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安全监理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客研保理化、无损检测厂房桩基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大客研保理化、无损检测厂房工程桩基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型客机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理化、无损检测厂房工程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工程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朝辉路919号

工程说明:

1、无损检测厂房

(1)建筑面积1715平方米,轴线总尺寸88.55*14.4米。

(2)建筑层数及高度:二层,一层为4.5米,二层为3.5米。建筑整体高度8.0米。(3)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网为8*(6+2.4+6)米。

2、理化计量厂房

(1)建设规模:该工程由理化实验相关试验间及准备建组成,建筑主体二层,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557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74平方米。

(2)建筑层数及高度:建筑主体二层,局部三层,一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4.0米,局部三层层高2.65米,建筑整体高度8.2米。

(3)结构形式: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网为7米*(6+2.7+5.7)米。

本工程基础型式采用桩基(预应力PHC管桩)+基础梁。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

本工程概算投资:3281万元

本工程计划工期:2013年12月31日—2014年8月6日

本工程工期紧,专业分包多,一系列因素直接影响安全施工,因此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尤为重要。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4.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沪建建管(2003)第170号);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7.《上海市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0.《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1.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

12.已批准的包含监理方案的监理规划;

13、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14.其它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三、桩基施工安全监理目标:

1.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必须符合上海市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创建文明工地。

2.环境健康保护控制目标:

严格执行贯彻本公司新的质量、环境、职业将抗标准体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控制要点:

1、审查桩基专业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与总包的安全协议。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

3、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桩基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及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5、根据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方案及时在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细则交底。

6、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与工作情况。

8、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压桩机械、电焊机等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进行查验,压桩机要有检验合格证明及现场验收合格证明,并在验收合格后才可挂牌投入使用。

9、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12、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

1)起重机械操作(卸桩、吊桩等)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指挥工专责到位。2)桩机移机过程的临时便道和铺垫必须确保平稳、可靠,指挥妥当。

3)临时施工用电配置及使用符合用电安全规程。

4)危险品(氧气、乙炔等)现场放置保持安全距离和有适当遮盖。

5)特殊气候(雨天、大风等)时指令停工,大雨后场地局部积水及地基承载力有问题时暂缓施工,不盲目抢进度。

6)发现操作人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出现安全隐患时监理人员应及时阻止,并跟踪整理结果,必要时发出书面指令。

7)通过各种形式:巡视、检查、旁站,口头、书面指令,会议等等,与总、分包施工单位配合共同对桩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控制。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通知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有违反施工方案、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将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开具监理通知单,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报告

项目监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将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在监理月报中或单独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告知

(1)对建设单位的告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及相关事宜,本监理项目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

(2)对施工单位的告知——凡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需施工单位配合的,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及其它具体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4、工地例会

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协调的事项,将通过工地例会及时解决。会上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予以改进。

5、现场巡视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的巡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发现问题要求改正的,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方的动向。

(2)其它作业部位巡视——根据现场施工作业情况确立巡视部位。

(3)巡视检查应按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理化、无损检测厂房项目监理组 2014年2月14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