,依赖药品加成。
如今,我们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生劳动价值,减少药品加成,使医院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我们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绩效等方面的改革。
通过实行院长负责制、任期制,强化院长对医院的全面负责,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级公立医院要发展,人才是关键。
我们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训现有人才,提升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要关注医护人员的生活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挂号、就诊、缴费等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5.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院整体形象。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医院成为传递正能量的平台。
三、改革保障1.政策保障政府要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改革效果的监督评估,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2.资金保障合理配置财政资金,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所需资金。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院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3.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改革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四、改革时间表1.2023年,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2.2024年,推进医疗服务流程优化、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医院文化建设等工作。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现状与调整趋势调查分析

的诊 疗 费 、手术 费 、护理 费 等 占 比例 很 小 ,药 品、材 料 费 占 理 。为解 决 医疗耗 材 价格 偏高 问题 , 国家 出 台相 关监 管措 施 了相 当高 的 比例 。
( 4 )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不衔接
收 费标 准 支付 在 2 0 1 2 年上 半年 全部 执行 , 经 过半 年 的运 行 ,
公共 管 理 Ⅱ
( 3 )价格 结 构畸 形 ,医 患均未 受益
支 出 , 维 护 患 者 利 益 , 因此 建 议 根 据 中 央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医院 的补偿 机制 主要 有 3 个 , 即医疗服 务 收入 、药 品耗 财 政 能 力 ,增 加 补 助 以补 偿 部 分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的 成 本 , 材 加 成 收入 和政 府财 政 补助 。长 期 以来 , 由于政 府财 政 投入 降 低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价格 ,使其 能保 持 在 较 低 的价 格 水 平 , 不足 ,现 有 的价 格体 系 中医 护人 员 的劳动 价 值太 低 ,医 院更 落 实 医疗 事业 的福 利 性 。 多依 靠药 品、耗 材加 成 收入 来维 持运 行 ,财 政拨 款只 占医 院 总 收入 的 5 %左 右 。住 院患 者 费用 中体现 医护 人 员 劳动 价 值
部 .关于 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
在 公立 医 院医疗 服务 价格 改革 中 ,医疗 服务 价格 调整 是 知 [ z ] . 2 0 1 0
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能否适应新时期对卫
生 事业 的 要求 , 能 否最 终 实现规 范 收费 管理 , 维 护 患者利 益 , ( 作 者单 位 :泰 安 市 中医医 院 ;山东 泰安 2 7 1 0 0 0 )
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一

1—2人间。未达到 项目内涵标准,减 半收取。 3—4人间。未达到 项目内涵标准,减 半收取。 5人间以上。未达 到项目内涵标准, 减半收取。 干部病床套间。未 达到项目内涵标 准,减半收取。 干部病床一人间。 未达到项目内涵标 准,减半收取。 干部病床二人间。 未达到项目内涵标 准,减半收取。
14
31
X线计算机 210300001 体层(CT)平 扫 X线计算机 210300002 体层(CT)增 强扫描 脑池X线计 算机体层 210300003 含临床操作 (CT)含气造 影 X线计算机 210300004 体层(CT)成 指用于血管、胆囊、 象 CTVE、骨三维成象等 210300005 2105 临床操作的 CT引导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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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元)
说明
4
指各级急诊医师在护士 配合下于急诊区域24小 时提供的急诊诊疗服务 。初建病历(电子或纸质 病历),核实就诊者信 息,就诊病历传送,病 案管理。急诊医师询问 AAAB0001 急诊诊察费 病情,听取主诉,病史 采集,向患者或家属告 知,进行一般物理检 查,书写病历,开具检 查单,提供治疗方案(治 疗单、处方)等服务,记 录病人生命体征。必要 时开通绿色通道。 初建病历(电子或纸质病 历),核实就诊者信息, 就诊病历传送,病案管 理。在门/急诊留观室 内,医护人员根据病情 需求随时巡视患者,观 察患者病情及生命体征 变化,病史采集,向患 者或家属告知,准确记 录并提出相应的治疗方 案,及时与患者家属交 待病情。必要时进行抢 救工作。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度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及其职工对外供应的医疗服务,包含门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药品销售等。
本医院及其职工对外供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收费标准和费用项目第三条收费标准确实定本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由医院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行业标准进行订立,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费用项目的划分医疗服务费用分为医疗服务项目费用、药品费用、料子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包含各类检查、检验、手术等医疗服务的收费。
药品费用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价格执行,其中包含中药、西药、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药品的费用。
料子费用指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敷料等耗材的费用。
其他费用包含挂号费、护理费、输血费、卫生料子费等。
第五条收费种类医疗服务费用分为自费、医保报销、单位支出和其他支出等类型。
自费指由患者自行支出的费用。
医保报销指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依据规定进行报销。
单位支出指由患者所在单位或其他机构支出的费用。
其他支出指除上述三种支出方式外,由其他相关机构支出的费用。
第六条价格公示本医院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费用项目及支出方式等公示于医院内部和官方网站,以便患者了解和参考。
第三章收费方式和程序第七条收费方式本医院采用现金、POS机刷卡、微信支出、支出宝等支出方式进行医疗服务费用的收取。
医保报销部分,患者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收费程序1.患者挂号:患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挂号,并缴纳挂号费。
2.医生诊断:患者依照挂号次序依次就诊,由医生进行初步诊断。
3.检查、检验和治疗:依据医生的诊断,患者需要进行相应的检查、检验和治疗。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7•【字号】深卫计规财[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卫计规财〔2014〕7号)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医疗系统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确保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对接顺利完成,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决定在全市医疗系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14年4月1日至7月31日,其中4月1日至5月31日为各单位自查时间,6月1日至7月31日为我委会同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对有关单位抽查时间。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三、检查内容全市公立医院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情况,主要检查医院有无未经审批、自立项目、分解项目等违规收费情况。
四、检查方法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一)市医管中心和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收费检查工作,认真对照《深圳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标准和有关制度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市医管中心和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医疗机构的检查,并汇总所属医疗机构自查报告(含电子版),重点报告自查发现的问题、性质、涉及人次和金额以及自纠情况,于2014年5月31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规财处(联系人:肖梅良,联系电话:25614648,电子邮箱:****************)。
(三)我委将根据自查情况,会同市医管中心和各区(新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城市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药品零差价的实践与思考

城市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药品零差价的实践与思考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公立医院是人们就医的首选之一。
长期以来,人们对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零差价的问题一直存在诸多不满和质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城市公立医院已经开始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弥补药品零差价,从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人民满意度。
本文将探讨这一实践的具体做法和意义,并提出进一步的思考与建议。
城市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药品零差价的实践具体做法是什么呢?在实际操作中,医院可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合理定价,保证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医院还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将药品价格纳入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减少医疗服务价格与药品价格的差异,从而使患者在公立医院就医时能够获得更加公平和合理的价格待遇。
这一实践的意义何在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药品零差价可以提高城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这一做法有利于增强患者对公立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提高医院的社会形象和口碑,有利于医院的长远发展。
这一举措对于推动医疗体制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
我们需要对这一实践进行更深入的思考与建议。
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确保医院不会因调整价格而出现恶意涨价的情况,造成患者的负担加重。
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机制,做到有关医疗价格的政策和实践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管理,促进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全面落实。
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宣传,为患者提供更多的知识与信息支持,提高他们对医疗服务价格问题的认知和理解。
城市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药品零差价的实践是非常有意义的举措,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权益,促进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发布根据《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改革后,深圳市公立医院将彻底打破医生的“铁饭碗”,不再实行编制管理,取消行政级别,实行全员合同制管理。
在未来3年内,深圳将有近3万医生与编制脱钩。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函〔2015〕8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8日> 深圳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质量和效率,满足市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以及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路径。
按照改革联动、分类指导和探索创新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实际,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深入推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1.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强化公立医院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财政补助机制,遏制公立医院逐利行为。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
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聘用、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06.12•【字号】深价联字[2003]23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的通知(2003年6月12日深价联字[2003]23号)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计价检〔2002〕2602号),现就我市实行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我市从事医疗服务的机构(包括个人行医,下同),都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价格公示。
二、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及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内容,并应明示是否属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还应公示其最高零售价格及实际销售价格。
三、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生产厂家、价格。
四、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包括:《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说明、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件、政府指导价及实际执行价格。
五、对符合相关规定已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计委审批、但尚未编入《规范》的新医技服务项目和特需医技服务项目,公示时按其编排原则排序,在第五级医疗服务价格终极项目前加“X”(新医技服务项目)和“T”(特需医技服务项目)。
六、对仅有一个《规范》编码的同一终极服务项目,因存在不同等级的服务收费,公示时可在其所属《规范》编码末尾加英文字母以示区分(如普通床位费编码为110900001,其细分后的单人床、双人床、四人床可分别编为110900001A、110900001B和11090000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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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立医院
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群众受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逐步到位。
以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核算和比价关系研究为基础,科学测算手术、护理等不同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保持调增总量与调减总量基本平衡,用1-2年的时间,分批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二)三医联动,协同推进。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三)科学测算,合理定价。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提高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
(四)突出重点,分级收费。
先行调整4级手术类、社区卫生服务类医疗服务项目,引导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各自功能定位,促进三级医院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普通门诊服务,加强急危重症诊疗服务;进一步拉开各级医疗机构的诊查费、护理费收费标准,引导患者合理分流,促进分级诊疗。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范围。
深圳市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年6月)。
完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取消挂号费和病历工本费,适度提高4级手术和部分综合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对部分治疗类项目进行“小打包”,分类调整基层医疗机构的一般诊查费。
第一阶段调整金额控制在亿以内,调整项目为811项,其中调低235项,取消2项,调高574项。
1.拟调低价格的项目
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第2103类)、磁共振扫描(MRI)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第2102类)共235项,降价幅度20%。
2.拟取消的项目。
(1)取消挂号费。
(2)取消病历工本费。
3.拟调高价格的项目
(1)4级手术医疗服务项目。
拟调高357项四级手术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第2103类),提价幅度50%。
(2)综合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
拟调高217项治疗类项目,提价幅度25%。
同时,结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12年版)要求,将以上综合治疗类服务项目中涉及可另外收费36项进行一次性耗材项目打包。
4.拟分类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查费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康中心、门诊部、诊所和医务室)设立专家工作室。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以及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可入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工作室,开展诊疗服务。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专家工作室,执行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
第二阶段(2017年6月-2018年6月)。
以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前提,公立医院药品供应综合成本降低30%以上,同比降低的公立医院药品收入,50%直接让利给群众,50%用于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第二阶段调整的总金额控制在10亿元内,重点调整诊查费、护理费和手术费,同时进一步拉开各级医院诊查费、护理费的差距,使医院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到较充分体现。
四、实施保障
(一)明确任务分工。
市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完善医保付费政策。
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工作。
(二)强化价格监管。
市卫生行政、医院管理部门要完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将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控制情况纳入公立医院运营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执行情况。
要建立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和医药费用清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多元化的价格监督机制。
(三)及时总结评估。
市医改办要建立督导、评估、问责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对改革实施后的医院运营,群众负担、财政支出、医保支出情况进行跟踪,完善改革措施,保证改革目标的实现。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