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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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3年工作要点

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今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的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支持发展优势农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调整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健全制度和机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上述思路,200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作为全

办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十六大报告的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农业综合开发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大力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广泛传播先进文化和先进技术,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开展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把握新阶段农业发展规律,着力解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

二、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突出工作重点

(一)起草《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为解决农业综合开发立法滞后,实际工作缺乏法律规范和约束等问题,强化农业综合开发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根据财政部2003年财政立法工作计划,与部条法司共同起草《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二)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科学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全国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为及时了解掌

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并为中央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素材,继续不定期召开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会。同时,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重要问题研究。认真组织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农村小康建设中的作用,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全面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等问题;继续深入研究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地位和作用、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五)切实改进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针对统计工作薄弱的状况,要建立统计工作责任制,明确地方和办内各处的责任;按照科学、真实、简化、实用的原则,简化统计指标,修订统计报表;按新的统计指标和报表汇总、核对历年农业综合开发数据,编印统计提要。

(六)抓好世行项目培训基地建设。严格按照部领导的要求,加强与项目受托管理单位德宝饭店的配合协作,及时拨付基地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建设需要。同时,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高质量地完成培训基地建设任务。

三、与时俱进,调整完善投入政策

(一)调整完善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政策。适应

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要求,继续深入研究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与农村税费改革相衔接的政策。待国务院批准后,抓紧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办法,规范工作行为,防止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

(二)改进西部地区和农业主产区财政资金配套办法。根据西部地区和农业主产区实际配套能力,进一步改进这些地区地方财政配套办法,以利于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继续研究产权管理问题。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产权管理,继续研究农业综合开发产权管理问题并组织试点。

(四)调整部门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比照地方项目资金投入若干比例,研究确定部门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中央财政资金无偿有偿投入比例的调整方案。

四、开拓创新,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实现“十五”期间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资金增长幅度高于“九五水平”,要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争取预算内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同时,抓紧落实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的世行科技项目贷款和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贷款,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的力度。

(二)认真研究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问题。为逐步解决目前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比较分散,难以形成合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财政支农资金如何整合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支农资金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渠道。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资金分配办法。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综合因素分配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分配暂行办法》,使资金分配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等工作。根据部门预算改革要求,做好我办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中央财政资金的拨借。积极参与预算科目改革。加强资金决算和季报的编制工作,编印历年资金决算数据。探索有偿资金管理的新形式,及时催收到期的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计财工作会议。

(五)加快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制度。为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及时总结部分地区实行资金公示制的经验,制定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的办法,加快推行公示制的步伐。同时,继续推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和有偿资金委托银行放款制度。

(六)逐步建立财政有偿资金呆帐核销机制。认真研究建立有偿资金呆帐准备金制度,制定呆帐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办法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呆帐核销机制。同时,对返还给地方用于核销有偿资金呆帐的资金,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这笔资金继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七)制定和修订水毁工程修复资金和贷款贴息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管理,研究制定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为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贴息资金的作用,修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五、健全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管理程序。按照深化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公开透明、精简高效、责权对等、监督制约的原则,制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完善审批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计划审批工作。

(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颁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多种经营和专项科技示范三类项目的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新增(调整)项目县、专项科技示范项目、专项生态示范项目、工程监理、聘用专家、选用验收与检查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三)积极推行竞争立项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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