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我市大数据中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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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9•【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9日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推进新余市政务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云中心”)应用发展,保障政务云中心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业务单位”)政务云中心资源采购、管理和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政务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采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由政务云服务提供商投资建设运维。

政务云中心将为各业务单位非涉密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统一的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设施和通用软件服务,各业务单位按服务目录购买服务,不再另行招标采购。

第四条各业务单位、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遵守以下要求:(一)安全管理责任不变。

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和使用云服务的各业务单位要各负其责,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随购买服务而转移,各业务单位始终是信息安全的责任主体。

(二)数据归属关系不变。

各业务单位提供给政务云服务提供商的数据、设备资源,以及政务云中心上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源属各业务单位所有。

政务云服务提供商应保障各业务单位对这些资源的访问、利用、支配,未经各业务单位授权,不得访问、修改、披露、利用、转让、销毁各业务单位数据;在服务合同终止时,应按要求做好数据、文档等资源的移交和清除工作。

攀枝花大数据中心项目需求调研报告

攀枝花大数据中心项目需求调研报告

攀枝花大数据中心项目需求调研报告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大数据已成为企业决策、科研创新等领域的重要资源。

攀枝花作为四川省的重要城市,为了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以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迫切需要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来进行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分析。

二、项目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攀枝花市现有数据中心的情况,明确建设大数据中心的需求,为后续的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向攀枝花市相关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放问卷,并组织访谈,收集相关数据和意见。

四、调研结果(一)数据需求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攀枝花市的数据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规划与交通:需要收集并分析人口流动情况、交通状况等,为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提供支持。

2.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需要收集并分析经济数据、产业结构等,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指导。

3.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需要收集并分析城市管理数据、环境监测数据等,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参考。

4.社会问题与治安管理:需要收集并分析社会问题数据、治安信息等,为社会问题解决和治安管理提供支持。

(二)现有数据中心情况通过访谈了解到,攀枝花市目前已经建设了一个小型的数据中心,但由于规模较小、设备老旧以及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同时,市内的各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各自建设的数据中心之间缺乏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能力较差。

(三)建设大数据中心的必要性根据调研结果和市内机构的需求,建设一个大数据中心具有以下几个必要性:1.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大数据中心可以集中存储和处理各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数据,提升数据处理能力,为市内各领域的决策提供精准支持。

2.实现数据共享:大数据中心可以实现各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避免数据孤岛问题,提高数据的综合利用效率。

3.提高数据安全性:大数据中心可以加强数据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议书

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议书

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议书一、项目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的深入推进,大数据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产业。

大数据中心作为大数据处理和存储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提出了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议。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 项目地点:选址在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的城市3. 项目规模:计划建设面积约10000平方米4. 项目内容:包括数据处理中心、数据存储中心、机房、办公区等设施三、项目意义1. 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将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促进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 促进信息化进程: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将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更加高效、安全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推动信息化进程。

3. 增强城市竞争力: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将吸引更多的大数据企业和人才,增强城市的产业竞争力和吸引力。

四、项目建设内容1. 数据处理中心:配备先进的大数据处理设备和软件,满足大数据处理需求。

2. 数据存储中心:采用高效的存储设备和技术,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服务。

3. 机房:提供稳定的电力和网络支持,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办公区: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

五、项目投资与收益分析1. 项目投资:预计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约3000万元,建设投资约2000万元。

2. 项目收益:预计项目建成后,年收益约2000万元,投资回收期约3年。

六、项目实施方案1. 确定项目地点:选择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的城市,进行选址。

2. 制定项目规划:设计大数据中心的建设规划和布局方案。

3. 确定项目投资:制定项目投资计划,寻求投资合作。

4. 开展项目建设:依据规划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

5. 项目运营管理:建成后进行项目运营管理,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效益。

七、项目风险与对策1. 技术风险:采购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进行技术培训和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2. 市场风险:开展市场调研,确保项目建设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22•【字号】郑政〔2019〕20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城市数字化协同融合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集聚,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示范区,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带动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汇聚流通,带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集聚,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示范区的重中之重,是引领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建设的战略新引擎。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数据产业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从事大数据产业的研发机构、人才培训机构,为大数据企业建设项目提供支持的各类资金管理机构以及引进培育的大数据人才。

其中,大数据产业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研发机构、培训机构由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三、优化土地政策(一)健全产业用地机制。

大数据产业用地可纳入一类工业用地或新型工业用地政策范围,按照我市一类工业用地或新型工业用地前期准备、出让办理程序执行。

四、夯实基础设施(二)优化产业基础服务。

对大数据企业自用宽带、云服务及数据中心资源(服务器)租赁给予50%的租赁费奖补,单个企业年度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建设发展,积极拓展超级计算在新型智慧城市、地理信息测绘、精准医学、人工智能以及工业大数据分析等领域应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批复-津政函〔2021〕14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批复-津政函〔2021〕14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批复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批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网信办、市金融局:《市网信办关于报请批复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请示》(津网信办报〔2021〕1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设立有关工作,组织申请人依法办理企业登记。

二、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要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三、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权益类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保护,防止数据窃取、数据滥用、数据误用,确保数据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四、市金融局要会同市网信办、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强化对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制定完善风险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抓好落实,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31日——结束——。

关于我区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议

关于我区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议

关于我区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议当今时代,如何加快经济社会建设步伐,如何破解有效投资难题,为政府提出了时代命题,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

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成为了时代发展的必然之路,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期,对我区数字化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一、我区数字化建设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区在数字化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各行业、各领域多点开花,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智能智造发展方面基本情况。

在智能智造方面,主要调研了吉通机械、金冠电气等2家企业,基本实现了数字化转型升级。

吉通机械引进了5条自动化冲压生产线,6000平方米的厂房30人管理就可实现年产值6-10亿元,人均年产值达3000万元,并且实现了人员零安全事故。

此外,还引进15条全球最先进的铝锻、铝铸锻智能生产线,生产出了质优价廉的国产化智能设备,填补了国内空白。

金冠电气通过引进1条德国通快钣金柔性加工生产线,缩短了生产周期,提升了产品质量,从而实现了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同时,引进了智能自动立体料库系统,实现所有生产数据由中心服务器管理,生产全过程数字化控制,有效提升了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二)数字政务方面基本情况。

在数字政务方面,“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服务审批平台现有入网审批事项714项,其中702项为“只跑一次”事项,占全部事项的98%。

651项事项实现全城通办,37项事项可跨地域受理,网上办事大厅可受理510项,手机办事大厅可受理204项。

创建“政企互动平台”20个,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疑难问题,并通过平台转发惠企惠民政策30余项。

实施“并联审批”和“n证联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90分钟,88项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全部完成对接、即将实现一网通办理。

“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模式基本建立,区政务服务中心铺设审批网络专线45条,对接政务外网3个,办事企业和群众只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无需再到各部门进行审批。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18•【字号】长政发[2017]66号•【施行日期】2017.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发[2017]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18日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为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战略实施,培育数字经济,建设智慧长治,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应用驱动、创新引领、互联互通、开放合作、安全规范”的原则,统筹部署,分步推进,突出重点,注重衔接,理顺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做好大数据顶层设计,制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的激励政策,谋划好基础性工作和项目,为促进全市大数据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大数据管理机制体制基本理顺;筹建全市大数据中心、市级政务云平台和工业云平台;适时建立全市数据资源目录体系;逐步引进一批大数据相关企业和项目;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逐步开展;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氛围初步形成。

三、工作重点(一)实施大数据力量与资源的构建整合行动1.建立大数据管理机构。

成立长治市促进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制定、相关工作整合、数据共享开放等顶层设计工作。

按照《山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2017年行动计划》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我市大数据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范围,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2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大数据健康发展和广泛应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强化大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

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目标,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构建信息惠民体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培育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数据、技术、应用、安全协同发展,形成大数据创新发展新模式和智慧城市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

紧跟全球大数据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加强大数据采集、处理、开发和应用模式创新,鼓励利用大数据创新创业,推进大数据应用关键技术突破,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社会治理、智慧城市和产业发展等的深度融合。

坚持集约统筹。

以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社会数据百花齐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建立健全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

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推行大数据基础支撑云服务模式,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坚决遏制分散建设、重复投资、信息孤岛和数据割据等现象。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营造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各领域大数据发展齐头并进。

坚持开放共享。

坚持开放共享为常态、不开放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交换共享,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数据资源流通,加快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相互融合和增值开发利用。

坚持应用导向。

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着力解决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突出应用,注重实效。

大力支持传统企业利用大数据提升经营和生产能力,实现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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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我市大数据中心的建议
21世纪以来,我市与先进世界同步,电信网络、电子政务有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在“青岛国际大都市”形成概念以后,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建设得到了全面提升。

办公、物流、财会、用户管理等越来越多的信息应用系统不断的涌现与创新。

信息化建设正经历着以技术中心向数据中心的快速转变,这一转变也无形加速了各行业信息壁垒的瓦解。

信息化建设向深层次、大面积的数据应用为中心的方向转变已势在所迫,面向各要素的数据中心,对部门行业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并对数据进行多维、智能分析,为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服务精准化、高效化,最终实现服务一体化。

为此,建议如下:
1、建立高端人材班子设立数据平台机构,整合全市信息资源;运用云计算手段,综合全市数据交换、数据对比、数据服务等技术,构建全市网状覆盖的具有公共服务、公共决策、公共保障的统一规范,完整高效,面向实际应用与数据服务的大数据中心平台,建立共享体系,带动发展数据企业,提倡有偿服务,提高数据价值,发展有前瞻性、功能性、权威性的评估信息行业。

世界互联网数据每年增长50%,每两年翻一番,而且世界上90%的数据是近几年才产生的。

数据并非单纯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譬如全世界的工业设备、汽车、电表上有无数的数据传感器,随时测量和传递着有关位置、运动、震动、温度、湿度乃至空气
中化学物质的变化,也产生海量的数据流和数据链。

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就是对海量数据进行存储与分析,它的“廉价、迅速、优化”三方面的综合成本是最优的。

实现盈利的关键在于对数据的加工,后而达到数据的增值。

2、打造完善政务工作中的企业、财务、人员等各系统数据交换平台体系,减少相互保护,信息杂乱的无序现象,确保数据中心数据的动态更新。

信息整合需要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以电子政务大数据为中心,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基础数据的整合共享,包括人口、地理、法人、信用、财税、行政设施、城市监控等,使政务大数据中心真正成为全市各部门业务协同和业务共享的有力支撑,实现我市经济工作和政务管理的创新应用。

3、构建基于数据中心的数据对比体系与数据服务体系,使数据中心的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并享有平台的权威性。

利用我市先有的信息基础设施,结合大青岛的国家传感网体系、智慧城、云计算城市等规划与建设内容,以应用需求为牵引,打破部门利益壁垒,统一整合信息资源,为未来更多行业应用数据提供廉优服务平台。

在此基础上,构建弹性、动态、可靠、高效化的计算,存储组建网络资源池,为上层的数据融合及业务应用提供基础与理论支撑。

4、建立数据中心的即席查询、统计报表、多维分析等数据
应用,为市直、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信息查询、报表和决策依据。

数据服务是大数据中心建设的核心目的,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深入融合全市政务数据,形成几大基础数据库为基础、各种政务数据相关链的综合性大数据系统,并提供有效的数据处理和应用系统,通过文字图片和服务化封装,为各部门、各行各业提供优质咨询、信息产品服务。

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以后,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会几倍于传统手段的运营效率。

从而实现对全市业务系统进行动态管理、配置、监控和布置,并达到按需配置,随需服务的高效、节能状态。

在组织结构上,打破各部门的利益壁垒,大数据中心建设需要跨门部、跨行业合作,市级层面要有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力度、参与各部门的技术分工,研究制定政务大数据的顶层设计、技术方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

在政策机制上,为保障大数据中心的可行性建设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各种有效的推进政策,包括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的信息项目立项、审批制度,数据交换、共享管理办法、大数据中心的运营管理办法等等。

在资金保障上,一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并通过数据应用和拓展资源来实现项目的回报和增值;二是政府应保证项目投资费用的封闭性,从战略角度确保项目的真正实施。

5、构建安全保护体系、探索数据管理方法,实现数据中心的高效运营,最大效用地为现代政务和现代社会服务。

这需要技术的突破与保障,由于缺乏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可鉴经验,需要了解关键技术节点上的成熟度,可以外派学习和观摩,把握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兼具实用性、前瞻性、可行性的防侵、防盗的技术方案。

通过探索与磨合,相信我们会在信息共享、信息安全、数据挖掘与采集上创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来,确保大数据项目的顺利实施,让其对我市党务建设、政府管理、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有推波助澜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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