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齿客服平台采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议产品:智齿客服平台[简称:智齿客服]V4.0 版本号:Ver.2017.2

智齿客服平台采购合同

第一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支付系统软件的使用费。

2.乙方向甲方提供自主研发的智能客服平台及相关支持服务。

3.乙方提供收费智能客服机器人均自带机器人问答量“十万条”。

4.甲方购买智能客服产品版本为:专业版。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为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智能客服平台使用账户之日起一年。

2.合同签订付款后一年内所购买产品需开通使用,过期自动失效。

第三条费用及付款方

银行帐号: 110911521710606

1.甲方保证通过乙方系统提交的网络信息不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版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损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2.甲方使用智能客服平台进行网络客服咨询服务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3.甲方自主选择智能客服登录名和密码,同时对使用该登录名和密码的所有活动负责。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系统使用费,并应连续使用系统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为止,不得中

途冻结使用。

5.甲方使用乙方系统管理的网站为自身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网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网站不承担甄别责任,

如因此产生纠纷,甲方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系统使用技术支持服务。

7.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智能客服平台,并保证该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8.乙方承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合法授权和相关行业的营业许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付费使用乙方智能客服平台,只能应用在甲方公司所属互联网渠道,如发现甲方购买的系统应用于

其它不属于甲方公司明细的互联网渠道,乙方有权关闭系统。

2.由于甲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或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而造成甲方网站关闭,乙方概不负责,甲

方所欠费用须按时结算,已支付费用概不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

3.如因乙方原因,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反馈,造成甲方使用产品的非正常中断,乙方有义务顺延产品使

用期(甲方恶意不及时通知乙方的除外)。

第六条用户名、密码及其安全性

1.甲方自行承担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修改和保密工作,系统所进行的业务操作均视为甲方自己的操作,乙

方不对产生的后果负责。

2.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七条保密

1.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乙方系统的信息、截图、功能等,如违反该保密义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协议一方及其员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或接触的对方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该方商业信息、技

术信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市场计划、财务信息等,均应履行严格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与业务无关的人员。如违反该保密义务,披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保密方承担由此给披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上传的所有资料、数据,以及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或策划创意、书面文案、广告或宣传资料等,甲方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工作成果复制、发行、传播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或影响甲方的知识产权。

2.本协议客服系统软件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均归属于乙方。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软件著作权,不得对

乙方产品的标识、Logo、内容、资料、系统存在解密、复制、提供第三方使用等任何可能构成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应当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并无条件赔偿乙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遵守法律

1.双方均同意完全遵守适用于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销售或服务的全部法律。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与效力

1.如发生本合同条款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则发生抵触的条款将完全按照法律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

则依旧保持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如果双方因此合同进入仲裁程序,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和其它相关仲裁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有效期届满而终止。

2.本合同可以在下列条件下提前终止:

(1)一方违约,在守约方发出违约通知10日内仍未改正或改正不完全,守约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单方终止本合同;

(2)一方发生破产、停止营业或其他经营状况恶化、丧失信誉等事项,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终止本合同;

(3)一方违反第七条(保密)、第八条(知识产权)、第九条(遵守法律)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可以提前终止的情况。

3.本合同终止后,第七条(保密)、第八条(知识产权)、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继续有效。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因黑客、病毒、通信部门技术调整或国家法律法规改变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

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其它不可抗力情形造成的服务中断,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因未能预见且其发生和后果为不可防止和无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没有履行或

延迟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通过诚信协商,根据该事件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来决定是终止本合同,还是延迟或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洪水、旱灾、风暴、暴风雨和暴风雪、泥石流、水的冲蚀、爆炸和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暴乱、暴动和罢工,不包括劳资纠纷。

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邮、电报或传真发出。

第十五条转让

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之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

方。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附加条款或附件约定,附加条款或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并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