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和计划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和计划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基层教学组织是指学校内部的各个教学单位,如教研组、备课组等。
它们在教育教学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学习成果有着直接影响。
因此,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不可忽视。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目标是构建一个高效、协作、创新的教学团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师个人成长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计划:一、加强组织架构建设1.设立教研组:成立专业教研组,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的教师组成,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分享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和成长。
2.建立备课组:建设备课组织,通过备课组织的活动,教师可以共同备课,交流教学思路和教材使用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3.成立评价小组:建立评价小组,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和反馈,帮助教师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
二、加强教师培训与发展1.组织专业培训:每学期组织一次专业培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授课,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2.搭建学习平台:建立在线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料,鼓励教师进行自主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3.开展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教师间的交流活动,如教学观摩、教学研讨会等,促进教师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提高教学效果。
三、优化教学管理1.制定教学计划: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制定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
2.建立教学档案:建立教师的个人教学档案,记录教学过程和成果,方便评价和反思。
3.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包括教学评估、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等,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为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1.创建教育文化:倡导积极向上的教育文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和计划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和计划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为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之一。
基层教学组织是指学校中由教育工作者组成的小团体,其目标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目标和计划两个方面探讨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
一、目标1. 提高教学质量:基层教学组织的首要目标是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管理机制,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以及建立有效的教学评估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层教学组织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
通过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促进学生的认知、情感、品德等多方面的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3. 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基层教学组织应努力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通过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通过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使学生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计划1. 完善组织结构: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
通过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流程,实现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组织效能。
2. 加强教师培训: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定期的教师培训活动,提升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使教师能够适应教育改革的需求,提高教学效果。
3. 完善课程设置:基层教学组织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课程设置。
通过优化课程结构,增加选修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比例,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4. 建立有效的教学评估体系: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评估体系。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估标准,建立多维度的评价体系,对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为教学改进和学生发展提供依据。
5. 加强家校合作: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
大学关于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大学关于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增强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的教学文化氛围,现就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突出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规范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设立原则本意见所指基层教学组织是指各教学单位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是组织、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开展专业建设、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工作的基层教学单位,主要包括教学系、教研室和课程组(教学团队)。
设立基层教学组织原则如下:1.有利于教学建设的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根据教学单位实际情况,有利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
2.有利于教学运行的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有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运行,有利于教学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有利于功能发挥的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便于落实教学工作任务,有利于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
三、设立条件1.教学系的设置原则上以专业类为基准。
根据现有本科专业设置情况,由一个或几个同类专业作为标准建制。
每个系专任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2人。
2.教研室原则上按学科或性质相同、相近的课程群组建。
承担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的,可根据需要组建相应教研室。
每个教研室专任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
3.课程组(教学团队)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组建。
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设立课程组(教学团队)。
每个课程组专任教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四、设立程序1.教学系设立程序。
学院提交设立教学系申请,提出拟设立教学系的名称和下设专业,对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由学校发文公布。
西南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条例

西南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学校二级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二级党组织,是学校党委在二级单位设立的党的委员会和总支部的统称。
第三条二级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在所在单位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第四条二级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共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二级党组织的设置第五条党员100人以上的二级党组织设立党的委员会。
党员100人以下的二级党组织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党员不足100人的二级党组织,经学校党委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委员会。
学校党委在荣昌校区和育才学院设立党的工作委员会,下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第六条二级党组织委员职数。
党员人数在30人以下的,设委员3人;党员人数在30至150人之间的,设委员5-7人;党员人数150人以上的,设委员7-9人。
二级党组织委员应有三年以上党龄,由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党委任命。
第七条二级党组织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保密委员、政保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二级党组织可设专职党务秘书1人,占政工干部编制。
第三章二级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第九条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意见

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意见(校字〔2017〕14号)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特指按课程、课程群、学科或专业设置的教学组织,是在学院等教学单位直接领导下,按本单位的教学工作计划直接组织教学、开展教学研究的基层单位,包括系、教研室或教研组、教学团队、课程组和实验教学中心等。
基层教学组织是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的基本教学单位,是联系教师与学生、落实教学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其建设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各基层教学组织在教育教学、课程与教材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研教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随着学校扩招,在校生人数和青年教师的持续增加,学校基层教学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着教学组织功能被忽视、教研教改活动弱化、青年教师培养滞后、教师教学共同体缺失等问题。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切实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探索创新组织模式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采取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原则,按课程、课程群或学科设立,学校拟采取“学院—系—教研室”“院(系、部)—教研室(教研组)”“院(系、部)—教学团队”“院(系、部)—实验教学中心”的模式组建。
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
不同院(系、部)可采取不同模式的基层教学组织。
对于拥有2个以上专业的院(系、部),可以考虑以专业为单位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模式,针对学科特点,开展有深度的交流与研究,设立专业责任教授(系主任),负责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相关工作,并设课程责任教授(教研室主任),负责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教学工作,采用“学院—系—教研室”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模式,如第一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管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对于教学主导型、教学研究型院(系、部)或以课程(群)为单位的基层教学组织,主要面向通识类课程和大类课程设置,由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群内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主要面向一、二年级的基础性课程,其基层教学组织主要承担教学任务,可以在保留教研室的基础上,完善教研室教学功能,补充其教学学术功能,重视和加强研究工作,全面负责教学、教研和科研工作;而对于研究型院(系、部),则需要创新基层教学组织模式,改变原有的基层教学组织形式,设立教学研究中心,教学研究中心集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师发展等为一体,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该学科或专业的建设,如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探索实行的“三所一中心”基层教学研究组织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大民院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年月日)教学基层组织是学校组织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进行教学实际操作的具体单位,是实现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具体落脚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单位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意见。
一、教学基层组织的结构教学基层组织指学院(部)内设的以组织实施具体教学任务为主的基本教学组织。
学院教学基层组织的名称原则上统一为“系”,教学部的教学基层组织名称统一为“教研室”,学院(部)的实验教学基层组织为“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同时设置校级教学研究中心和实验教学中心。
二、性质、功能和任务系(教研室)、教学研究中心和实验教学中心是以学术为主导的教学研究组织而非行政管理组织。
系一般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群为基础组建,在学院(部)的统一规划和计划指导下,负责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落实教学运行的具体任务,开展专业、课程等基础建设工作;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与理论教学对应的实验教学或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落实实验项目尤其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出计划、实验室开放的措施;校级教学研究中心和实验教学中心由学校审定其工作任务与工作机制,依托相关学院(部)管理。
系(教研室)、教学研究中心和实验教学中心要重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三、系(教研室)和实验教学中心的设置原则和程序学院下属系的设置应有一定的学科专业覆盖面和教师构成面,称谓应符合学科内涵,同时有利于实施教学与学术任务;教学部下属教研室的设置以便于组织教学为主,兼顾学科因素;学院(部)下属实验教学中心的设置应以共享和集中为基本原则,学院(部)要整合相同和相近功能的实验室,构建各学科专业共享的实验教学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学院(部)间学科专业可共享的,原则上在服务面大或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多且技术力量强的学院(部)设置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和计划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和计划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目标是为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教师素质,改善学校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目标和计划两个方面来探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方法。
一、目标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具体目标包括:1.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通过合理的学科设置和课程安排,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课程和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2. 提升教师素质。
加强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3. 改善学校管理。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优化教育教学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使其成为有担当、有责任心的社会人才。
二、计划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计划是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升教师培训和发展。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专业发展,包括教学方法培训、学科知识更新、教育技术应用等,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2. 加强学校管理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的学校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责,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3.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合理规划学科设置,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课程和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优化教室设施、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条件。
4. 加强师生关系建设。
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和支持。
5. 推进课程改革和创新教育。
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方式的创新和改进。
6. 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
积极与家长和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形成家校社会共育的良好局面。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内涵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内涵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是指对高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实施和监督的基础单位。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是高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和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要注重教学管理机制的完善。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
建设高效的教学管理机制,能够及时了解教学的动态和问题,有效地协调师资、教材、教具和教学场地等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条件。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和创新。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要加强教学资源支撑。
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施、教材教具、教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资源。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对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设备条件,为教学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撑。
要加强对教材教具的编写、采购和管理,推广和应用教学信息技术,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益,不断完善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要强化质量保障机制。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开展常态化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教学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通过建设质量保障机制,能够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提升教育质量和学生成绩水平。
第五,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要加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与沟通。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应注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与沟通,积极促进师生关系的发展。
教师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给予学生帮助和指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学生要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与教师进行互动和交流,主动提出问题和意见,共同推动教学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内涵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机制的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支撑、质量保障机制和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与沟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南大学文件
西校〔2017〕615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关于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
《西南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学校2017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
2017年10月10日
西南大学
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和《西南大学深化人才培养质量改革方案》,适应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精神,做好“面向未来的教育、重拾灵魂的教育和负责任的教育”,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促进本科教学的内涵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教材、试题库等教学资源集成优势,推动本科教学内涵发展,稳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为目标。
(二)创新性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适应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
在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和教学功能上开拓创新,增强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力。
(三)层级性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应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以专业为基础,建立系级基层教学组织;以课程(群)为基础,建立公共教学部和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
三、建设内容
(一)设立条件
1.系:系的设立原则上以专业类为基准,根据现有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和各学院(部)实际情况,按照“一个专业一个系”的原则设置。
2.公共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的设立原则上按照相同或相近的公共通识教育课程群组建。
3.教研室:教研室原则上按相同或相近课程(群)组建。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主任负责制。
每个基层教学组织设主任一名,作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各级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任职期限为每届四年,可连任。
(二)设立程序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实行申报备案制或申报审批制。
在符合学校学科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各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筹规划,对于符合设置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经学院(部)论证
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设立;对需要跨学院(部)设立的基层教学组织,由该门交叉课程的主讲教师牵头,会同相关学科教师向牵头教师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该学院(部)论证通过,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设立。
(三)工作职责
1.系:负责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专业综合改革;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专业课程体系和质量标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落实上一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2.公共教学部:负责承担本科公共通识课程(群)教学任务,确定课程质量和考核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负责公共通识课程(群)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开展课程教学研讨,交流教学经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高团队教学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完成上一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3.教研室:负责承担本科课程(群)教学任务,确定课程质量和考核标准,执行教学计划;负责课程资源建设,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遴选或编写教材,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开展课程教学研讨,交流教学经验;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高团队教学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完成上一级组织安排的其他教学工作。
(四)负责人职责
1.系主任:组织本系教师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专业质量标准,实施专业综合改革;组织本系教师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体系和质量标准。
2.公共教学部主任:组织本部教师执行全校公共通识课程教学计划;组织本部教师制定公共课教学大纲、课程规范、课程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和评分标准,并组织开展期末统一命题和阅卷;组织教师开展公共课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
3.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的老师执行学院(部)教学计划;组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规范、课程质量和考核标准;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
此外,各个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教师开展制度建设,结合学校和学院(部)本科教学工作重点,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系教师开展备课、听课、教学观摩、教研活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用、实验及实践教学等各项活动,并保存活动记录。
(2)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并安排教师培训,安排新进教师的教学指导。
(3)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资源建设,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翻转课堂等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案例库和试题库建设。
(五)运行与管理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学校和学院(部)两级管理模式。
1.学校管理。
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和考核。
跨学科、跨院系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情况列入牵头教师所在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范围。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支持。
2.学院(部)管理。
学院(部)应根据学校的实施意见,结合学院(部)实际,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每位专任教师编入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从日常管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质量监控、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综合评价,实施分类管理。
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层组织及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可推荐参加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先进个人评选。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学校制定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配套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层教学组织的有效运行。
各学院(部)要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摆在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据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制度衔接。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务处领导任
组长,全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学院(部)和相关单位为各级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研活动场地,确保基层教学组织有序运行,发挥实效。
(三)经费保障。
学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学院(部)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本科教学运行经费的10%。
跨学院(系、部)设立的基层教学组织,由牵头单位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西南大学办公室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