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分类

第4章保险的分类

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保险分类的意义、方法和标准;了解保险的宏观分类和商业保险的具体种类;掌握宏观分类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引言

恩格斯说:“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和排列,而它的重要性也正是在这里。”①保险的定义包括保险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内容。保险的本质和职能的分析,揭示了保险的内涵,使人们知道了保险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而保险分类则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

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保险不同的业务进行归类。对保险的分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分类是指从宏观的角度将国民经济中的保险划分为社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三大类别,而狭义的分类一般是指对商业保险种类的细分。本章重点是研究保险分类的意义、方法、标准及商业保险的种类。

§4.1 保险分类概述

4.1.1 保险分类的意义

保险事业历经几百年的发展,其种类日益繁多,而科学地对如此众多的险种进行划分与归类是认识、了解、把握保险的前提,是从事与保险有关的实践活动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保险业不断向前推进,表现在险种方面就是不断推陈出新,向市场提供日新月异的风险保障,现今保险的种类已达数百种,要想认识这繁多的险种并非易事,人们经过长期的思考出于实用和管理的目的,对保险业务从学理上、法律上和业务管理上进行了多种多样地划分与归类。这是人们的智慧结晶,它为人们科学地掌握保险的种类提供了一把钥匙。具体地讲,保险分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有利于加深对于保险的认识和掌握

分类是人们认识事物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世界上的种种事物,都有其共性和个性,共性是归纳事物的根据,个性是区分事物的根据。分类是通过对事物的共性、个性的对比分析来进行归纳和区分。通过分类,可以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并逐步掌握事物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规律。如动物学的分类和植物学的分类。保险的分类也是如此。按照实用的目的,对多种多样的保险险种进行分类,既能使我们从微观上更好的认识各类保险的个性特征,又能使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各类保险的共性,并在此基础上正确认识某类保险在保险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认识和掌握保险业务发展变化规律,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和改进保险业务经营,都有重要意义。

①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228—229

2.有利于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

各国政府为了加强对保险业的管理,以立法的形式对保险业务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业务的特点,以资本金、经营范围、财务管理和资金运用等方面,制定不同的规范和要求。如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同一保险公司不得兼营财产和人身两大类保险业务。又如日本的《商法》第三编第十章,把保险分为损害保险和人寿保险。日本的保险业法有禁止兼营损害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规定。再如美国各州的保险法将保险分为人寿保险、火灾保险及海上保险、意外保险。1947年美国保险监督官联合会建议废除此项分类办法,代之以多项业务承保立法,主要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与财产、意外保险两类。英国1974年保险公司法规定,除普通人寿和简易人寿保险外,将保险分为意外及健康保险、汽车保险、海上运输保险、航空保险、火灾及财产其他损毁保险、责任保险、信用及保证人责任保险、综合保险等八类业务。1977年英国保险公司法(业务种类)开始实行,又列入欧洲共同体指令中所用的17种业务。1982年法令,保存了这些种类,将英国所有保险分为长期保险和普通保险两大类,共17小类。前者主要是各种长期人身保险,后者包括意外、疾病和各种财产保险。

3.有利于改进保险企业的经营

对保险业务进行适当的科学分类,有利于保险企业根据不同险种险别的特点,制定经营的策略和规范,实行统筹规划,系统管理和科学经营,并有利于拓展保险的新领域,开发新险种。在内部业务管理上,可根据业务性质分设几个不同的业务部门,业务量大的部门可以再分几类;业务量小的,也可以将几个部门合并。例如成立“个人保险部”,处理个人的一切零星业务,而由其他各部集中处理较为复杂的工业和商业保险。

4.1.2保险分类的方法和原则

保险的分类方法与其他事物的分类方法一样,是一种认识客观事物的逻辑方法。它要求人们依据事物的属性,把大类事物划分成它所包含的几个小类事物。

现代保险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定分类法、理论分类法和实用分类法。

保险的法定分类法源于各国的法律,由于各个国家的保险法规对保险分类的规定不同,因而保险形态分类在各个国家之间不尽相同。日本的法律把保险分为损害保险和人身保险。西欧国家的保险法一般将保险业务分为两大类,即寿险与非寿险。寿险是指人寿保险,非寿险则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和意外险等。按我国《保险法》的分类,商业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两大类。法定分类法的确立是出于国家对保险进行宏观管理的目的。

保险的理论分类法主要基于对保险的总体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保险运动规律的探求。这种分类通常反映出理论的特征而不同于法定分类和实用分类。为了对种类繁多的险种在总体上归纳其特征,保险理论上讲保险按保险标的分类标准进行了划归;为了客观认识保险的经营方式,保险理论上将保险按经营方式分类标准进行了划分;同样,按实施方式、按经营动机等标准对保险形态进行的分类,也可以说是理论上对保险形态的划归。

保险的实用分类法来自于保险公司的业务实践,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操作的需要

对保险业务进行的划归。由于时间的丰富性、变化性,使保险的实用分类比法定分类与理论分类更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保险公司可以按其经营的业务侧重点或业务量对保险业务进行划归,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现有规模进行规划,还可过根据保险需求市场的状况进行划归。实用分类对保险划归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通过对业务的划归而更好的调整自身的经营,以适应保险需求市场。

由于法定分类、理论分类及实用分类三者各自的目的不同,选择的角度殊异,使得保险形态分类的差异成为必然的现象。然而,不论采用何种分类方法,都要遵循一定的分类原则。这些原则包括:第一,保险的分类要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成立的基础和依据,建立在保险合同基础上的有关保险原则,保险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由此引伸出来的其他规定,都可以作为保险形态分类的依据。第二,保险的分类要与本国的法律规范和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第三,保险的分类要在遵循本国保险业界习惯,突出国别保险特点的基础上,注重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现行标准相互衔接,以便在保险经营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技术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借鉴。

4.1.3保险分类的标准

分类的标准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客观性质。在现实生活中,每一类事物都具有不同的性质,因此,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同类事务进行不同的分类。而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同类事务进行不同的分类,可以产生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认识。

保险分类的标准产生于保险的社会实践,并且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保险分类标准;同一时期,由于国别差异,保险分类标准也不尽相同。保险分类的标准不同,以这种标准划分的保险种类的名称也不同。不论采用何种保险分类标准,只要其根源于保险的本质规定,那么由此做出的保险分类就能帮助我们明确保险反映的具体内容,进而为揭示各种形态保险的内在联系及其规律提供条件和可能。

在保险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中,常使用的分类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保险经营为标准区分保险,是古今中外保险研究中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

这种方法分类的具体标准又可分为两种:

(1)以保险经营主体为标准,保险形态可分为公营保险与民营保险。

公营保险又可分为国家经营的保险和地方政府或自治团体经营的保险,包括国家强制设立的保险机关经营的保险或国家机关提供补助金的保险。

民营保险是由私人投资经营的保险,其形式主要有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和个人经营的保险等。

(2)以保险经营性质为标准

以保险经营性质为标准,保险亦可区分为营利保险与非营利保险。

营利保险又称商业保险,是指保险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经营的保险。股份公司经营的保险是最常见的一种营利保险。劳合社个人经营者的保险也是营利保险。

非营利保险又称非商业保险,经营此种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或者是由政府资助,

以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安定社会经济生活为目的而实现的保险,如社会保险、政策保险等;或者是以保证加入保险者的相互利益为目的而办理的保险,如相互保险、交互保险、合作保险等。

2.以保险技术在保险分类上的应用进行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体现在计算机技术、风险转嫁方式、业务承保方式和给付形式的四个方面。

(1)以计算机技术在保险经营中应用程度为标准,保险形态分为人寿保险与非人寿保险。

(2)以风险转嫁方式为标准,保险形态可以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3)以保险业务的承保方式为标准,保险可以区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4)以保险给付方式为标准,保险可以区分为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现金保险与实务保险以及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

3.以保险的政策为分类标准,保险可以被划分为: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等类别。

4.以国家保险立法形式为标准,保险又可被区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财产、意外保险与人寿、健康保险等。

5.以经济关系因素为分类标准,保险可以被区分为企业保险与个人保险;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收入保险、财产保险、费用保险等。

§4.2 保险的宏观分类

根据保险的广义概念,结合保险领域中的实际情况,从宏观角度可以将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

4.2.1各类保险概念的界定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在年老、疾病、残废、伤亡、生育、失业等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是每个国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由于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的不同,社会保险所包含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基本点是一致的。它目前包括的险种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2.政策保险

政策保险即政策性保险,是指政府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社会、伦理等方面的政策目的,利用保险形式实施的措施。从保险目的上看,它表现为政府政策的贯彻实施;从保险范围上看,它具有全面性;从保险形式上看,表现为强制性方式;在保险金的赔偿上,表现为固定金额的特点。它目前包括险种主要有:出口信用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

3.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经营原则所进行的保险。具体讲,它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人们平常所说的,能够自主选定的保险都是商业保险。它目前包括的险种见4.3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4.2.2各类保险的区别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社会保险是政府为解决有关社会问题即对国民实行经济保障,以维持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保险制度。在管理上,要求有权威性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无论是在西方国家还是在东方国家,社会保险无疑是由政府直接管理或政府的权威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商业保险则是对所有经济单位、个人和家庭所进行的社会化保障措施的保险,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进行的保险。在管理方式上,一般都采取商业化管理方式,经营主体只要符合保险法规所要求的条件,无论个人、企业都可以充当保险人,没有固定的对象限制。

(2)社会保险具有社会立法和保障最基本生活的特点,一方面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另一方面它的具体实施对象(即受益人)又是特定的,即由于各种原因使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公民;商业保险采取商业经营方式,实行自愿参加,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保险原则。

(3)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习惯上称“社会福利保险”);商业保险只是社会后备基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业化、社会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后备基金。

此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保费负担、保险方式、补偿标准、盈利与否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必须界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明确经营主体,禁止兼营。

2.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政策保险一般都具有全面性。全面性是指凡在保险法令规定范围内的保险对象,都必须参加保险。与此相应的是,由于政策性保险的全面性及其实施的需要,政策保险往往要由政府颁布命令条例来保证实施,有的还采取法定保险方式强制实行,而商业保险则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的。

(2)由于政策保险是为政府实现政策目的而举办的,体现了公共利益性和公共政策性。这两性决定了政策保险一般是没有赢利的,甚至是亏损的,如农业保险。所以,政策保险一般都由政府补贴或直接创办。商业保险和其他工商企业一样,它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

3.政策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策保险一般以财产损失,或与财产活动有关的人身损失为保险标的;而社会保险,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人身保险的政策化。

(2)政策保险的保费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缴纳,或政府对保险人采取补贴;社会保险的保费一般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三者共同负担,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完全不负担保险费。

§4.3 商业保险的业务种类

从整体上看,保险的标的无非是两种,一是经济生活的主体,即人身;二是经济生活的客体,即财产。所以,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保险业务通常被区分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这种传统的保险业务分类模式持续了几个世纪。随着社会关系不断变化和保险经营技术的不断改进,责任保险与再保险日益受到重视,并逐渐从传统保险业务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保险业务种类。于是,现代保险业务的框架便由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再保险四大部分组成。

4.3.1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以金钱或实物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险。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等;狭义的财产保险是以有形的物质财富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本处所要分析的狭义的财产保险,其内容包括:

1.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因火灾所导致的损失负责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火灾是财产面临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风险,早期的财产保险主要是针对火灾对于各种财产所造成的破坏。随着保险经营技术的改进,保险人开始将火灾保险单承保的责任范围扩展到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财产所造成的损失,但国际保险市场习惯上仍将对一般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保险称为火灾保险。

我国的火灾保险曾经采用西方国家通用的火灾保险条款。195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新的火灾保险条款。由于保险责任在火灾保险责任基础上有所扩大,以火灾保险单的名义承保显得名不符实,所以改为财产保险,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涉外财产保险等。

2.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简称水险,是指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物因海上危险所导致的损失或赔偿责任,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在所有保险中,海上保险的历史最为悠久,其保险标的随着保险经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早期的海上保险,经营范围仅限于海上,其保险标的为船舶、货物和运费等三种。承保的风险也仅为海上固有的风险。19世纪末,随着商品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革,海上保险的范围开始扩大,承保的保险标的种类逐步增加。如果说在此之前海上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以航海为限,实行的是“海上风险”承保原则,那么此时的海上保险开始突破传统界限,形成为凡是与航海有关的财产、利益或责任,均可成为海上保险的标的,在范围上包括了与航海有关的内河或陆上的损失等。20世纪,特别是近几十年来,海上保险的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发生变化。其标的已由原来的与海上运输有关的财产、利益和责任,扩展至一些与海上运输没有直接关系的海上作业、海上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如海上石油开发保险、海上养殖业保险、船东保赔保险等。与此同时,海上保险的保障范围也从原来的海上运输风险与责任,发展至陆上运输、航空运输,以及国际多式联运的风险与责任。于是传统的名实相符的海上保险变得名不符实,这种名不符实的海上保险,被称为广义的海上保险。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保包括一部分陆上危险在内的原来意义上的海上保险,叫作海洋运输保险;一是专门承保内河、湖泊、铁路、公路及航空运输等风险的海上保险,叫作内陆运输保险。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国家都采纳上述解释。同样是内陆运输保险概念,美国作广义的解释,日本则作狭义的解释。在日本看来,内陆运输保险仅指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这种保险与海洋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齐名。

3.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的内容包括汽车损失保险和汽车责任保险。前者主要承保汽车车身的损失,有时也承保医疗费用风险。此种医疗费用风险,是指被保险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同车乘客直接受到身体伤害时,由其支付医疗费用的风险。后者承保被保险人因汽车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故称第三者意外责任保险。汽车第三者意外责任险通常又被区分为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害责任险等。被保险人对于汽车损失保险与汽车责任保险,可以合并投保,也可以分开投保。汽车保险在保险市场上地位日益突出,当今世界非寿险保费收人的60%以上为汽车险的保费。汽车保险在我国被称为机动车辆保险。

4.航空保险

航空保险是一个统称,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其保障范围包括一切与航空有关的风险。航空保险与海上保险、汽车保险一样,在国际上通常将其单独命名。航空保险的保障对象有财物和人身之分,以财物为保险标的的航空保险,主要有飞机保险与空运货物保险;以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航空保险则有旅客责任险、飞机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场责任险等。这样的飞机保险划分也有例外,在美国,空运货物保险被包括在内陆运输保险范围之内。

5.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对进行中建筑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及工程运行中的机器设备等面临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工程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综合保险,既有财产风险的保障,

又有责任风险的保障。与普通财产保险相比,工程保险的特点在于:首先,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综合性风险,表现为风险承担者的综合性、保险项目的综合性和风险范围的综合性。其次,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巨额风险。现代工程项目本身投资巨大,加之先进的设计和科学的施工方法在工程中的应用,使得工程项目变成高技术的集合体。保险标的价值昂贵,工程项目风险复杂。最后,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高科技风险。现代工程项目的技术含量高,专业技术强,而且涉及到多种学科或多项技术领域,从而对工程保险的承保技术、承保手段和承保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在英国保险市场上被称为灾后损失险(Consequential Loss Insurance);在美国保险市场上被称为营业中断险(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或毛收入险(Gross Earnings Form)。利润损失保险是对传统的财产保险中不承保的间接后果的损失提供损失补偿。它承保由于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所造成的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灾后营业中断期间仍需开支的必要费用等损失。利润损失保险是一种附加险,它是依附在火灾或财产保险基本保单上的一种扩大责任的保险。由于利润损失保险所保风险与火灾或财产保险所保的风险是一致的,所以只有在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发生物质损失,而该种物质损失已经或可以获得保险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才负责赔偿该事故所造成的利润损失。

7.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保险标的,对其在生长、哺育、成长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提供损失补偿的一种保险。种植业保险包括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森林保险、经济林和园林苗圃保险等。养殖业保险包括大牲畜保险、家畜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其他养殖保险等。

由于农业风险较大,农业的经济收入偏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农业保险不适宜采用商业保险经营方式。国际上的商业保险公司较少涉足农业保险,即使经营农业保险亦不采取严格的商业保险经营准则。

4.3.2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区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生死合险。

⑴死亡保险。死亡保险是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死亡保险又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称为定期保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终身死亡保险,又称终身人寿保险或终身保险,它是一种被保险人按约定定期交付保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保险。有年金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之分。年金保险也称养老金保险,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按约定定期支付保险费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承担自约定期开始按期给付同一金额的年金的责任,直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定期生存保险是以某一特定期间为限,并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生存作为给付年金条件的一种生存保险。定期生存保险的年金给付受到两个条件限制:一是被保险人在保险约定期内死亡,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二是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满,年金停止给付。

(3)生死合险。又称两全保险,它是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的混合险种。生死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了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两者的责任范围,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人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单独办理,也可以附加于其他人身险合同内作为一种附加保险。该险种主要有两大类,即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前者作为一种独立的险种,专门为被保险人因各种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而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后者保障范围仅限于特种原因或特定地点所造成的伤害,例如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伤害保险等等。

3.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按经济损失的形式可将健康保险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所致残废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第二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即由于疾病和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由保险人给予保障的一种健康保险。第三类是工作能力丧失收入保险,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所致的全部工作能力丧失或部分工作能力丧失,而使其不能获得正常收入,由保险人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

4.3.3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的种类包括:

l.公众责任保险

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极为广泛的保险类别,主要承保企业、机关、团体、家庭、个人以及各种组织在固定的场所因其疏忽、过失行为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包括场所责任保险、个人责任保险等。

2.产品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因产品缺陷致使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由其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的特点是,第一,强调以产品责任法为基础。因为受害者与致害者之间并无契约关系,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受害者的索赔将无依据,产品责任亦不易划分,产品责任保险将成为无源之水。第二,产品责任保险虽不承担产品本身的损失,但它与产品有着内在的联系。产品质量愈好,其风险就愈小,反之亦然。第三,由于产品是连续不断地生产和销售的,所以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虽为一年,但它强调续保的连续性和保险的长期性。第四,产品责任事故须发生在制造、销售场所范围之外的地点。

3.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是承保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一般由提供各种专业技术服务的单位(如医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设计院等)投保,它适用于医生、药剂员、工程师、设计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工作者。现今国际保险市场上主要有医疗责任保险、律师责任保险、会计师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责任保险及其他职业责任保险等。

4.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雇佣劳工需要承担数种责任,其中代价最高的是按照劳工赔偿法或雇主责任法对雇员因工作而遭受的伤亡和疾病应当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雇主通过参加雇主责任保险来遵守这一法律规定。雇主责任保险是承保被保险人(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雇主所承担的这种责任包括其自身的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乃至无过失行为所致的雇员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但保险人为控制风险并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一致,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被列为除外责任。雇主责任保险的特点是:第一,以民法和雇主责任法或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合同作为承保条件。第二,被保险人是雇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雇员之间不存在保险关系,但该保险所保障的则是雇员的权益。

4.3.4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以经济合同所制定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按担保对象的不同,信用保证保险可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种。

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为信用关系中的权利人,由其投保他人的信用。例如卖方(权利人)担心买方不付款或不能

如期付款而要求保险人保险,保证其在遇到上述情况而受到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赔偿,如出口信用保险等。

保证保险则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例如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和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后20个月内支付工程项目,业主(权利人)为能按时接收完工项目,要求承包人(被保证人)提供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证承包人不能如期完工而使业主(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保证人)给予赔偿。保证保险一般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但有些国家如美国规定,该业务必须是政府批准的具有可靠偿付能力和专业人员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二是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除上述险种外,还有其他保险,如原子能保险、核电站保险、地震保险、航天保险等,这些保险主要是对巨灾风险提供保障,由于它们的历史短、业务量小,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此不做详细介绍。

复习思考题

一、概念题

社会保险政策保险商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

二、思考题

1.保险分类有何重要意义?分类采用哪些方法?保险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2.保险从宏观角度如何分类?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

3.商业保险有哪些主要险种?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7.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 司 18.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2.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 3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7.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 公司 38.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9.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 4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 办法 1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业务序列员工。 第三条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与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与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第二章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周期一般为一年;对于经营管理类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周期。 第五条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 一、绩效计划制定:直接上级和岗位任职者设定绩效指标、指标目标值以及相应的权重,完成各级员工的绩效计划书; 二、绩效辅导监控: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回顾; 三、绩效评估反馈:绩效周期结束后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一年绩效的提升; 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在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权限

熔断器与断路器分类知识原理与作用

熔断器与断路器分类知识原理与作用 (上传时间:2008-4-22 点击:37) 熔断器其实就是一种短路保护器,广泛用于配电系统喝控制系统,主要进行短路保护或严重过载保护。 熔断器一种简单而有效的保护电器。在电路中主要起短路保护作用。 熔断器主要由熔体和安装熔体的绝缘管(绝缘座)组成。使用时,熔体串接于被保护的电路中,当电路发生短路故障时,熔体被瞬时熔断而分断电路,起到保护作用。 常用的熔断器 (1)插入式熔断器如图1所示,它常用于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线路末端,作为配电支线或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用。 图1 插入式熔断器 1-动触点 2-熔体 3-瓷插件 4-静触点 5-瓷座 (2)螺旋式熔断器如图2所示。熔体上的上端盖有一熔断指示器,一旦熔体熔断,指示器马上弹出,可透过瓷帽上的玻璃孔观察到,它常用于机床电气控制设备中。螺旋式熔断器。分断电流较大,可用于电压等级500V及其以下、电流等级200A以下的电路中,作短路保护。 图2 螺旋式熔断器 1-底座 2-熔体 3-瓷帽 (3)封闭式熔断器封闭式熔断器分有填料熔断器和无填料熔断器两种,如图3和图4所示。有填料熔断器一般用方形瓷管,内装石英砂及熔体,分断能力强,用于电压等级500V以下、电流等级1KA以下的电路中。无填料密闭式熔断器将熔体装入密闭式圆筒中,分断能力稍小,用于500V以下,600A以下电力网或配电设备中。 图3 无填料密闭管式熔断器 1-铜圈 2-熔断管 3-管帽 4-插座 5-特殊垫圈 6-熔体 7-熔片

图4 有填料封闭管式熔断器 1-瓷底座 2-弹簧片 3-管体 4-绝缘手柄 5-熔体 (4)快速熔断器它主要用于半导体整流元件或整流装置的短路保护。由于半导体元件的过载能力很低。只能在极短时间内承受较大的过载电流,因此要求短路保护具有快速熔断的能力。快速熔断器的结构和有填料封闭式熔断器基本相同,但熔体材料和形状不同,它是以银片冲制的有V 形深槽的变截面熔体。 5)自复熔断器采用金属钠作熔体,在常温下具有高电导率。当电路发生短路故障时,短路电流产生高温使钠迅速汽化,汽态钠呈现高阻态, 从而限制了短路电流。当短路电流消失后,温度下降,金属钠恢复原来的良好导电性能。自复熔断器只能限制短路电流,不能真正分断电路。其 优点是不必更换熔体,能重复使用。 工作时,熔断器串连在被保护的电路中。当电路发生短路或严重过载时,熔断器中的熔断体将自动熔断,起到保护作用,最常见的就是保险丝。另外还有断路器,俗称"空气开关",也是一种短路保护器,当过流时,它会自动跳闸,起到保护作用;熔断器、断路器都是保护电器。但它们不是一样.断路器是总称,它分为两种——框架式断路器和塑料外壳式断路器。框架式断路器俗称 万能断路器;塑料外壳式断路器俗称空气开头。他们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可重复使用。寿命一般在几千次到几万次。熔断器是靠熔体熔化保护线路的一种电器,不可重复使用。保护以后需要更换熔体。 熔断器与断路器的区别: 他们相同点是都能实现短路保护,熔断器的原理是利用电流流经导体会使导体发热,达到导体的熔点后导体融化所以断开电路保护用电器和线路不被烧坏。它是热量的一个累积,所以也可以实现过载保护。一旦熔体烧毁就要更换熔体。 断路器也可以实现线路的短路和过载保护,不过原理不一样,它是通过电流底磁效应(电磁脱扣器)实现断路保护,通过电流的热效应实现过载保护(不是熔断,多不用更换器件)。具体到实际中,当电路中的用电负荷长时间接近于所用熔断器的负荷时,熔断器会逐渐加热,直至熔断。像上面说的,熔断器的熔断是电流和时间共同作用的结果起到对线路进行保护的作用,它是一次性的。而断路器是电路中的电流突然加大,超过断路器的负荷时,会自动断开,它是对电路一个瞬间电流加大的保护,例如当漏电很大时,或短路时,或瞬间电流很大时的保护。当查明原因,可以合闸继续使用。正如上面所说,熔断器的熔断是电流和时间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断路器,只要电流一过其设定值就会跳闸,时间作用几乎可以不用考虑。断路器是现在低压配电常用的元件。也有一部分地方适合用熔断器, 熔断器具有“反时限”保护特性,即当故障电流较小时,熔断器熔断的时间较长,当故障电流较大时,熔断器熔断的时间较短;熔断器的保护是一条曲线,对应每一个超过额定电流1.5倍的故障电流,均有一个熔断时间,因而熔断器是一个兼有若干个过流,又兼有若干个速断的保护元件。而空气开关大多只能设定速断值,即便是进口的先进空开,也只能设定几个“点”,对这几个点设定保护定值,不能作到全曲线,即每个点的保护。需要保护特性好的场合就不能替代。 熔断器一般灭弧能力较强,所带设备一般不需要校验动、热稳定性。而空气开关所带设备不但应校验动、热稳定性,就是空气开关本身也应进行动、热稳定性校验。(注:应该的事不一定能作到,家用等场合一般短路电流较小,人们大多省了此步,但这也是个别地方短路后烧空开的因素之一)

保险丝的选择和使用

保险丝的选择和使用 熔断器是动力和照明线路的一种保护器件,当发生短路或过大电流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保护线路和电气设施的安全(但不能准确保护过负荷)。 一、熔断器的分类 熔断器分为高压和低压两大类。用于3kV-35kV的为高压熔断器;用于交流220V 、380V 和直流220V 、440v 的为低压熔断器。 高压熔断器又分为户内式和户外式两种,型号说明如下: 例如RN1-3 / 150 -200 即为户内式。额定电压3kV、额定电流150A 、断开容量为200MVA。 户内式有RN1、RN2、RN3 、RN5 、RN6 等,户外式有RW3 、RW4 、RW10 等,直流电机车用有RNZ 、RNZ1等。 低压熔断器常见有插入式、管式、螺旋式三大类。又可分为开启式、半封闭式和封闭式三种。 开启式不单独使用,常与闸刀开关组合使用;半封闭管式的一端或两端开启,熔体熔化粒子喷出有一定方向,使用请注意安全;封闭式常见有插入式、无填料管式、有填料管式和有填料螺旋式。低压熔断器字母含义如下:

R-熔断器; C-插入式; L -螺旋式; M-密闭管式; S-快速;T-有填料管式。如RC1、RC1A 为插人式; RM-无填料管式; RT0、RL1、RLS分别为有填料管式和有填料螺旋式。 二、熔断器的选择原则 1.按照线路要求和安装条件选择熔断器的型号。容量小的电路选择半封闭式或无填料封闭式;短路电流大的选择有填料封闭式;半导体元件保护选择快速熔断器。 2.按照线路电压选择熔断器的额定电压。 3.根据负载特性选择熔断器的额定电流。 4.选择各级熔体需相互配合,后一级要比前一级小,总闸和各分支线路上电流不一样,选择熔丝也不一样。如线路发生短路,15 A 和25A 熔件会同时熔断,保护特性就失去了选择性。因此只有总闸和分支保持2-3 级差别,才不会出现这类现象。如一台变压器低压侧出口为RT0 1000 / 800 、电机为RT0 400 / 250 或RT0 400 / 350 ,上下级间额定电流之比分别为3.2 和2.3 故选择性好,即支路发生短路,支路保险熔断不影响总闸供电。 5.熔体不能选择太小。如选择过小,易出现一相保险丝熔断后,造成电机单相运转而烧坏;据统计60%烧坏的电机均系保险配置不合适造成的。

保险产品的分类 保险产品类型

保险产品的分类保险产品类型 如今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买保险为自己增加保障或理财,保险开始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为了买到更适合自己的保险,在买保险之前我们都要了解下保险产品的分类,让自己选择到更好的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的分类 目前保险市场的保险产品分类可以有以下几大分类: 1、保险产品的分类可以根据保险经营的性质、目的、对象和保险法规要求以及历史习惯等划分,而按业务保障对象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四个类别。 2、保险产品的分类可以按标的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按功能分为保障型保险、储蓄型保险、投资型保险;按性质分为给付型和补偿型。 3、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4、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5、按照保险标的分类的话,国内把保险产品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另外,我们除了要了解保险产品的分类还要清楚保险的分类方式是怎样的,根据现在的分类划分,保险的分类方式很多,例如: a、按保险标的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b、按保险合同双方的关系可以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c、以经营保险是否一盈利为目标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d、其他的,如按执行力区分,分为强制保险和非强制保险等。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保险产品有很多种,而且分类也很多,不同的分类方法与标准又会有不同的结果,所以我们购买保险产品时为了让所买的产品发挥最大的价值作用,就要认真分析它的产品作用,方能为自己转移风险,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满足自己的需求。

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业务档案的工作质量,维护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业务档案的信息存储、咨询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业务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业务档案是指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和保险公司在承保、批改、理赔等业务处理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单证、文字、图表、照片、声像等文件资料,包括已承保的投保资料档案、保险合同资料档案、案件理赔资料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第四条业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两大类。文书档案是指在传统直接记载有信息无需借助外部阅读工具阅读的各种纸质(包括纸、塑、胶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档案。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归档 第五条在完成承保理赔工作后,应在一个月内向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所有原始归档材料,双方清点移交材料并在“业务资料归档交接清单”上签名(清单项目:移交机构、移交人、移交时间、保险合同号或赔案号、单证张数、接收机构、接收人签字),并确保原始档案资料的排列顺序与交接清单一致。 第六条业务档案管理员在收齐原始档案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入库,保险档案的整理、立卷应以保证各种文件、单证的系统、完整、真实和保持历史联系为原则。具体如下: (一)非车险保单按险种归档,依险种保单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 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批单归入原承保单证案卷中(如案卷已装订归档,则粘贴在首页),若单一险种当年度保单号不足50号,则与其他险种合并归档装卷。作废、丢失单证单独归档; (二)车险保单依印刷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批单单独装订,按印刷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 第七条业务案卷承保材料依下述顺序从上至下归档装订: (一)交强险承保单证:依不同交强险险种类别归档

熔断器的主要分类

熔断器根据使用电压可分为高压熔断器和低压熔断器。根据保护对象可分为保护变压器用和一般电气设备用的熔断器、保护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保护电力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半导体元件的熔断器、保护电动机的熔断器和保护家用电器的熔断器等。根据结构可分为敞开式、半封闭式、管式和喷射式熔断器。 敞开式熔断器结构简单,熔体完全暴露于空气中,由瓷柱作支撑,没有支座,适于低压户外使用。分断电流时在大气中产生较大的声光。 半封闭式熔断器的熔体装在瓷架上,插入两端带有金属插座的瓷盒中,适于低压户内使用。分断电流时,所产生的声光被瓷盒挡住。 管式熔断器的熔体装在熔断体内。然后插在支座或直接连在电路上使用。熔断体是两端套有金属帽或带有触刀的完全密封的绝缘管。这种熔断器的绝缘管内若充以石英砂,则分断电流时具有限流作用,可大大提高分断能力,故又称作高分断能力熔断器。若管内抽真空,则称作真空熔断器。若管内充以SF6气体,则称作SF6熔断器,其目的是改善灭弧性能。由于石英砂,真空和SF6气体均具有较好的绝缘性能,故这种熔断器不但适用于低压也适用于高压。 喷射式熔断器是将熔体装在由固体产气材料制成的绝缘管内。固体产气材料可采用电工反白纸板或有机玻璃材料等。当短路电流通过熔体时,熔体随即熔断产生电弧,高温电弧使固体产气材料迅速分解产生大量高压气体,从而将电离的气体带电弧在管子两端喷出,发出极大的声光,并在交流电流过零时熄灭电弧而分断电流。绝缘管通常是装在一个绝缘支架上,组成熔断器整体。有时绝缘管上端做成可活动式,在分断电流后随即脱开而跌落,此种喷射式熔断器俗称跌落熔断器。一般适用于电压高于6千伏的户外场合。 此外,熔断器根据分断电流范围还可分为一般用途熔断器,后备熔断器和全范围熔断器。一般用途熔断器的分断电流范围指从过载电流大于额定电流1.6~2倍起,到最大分断电流的范围。这种熔断器主要用于保护电力变压器和一般电气设备。后备熔断器的分断电流范围指从过载电流大于额定电流4~7倍起至最大分断电流的范围。这种熔断器常与接触器串联使用,在过载电流小于额定电流4~7倍的范围时,由接触器来实现分断保护。主要用于保护电动机。 艾驰商城是国内最专业的MRO工业品网购平台,正品现货、优势价格、迅捷配送,是一站式采购的工业品商城!具有 10年工业用品电子商务领域研究,以强大的信息通道建设的优势,以及依托线下贸易交易市场在工业用品行业上游供应链的整合能力,为广大的用户提供了传感器、图尔克传感器、变频器、断路器、继电器、PLC、工控机、仪器仪表、气缸、五金工具、伺服电机、劳保用品等一系列自动化的工控产品。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熔断器产品的选型,报价,采购,参数,图片,批发等信息,请关注艾驰商城https://www.360docs.net/doc/971727532.html,。

保险丝型号

险丝管也叫保险丝,保险丝也被称为熔断器,IEC127标准将它定义为―熔断体(fuse-link)‖。它是一种安装在电路中,保证电路安全运行的电器元件。保险丝的作用是:当电路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伴随着电流不断升高,并且升高的电流有可能损坏电路中的某些重要器件或贵重器件,也有可能烧毁电路甚至造成火灾。若电路中正确地安置了保险丝,那么,保险丝就会在电流异常升高到一定的高度和一定的时候,自身熔断切断电流,从而起到保护电路安全运行的作用。 目录 保险丝管的分类 保险丝的功效与构造 选择保险丝的10个要素 编辑本段保险丝管的分类 按使用范围分,可分为:电力保险丝、机床保险丝、电器仪表保险丝(电子保险丝)、汽车保险丝。按体积分,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及微型。 按额定电压分,可分为:高压保险丝、低压保险丝和安全电压保险丝。按分断能力分,可分为:高、低分断能力保险丝。按形状分,可分为:平头管状保险丝(又可分为内焊保险丝与外焊保险丝)、尖头管状保险丝、铡刀式保险丝、螺旋式保险丝、插片式保险丝、平板式保险丝、裹敷式保险丝、贴片式保险丝。按熔断速度分,可分为:特慢速保险丝(一般用TT表示)、慢速保险丝(一般用T表示)、中速保险丝(一般用M表示)、快速保险丝(一般用F表示)、特快速保险丝(一般用FF表示)。按品牌分,可以分为:胜名保险丝,力特保险丝,华德保险丝按标准分,可分为:欧规保险丝(VDE)、美规保险丝(UL)、日规保险丝(PSE)。按尺寸分可以分为:尺寸,3.6X10,3X10,5X20,6X30,6X32,6X25,10*38,2.4X7,2.5X6,3X8,2.5X9,8.5X8,8.5X8X4,3.5X10,3.5X9按电流分可以分为:32ma,63ma,100mA,150mA,200mA,250mA,300mA,400mA,500mA,600mA,800mA,1A,1. 25A,1.6A,2A,2.5A,3A,3.5A,4A,5A,6A,7A,8A,9A,10A,12A,15A,20A,25A,30A 按材质分可以分为:玻璃电流保险丝,陶瓷电流保险丝保险丝管的选型:a)确定安全标志:根据产品将销售的市场要求,选定保险丝管的安全认证标志及安全标准(UL标准或IEC标准保险丝管)。b)确定外型尺寸:根据安装空间和确定的安全认证标志及安全标准,选定保险丝管的外型尺寸。c)确定型号:根据被保护回路的电流特性,选定保险丝管的型号。例如,被保护回路的电流特性为恒定电流,则选用快速熔断型。d)确定额定电压:根据被保护回路的输入电压及使用要求,确定保险丝管的额定电压。例如,被保护回路的输入电压为220V,则须选用额定电压220V以上的保险丝管,可选250V、300V、350V等;但考虑成本因素,不必选用过高的额定电压。e)确定最小额定电流:根据被保护回路的稳太工作电流及相关的使用折损系数,初步确定保险丝管的额定电流。例如,被保护回路的稳太工作电流为1A,选用UL标准延时保险丝管,工作环境温度约80℃,则保险丝管的额定电流最小

XX保险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落实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参与执行机构,参与部门职位的调整与维护、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与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内控部将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薪酬预算、发放,以及财务类绩效指标的制定、分解、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位管理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议,在经过

总经理室研究审核后,审批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对架构内的职位及对应职级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订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级配置,报公司董事会(或 执行董事)审批 制订公司各类岗位的整体编制计划 制订公司SM类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 批 制订公司BM类及以下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室审 批 第九条公司的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专业类职位和操作类职位。 管理类职位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对下属(团队或同事)的领导和指导做出贡献或达成工作业绩目标,团队绩效是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专业类职位需要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长期经验的累积才能完成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专业能力而非人员管理。 操作类职位主要从事简单、重复的操作性工作,其工作职责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或流程进行操作为主,工作环境单纯或简单。 第十条构建职位管理体系应根据公司当前阶段的战略发展与业务发展目标,体现以下原则: (一)满足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的需求:按职能需要和职责划分设置职位,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空间。 (二)明确界定管理层级的设置:本着构建精简高效组织的宗旨,规范各管理层级的设置标准与原则。 (三)通过科学的职位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职等架构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角色定位与职责要求,以利于内外部人员对各层级角色的了解。

熔断器种类及选择

对熔断器的选择要求是: 在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熔断器不应熔断;在出现短路时,应立即熔断;在电流发生正常变动(如电动机起动过程)时,熔断器不应熔断;在用电设备持续过载时,应延时熔断。对熔断器的选用主要包括类型选择和熔体额定电流的确定。 选择熔断器的类型时,主要依据负载的保护特性和短路电流的大小。 例如,用于保护照明和电动机的熔断器,一般是考虑它们的过载保护,这时,希望熔断器的熔化系数适当小些。所以容量较小的照明线路和电动机宜采用熔体为铅锌合金的RC1A系列熔断器,而大容量的照明线路和电动机,除过载保护外,还应考虑短路时分断短路电流的能力。若短路电流较小时,可采用熔体为锡质的RCIA系列或熔体为锌质的RM10系列熔断器。用于车间低压供电线路的保护熔断器,一般是考虑短路时的分断能力。当短路电流较大时,宜采用具有高分断能力的RL1系列熔断器。当短路电流相当大时,宜采用有限流作用的RT0系列熔断器。 熔断器的额定电压要大于或等于电路的额定电压 熔断器的额定电流要依据负载情况而选择。 ①电阻性负载或照明电路,这类负载起动过程很短,运行电流较平稳,一般按负载额定电流的1~1.1倍选用熔体的额定电流,进而选定熔断器的额定电流。 ②电动机等感性负载,这类负载的起动电流为额定电流的4~7倍,一般选择熔体的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2.5倍。这样一般来说,熔断器难以起到过载保护作用,而只能用作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应用热继电器才行。

熔断器型号规格用途对照大全 第一位:产品字母代号(R-熔断器) 第二位:使用环境(N-户内,W-户外) 第三位:设计序号(1,2,3……) 第四位:额定电压(KV) 第五位:结构特点(H-带有限流电阻,Z-带重合闸,T-带热脱扣器) 第六位:额定电流(A) 1;熔断器型号:QX374-RN2 用于1000v以下电力设备保护 2;PW10户外跌落式熔断器 产品名称:PW10户外跌落式熔断器 产品型号:RW10-100 RW10-200 10KV-15KV 产品概述:PW10户外跌落式熔断器采用IEC60282、GB15166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电压为10KV ∽35KV户外架空配电系统上,作为线路或电力变压器的过载和短路保护用。

常用保险丝规格

在很多电子设备中,都离不开保险丝(FUSE)。自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爱迪生发明了把细导线封闭在台灯座里的第一个插塞式保险丝之后,保险丝的种类越来越多,应用越来越广。这里介绍一些保险丝参数、选择及应用常识。 保险丝的各项额定值及其性能指标是根据实验室条件及验收规范测定的。国际上有多家权威的测试和鉴定机构,如美国的保险商实验公司的UL认证,加拿大标准协会的CSA认证、日本国际与贸易工业部的MTTI认证和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的ICE认证。 保险丝的选择涉及下列因素: 1. 正常工作电流。 2. 施加在保险丝上的外加电压。 3. 要求保险丝断开的不正常电流。 4. 允许不正常电流存在的最短和最长时间。 5. 保险丝的环境温度。 6. 脉冲、冲击电流、浪涌电流、启动电流和电路瞬变值。 7. 是否有超出保险丝规范的特殊要求。 8. 安装结构的尺寸限制。 9. 要求的认证机构。 10. 保险丝座件:保险丝夹、安装盒、面板安装等。 下面把保险丝选型中常见的参数和术语作一些说明。 正常工作电流:在25℃条件下运行,保险丝的电流额定值通常要减少25%以避免有害熔断。大多数传统的保险丝其采用的材料具有较低的熔化温度。因此,该种保险丝对环境温度的变化比较敏感。例如一个电流额定值为10A的保险丝通常不能在25℃环境温度下大于7.5A的电流运行。 电压额定值:保险丝的电压额定值必须等于或大于有效的电路电压。一般标准电压额定值系列为32V、125V、250V、600V。 电阻:保险丝的电阻在整个电路中并不十分重要。但对于安培数小于1的保险丝的电阻会有几个欧姆,所以在低电压电路中采用保险丝时应考虑这个问题。大部分的保险丝是用正温度系数材料制成,所以也有冷电阻和热电阻之分。 环境温度:保险丝的电流承载能力,其实验是在环境温度为25℃情况下进行的,这种实验受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环境温度越高,保险丝的工作温度就越高,其保险丝的电流承载能力就越低,寿命也就越短。相反,在较低的温度下允许会延长保险丝的寿命。 熔断额定容量:也称为致断容量。熔断额定容量是保险丝在额定电压下能够确实熔断的最大许可电流。短路时,保险丝中会多次通过比正常工作电流大的瞬间过载电流。安全运行时要求保险丝保持完整的状态(无爆裂或断裂)。 保险丝性能:保险丝的性能是指保险丝对各种电流负荷做出反应的迅速程度。保险丝按性能常分为正常响应、延时断开、快动作和电流限制四种类型。

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耸俦O展?br?/>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7.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2.?及畈撇O展煞萦邢薰荆撇O展?br?/> 33.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4.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5.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6.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7.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8.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9.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40.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分级管理办法(2012年6月修订版 )

保险理赔案件分级管理办法 (2012年6月修订) 为了贯彻“一个客户、综合服务”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根据总经理室提出的:“产、寿、健理赔案件必须做到每案有责任人,对于重大案件实行一案一跟踪,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组织架构 一、责任人设置 为了更好的将分级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整合总公司及各机构理赔资源,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分级管理办法中共设定如下责任人: 1、总公司 总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分为: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案件督导责任人、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 2、分公司 分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分为:分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和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 3、案件责任人 为落实总经理室提出的每案有责任人的要求,案件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 二、各责任人职责 1、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

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分级案件管理办法,完成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同时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予以指导。 2、重点机构总公司执委督导制(详见如下列表) 总公司督导责任人为总公司执委成员,负责对分级管理案件的全程跟踪,同时督促、指导分级管理案件的处理过程,直至案件结案;督导执委根据人员调整和机构指标达成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 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负责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予以提前审核,通过案件的现场查勘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意见,同时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处理。 4、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 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负责按本办法对报案后的案件逐案审核,检查第一责任人是否按时到现场查勘,调查报告是否按时完成,同时完成对分级管理案件数据采集工作,并报送相关责任人。 5、分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 分公司分级管理案件责任人由查勘管理岗位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对分级管理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总公司的沟通与反馈,同时对前一日的报案案件查勘情况通过理赔系统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查勘员预估失误。 6、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 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由未决管理岗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5

熔断器分类

熔断器的作用与分类 熔断器(fuse)是指当电流超过规定值时,以本身产生的热量使熔体熔断,断开电路的一种电器。熔断器是根据电流超过规定值一段时间后,以其自身产生的热量使熔体熔化,从而使电路断开;运用这种原理制成的一种电流保护器。熔断器广泛应用于高低压配电系统和控制系统以及用电设备中,作为短路和过电流的保护器,是应用最普遍的保护器件之一。 熔断器 工作原理 利用金属导体作为熔体而分断电路的电器,串联于电路中,当过载或短路电流通过熔体时,熔体自身将发热而熔断,从而对电力系统、各种电工设备以及家用电器都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具有反时延特性,当过载电流小时,熔断时间长;过载电流大时,熔断时间短。因此,在一定过载电流范围内至电流恢复正常,熔断器不会熔断,可以继续使用。 熔断器 分类 插入式熔断器:它常用于380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线路末端,作为配电支线或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用。 螺旋式熔断器:熔体上的上端盖有一熔断指示器,一旦熔体熔断,指示器马上弹出,可透过瓷帽上的玻璃孔观察到,它常用于机床电气控制设备中。螺旋式熔断器。分断电流较大,可用于电压等级500V及其以下、电流等级200A以下的电路中,作短路保护。 封闭式熔断器:封闭式熔断器分有填料熔断器和无填料熔断器两种。有填料熔断器一般用方形瓷管,内装石英砂及熔体,分断能力强,用于电压等级500V以下、电流等级1KA以下的电路中。无填料密闭式熔断器将熔体装入密闭式圆筒中,分断能力稍小,用于500V以下,600A以下电力网或配电设备中。 快速熔断器:快速熔断器主要用于半导体整流元件或整流装置的短路保护。由于半导体元件的过载能力很低。只能在极短时间内承受较大的过载电流,因此要求短路保护具有快速熔断的能力。快速熔断器的结构和有填料封闭式熔断器基本相同,但熔体材料和形状不同,它是以银片冲制的有V形深槽的变截面熔体。 自复熔断器:采用金属钠作熔体,在常温下具有高电导率。当电路发生短路故障时,短路电流产生高温使钠迅速汽化,汽态钠呈现高阻态,从而限制了短路电流。当短路电流消失后,温度下降,金属钠恢复原来的良好导电性能。自复熔断器只能限制短路电流,不能真正分断电路。其优点是不必更换熔体,能重复使用。 低压配电系统中熔断器是起安全保护作用的一种电器,熔断器广泛应用于电网保护和用电设备保护,当电网或用电设备发生短路故障或过载时,可自动切断电路,避免电器设备损坏,防止事故蔓延。

保险丝选型手册

保险丝的应用指南 目录 一.保险丝的基本工作原理 二.管状保险丝的分类 三.选择保险丝的十个要素 四.小型管状保险丝的测试要求 五.小型管状保险丝的安全认证

一. 保险丝的基本原理 ----------------------------------------------- 1.结构: 在电路过电流保护元件中最常用的就是小型管状保险丝,它是由两端带有金属联接端子的管体和管内的金属熔体这两大主要部份所组成的,其外壳部份的作用是支撑和联接,大多数保险丝的外型是圆柱形的,即所称为管状的;关键的功能是由内部的熔体所决定的。 2.功能: 保险丝是串联在电路中的,一般要求其电阻要小(功耗要小),因此当电路正常工作时,保险丝只相当于一根导线,能够长时间稳定的使用;由于电源或外部干扰而发生电流波动时,保险丝也能承受一定范围的过载;只有当电路中出现较大的过载电流--故障或短路--时,保险丝才会动作,通过断开电流来保护电路的安全。 3.原理: 保险丝通电时因电流转换的热量会使熔体的温度上升,在负载正常工作电流或允许的过载电流时,电流所产生的热量和通过熔体,壳体和周围环境所幅射,对流和传导等方式散发的热量能逐步达到平衡;如果散热速度跟不上发热时,这些热量就会在熔体上逐部积蓄,使熔体温度上升,一旦温度达到和超过熔体材料的熔点就会使它熔化,从而断开电流,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 4.名词术语: 额定电流:保险丝的公称工作电流,代号:In 额定电压:保险丝的公称工作电压,代号:Un 电压降:额定电流下保险丝两端的电压降,代号:Ud 冷电阻:保险丝不工作时本身的电阻值,代号:Rn

过载能力:保险丝能长期工作的过载电流(有些品种能在高温条件下) 熔断特性:保险丝工作的性能指标--负载电流和熔断时间两者的函数关系,即时间/电流特性 (也称为安-秒特性)。通常 有两种表达方法: ----熔断特性曲线:以负载电流为X座标,熔断时间为Y座标,由保险丝在不同电流负载下的平均熔断时间座标点 连成的曲线。每一个型号规格的保险丝都有一条相应的 曲线可代表它的熔断特性,这种曲线可用于选用保险丝 时的参考。 ----熔断特性表:由若干个具有代表性的负载电流值和对应的熔断时间所组成的表格。每一种型号的保险丝都有一 个熔断特性表,这种表格可用于检测保险丝时的依据。 分断能力:保险丝最重要的安全指标—在很大的过载电流(短路)时,保险丝能够安全分断的最大电流值。安全分断即是 指在保险丝分断电路是不发生喷溅,燃烧,爆炸等危及 周围元件部件以至人身安全的现象。代号:Ir 熔化热能值:使保险丝的熔体熔化所需要的公称能量值,是保险丝本身的一个参数。代号:I2 t

保险丝分类

赫森电气 https://www.360docs.net/doc/971727532.html, 赫森电气(无锡)有限公司坐落于享誉“太湖明珠”之城-无锡,由加拿大赫森电能研究所参与保险丝分类 当电路中出现较大的过载电流故障或短路时,保险丝才会动作,通过断开电流来保护电路的安全。那么保险丝的分类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和赫森电气有限公司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按熔断特性分: 根据不同应用要求,同一类型的保险丝被设计成好多种不同的熔断特性,有此又可将保险丝分为:快熔断和慢熔断两大类, 再细分还有特快熔断;中速熔断和特慢熔断等。 2、按外形尺寸分: 管状保险丝的外形尺寸有很多种,比较常用的有:Φ 6X30 (3AG);Φ5X20;Φ4X15(2AG);Φ3X10;Φ2X7 等 。 3、按联接方式分: 保险丝联接到电路中去的方式两大类:直接焊在电路板上(称为 PGT 式)的和通过其他连接件联接的。

赫森电气 https://www.360docs.net/doc/971727532.html, 赫森电气(无锡)有限公司坐落于享誉“太湖明珠”之城 -无锡,由加拿大赫森电能研究所参与 4、按分断能力分: 从保险丝能够安全分断的大电流的大小来分,保险丝可分为: 高分断和低分断两大类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增强分断能力保险丝。 保险丝分类哪家专业?小编为您推荐赫森电气有限公司。 赫森电气(无锡)有限公司坐落于享誉“太湖明珠”之城—无锡,专注于超快速半导体设备保护与光伏熔断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厂家。 公司以国际化市场为导向,通过不断的研究﹑开发以及大量的实践,终于在大功率电动汽车电池组与充电﹑轨道交通﹑航天器UPS 电源﹑光伏发电等电力系统保护领域获得显著成果。赫森成功改良固化技术﹑设计领域产品结构与工艺,使产品体积显得缩小。同时,赫森是全球高分断能力熔断器的纪录创造者。超快速半导体保护和光伏熔断器分断能力创世界高纪录,主导产品已获得美国UL 安全试验所认证。

保险丝基础知识整理

保险丝基础知识整理 目录 1 定义 2 介绍 2.1 外形 2.2 标志 2.3 工作原理 2.4 作用 3 构成 3.1 基本组成 3.2 灭弧装置 3.3 熔断装置 4 分类及特性 4.1 分类 4.2 特性 5 保险丝管的安全标准及标志 6 影响保险丝寿命的因素及评估保险丝寿命 6.1 影响保险丝寿命的因素 6.2 保险丝老化后对使用的影响 6.3 保险丝寿命的测试评估 7保险丝选型 7.1 保险丝适用的电路 7.2 保险丝管使用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7.3 保险丝管的选用 1定义 当电路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伴随着电流不断升高,并且升高的电流有可能损坏电路中的某些重要器件,也有可能烧毁电路甚至造成火灾。若电路中正确地安置了保险丝,那么保险

丝就会在电流异常升高到一定的高度和热度的时候,自身熔断切断电流,从而起到保护电路安全运行的作用。 2介绍 2.1外形 ⑴、条丝状。早期原始型态的保险丝,直接以螺丝锁定,用于各种尺寸的旧式开关、插座。 ⑵、片状(裸片状)。比旧式丝状方便使用。 ⑶、玻璃管状。有几种不同尺寸,常见于电子产品。6.3 x 32 mm (直径x 长度)、 5 x 20 mm ⑷、陶瓷管状。有几种不同形状及尺寸,可避免玻璃爆裂。 ⑸、塑胶片状带金属片状接脚:汽车保险丝。 ⑹、表面接着元件(SMD)型。 ⑺、圆柱体状,插件式:直接焊接于电路板上,用于产品内部。 2.2标志 标志大多数保险丝的标记在身上或端盖与标记,指示其评级。但是“芯片类型”保险丝功能很少或没有标记,使识别非常困难。 保险丝可能出现类似的显著不同的特性,确定了它们的标记。保险丝标记通常会传达以下信息: 安培的保险丝的额定 电压等级的保险丝 时间- 电流特性,即速度保险丝 批准由国家和国际标准机构 制造商/ 产品编号/系列 中断能力 2.3工作原理 当电流流过导体时,因导体存在一定的电阻,所以导体将会发热。且发热量遵循着这个公式:Q=0.24I2RT;其中Q是发热量,0.24是一个常数,I是流过导体的电流,R是导体的电阻,T是电流流过导体的时间;依此公式我们不难看出保险丝的简单的工作原理了。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管理办法,范文,网,分级,品质,寿险,业务人员,个人,,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查看更多范文。 第一条目的为建立业务人员品质档案,实行差异化管理,引导业务人员全面提升业务品质,实现业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司的长期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业务人员”,指经本公司委托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年资满半年的营销与收展系列业务人员。对于未达到年资要求的业务人员,可对其业务品质进行记录,但不进行等级评定。第三条契约品质指标的设置 契约指标标准评分新契约问题件一件-1(在半年考核期内,第一件不计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犹豫期退保一件-2短期出险拒赔件一件-10第十三月继续率≥75%0 [70%,75%)-2 [0,70%)-3短险赔付率[0,50%]0 (50%,60%]-1 (60%,100%]-2 >100%-3

(一)新契约问题件:在新契约作业处理过程中产生问题描述、下发新契约审核通知书的新契约件(同一投保件问题下发超过二次以上计为一件问题件)。不包括体检、契约调查、延期、拒保及加费问题件。(二)犹豫期退保件:在保险合同的犹豫期内退保的寿险新契约保件。(三)第十三月保费继续率:十三个月后仍有效的保单保费之和/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保费之和其中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不含犹豫期退保件、趸交保费件同死亡件。(四)短险赔付率=累计赔付金额/累计经过承保保费经过承保保费=保险责任经过期间/365*净保费以考核期为20XX年上半年为例:分子: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赔付金额分母: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经过保费(五)短期出险拒赔件: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且被拒赔的保件。第四条不良行为品质分值的设置(一)不良品质行为:按《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对不良品质进行警告、处分、解约的处理分别对同一行为设置不同的分值,营销部在进行确认时将根据“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业务人员品质评定结论进行扣分并录入品质管理系统。其中,警告:-10;记过:-20;解约:-50。(二)不良品质行为如下:代签名,误导客户,不实告知,冒名顶替体检,参与保险欺诈,滞留客户保险费/保险金,擅自更改客户投保资料,挂单行为,客户投诉,强制或引诱投保、唆使退保、回佣、泄露客户资料、隐瞒犹豫期或阻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