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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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用表】

重要提示:

1、本表为考生纸质志愿表,考生须在7月26日至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

网上(或)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

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重要提示:

1、本表为考生纸质志愿表,考生须在7月26日至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

网上(或)填报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照

《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表中体育类高职(专科)与艺术类高职(专科)不能兼报。

重要提示:

1、本表为考生纸质志愿表,考生须在7月26日至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

网上(或)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

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一)

【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用表】

重要提示:

1、本表适用于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院校,应在表中“院校服从志愿”栏填写1-10所愿意

服从的院校代码,否则视为不服从。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顺序、依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本表仅供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考生必须在公布的供考生填报相应批次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中选报。

4、在填完本表并确定无误后,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网上(或)填报本表的

志愿信息。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二)

【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用表】

1、本表适用于填报体育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院校,应在表中“院校服从志愿”栏填写1-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

代码,否则视为不服从。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顺序、依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本表仅供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考生必须在公布的供考生填报相应批次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中选报。

4、在填完本表并确定无误后,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网上(或)填报本表的

志愿信息。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三)

【填报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用表】

重要提示:

1、本表适用于填报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艺术类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艺术类征求传统院校志愿”中选择

其中一类填报,如填报两类则为无效志愿。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院校,应在表中“院校服从志愿”栏填写1-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代码(仅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否则视为不服从。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顺序、依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本表仅供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考生必须在公布的供考生填报相应批次征求院校

志愿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中选报。

4、在填完本表并确定无误后,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网上(或)填报本表的

志愿信息。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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