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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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火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结合合伙人具备的资金、店面管理等优势,经营一家串串火锅店,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及经营地点

合伙经营的火锅串串店名称为:(简称:本店)

经营场所位于: 商铺, 面积:200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火锅串串,范围还包括:销售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两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姓名)以_现金_方式出资,¥_ _元,占出资总额_50_%

乙方_________(姓名)以__现金_方式出资,¥_ _元,占出资总额_25_%

2.各合伙人现金出资,于2018年5月30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设置专户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丙方设备出资与2018年6月20日前到位。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600000_元。由于前期筹备,甲方已现金出资16,000元,乙方已现金出资13,000元,丙方已现金出资13,000元,共同已现金出资42,000元,甲方需补现金284,000元,乙方需补现金137,000,丙方需补现金87,000元。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退伙。合伙到期终止后,合伙人经协商后,决定是否继续续约,如需解约的,退出方式按出资方式退出。继续合作方则重新协商合作方式。

5、如在合伙期间,强行退伙的,退伙人写出退伙声明,在此退伙人对已出资不享受任何权益。

第六条合伙期间的议事规则

1、在合伙期间,所有重大经营事项必须由合伙人集体决策。一般的正常经营决策由合伙人推举的店长按合伙协议赋予的权限决策。

2、议事中,意见不能统一的时候,最终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店长可按出资比例增加1%的表决权。

第七条推举店长及店长的权力、职责、薪酬

1、由出资50%的甲方在合伙期间任本店店长。

2、店长的权力

①在本店经营期间,有2个点的整单销售折扣权及特殊情况(相关利害人员用餐)下的免单权)。

②在本店经营期间,应客户要求,有按整单免去个位数的权力。

③在本店经营期间,在合伙人集体决策用人的基础上,有2---3人的机动用人权。

④在本店经营期间,在每月人均不超过3000元的员工薪酬中,店长有权决定本店各员工岗位的薪酬。

⑤在本店经营期间,每月600元交通费用支配权;员工宿舍的房租决策权。

⑥在本店经营期间,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对日常经营的菜品、调味品、用具、水、电及其它经营费用有经营管理权。对降低经营成本负责。

⑦在本店经营期间,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⑧在本店经营期间,有经营订价权。有支付合伙债务权。

3、店长的责任

①在本店经营期间,店长必须执行合伙人的集体决议。

②在本店经营期间,凡是本协议没有赋予店长权限的经营事项,由店长召集合伙人开会决策,店长负责记录,签认,备查。

③在本店经营期间,店长必须对开源节流,降低经营成本负责,做好本店的经营核算工作。每月的5号前向合伙人报告上月的经营情况,出具经营报告。

④在本店经营期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负责缴纳各项税、费(含社保)。

⑤在本店经营期间,必须全面负责本店的经营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工作,促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4、店长的薪酬

月薪5000元人民币(不含社保)

第八条入伙、退伙

1、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新合伙人须先签认出资协议,再认可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①合伙有效期内,不允许撤资、退伙。

②强行退伙的,必须向其他合伙人提交退伙声明,并对已出资不享受任何权益。

第九条由合伙人确定的其它事项

1、店长以外的其他合伙人的销售折扣权为1个点。

2、店内员工的用工数量基本确定为10人。人均工资不得超过3000元(含社保)。

3、在本店经营期间,不属于本店长期用工的合伙人,每日在本店工作10小时以上的按日结算薪酬,100元/人日;每日在本店工作4小时以上,不足10小时的按半日结算薪酬,50元/人日;每日在本店工作不满4小时的,不结算薪酬。

4、在本店经营期间,每月可提出400元,按两个名额,由合伙人选出两名优秀员工予以奖励。

5、在本店经营期间,形成利润的分配方式,在全部收回房租及装修费用的前提下,扣除当期经营费用后,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每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6、如有加盟,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合伙人共同财产,同样将以合伙人出资协议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

7、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最高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并具有决策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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