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2010259号
刘艳与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二审鲁01行终319号判决书

刘艳与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二审鲁01行终319号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1【案件字号】(2020)鲁01行终3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振明张启胜曹磊【审理法官】张振明张启胜曹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艳;山东师范大学【当事人】刘艳山东师范大学【当事人-个人】刘艳【当事人-公司】山东师范大学【代理律师/律所】陈林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运嘉明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林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运嘉明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林运嘉明【代理律所】山东潍青律师事务所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艳【被告】山东师范大学【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授权,山东师范大学具有审查授予本校学士学位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合法性审查质证合法性新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授权,山东师范大学具有审查授予本校学士学位的法定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本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
"该办法赋予学位授予单位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在学术自治范围内制定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权力和职责,属于学术自治的范畴。
山东师范大学依据上述规定,自行制定了《山东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是高等学校依法行使教学自主权的体现,是对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的细化,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应受司法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哈市教师诉求书最终版

哈市教师诉求书最终版哈尔滨市八万教师维权诉求书尊敬的黑龙江省政府领导同志你们好!今天我们哈市全体教师终于再次鼓起勇气来维权。
我们爱国爱党、爱岗敬业,踏实工作,默默奉献,无怨无悔。
当我们知道党和政府加大了对教育投入,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时,心里无比温暖。
我们满怀希望,期待受到尊重和认可。
涨工资、发阳光工资、发绩效工资一个个喜讯使我们热情高涨~~然而,党和国家给予教师这一切的美好,到了地方主管部门又都成了泡影,变得支离破碎。
一次次拖欠、一次次推诿,一次次冠冕堂皇的借口后,美好的希望变成了失望,甚至绝望!然而,善良的我们依然等待,因为我们坚信政府是诚信的!但是我们的让步换来的却是漠视和遗忘。
今天,党中央的反腐风暴,让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希望,给百姓带来了曙光!哈尔滨市教师曾在2014年8月19日,9月21日分别向哈尔滨市信访办、黑龙江省信访办反映情况,至今无果!无奈,2014年10月14日,有几位教师代表又向哈尔滨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示威申请,几位代表又于2014年10月16主任要求有通讯费。
6、要求有误餐费,有通勤费,要求和公务员同等待遇。
7、各种捐款必须民主自愿,要求查看以前“一日捐”的善款去向和收据。
8、要求全市教师统一工资标准,同工同酬。
9、省直属校、市直属校和区直属校待遇差距太大。
要求拉平待遇。
10、要求政府在教师工资上政务公开、政策透明,强烈要求教师工资由市财政拨款。
以上各项,我们要求有关领导,能够本着对教师、对教育负责的态度,给予明确答复并做出书面答复。
同时我们要求处理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对相关事宜进行追责,一追到底,查出损害全体教师利益的始作俑者!作为教师,我们一直都依法维权,这也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在此恳请相关领导,不要对维权教师及本单位领导们进行打压、免职等打击报复行为。
恳请领导为哈市全体教师做主,为哈市的教育撑起一片纯净的蓝天,别在让教师因从事这个行业而心寒!最后,向各位领导表示深深地谢意!哈市八万全体教师2014年11月21日附诉求相关政策、文件和解释:一、教师不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律依据如下: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认定中小学、高中、职高教师不在征缴范围之列。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
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3.01
•【文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
•【施行日期】2011.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50号)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新闻出版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了第五批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废止161件规范性文件。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前期计划预安排委内分工

省建设厅 省国土资源 厅 省环保厅
三门核电 3#4#机组
项目业主: 中核集团三 门核电有限 公司
李云峰 057681326596
水利部
省水利厅 省电力公司 省海洋渔业 局
省电力公 已编制电源接入系统 三季度完成出线方 司 报告 案审批 国家海洋 已编制近岸海域环境 三季度批复海域使 局 功能区划方案 用论证报告
市水利局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2
序 号
建设单位 建设起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总投资 批复部门 止年限 主要内容 或前期主体
联系人及电话 目前进展情况 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各县市 发改局或 市级部门 项目单位
省发改委 未启动 台金高速至 5省 台州主城区 前期主体: 2010年 批 高速公路,长 连接线(临 台州市交通 ~2013 前 9.5公里。 海西岑至黄 局 年 期 岩下闸) 省建设厅 未启动 13.03 省国土厅 未启动 省环保厅 未启动 省水利厅 未启动 省发改委 未启动 台金高速公 椒江道感堂至 前期主体: 2010年 路东延二期 沿海高速,高 6 台金高速建 ~2015 (道感堂至 速公路,长6公 设指挥部 年 沿海高速) 里。 省建设厅 未启动 5.4 省国土厅 未启动 省环保厅 未启动 省水利厅 未启动 省发改委 74省道南延 三门毛张至 前期主体: 7 椒江二桥 台州市交通 (椒江临海 局 段) 省建设厅 一级公路25.1 公里 16.2 省国土厅 省环保厅 省水利厅
市发改委 0.7 市建设局
项目建议书台发改投 完成工可批复 资〔2007〕179号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07(开)045
陈开智 台州市质检 1395855837 院、台州市 8顾荣见 特检中心 1330658701 2
职称任职资格文件目录 (1)

张人社职 [2013]60号
甘区职改办 张人社职 [2014]4号 [2013]61号
2014
甘教人
张人社职 [2015]20号
甘区职改办 [2015]25号 甘区职改办 [2016]8号
张人社职 [2015]20号
甘区职改办 张人社职 甘区职改办 [2015]25号 [2014]63号 [2015]6号
甘教人 张人社职 甘区职改办 张人社职 甘区职改办 [2015]65号 [2016]2号 [2016]8号 [2015]45号 [2016]7号
正常小高 区 市
其它 区
张市职改办 [1993]11号 张市职改办 [1993]9号 张市职改办 [1993]176号 张市职改办 [1993]175 张市职改办 [1995]22号 张市职改办 [1995]021 张市职改办 [1996]014号 张市职改办 [1997]017号 张市职改办 [1998]19号 张地职改办 [1999]49号 张市职改办 [2000]95号 张市职改办 [2001]36号 张市职改办 [2002]11号
甘区职改办 张人职 [2009]3号 [2009]12号 甘区职改办 张人职 [2010]8号 [2009]74号 甘区职改办 张人社职 [2011]20号 [2010]18号 甘区职改办 张人社职 [2012]3号 [2011]62号 甘区职改办 [2013]18号 张人社职 [2013]3号
甘教人〔 张人职 2009〕29号 [2009]52号
甘区职改办 [2009]1号 甘区职改办 [2009]67号
张人职 甘区职改办 张人职 [2006]54号 [2006]103号 [2007]4号
张人职 甘区职改办 张人职 甘区职改办 [2007]68号 [2007]101号 [2008]11号 [2008]3号 张人职 甘区职改办 [2009]10号 [2009]4号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3版(释义归纳)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释义总结三级医院设置标准: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原卫生部2004颁布。
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卫生技术人员指卫生事业机构支付工资的全部职工中现任职务为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中医师、西医师、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护师、中药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中医士、西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剂士、西药剂士、检验士、其他技士、护理员、中药剂员、西药剂员、检验员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四类: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2.中药、西药人员: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3.护理人员: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开放床位:指医院目前实际开放的床位。
病房护士:指普通病房护士总数,不包括重症监护、手术室、门诊等。
在岗护士:全院在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医院水电气管道维修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卫生区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根据起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地理环境、卫生与疾病状况、不同人群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区域卫生发展方向、发展模式与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和培植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不同规模的卫生机构,使卫生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形成区域卫生的整体发展。
急诊科独立设置:依据:《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
重症医学科:依据:《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力医政发[2009]23号重症医学床位:是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提供及时、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的床位。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校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对象、标准、申请条件与名额第四条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五条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六条申请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素质评价的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均列全班(全专业、年级)前10%。
学生素质评价的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教高函[2012]13号
![教高函[2012]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ce1c8f06b90d6c85ec3ac640.png)
教高函[2012]13号
教育部关于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十二
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我部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决定批准北京大学环境与生态实验教学中心等100个实验教学中心为“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
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高度重视示范中心的建设,将示范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为示范中心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充分保障。
示范中心要以培养学生能力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集聚优秀实验教学师资,培育优秀实验教学团队,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模式,建设优质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有关中央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本部门所属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建设力度,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和支持所属高校加强与其他高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对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充实完善,经论证后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我部备案。
备案的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将作为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
附件:“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doc
教育部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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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教高〔2010〕259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
精品课程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50号)要求,经学校申报、资格审查、网络评审、会议终审和网上公示,我厅决定批准郑州大学王家祥负责的《外科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李党生负责的《环境监测》等106门课程(本科65门、高职41门)为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
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
课程所在高等学校
—1 —
和主讲教师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省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省各高等学校。
课程所在高校要提供建设经费,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我厅将不定期对省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省精品课程称号。
用户可登录“河南省高校精品课程建设网”(网址为),免费浏览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内容用作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精品课程经费投入,推进优质课程资源的建设与共享,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名单
二○一○年四月六日
—2 —
附件
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名单
一、本科精品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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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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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高职精品课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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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 —
主题词:高等教育精品课程公布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0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