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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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以下简称为甲方)就主题为的专利同意在

申请发明专利。鉴于,专利商标事务所,

地址为,法人代表为(以下简称为乙

方),为国务院指定并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

记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代理中国/外国申请人申请

外国专利的资格;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就上述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的专利进入欧盟的

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1.2、甲方授权

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

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

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3、乙方指派(乙方工作人员,电话:,EMAIL:,通信地址: 负责安排上述专

利申请的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

作; 1. 4、甲方指派(甲方工作人员,电

话:,EMAIL:,通信地址: 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

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

传真或邮件的通讯方式向甲方传送。2、甲方权利义务第 1 页共 5 页

2.1、甲方权利 2.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2.2、甲方义务2.2.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2.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并支付相应费用;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公开费、授权费及代理费用;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3.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3.1.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

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1.3、乙方为甲方的一般代理。乙方在进行代理过程中,涉及重大程序或者问题的解决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但在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代理人有权做出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处理决定。 3.2、乙方义务 3.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3.2.2、乙方委托的欧盟区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第 2 页共 5 页

到的特殊情况。 3.2.3、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2.4、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3.2.5、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五个工作日内,向欧盟专利局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3.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3.2.7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当国的官方费用账单后,立即转交甲方; 3.2.8、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3.2.9、乙方在收到欧盟专利局审查意见时,应及时通

知甲方,并出具修改意见及明确具体答辩的收费价格。乙方应在得到甲方指令并收取甲方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欧盟专利局递交答辩或修改申请。 3.2.10、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4、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涵盖所述专利申请在专利审查程序终结前(收到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的所有费用。其构成如下:国家/类型阶段费用明细金额(RMB)总计业务金额总计申请费申请阶段审查费外代理代理费欧盟发明授权费授权阶段外代理代理费我所代理费备注:协议费用构成补充说明见第4.5.1条。第3 页共 5 页

4.2、甲方应在20 年月日之前,支付乙方专利申请阶段的涉外规费,计人民币元,以便启动并保证相应程序的顺利进行。自甲方收到乙方转交的欧盟专利局受理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费元。因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有权终止第一款中所称发明专利申请的一切代理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甲方承担。 4.3、基于发明专利的申请阶段,自甲方收到乙方转交的美国专利局

受理通知书后支付专利申请阶段的所有费用;自甲方收到乙方转交的美国专利局发布的发明专利公开通知书后支付专利授权阶段的所有费用;自甲方收到乙方转交的美国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后支付全额乙方代理费。 4.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依照本合同第4.3条的费用支出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5 、甲乙双方约定的申请阶段支出费用已包含下述条目支出: 4.5.1、协议费用包含欧盟专利局收取的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让渡费、公开费及欧盟代理的服务费用;但不包含在专利审查过程中,欧盟专利局发出审查意见及修正意见后产生的答辩费用。 4.5.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

5、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 5.3、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6、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第 4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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