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3天的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3天的规定一、引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定期限,用于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适应情况。
在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短时间为3天,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本文将详细解析劳动合同试用期3天的规定及其相关内容。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定义与作用1. 定义: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期限。
2. 作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适应的过程,有助于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充分了解对方的能力和素质。
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同时,试用期也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了解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工作环境、岗位需求等,以便在正式入职后尽快适应工作。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3天的规定内容1. 试用期的最短时间为3天,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试用期期限,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 在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劳动者。
4.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试用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与劳动者协商办理续签手续。
四、劳动合同试用期3天的规定意义1. 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试用期规定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需求,降低了招聘风险。
同时,试用期也有助于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了解用人单位,保障其就业权益。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1《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意:(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2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双方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相互试用期。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不仅是用人单位放心选人,也是被聘用人员磨炼自我、展示自己的机会。
在劳动合同试用期中,确保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都非常重要。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特殊情况适当延长。
比如在技术水平较高的职位上,延长试用期是很普遍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超过了法定的六个月,那么这部分的约定是不合法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被聘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同时也是被聘用人员考察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满足自己工作及生活的需要。
试用期的主要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为被聘用人员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能力和素质的机会。
2. 为用人单位考察被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
3. 为双方提供一个更加了解对方的机会,对双方将来的劳动关系打下基础。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内容:明确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
2. 试用期限:明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限,其中包括试用期开始时间和试用期结束时间。
3. 工资待遇:明确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标准,和转正后的工资待遇标准之间的差异。
4. 试用期违约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试用期内双方的违约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试用期工资等违约行为会引起什么后果等。
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被聘用人员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并且被聘用人员自愿申请转正,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转正。
转正的内容包括:2. 福利待遇:转正的员工应该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
3. 员工权益:转正的员工应该被同等对待,享有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保险、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合同解除等。
《劳动合同法》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务合同规定的试用期

一、试用期定义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的规定1. 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试用期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当地政策执行。
3. 试用期工作内容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劳动者熟悉岗位要求。
4. 试用期考核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
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劳动者的依据。
5. 试用期解除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试用期转正试用期满,劳动者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试用期的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2.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的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事项。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定义及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早期的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学徒期、见习期的联系与区别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劳动合同六个月试用期

5.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5.2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试用期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5.3甲方应在试用期内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帮助乙方尽快适应工作。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6.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
6.2乙方在试用期内如发生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6.3乙方在试用期内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4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生经营困难、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裁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5试用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转为正式劳动合同。
七、其他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如有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在试用期内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假待遇。
3.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作条件。
四、乙方职责与义务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公司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3乙方在试用期内不得随意离职,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合同六个月试用期
一、试用期基本规定
1.1试用期为六个月,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
最新劳动法关于员工试用期的规定

最新劳动法关于员工试用期的规定2023年最新劳动法关于员工试用期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如试用期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偏低、试用期辞职被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招录费用等等,本文以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结合司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的有关试用期的案件类型,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一、试用期的概念及期限规定根据《高级汉语词典》的解释,“试用”是使某人受到一段时期的检验或试工以便能确定这人是否适合于做某事,“试用期”是指在正式使用之前的应用期间,看是否合适。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两种试用期,一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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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以供大家参考!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
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
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
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
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
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
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另外,《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做了划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
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一、劳动法如何规定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4、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不成立,视为劳动合同期限;6、超出法定试用期已履行的,以期满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7、试用期工资限制2个条件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补偿金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